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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部物资领用制度(优秀范文六篇)

2024-03-10 21: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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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餐饮部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并按规定在进出酒店时打卡。卡上记录的时间只表示员工进入或离开酒店的时间,上下班时间以部门考勤记录为准。

2.班组员工和厨房厨师考勤由领班和厨师长负责,领班考勤由主管负责;主管和厨师长考勤由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勤委托餐饮部秘书执行。每天考勤必须准确记录在酒店统一印制的员工考勤卡上。

3.员工考勤卡每月汇总一次,由各部门指定的专人进行考勤统计,并填写员工出勤情况月报表,报餐饮部经理审阅认可后,由餐饮部秘书汇总报人力资源部,做为工资造表和发放员工工资的依据。

4.员工考勤内容有: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丧假、婚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法定假、哺乳假、年度休假和调休等。

5.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必须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无效早退;下班后不得在店内逗留;如需调换班次,事先应征得主管领导同意。

6.员工因病请假,必须持有酒店医务室出具的病假证明,或经医务室确认的指定医院的病假证明方可准假。

7.员工因私请假(包括婚事、丧事、探亲等),均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本部门主管批准;各部门主管请假须经餐饮部经理批准。

1.从事餐饮工作的员工,必须每年接受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2.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上岗工作衣帽必须穿戴整齐干净,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饰品,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散。

3.不得在生产区、服务区吸烟,嚼口香糖,梳理头发,修剪指甲,不能面对食品谈话、咳嗽和打喷嚏。

4.不得在洗碗池或食品洗涤池洗手,擦手要有专用巾。

第二篇:餐饮部管理制度

一、餐饮部卫生防疫制度

餐厅环境卫生

1、不准储藏食物于角落、衣柜及橱柜内。

2、不准丢弃余渣于暗处、水沟及门缝。

3、凡已腐烂的食物,不得留置或丢在地上。

4、厨师尽量避免用手拿食物,餐厅人员切记勿用手拿食物。

5、在地上拾捡东西,搬运桌物品后,要先洗手再服务。

6、工作人员要定期接受健康检查,不随地吐痰、感冒、生病需及时治疗。

7、随时保障工作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大扫除。

8、各类餐具务必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消毒,保持卫生清洁。

9、服务员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10、客人用餐后的残渣,立刻收拾干净。

11、餐厅工作台面随时保持清洁,不留置任何食品。

12、发现有苍蝇等昆虫,立即报告,并彻底扑灭消毒。

13、餐饮部定期进行卫生大检查,并公布,良好的个人部门奖励,不合卫生标准限期整改。

厨房卫生

1、厨房日常卫生实行包干负责,及时清洁制度,对不易污染和不便清洁的区域或大型设备,实行定期清洁、定期检查的计划卫生制度。

2、厨房的常用的用具,每天上下班都要清洗;厨房的炉头喷火头每半月撤洗一次;吸排油烟罩每天清洗,每周彻底清洗,并清洗过滤网。

3、干活库每周盘点、清洁一次。

4、厨房天花板每月清扫一次。

5、每周指定一天为厨房卫生日,各岗位彻底打扫包干区及其它死角卫生,并全面进行检查

6、计划卫生清洁范围,由所在区域卫生人员及卫生包干负责人负责,无责任负责人区域,由厨师长统筹安排清洁卫生工作。

7、每期计划卫生结束后,必须经厨师长检查,其结果将与平时卫生成绩一起作为对员工奖罚依据之一。

厨房冷菜间卫生

1、冷菜间操作、保藏必须作到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门消毒、单独冷藏。

2、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洗手、消毒规定,洗涤后用75%的酒精棉球消毒,生熟分开,凉菜前要再次消毒,使用卫生间后,必须再次消毒。

3、冷荤制作、储藏都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包含各种用具,避免交叉污染。

4、冷荤专用刀、砧板、抹布每日用后要洗净,次日用前要消毒,砧板定期消毒。

5、生食食品必须洗净后,方可放入熟食冰箱。

6、盛装冷荤、熟肉、凉菜的器皿每次使用前刷净、消毒。

7、冷菜间紫外线消毒灯要定时开关。

8、冷荤熟肉在低温存放,次日要回锅加热。

9、保持冰箱整洁,并定期进行洗刷、消毒。

10、非冷菜间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冷菜厨房。

面点厨房卫生

1、工作前须先洗擦工作台,和工具,工作后将各种用具洗净,消毒,注意通风保存。

2、严格检查所有原料,严格筛选,不使用用不符合标准的原料。

3、蒸箱,烤箱,蒸锅,和面机等用前要洁净,用后要及时擦洗干净,用布盖好。

4、盛装米饭,点心等食品的笼屉,箩筐,食品盖布,使用后要用热碱水洗净,盖布,纱布要标明专用,定期撤洗设备。

5、擀面杖。搅馅机,刀具模具,容器等用完后洗净,定位后存放,保持清洁。

6、面点,糕点,米饭等熟食品凉透后,存入专柜保存,使用前必须加热蒸煮透彻,如有异味不再食用。

7、制作蛋类制品,需要用新鲜的鸡蛋,散黄变质的蛋不能使用。

8、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得超标准使用。

二、餐饮部劳动考勤和绩效考核制度

考勤制度

1、上、下班须签到、打卡;签到须本人签准确的时间;

不签到者视为旷工半天,如有特殊情况须主管或经理签字证明,说明原因;代签到者,将处罚代签者旷工半天。

2、迟到、早退考核

迟到:1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

迟到1―5分钟罚1分;

迟到5―10分钟罚2分;

迟到10分钟以上至30分钟以内上视为旷工半天;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1天;

早退:早退1―5分钟以内罚1分;

早退30分钟以内视为旷工半天;

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1天;

早退者如有特殊情况须说明原因由领班签字证明; 3、病假、事假

病假须持有医院有效证明,三天以内由部门批准;三天以上部门经理批准,人事部备案。

事假须持有书面假条,三天以内部门批准;三天以上部门经理批准,人事部备案。

4、换班

如须换班须书面说明原因,交领班签字后,由本人与换班人员相互签字确认(或由领班安排当日工作);如私自换班,将换班本人视为事假处理,换班人员视为迟到10分钟以内处理。

5、调休、提休:如有特殊情况须调休、提休,提前一天书面证明由领班处理;提休一月内不得超过两次。

6、离岗、脱岗

离岗超过5分钟视为脱岗,脱岗15分钟视为旷工处理。

7、无假不到或口头、电话请假一律无效,视为旷工处理。

交接班制度

1、餐厅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时,或未完成接班检查工作前不得擅自离去。

2.交班人员应对本班工作及上一班留下工作进行情况,需交接的事宜都要有详细文字记录,并口头交代清楚。

3.接班人员认真核对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工作情况和本班注意事项,确认后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并立即着手处理有关事宜。

3.1交接记录应列明下列事项:人员交接、物品交接、交接班记录; 3.2客人的预定;

3.3重要客人的情况;

3.4客人的投诉;

3.5未办完的准备工作;

3.6客人的特别要求;

3.7餐厅工作的变化情况;

3.8经理(主管)交办的其它工作。

4、餐厅结束营业后,当班人员应做好摆台工作和卫生清理工作,使全面器具完整、卫生;餐厅内无酒瓶、垃圾等物品,所有物品摆放有序;关闭所有电器开关,检查有无安全隐患,之后填写记录,餐厅人员离岗。

餐厅考核考绩

1、考核内容:工作态度、责任心、工作质量、劳动纪律、仪容仪表、个人卫生、操作规范、客人意见反馈等。

2、考核办法。设计考核表格,建立考核标准,分别对领班、员工等进行每日工作情况考核,采用主管考核领班、领班考核班组员工、逐级考核、逐级打分的方式进行。

3、考核结果直接与员工经济挂钩,对表现较差的员工必须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对给方面较好的.员工予以适当的奖励。

4、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不断完善考核方法和考核内容,培训考核人员,确保考核工作公正严明。

5、考核评分表由专人进行系统分析,每月进行一次情况分析报告。

厨房考核

1、考核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厨房生产管理水平和菜肴质量,使之符合酒店管理质量要求,使厨房管理日趋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确定向宾客提供品位高、质量优、风味独特、花色多样的食品菜肴。

2、考核内容。结合食品菜肴质量标准和食品成本控制(经济效益),分为工作态度、责任心、操作规范、开餐前准备、加工质量、完任务情况、成本控制、劳动纪律、食品卫生与个人卫生等方面。

3、考核办法。设计考核表格,建立考核标准,分别对领班、员工等进行每日工作情况考核,采用厨师长考核领班、领班考核班组员工、逐级考核、逐级打分的方式进行。

4、考核结果直接与员工经济挂钩,对表现较差的员工必须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对给方面较好的员工予以适当的奖励。

5、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不断完善考核方法和考核内容,培训考核人员,确保考核工作公正严明。

6、将员工考核情况纳入餐饮部质量分析内容中,每月再进行菜肴质量与经营效益分析的同时,分析评估考核情况,使考核工作形成制度化。

7、考核评分表由专人进行系统分析,每月进行一次情况分析报告,报厨师长审阅。

第三篇:餐饮部管理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明目处,按时参加验证换证。

二、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应当成立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有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工作。

四、从业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五、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换洗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上班不涂指甲油和不戴戒指。

六、做好厨房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大扫除、每天一清洗。

七、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八、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和成品。

九、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的标志,不得混放造成交叉污染。

十、搞好食品防蝇、防尘、防腐、防鼠工作,搞好熟食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不得混放。

十一、保持仓库、保管室卫生整洁,通风干燥,食品应当做到先进先出,隔墙离地,分类存放。

十二、及时处理好废弃物,各场所配备的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为有盖的密闭容器,并有明显的标志。

1、饮食卫生直接关系到用餐人员的健康,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领办《食品卫生许可证》。

3、严格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度,保持营业场所内外整洁,有防灭蚊、蝇、鼠、蟑螂等害虫的设施。

4、清洁卫生形成制度,每天清扫,清除垃圾及剩饭菜,每周大扫。

5、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包括临时工),经检查合格领取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饮食服务工作。对患有传染病、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调离其工作岗位。

6、上岗工作应穿戴白色工作服和帽,并保持清洁,卖饭菜前手要洗净消毒,禁止用手抓熟食品和直接入口的食品。

7、食品分发时应用夹子。

8、餐具、碗筷每天蒸气消毒,密封保管。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厨房内外环境整洁,沟渠通畅,无蚊蝇等昆虫滋生地,地面无食物残渣,墙壁、墙群、天花板清洁无脱落,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2、餐桌椅整洁,台布无积污、无油渍,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3、餐厅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密闭容器能盛装一个餐次的垃圾,并做到及时清理。

4、餐厅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无蟑螂、无老鼠等活动。

5、上菜时服务员要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销售腐败、变质、变味、生虫、不洁食品,服务员的手不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倒酒水、加菜加汤时用具不能直接接触顾客用过的餐(饮)具。

6、餐(饮)具存放在餐厅工作台的保洁柜里。当餐使用的餐(饮)具开餐前半小时摆台,摆放时服务员手不能接触盛食品的部位。回收的餐(饮)具立即送到洗消间,不能停留在餐厅。

7、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玻璃柜内销售,使用清洁、消毒的售货工具。

8、供顾客用的小菜、调味品在备餐间上碟后应存放在柜内,不能露空存放。

9、顾客用餐巾必须洁净,消毒后供顾客使用,餐巾不能同时收发。无条件消毒餐巾的企业可使用一次性纸巾。

10、餐厅内应设洗手消毒设备,并能正常使用。

11、卫生间必须有专人管理,粪坑或便曹可自动冲洗,有流动水的洗手设备,间内外不得有异味。

12、有空调设施的餐厅其空调系统必须符合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有关卫生要求。

餐饮业食用品采购卫生管理制度

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餐厅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

2、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

3、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无证食品商贩或来路不明的食品。

4、采购人员采购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特别是熟肉制品、豆制品、凉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

5、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商标(或说明书)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标识内容。

6、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7、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应保证由正规渠道进货,最好是定点采购,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害化学品污染,检查或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8、所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检验合格证。

9、所采购的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0、所采购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外文包装配有中文标识。

11、运输食品的工具如车辆和容器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运输过程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及其他污染。

12、所采购食用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建立台帐。

第四篇:餐饮部管理制度

1、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责职制度

为保证学院和学院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保护学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用餐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1)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为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后保处处长为直接责任人。

(2)依法办食堂,建立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内供应的食品及饮料卫生安全。

(3)统一指挥,督促学院的各有关食品卫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

(4)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院食物中毒或流行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处理的紧急预案。

(5)责任人如果管理工作不到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

为加深、加强学院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升学院公共卫生工作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院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海市施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意见》,特制定本预案。

学院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院食堂或其他食品经营场所的供应。

(2)及时报告:

a、事件:有5人(含5人)以下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b、程序: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电话上报后保处和学院院长,立即与区卫生局联系,派遣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及协助学院处理事件.并即刻报市教委。后保处应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院部呈书面报告。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3)报告内容:

a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b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c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d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e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3)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a事件发生后,学院后保处应立即启动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后保处领导、学生处领导、医卫保健教师、后勤及其他骨干教师力量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交排好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安抚工作、家长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b学院应安排好必要的车辆,以备运送患病学生至医院及时救治。

(4)救治病人

a、学院应安排教师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

b、学院应安排教师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耽误救治时机。

c、学院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董事会,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d、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设备。

e、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f、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h、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i、其他:必要时报告公 安、工商等部门。

3、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制度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高质量的要求搞好服务工作。

(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配合学校积极搞好饮食供应,及时调整经营思路,不断改进经营方式,切实保障饮食卫生及供应工作。

(3)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严禁患有传染病及其它不适应饮食从业要求的疾病患者从事食堂工作,无健康合格证不准上岗。

(4)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确保所供应的饭菜及其它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5)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操作间及餐厅必须整洁卫生,菜案、面案分开,生食、熟食分开,严禁污染、腐烂、变质及隔夜食品出售。

(6)各类炊具、餐具要指定专位摆放,不准放置地面。炊具、餐具要定期消毒。

(7)积极采取防鼠、防蝇、防虫措施,并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抓好消毒工作。

(8)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要力求做到饭菜可口,品种齐全,档次搭配适当,确保饭菜质优价宜,让学生满意。

(9)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怍人员要不断征求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工作中要态度和蔼、一视同仁、文明服务。

(10)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积极配合学院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4、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不收、不做、不售腐败变质或有害有毒的食物,做到食品件件验收,并有专人负责,把好第一关。

(2)食物生熟分开,盛器、抹布、刀具、砧墩板、冰箱均要做到生熟分开,生荤菜设专用盛器(红色或涂上红色标记)存放,未洗与洗净的蔬菜盛器分开装载(绿色或涂上绿色标记),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严防生熟食品污染。对剩饭、剩菜要妥善保存,严格处理。在供应前必须单独重新回锅烧透。

(4)餐饮具要严格消毒。熟菜盆、打饭用具均应在开窗出售食物前进行消毒处理,并有专人负责。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5)严格实行由原料到成品的“四不制度”,即:不收、不切、不做、不售腐烂变质和有毒有害食物。

(6)成品(含食物)存放必须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7)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理发,勤洗内衣,勤换工作服;上班时必须佩戴“二白”(卤菜问须佩戴“三白”),开饭时一律佩戴“三白”。工作时间严禁佩戴戒指、手镯、手链、耳环,不准涂指甲油、搽香水。

(8)全体员工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a主动参加每年一次的体检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

b每天小扫除不低于2次,每周大扫除1次。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即:定人、定物、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d实行每周一、三、五的卫生检查考核,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台,并记录在案。

5、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制度

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有许多火源、电源和机械设备,如有使用、防护不当,很容易发生火灾和伤害事故。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及其设备应符合消防和劳动防护规范,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灶、电器设备及电源控制机房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3)随时消除油渍污垢,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禁止吸烟。

(4)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

(5)加强对员工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消防设施的检查。

(6)未经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经理批准,禁止一切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6、健康晨检制度

(1)专人负责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人员每天上班的晨检工作。

(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人员每日配合晨检人员做好工作,主动报告有无发热、腹泻、手外伤、呕吐等情况。

(3)凡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咽喉疼痛、呕吐等现象的工作人员应暂离岗位并及时治疗,待身体恢复后上岗。

(4)做好晨检记录,并妥善保存―学期。

7、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日检制度

(1)专人负责每日对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内外环境整洁,个人卫生达标,操作过程正确。

(3)确保无一人带菌参加工作。’。

(4)监督从业人员遵守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

8、食品采购验收索证制度

(1)学校一切食品必须定点采购,每年初对定点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信誉评价,对合格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供货质量要求。

(2)每次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要此批食品的检查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即索证)。

(3)索证时对索证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必须查清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

(4)索证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检验单位印章。

(5)包装食品必须检查食品标签,严禁“三无”产品进库。

(6)食品进库或制作加工前必须由验收员验收,并签字。

9、食品储存卫生制度

(1)存储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整齐,食品与杂物严格分离。

(2)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有毒、有害污染及蚁蝇孳生地,防止交叉感染。

(3)库房内地面平整、硬实,严禁直接裸露土地,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的温度和湿度。

(4)库房内有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防止食品发霉、变质发生虫子。

(5)库房内设立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做到所有食品离地离墙。

(6)食品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食品和原料出入库登记、检查保管制度,做到定期清洗、消毒、换气,经常保持清洁状态,避免尘土、异物污染食品。

(7)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应进行验收和登记;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10、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每年体检和培训至少一次。

(2)上班时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如熟食、盒饭等均应戴口罩。

(3)上班前和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和口罩进入厕所。

(4)在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卫生的售货工具。

(5)操作区严禁吸烟,严禁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和出现其它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6)勤洗澡、勤理发、勤洗手(每餐出售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双手消毒除菌)、勤换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擦香水,不戴戒指等外露饰物。

第五篇:餐饮部管理制度

奖惩制度

5.1奖励

1.遵守部门规章制度,表现良好,在本月中未受到部门处罚的,通报表扬一次。

2.提出合理化建议,使酒店及部门受益的,奖励50-100元。

3.有敬业精神,服务主动,热情待客,礼貌耐心,多次受客人书面好评的,奖励50-100元并通报表扬。

4.胜任本职工作,服务技术在员工中表现突出的,奖励20-80元。

5.其它符合奖励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奖励。

5.2惩罚

5.2.1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记“轻微过失”一次,口头批评教育:

上班时衣冠不整,不佩戴工牌,(不佩戴在指定位置)携带个人手提包进入酒店营业区域。

染怪异发色,女员工不盘长发(盘发不美观),额前留海纷乱、过眉,男员工留长发,不修面。

上下班不使用员工通道,随便穿越大堂。

不安规定时间、正确站姿站位迎宾,站位迎宾时交头接耳,抓耳挠腮、玩弄衣角、手指,不向客人问好,宾客就餐结束后不送客。

营业时串岗聊天,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嚼口香糖,吃零食,看书报,瞌睡或会私客。

工作或服务效果欠佳,达不到工作基本标准。

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和废弃物,在营业区域吸烟。

不保持衣柜、宿舍和公共场所的整洁。

不注意节约器材、水、电、火柴、洗涤灵等低值易耗品,不爱护公物、工具和设备等。

在规定时间内不完成卫生清洁工作的。

当班时员工不得佩戴手机和呼机(管理人员工作需要除外)。

在工作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以上规定属于对员工的最基本的要求,一般有碍观瞻和轻度影响他人工作的行为均属“轻微过失”类。对初犯者予以口头批评教育,教育无效,累计2次,罚款5元,累计3次罚款10元。

5.2.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记“过失”一次,并罚款10元:

不经领导批准终止工作,擅自离岗或迟到、早退。

当班时喝酒或带有醉态(工作需要除外),打扑克牌,下棋,以及办其他个人私事。

未经批准使用酒店对客服务的设施和设备。

未能及时安排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

私自处理客人遗忘的物品。

不尊重同事和上级,不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调度。

责任区内设备、设施损坏、丢失、不及时上报或谎报。

不经请示超越职权范围擅自作主,或无关本职事宜随作答造成损失。

请假由他人代请假、打电话请假的鲜香发生(特殊情况除外)。

无故旷工一次罚款50元。

带情绪上岗。

发现酒店公共区域内有碎小垃圾,不能随手拾起并对其视而不见的。

在清理卫生工作当中,不得将本区域的垃圾扫入他人的卫生区域,或经过他人卫生区域有故意洒落垃圾的现象,并且不闻不问,视而不见,均属影响他人工作的违纪现象。

在酒店非营业时间,除值班人员外,未经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在酒店内部逗留,更不得在营业区域内睡觉。

未给客人及时退掉未开封得烟、酒、饮料得情况。

在房间内抄吃抄喝顾客剩下的食品。

凡构成严重影响工作、酒店秩序和欺瞒上级领导得行为或带有“违抗”,“故意”性质得犯规,均属“过失”类,视员工违纪情节轻重、违纪次数,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得处罚。

第六篇:餐饮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服务员在餐厅中不准大声喧哗,不准用手置于口袋中。

第二条 服务员不准斜靠,服务中不准背对宾客,不准突然转身或急停。

第三条 服务员可以与宾客聊天、联络感情,但不能影响服务工作,在与宾客交谈时,注意避免正对食物。

第四条 服务员应避免在宾客面前做清洁工作。

①勿将制服当抹布,经常保持制服的整洁。

②应保持桌布的干净整洁,泼撒出来的食物、饮料应即刻清理。

③不可用手接触到任何食物、汤汁和酒水。

第五条 应自然微笑迎接宾客入座,像家人般问寒问暖。

第六条 宾客用完餐后,不要马上清理台面,待宾客离开后才可清理,千万不可让宾客觉得你对别的宾客的服务比对他的好。

第七条 宾客掉在地上的餐具均需要及时更换。

第八条 不能在工作中与同事说话打闹。

第九条 及时为宾客更换烟缸、骨碟,整理好手机、撤香巾细节服务。

第十条 在上菜时,先将菜式呈现给宾客过目,报菜名,然后询问宾客是否需要改刀、剔骨等。

①要非常清楚每道菜需要用的调味酱、佐料及器皿。

②需要用手拿的食物,必然送上洗手碗和手套。

③配上每道菜需要的调味酱或佐料。

第十一条 服务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有礼貌地接待宾客,尽量记住常客的习惯与喜好的菜式。

第十二条 服务员应仔细研究并熟悉菜肴,在服务时口袋中随时携带好开瓶开罐器、打火机、小抹布及笔等相关工具。

第十三条 为宾客斟酒技巧要熟练,原则上红酒半杯(如大号酒杯可斟1/5杯),白酒3/4杯,随时询问宾客是否满意。

第十四条 未经宾客同意之前,不可送上帐单。

第十五条 不可在工作区域内抽烟、吃喝东西、照镜子、化妆等。

第十六条 不可在工作场所中双手交叉抱胸、搔痒,在宾客面前打哈欠、看手表等。

第十七条 对待儿童必须有耐心,不得抱怨或不理睬他们,如果儿童影响到其他宾客用餐,应通知部长去请儿童的父母加以劝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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