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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贯彻“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应大力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等活动,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2.操作人员必须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
3.操作人员通过岗位练兵和培训,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经过考试合格,发给证书才能持证单独操作设备。
4.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车。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5.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和通知值班长及有关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须记于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6.维修工人(机、电、仪)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维修好的责任,并做到:
(1)定时定点检查,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3)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7.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传动设备还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8.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总结操作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9.未经设备动力科批准,不得将配套设备拆件使用。
设备预防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1、目的:
预防性维护是为了防止设备的功能、精度降低到规定的临界值和降低故障率,按事先制定的方案和技术要求所进行的修理活动。对工厂重点设备(A类)应实行预防性维护,并坚持“预防为主”的指导原则。以设备运行时间为基础的预防性修理方式,具有对设备进行周期性检修的特点。可依据设备磨损规律,事先确定修理类别、修理间隔期、修理内容、修理工作量及技术要求等。
2、适用范围:
3、职责:
设备经理:监督设备维护方案的`执行设备管理员:
1)设备预防维护方案表
2)设备预防维护方案的执行并归档相关维护记录
设备机修人员:
1)设备预防方案的执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2)负责反馈设备预防维护状态
4、相关要求
4.1、设备预防性维护方案应依据设备的运行状况、使用年限等因素,由设备维护人员依据设备维护要求及设备运行状况来建立。
新购设备应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中的维护保养方法来建立维护方案。
4.2、设备维护人员在每年12月31日前制定下一年度预防性维护方案。此方案应得到设备维护人员、设备部负责人、总经理认可。经由设备管理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才可生效。经过批准的年度预防性维护方案表的原件,由设备部归档保存,并将复印件分发给设备维护人员。
4.3、预先制定的预防性维护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可依据生产方案和生产现场的实际状况进行修改,更改维护方案可以由设备部或设备使用部门提出,并填写预防性维护方案修改掌握单。
4.4、预防性维护方案修改掌握单由设备部统一进行编号,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和设备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才可生效。
4.5、生产车间设备维护人员应当根据制定的维护方案实施,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设备清洁、维护保养实行,做到每台设备及附属管线、仪表、阀门都由修理人员专人维护保养,并填写由公司制定发放的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由管理人员每月进行监督检查,每月前3个工作日维护人员将上月记录集中后交由设备部保存。
4.6、设备维护人员在执行维护方案后,要对为设备更换下来的旧备件要予以保留,并进行拍照。并填写《设备维护方案执行记录》《设备维护方案执行验收单》《设备维护方案执行评价报告》等相关记录。
4.7、设备维护前要做好备件、时间、维护人员的预备工作。
4.8、检修人员必需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现场要清洁,器具与零部件要摆放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
4.9、设备检修过程中,如有对与料液及粉品直接接触部位的修理,在修理完毕后操作人员要对其修理部位及整体管路进行严格清洗消毒,检修结束后要对残留物品进行清理,送指定场所进行集中处理。
5、考核方法
5.1、在设备维护方案执行中,发觉有未按方案执行的现象,将赐予相关维护人员100元负激励,机修班长连带50%。
5.2、在设备维护方案执行中,发觉相关记录填写不全或没有备件出库单的被视为造假现象,将赐予相关维护人员100元负激励。机修班长连带50%。
5.3、在设备维护方案执行后,相关维护记录丢失,将赐予相关维护人员50元负激励。
5.4、在设备维护方案执行中,因生产任务紧设备无法停机等现象消失,导致不能准时执行方案时,要准时上报设备管理员,未准时上报的将根据未执行方案处理,将赐予相关维护人员100元负激励。机修班长连带50%。
5.5、各修理班长要依据预防维护方案的内容提前打备件申购,以免造成因没有备件导致不能实施设备预防维护方案执行的,将给与修理班长50元负激励。
5.6、在更换完备件后,将替换下来的备件送往备件库保管,并做好相关记录。
5.7、预防维护方案的执行应支配在奶片生产车间每月深度清洁时执行,避开造成影响生产任务的状况消失
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的维护保养与管理工作,确保火灾发生后每一个灭火器、每一个消防栓都能确实有效的用于灭火,让每一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无故障运行,为第一时间扑灭初期火灾提供有力的保障。
学校消防设施、设备主要有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牌、逃生出口、消防通道等
灭火器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灭火器主要部件分为:筒体、手提压把、保险销、瓶压压力表、喷嘴等。
一、灭火器的运输与存放:
灭火器在运输与存放过程中,严禁倒放、雨淋、曝晒、强辐射和接触腐蚀性物质。灭火器的存放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控制在―10-45℃范围内。
二、灭火器的维护:
1、灭火器应按需配备,固定位置,固定职能,严禁挪用。
2、灭火器保险销应保持出厂时状态,插在压把中,保险销的铅封(胶条)应完好无损,无铅封或人为拆除应予以检修、更换。
3、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进行更换。压力表的指针应指示在绿色区域,如指针指示为红色区域应重新充装及驱动气体。
4、灭火器喷嘴不得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否则应予以更换。
5、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三、灭火器的报废:
1、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为8年,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为12年。
2、灭火器的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超过筒体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3、灭火器因部件故障无法修复的或在检修中无法达标的必须报废。
四、灭火器的检修:
1、每年7月中旬,应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
2、灭火器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检查周期,进行定期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3、灭火器一经启封使用,必须经检修维护后方可再次使用。
4、送检或送修的灭火器,筒体上必须有消防监督部门认可的标记,并注明了维修单位名称及维修日期。
五、灭火器报备
灭火器启封使用后或需要维修、检修等,应及时送校总务处消防办公室由总务处送检,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等。
六、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三字诀,拔(销子)、握(管子)、压(把子)。
七、消防栓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室内消防栓主要部件分为:消火栓箱、消火栓、水带、水枪、水阀等组成。
1、消火栓箱无变形、无锈蚀,箱门开启灵活;箱内洁净,无杂物、干燥,无水渍;玻璃无破损,消防标示完整、清晰。
2、消火栓的水带按要求以带状呈MMM形码放,齐整有序的垂挂于消火栓箱内;水带内外保持干燥,无水渍;水带无磨损,保障通畅无渗水现象。
3、消火栓的水枪应置于托架位置摆放,水枪无破损,抢嘴无堵塞。
4、消火栓的栓体无渗水、无锈蚀、无污渍污垢,水阀易转动。
5、水带、水枪、水阀保持连接状态,部件无挪用现象。
6、灭火完毕后,应关闭阀门,将水带冲洗干净,置于阴凉干燥处凉干后,按原水带安置方式置于栓箱内。
7、室内消火栓的使用方法:一开箱门、二接阀门、三拿水枪、四拉水带、五开阀门。
八、消防应急灯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1、应急灯的外表应保持洁净,无变形、变色烧焦发热现象,主电指示灯常亮,故障灯应灭。
2、保证应急灯的主电电压正常,保持在规定范围内(190V~242V)。
3、应定期给应急灯充放电。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放电操作,每次放电时间持续约120分钟(具体操作及放电时间以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准)。
4、放电操作时应跟踪管理,每45分钟观察一次,并做好充、放电记录。
5、放电时间小于45分钟,应报修,进行电池更换;
6、应急灯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
九、疏散指示标志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1、体育馆、食堂、教学楼、办公楼的主要疏散路线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2、疏散指示标志宜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走道及转角处,距地面高度一米以下的墙面上。
3、走道上的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米。
4、疏散指示标志无遮挡,损坏或遗失的疏散指示标志应及时报告,及时补装。
十、常规管理
1、新购入的或经维修的消防设施设备的资料数据应交消防办公室存档。
2、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与防火巡查制度相结合,坚持责任区内责任人一日一查,做到火情突发,灭火设备故障不突发。
4、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形成资料档案,存档以备查证。
5、每月上旬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应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责任人维护职责的落实情况。
1目的
规范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检维修管理,保障作业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设施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
3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sh3505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3.3 gb 2894 《安全标志》
3.4 mn-01-02 《设备检维修管理办法》
4释义
4.1检维修作业: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5职责
5.1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制定本细则,并组织执行。
5.2公司生产管理部监督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的全程监控管理,包括设备检维修前的设备倒空、置换、委托分析、安全风险识别、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核查,检维修过程安全监护等。
5.4检维修作业单位负责制定检维修安全作业方案,核查检维修作业安全条件,落实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检维修安全作业方案。
5.4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4.1作业人员职责
a)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b)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获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设备检维修作业;
c)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d)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5.4.2监护人员职责
a)对作业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制定的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制止作业;
b)对作业现场负责监护,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当发现违章行为或意外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警;
c)作业完成后,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
设备检维修作业监护人由申请单位指派熟悉生产与设备状况的人担任。
5.4.3现场hse责任人
负责检维修作业现场hse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当发现违章行为和意外情况,应及时制止作业。
现场hse责任人由申请单位指派,一般是班组兼职安全员,涉及风险性较大的设备检维修作业时,应由本单位hse工程师或主管担任。
5.4.4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设备检维修方案、安全措施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完工验收。
5.4.5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施工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审查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执行;负责在作业票上签署意见。
5.4.6申请单位批准人
必须到现场了解设备检维修作业地点及周围环境情况,审查作业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申请单位批准人由申请单位指定熟悉生产与设备状况,对安全生产与安全作业具有管理责任的人员担任。
6要求
6.1管理原则
6.1.1外来检维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维修施工业务。
6.1.2在签订设备检维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6.1.3当设备检维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其他危险作业前,须按规定先办理《设备检维修作业票》。
6.1.4《设备检维修作业票》作业期限由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一般情况下需与相关危险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保持一致。
6.1.5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维修方案,检维修方案应经申请单位审核。检维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维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6.2检维修前的安全要求
6.2.1检维修前,申请单位应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有关检维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c)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6.2.2检维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6.2.3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维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维修方案交底。
6.2.4检维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维修组织落实、检维修人员落实和检维修安全措施落实。
6.2.5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6.2.7申请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6.2.8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与申请单位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维修安全要求。
6.2.9应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2.10对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6.2.11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6.2.12对检维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6.2.13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维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6.2.14对检维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6.2.15应将检维修现场影响检维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6.2.16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6.2.17需夜间检维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6.2.18检维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6.3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6.3.1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6.3.2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3.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维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6.3.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3.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维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维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6.3.6夜间检维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维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6.3.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维修人员安全时,申请单位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维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6.4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4.1因检维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6.4.2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6.4.3检维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7工作程序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细则》。
8附则
本细则由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解释。
9附件
《设备检维修作业票》 (保存期为1年)
一、气锤操作人员应明白气锤的结构和性能,作到合理使用,防止事故。
二、留意气锤的工作期限,并作定期的检修,零件如有损坏,应准时拆换,不行让更多的零件破坏。
三、在工作过程中,如发杂音,马上停车检查修理。
四、常常留意油杯存油状况,并留意润滑油是否合乎规格,如燃点渣滓及浓度。
五、常常留意各部分的`润滑问题。
六、砧体砧面与锤体导承之距离,及下砧面与地面之距离应切实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随时检查其距离是否有新转变,以免将机器打坏。
七、缓冲机构内球形败凡耳是否完整,应作定期检查,以免锤体将工作缸上盖碰损。
八、冬季应将油杯加以包裹,以免冷冻,使润滑受阻。
九、开车前应检查操纵杠杆在操纵上的敏捷性。
十、各补气通路应在定期检修中加以疏通,应使气锤能发挥其正常的效力。
十一、电动机应常常保持清洁,一年拆开擦洗一次,但擦洗时留意在线圈上不要用煤油或气油,以免绝缘层脱落。
十二、不允许锻打冷的或不够热的金属。
十三、锤在上方时间,不行超过一分钟,以免锤体发热,铺张力量,影响机器正常运转及寿命长度。
十四、锻工应具有丰富阅历,方可操纵气锤,特殊在作单下打击时,在操作技术上更需娴熟。
十五、在停止使用时,应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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