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更多文库 > 1号文库 > 详情页

煤炭运输实施方案(推荐3篇)

2022-10-18 17:22:32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煤炭运输实施方案(推荐3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煤炭运输实施方案(推荐3篇)》。

第一篇:煤炭供货运输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关于煤炭应急保供的工作部署,全力做好全县煤炭应急保供工作,保障辖区人民群众、企业的用煤需求。按照《息烽县能源应急保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息烽县能源应急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息能应急通〔20xx〕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切实避免煤炭供应紧张给人民群众生活、企业生产带来不便,各涉煤乡(镇)人民政府、有关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煤炭保供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保障民生用煤供应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煤炭供给。按照“统一协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的原则,切实做好煤炭应急保供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安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煤炭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由范云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释放煤炭产能。贵州鑫悦煤炭有限公司要尽快明确下属煤矿下一步发展方向,对满足开工建设条件的尽早申请验收,落实好释放产能计划,组织好生产;积极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有序退出和45万吨/年技改建设手续办理工作。息烽县大鸿煤业有限公司息烽县石硐镇大宏煤矿(以下简称“大宏煤矿”)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生产,释放优质产能。

(二)多方组织煤炭资源。一是由县工信局联合各涉煤乡(镇)人民政府认真做好辖区内生产建设煤矿的复工复产工作,督促煤矿企业生产建设期间出产的原煤优先完成煤炭应急保供任务。二是在低温雨雪凝冻等特殊时段煤炭供应紧张期间,由县工信局积极与周边产煤市、县进行协调,组织煤炭资源,确保民生刚需煤炭应急保供。三是小寨坝、流长、养龙司等在乌江沿岸有水运码头的乡(镇)要制定煤炭保供计划,及时到现场核实摸底,确保相关煤炭经营公司在各码头保有用以应急的存煤量。四是在铁路沿线有货运站台的乡(镇)要制定煤炭保供计划,及时到现场核实摸底,协调相关煤炭经营公司在各站台保有用以应急的存煤量。

(三)大力消除限产隐患。由县工信局联合各涉煤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加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及早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提高煤炭应急保供能力,防止出现因缺煤导致的社会民生问题;各煤矿企业要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凝冻、大雨暴雨等恶劣天气对煤炭生产和应急保供的影响,加强与气象局、交通运输部门联系,提前预警,预防极端恶劣天气对原煤生产的影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煤炭应急保供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民生任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煤矿企业和相关乡(镇)要高度重视煤炭保供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组织研究解决煤炭保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履行本单位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二)强化应急值守。各煤矿企业和有关乡(镇)要明确专门联络员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息烽县煤炭应急保供工作顺利推进。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状况,要第一时间报送信息至县工信局值班室并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三)落实责任追究。煤炭应急保供领导小组将对各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不到位,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煤炭应急保供工作,导致不能确保煤炭供应,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民生事件或其他恶劣影响的,以及履行工作职责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提请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触犯法律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篇:煤炭运输实施方案

一、运输实施方案

自7月份以来,我们抽调有煤炭运输经验的人员组建了煤化公司煤炭运输的筹备机构。对当前煤炭运输市场的质量、价格、煤炭运输的制约因素、各主要煤炭运输车队的实力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分析了当前社会上煤炭运输过程中掺杂使假现象形成的各种原因。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形成了运输的实施方案:

㈠、运输的组织模式

目前社会上运输组织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自备车辆运输;二是委托车辆运输。

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 自备车辆运输有着体现公司硬实力、塑造品牌形象、能够保证关键任务的完成、便于运输质量监管等优势,但存在着需要巨额投资、可能亏损、增加管理和外部环境协调难度等弊端。

委托运输虽然没有资产的负担、亏损之忧,也减少了管理和地方关系的协调,更不用考虑装车排队之难,但存在着运输过程质量监管困难的弊端。

经综合分析,我们拟采取分步走的运输组织方式:

第一步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运输业户进行委托运输,把具有足够的自备车辆作为准入的前提条件,安装GPS监控设备固定车辆,强化装、运、卸各环节的监管力度和科技含量,尽力克服委托运输监管困难的弊端。

第二步待条件成熟,购置部分车辆以增加企业硬实力,保证集团公司煤炭运输等急、难、险、重任务的完成。

㈡、运输质量目标

目前,社会上煤炭运输掺杂使假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治理涉及发运、运输、接收各方甚至警方的治安管理,难度很大。因此,我们运输的质量目标分为近期目标和长期目标。

近期目标。利用半年时间,通过严格委托运输公司的准入,杜绝无车户参与运输而出现的层层扒皮现象;通过提供长期运输业务、严格考核,形成和委托运输公司稳固、可靠的关系;通过增加途中监管的人防和技防力度,强化对委托运输车队、车辆的管理,逐步减少掺杂使假的各种诱因,堵塞各种管理漏洞。实现掺杂使假现象大幅减少,运输质量明显提高的目标。

长期目标。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解决制约运输效率的各种问题,固化工作程序,形成任务下达→装车→监管→卸车→结算各环节的良性循环。充分利用GPS、实时监控和射频识别(RFID)技术,加大运输过程的技防程度,强化运输过程的透明管理,杜绝掺煤、盗煤现象,确保煤炭运输质量。㈢、运输质量保证措施

经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导致目前社会上煤炭运输掺杂使假主要有三种原因:

1、非法运输户谋取非法利益的欲望。

2、运费低不挣钱,通过偷卸煤来弥补的心理。由于层层扒皮,运价到实际的运输户手里已经是亏损价格,在这种情况下要么不干,要么掺煤挣钱来进行维持。当前,社会上一些线路的煤炭运输,在恶性竞争下已出现畸形价格,即运价明显低于运输成本,成为“掺煤情况下的运输价格”,运输户不掺煤就赔钱。另外,装车、卸车难,压车时间长也降低了运输户的利润率,对运输质量也有一定影响。

3、运输户被无辜扣款,想通过偷卸煤 “捞回来”的心理。由于发煤矿和接收方取样化验的不同步、接收方不承认途中损耗或损耗比例太低等原因,造成运输户在没有偷卸煤、掺杂使假情况下被无辜扣款,运输户则利用掺煤以弥补损失。

对此,我们相应采取如下工作措施,保证煤炭运输质量。

1、成立专门机构,保证监管队伍的专业、高效。

抽调精干力量,组织20人的质量监管队伍,不断强化人员的专业和政治思想培训,制定人员考核、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机构、人员的廉洁高效。

2、强化甄别,严格委托运输公司的准入。

根据设定的程序,认真核实委托运输公司自备车辆、业绩、口碑情况,以自备车辆足够作为委托运输的首要条件,坚决不让无车的“皮包公司”入围,避免层层扒皮的现象发生。

3、加强协调,为委托运输公司争取良好的运输政策和环境。

在上级领导、相关部门支持下,尽可能保证煤炭取样、化验、卸车、扣款环节的公平、公正和卸车环节的顺畅,让运输户通过合法运输得到应有利润,减少掺杂使假的各种客观诱因,与委托运输车队建立牢固的协作关系。

4、强化运输全程监管,堵塞各种漏洞。

加强装、运、卸三个环节的管理。装车后运用纸封、塑封等封车具对车厢进行固封,途中采取押车、重点巡检等方式进行监管,卸车对所有车辆逐车、逐个封条进行检查,给所有委托运输车辆施加持续的压力。

5、严格处罚,建立委托运输公司考核机制。 委托运输公司必须上缴足额质量保证金。每批次运输结束后,根据化验结果,严格经济处罚。同时根据《运输质量考核办法》对各委托运输公司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及格和掺杂使假运输户一律取消委托运输资格,保证制度、合同的严肃性。

6、增加监管的科技含量,强化运输过程的透明管理。

对所有运输车辆安装GPS监控系统。我们与有关GPS监控研发机构进行合作,对目前通用的GPS监控系统进行了改进,突出和实现了GPS监控的离线报警、停车超时报警,增强了对煤炭运输车辆状态的掌控能力。待3G信号覆盖城乡后,对所有运输车辆安装实时图像传输和存储系统,加强车辆运行过程的透明管理。同时,将显示终端程序提供给煤炭使用企业,实现运输方和煤炭使用方的共同监管。另外继续和有关研发部门探讨“电子网”、“电子封条”和射频识别技术在煤炭运输中的应用问题,不断增加监控的科技含量。

7、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逐步形成运输户“不能”、“不敢”掺杂使假的舆论氛围。

运输车辆要张贴明显“兖矿物流煤炭运输” 标志,公开监督电话。同时通过电视台、广播等媒体公布监督电话,号召广大群众踊跃对掺杂使假车辆进行有奖举报,加大对掺杂使假现象的威慑力。

二、运输价格测算

(一)运价测算坚持的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2、尽量减少运输费用的原则。

3、让委托运输公司通过合法运输能够获得合理利润原则。

推荐专题: 保密工作实施方案 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煤炭运输实施方案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