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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范文三篇)

2022-10-18 17: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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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出台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出台

核心提示: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

近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面推进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作出部署。

《方案》指出,我国目前的政府财政报告制度实行以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的决算报告制度,对准确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仅实行决算报告制度,无法科学、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难以满足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因此必须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方案》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总体目标是通过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适度分离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政府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功能,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为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政府绩效监督考核、防范财政风险等提供支持,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和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改革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二是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三是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四是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

《方案》强调,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涉及面广,技术性、政策性、敏感性较强,宜逐步推进。在政府会计规则尚未全面建立之前,在现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暂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相关报告标准,编制出反映一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的财务报告,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政府信用评级等提供信息支撑。与此同时,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审计、公开机制和分析应用体系,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力争在2020年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财政部就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答问

核心提示: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近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主要内容以及时间表、路线图等。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请问《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通常也称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各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以及以此为基础进行的综合分析等。从国际上看,推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已经成为公共财政管理的发展趋势。

我国目前的政府财政报告制度实行以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的决算报告制度,主要反映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结果,对准确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仅实行决算报告制度已经难以满足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主要表现在:无法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负债,难以为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无法完整清晰反映政府资产,不利于强化政府资产管理、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无法科学合理反映政府成本费用,不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政府运行效率。近年来,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很多专家学者纷纷建议对我国政府会计进行改革,建立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要求和新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规定落到实处。

《方案》出台只是改革迈出的第一步,后面还有很多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我们将按照改革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一步一步扎实往前推进。

2.请问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促进政府会计信息公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总体目标是通过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适度分离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政府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功能,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为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政府绩效监督考核、防范财政风险等提供支持,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和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包括四项:一是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在充分考虑我国政府财政财务管理特点的基础上,积极借鉴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成功做法,吸收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有关国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有益经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二是坚持继承发展,注重改革创新。积极吸收近年来完善现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以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中取得的经验,注重制度创新,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和运行成本,促进政府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三是坚持公开透明,便于社会监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促进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满足各有关方面对政府财务状况信息的需求,进一步增强政府透明度。四是做好总体规划,稳妥有序推进。科学合理设计改革总体框架和目标,指导改革有序推进。充分考虑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先行试点,由易到难,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3.请问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主要任务是什么,这些任务之间关系如何?

《方案》提出改革的任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二是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三是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四是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

这四项改革任务相辅相成。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是前提和基础,在会计核算环节引入权责发生制,完善政府财务会计功能,为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是关键,各级政府和部门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分别反映一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及各部门的财务状况;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是保障,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后,都要按规定接受审计,审计后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公开透明;加强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是目的,以政府财务报告反映的信息为基础,系统分析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成本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水平,促进政府预算、资产、负债和绩效管理加强,尤其是为地方政府发债提供一套可靠的信用评级依据,有利于地方债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4.请问下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方面有什么考虑?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是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的重要依据,是规范政府经济业务和事项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标准体系,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中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下一步,在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方面主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基本准则用于规范政府会计目标、政府会计主体、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政府会计核算基础,以及政府会计要素定义、确认和计量原则、列报要求等原则事项。基本准则指导具体准则的制定,并为政府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处理原则。具体准则用于规范政府发生的具体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应用指南是对具体准则的实际应用作出的操作性规定。

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科目设置要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双重功能。预算会计科目应准确完整反映政府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等预算执行信息,财务会计科目应全面准确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等财务信息。条件成熟时,推行政府成本会计,规定政府运行成本归集和分摊方法等,反映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支出和机关运行成本等财务信息。

为了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健全我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财政部成立了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由部领导担任主席,会计司、国库司等多个司局参加,办公室设在会计司。在委员会组成上,下一步还将吸收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人员参与,并将组建咨询专家组,以充分发挥专家力量,广泛调动社会资源。

5.政府财务报告包括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请问这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编制的主体不同。政府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的财务报告,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二是反映的对象不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反映本部门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反映一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三是报送要求不同。部门财务报告应报送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应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6.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涉及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请问财政部将采取什么方式确保报告编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专业性、技术性、操作性较强。为保障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规范有效开展,我们在制定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同时,将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对政府财务报告的主要内容、编制要求、报送流程、数据质量审查、职责分工等作出规定。同步还要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和财务信息分析的具体方法等做出规定。

7.请介绍一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涉及面广,技术性、政策性、敏感性较强,改革将按照先进行试点、由易到难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分重点逐步推进。在政府会计规则尚未调整完善之前,在现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暂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相关报告标准,编制出反映一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的财务报告,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政府信用评级等提供信息支撑。与此同时,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审计、公开机制和分析应用体系,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力争在2020年前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2014年-2015年,重点是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清查核实政府资产负债信息,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信息系统建设,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制度、信息和技术基础。2016年-2017年,在前期准备的基础上,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试点。2018年-2020年,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制定发布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公开制度等。

8.请问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保障改革顺利推进,主要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抓紧制定政府会计准则、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以及修订相关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进一步完善决算报表体系等,为改革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加强技术支撑。开发统一、高效的信息系统,保证财务报告数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将通过大力加强专业培训、完善相关学科建设等,为改革提供必要的人力保障。四是加强组织保障。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合作,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改革按照《方案》规定稳妥、有序推进

第二篇:政府财务报告改革探索

政府财务报告改革探索

时间:2007-3-1 9:01:00作者:王湘辉

摘 要:文章分析了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指出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改革方向及趋势。

关键词:政府财务报告 问题 改革方向及趋势

严格来说,我国各级政府至今没有编制过一份全面、完整的政府层面的财务报告。由于我国目前实行预算会计制度,政府财务信息主要是预算会计信 息,政府财务报告也主要以会计报表的形式提供会计信息,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必要的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入情况说明书等组成。随着我国市场经济 体制的不断发展与完善,虽然已经过多次改革,但是目前执行的“三制一则”(《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 单位会计准则》)仍不能很好地适应需要。实现财务报告的目标,继续深化改革势在必行。

一、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政府财务信息使用者方面。政府财务信息的使用者及其信息需求是影响政府财务报告的一个重要因素,决定了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的目标,只有使用 者需要的财务信息政府才有必要提供。“三制一则”描述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使用者主要包括:(1)各级政府用于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以及对宏观经济的 调控。(2)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用于各预算单位的核算和管理。(3)立法和审计机关用于对政府收支的审核监督。由此可见,我国政府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仍主要局 限于财政部门和上级预算单位等政府内部管理人员,提供的仍主要是有关预算执行的信息。然而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为了提供更多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公共 产品,需要多方筹措资金。其资金现主要来自于纳税人缴纳的税款和向国内外举借的各种债务资金等。政府财政资金来源的变化,产生了新的政府会计信息使用者及 其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即作为纳税人的广大人民群众随着保护自身权益意识的增强,开始关注政府资产状况、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财政资金的使用状况、支出结构 及其效果等,关心财政资金是否真正和有效地用于与国家、社会、人民利益息息相关的方面。然而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使得这部分新增的政府财务信息使用者 无法得到相关的信息。

2.政府财务信息的会计基础方面。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是两种最基本的会计基础。收付实现制在现金收到和实际支付时才确认交易事项,主要提 供现金流量方面的信息;权责发生制在交易事项发生时就予以确认,而不考虑现金是否收到或支付。我国现行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财政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仍实行收 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只确认实际收到或支付现金的事项和交易,并计量一定期间现金收付差额。收付实现制符合传统政府管理的特点,有利于安排预算拨款和款项 支出的进度,如实反映预算收支的结果,预算短缺与政府借款需求接近。但是在政府公共受托责任拓展的今天,按照收付实现制编制的财务报表不能如实反映政府当 前的公共受托责任,容易被管理当局操纵,造成财务状况扭曲。收付实现制下,财政支出只包括当期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并不反映当期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 政府债务部分,从而使其成为“隐性债务”。在我国,这类隐性债务主要包括:政府中长期国债中尚未偿还的部分、政府部门因未决诉讼产生的或有负债、社会保险 基金的支出缺口、养老金负债、地方政府欠发的工资等。收付实现制所“隐藏”的这些政府债务容易夸大政府可支配的财政资源,造成虚假的平衡现象,给财政经济 的持续、健康运行带来隐患。

3.政府财务信息披露方面。虽然“三制一则”对政府财务报告的内容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作为社会公众和纳税人无法接触到有关会计报告,只能通过 各级政府行政长官,主要是财政和计划的官员在每年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议期间分别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 况报告来了解相关情况。但这些报告除了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及结果外,并没有提供更多的财务信息,特别是关于政府财务状况的信息,政府负 有受托责任的国有资产、历年各种债务、累计现状、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或称净资产等都没有得到全面完整的反映。其他报告即使提供了财务方面的信息,也由于 它们涉及的内容、报告的重点不在于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对于那些不具备专门知识的读者来说,也很难将这些报告与政府的财务活动和财务状况联系起来。即使是 政府有关部门也只能得到预算、决算等基本的财务信息,无法从会计报告中了解政府的整体财务状况和工作绩效,进而也无法评价政府工作的好坏。

4.政府财务报告的鉴证问题。从理论上说,政府行政当局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社会公众、立法机构等各种使用者使用政府财务报告,由于提供财务报 告的立场与使用财务报告的立场往往不一致,必须考虑政府财务报告的质量问题,即如何才能保证财务报告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客观公允地反映政府的业绩和受托责 任。审计机关或其他鉴证机构以其公正、中立的身份,通过对政府财务报告进行不偏不倚的审计,提供客观、公允的鉴证报告,使政府财务报告取信于使用者,以解 除其受托责任。这不是一道可有可无的程序,而必须将政府审计报告作为政府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因为政府财务报告表述的业绩如何卓著,也只是一家之说。只有 经过审计鉴证,才能保证其真实性和可靠性。在我国,政府财政报告还没有经过独立审计的先例,官方审计机构也属于政府序列,审计监督的效果及独立性都有待提 高。目前在审计方面已经颁布了《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但是一个规范的政府审计体系还远未建立起来。

二、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改革方向及趋势

1.由收付实现制向修正的权责发生制转变。我国需要对现行政府会计核算基础进行调整。权责发生制有利于对成本和费用进行准确的核算,可连续 地、客观地反映政府资产和负债的变化,如实反映管理当局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防止其将自身责任转嫁给继任者,还能为分析政府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综合信 息。我们把介于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这个区间范围内的其他会计核算基础称为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和修正的权责发生制。

虽然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已使越来越多的国家进行了权责发生制下的政府会计的改革,但我们仍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可盲目“一 步到位”。我国政府会计可参照美国“逐步扩展”的方式,先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在条件成熟时再逐步向修正的权责发生制过渡,最后视客观实际情况的需要决 定是否转为完全的权责发生制。

2.加强政府财务报告中会计信息的透明度。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纳税人缴纳的税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政府财务报告使用者范围 的扩大,社会公众对财政收

支状况的透明度、财政支出的作用、结构及其效果等,愈加关注。政府财务信息透明度包括两方面:(1)财务信息的公开性。政府应公 开披露可靠与及时的财务信息,以利信息使用者评价政府的财务状况和业绩、运营活动以及财务风险。政府财务信息应通过相关媒体对外公开披露,使得财务信息需 求者可以从不同渠道及时地获取。(2)财务信息的明晰性。公开披露本身未必导致透明,因此,政府公开披露的信息,还要利于使用者判断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营 业绩和潜在的财务风险。

3.建立统一的财务报告制度。财务报告是报告主体对一定会计期间财务活动乃至整个报告主体各项活动所进行的系统全面的总结和报告,是为满足外 部使用者共同的信息需求而编制的。政府财务报告系统全面地反映了政府的财务状况,是披露政府财务信息的一种规范化途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 的深化,我国现有的政府预、决算报告制度将难以满足各方面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因此建立与国际接轨、涵盖所有相关的政府财务活动内容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势在 必行。

4.建立政府财务报告的鉴证制度。在西方国家,政府财务报告都必须由政府审计师鉴证后,才能向使用者提供和公布。也就是说,审计报告成为政府 财务报告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美国联邦、州及地方政府的财务报告都必须经过独立审计才能提交国会。同时,由国会任命的联邦审计总长领导的官方审计机构—美 国会计办公室,时刻盯着政府怎样花纳税人的钱。而我国却无此方面的规定,如果在对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同时没有一个完整的政府审计规范与之相配套,那么改革 后的政府会计的应有作用也就很难发挥出来。因此,应在加强政府会计建设的同时尽快制定对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的相关法规。

综上所述,改革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建立一个全面、完整、科学并与国际接轨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不仅仅能够使得广泛的政府财务信息使用者 能够获得所需要的有关政府的受托责任、财务管理、偿债能力等各方面的信息,更主要的是将加强对政府的整体财务状况和工作绩效的监督,适应政府提出的“立党 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纲领和建立透明政府、绩效政府的目标。

作者:王湘辉 来源:《经济师》2006年第12期

第三篇: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解读

第二部分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解读

2014年12月12日,国务院以国发〔2014〕63号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该《方案》分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具体内容、配套措施、实施步骤、组织保障7部分。

一、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

我国目前的政府财政报告制度实行以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的决算报告制度,主要反映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结果,对准确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有利于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与运行成本。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仅实行决算报告制度,无法科学、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不利于强化政府资产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运行效率、有效防范财政风险,难以满足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因此,必须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二)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促进政府会计信息公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为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政府绩效监督考核、防范财政风险等提供支持,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和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总体目标是通过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1、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适度分离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政府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功能。

2、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推进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在完善预算会计功能基础上,增强政府财务会计功能,夯实政府财务报告核算基础,为中长期财政发展、宏观调控和政府信用评级服务。

2、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政府财务报告主要包括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部门编制部门财务报告,反映本部门的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财政部门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反映政府整体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

3、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财务报告按规定接受审计。审计后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4、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以政府财务报告反映的信息为基础,采用科学方法,系统分析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成本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水平。充分利用政府财务报告反映的信息,识别和管理财政风险,更好地加强政府预算、资产和绩效管理,并将政府财务状况作为评价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指标。

四、具体内容

(一)建立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

1.制定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基本准则用于规范政府会计目标、政府会计主体、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政府会计核算基础,以及政府会计要素定义、确认和计量原则、列报要求等原则事项。基本准则指导具体准则的制定,并为政府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处理原则。具体准则依据基本准则制定,用于规范政府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详细规定经济业务或事项引起的会计要素变动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应用指南是对具体准则的实际应用作出的操作性规定。

2.健全完善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科目设置要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双重功能。预算会计科目应准确完整反映政府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等预算执行信息,财务会计科目应全面准确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等财务信息。条件成熟时,推行政府成本会计,规定政府运行成本归集和分摊方法等,反映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支出和机关运行成本等财务信息。3.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应当对政府财务报告的主要内容、编制要求、报送流程、数据质量审查、职责分工等作出规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应当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和财务信息分析的具体方法等作出规定。4.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制度。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应当对审计的主体、对象、内容、权限、程序、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政府财务报告公开制度应当对政府财务报告公开的主体、对象、内容、形式、程序、时间要求、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二)编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

1、各单位应在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内,按时编制以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为主要内容的财务报告。

2、各部门应合并本部门所属单位的财务报表,编制部门财务报告。

3.报送并公开政府部门财务报告。部门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应报送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4.加强部门财务分析。各部门应充分利用财务报告反映的信息,加强对资产状况、债务风险、成本费用、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促进预算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和绩效管理有机衔接。

(三)编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1、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合并各部门和其他纳入合并范围主体的财务报表,编制以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为主要内容的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2、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要合并汇总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下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本行政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3.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应保证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接受审计。4.报送并公开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应依法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5.应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信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的相关信息可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绩效、分析政府财务状况、开展地方政府信用评级、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以及制定财政中长期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

五、基本原则与实施步骤

(一)基本原则。

1.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在充分考虑我国政府财政财务管理特点的基础上,积极借鉴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成功做法,吸收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有关国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有益经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2.坚持继承发展,注重改革创新。积极吸收近年来完善现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以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中取得的经验,注重制度创新,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和运行成本,促进政府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

3.坚持公开透明,便于社会监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促进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满足各有关方面对政府财务状况信息的需求,进一步增强政府透明度。4.做好总体规划,稳妥有序推进。科学合理设计改革总体框架和目标,指导改革有序推进。充分考虑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先行试点,由易到难,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二)整体设计。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涉及面广,技术性、政策性、敏感性较强,宜逐步推进。

1、政府会计规则尚未全面建立之前,在现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暂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和相关报告标准,编制出反映一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的财务报告,2、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审计、公开机制和分析应用体系,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力争在2020年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三)2014—2015年工作。1.组建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2.修订发布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3.制定发布政府会计基本准则。

4.研究起草政府会计相关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5.制定发布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6.开展政府资产负债清查核实工作。

7.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8.开展财政管理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

(三)2016—2017年工作。

1.制定发布政府会计相关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2.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

3.研究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分析指标体系。

(四)2018—2020年工作。

1.制定发布政府会计相关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2.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

3.对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情况进行评估,适时修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

4.全面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5.研究推行政府成本会计。

6.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

7.制定发布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公开制度。

六、配套措施

(一)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为推进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二)修订完善相关财务制度。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保证改革顺利实施。

(三)进一步完善决算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决算报表体系,侧重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与政府财务报告有机衔接。

(四)优化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构建覆盖政府财政管理业务全流程的一体化信息系统,不断提高政府财政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

(五)加强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内部控制。按规定建立和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机制,设置充足的财务会计管理岗位,加强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内部控制,保证政府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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