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更多文库 > 1号文库 > 详情页

一村一法律顾问职责及服务标准(优秀范文三篇)

2022-10-12 22:59:23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一村一法律顾问职责及服务标准(优秀范文三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一村一法律顾问职责及服务标准(优秀范文三篇)》。

第一篇:村一法律顾问律师服务方案11

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服务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努力做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过摸查了解村居的法律需求情况,制定 村服务方案如下:

一、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如下:

村(社区)法律顾问围绕发展农村经济,推进村居和谐建设,着力加强和改善村居各项社会管理,着力化解村居群众各类复杂疑难矛 盾纠纷,着力协助村居委围绕处理社会事务管理、辖区改扩建、征地拆迁等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重点关注留守村居的未成年人、老年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主动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二、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如下:

1、协助村居做好村(社区)自治管理,包括:

(1)帮助村居起草、审核、修订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

(2)为村居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咨询和协助;

(3)为村居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4)应村居要求,帮助村居起草、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可酌情予以优惠收费);

(5)协助村居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6)协助村居及时稳妥处理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敏感和群体性案件(事件);

(7)参与村居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2、为村居辖区内的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包括:

(1)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2)帮助群众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需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及依法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应酌情予以减免收费);

(3)协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受村居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村居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4)为村居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3、开展法制宣传,包括:

(1)举办法制讲座,向基层干部和群众普及日常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2)向村居辖区群众宣传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涉及的法律知识;

(3)协助村居制作普法宣传品,推动村居的法治文化建设;

(4)主动为村居辖区内的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服务,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4、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包括:

(1)主动与村居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工作对接,参与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协助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2)协助村居做好专业性和行业性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

(3)协助村居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村居的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法律素养。

三、服务方式和要求。

村(社区)法律顾问按照以下方式和要求提供服务:

1.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电邮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现场为村居提供热情、文明、规范的法律顾问服务。

2.每个月至少到村居现场提供不少于1天(累计8小时)的现场法律顾问服务,具体的现场法律服务日期由村居与顾问律师双方协商后予以公示。

3.每个季度至少为村居提供1次法制讲座,讲座要有讲义提纲,并在每季度末提交给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讲座时间不计入现场服务的8个小时范畴。

4.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村居和村居辖区内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并向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报告。

5.按照要求填写工作日志和工作台帐,每半年向所在镇街司法所提交一份工作报告。

四、对利益冲突的处理。

出现下述情况,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应主动提出回避:

(一)接受村(社区)范围内的村(居)民或经济组织的委托起诉村(居)委会的;

(二)接受村(居)委会的委托起诉村(社区)范围内村(居)民或经济组织的;

(三)律师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村(社区)法律顾问,明知该两个或两个以上村(社区)在同一案件中相互利益冲突,仍然同时担任代理人的;

(四)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存在相互利益冲突的两个或以上村(社区)的代理人;

(五)在同一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曾在前置程序中代理一方村(社区),又在后置程序中接受对立方村(社区)委托的;

(六)在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一年内,又在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接受该村(社区)相关利益的对立方委托的;

(七)其它与履行村(社区)法律顾问职责有关的、在同一非诉讼法律事务中,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同时接受对立双方或者利益冲突各方委托而接受了委托的;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主动回避且不得办理的利益冲突情形。

制订人:XXX律师

2016年11月1日

第二篇:村一法律顾问律师进村居服务协议书草稿

一村(居)一法律顾问 律师进村居服务协议书

甲方(村委、居委): 乙方(律师事务所): 丙方(辖区司法所):

为贯彻落实《清远市司法局关于。。》以及清远市《。。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的合作关系,订立服务协议如下:

一、甲方职责

(一)为乙方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等;

(二)为乙方律师(包括法律服务工作者,下同)开展工作提供支持与协助,使乙方律师尽快熟悉村居情况并开展工作;

(三)为律师的法制宣传教育等专项活动提供便利;

(四)通过微博、微信、短信、电子邮件、QQ等电子平台,及宣传栏、显示屏、宣传小册子、海报、横幅等媒介宣传律师公益服务进村居工作,提前在便民公告栏或法制宣传栏公告律师服务时间、地点;收集、汇总辖区群众的法律问题,为律师进村居开展公益服务做好前期准备,并引导村(居)民开展咨询活动;

(五)及时向辖区司法所反映律师开展工作的情况,包括好的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

二、乙方职责

(一)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提高“两委”班子依法管理和服务村居公共事务的水平,为村居决策、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对选举程序、文书把关,协助规范选举,从法律层面提出意见;

2、通过编印、发放换届普法小册子和警示案例,开展各类型法制宣传活动的方式,宣传党委、政府关于换届选举的重要部署精神及相关政策法规(经费由各村(居)自筹自决);

3、通过现场宣传、咨询以及电话、网络咨询的方式解答村(居)民有关选举的法律问题;

4、在选举日派出律师代表作为第三方参与对村(居)选举过程的监督。在授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三方,对选举各环节进行监督,对选举投票结果进行现场见证;

5、对村(居)经济合同、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把关。主要对山林、鱼塘、果林、家田、厂房出租等经济合同和收入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把关;

6、起草或审查村(居)的村规民约

(二)参与村居民主自治工作。协助村居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为村(居)委会和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每月不少于八小时到村居值班接受法律咨询,同时在村居公布联系方式,解答村(居)委会、村(居)民的法律问题;

(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至少一次为村居、辖区学校、单位、企业、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村(居)民依法维权,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

(五)协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村(居)委会及辖区司法所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六)协助做好安置帮教和村居社区矫正工作。为特殊人群提供法律帮助;

(七)协助做好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工作。引导困难群众向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三、乙方活动开展方式

(一)在村居设法律服务工作室,每月定期(不少八小时)指派律师到村居值班处理法律事务,接待辖区组织、单位、企业及群众的法律咨询;

(二)与村居、司法所共同组织座谈、论坛、有奖竞赛、晚会、讲座等方式,让更多群众了解和参与律师公益服务;

(三)公布便民法律热线、法律咨询网站、QQ等联系方式、或登录政府门户网站、村居QQ群解答法律咨询;

(四)律师在村居受理有偿法律服务案件的,须报律师事务所备案;

(五)建立相关登记统计台账,每月3日前将相关工作报表、典型案例及工作信息报送辖区司法所,各司法所报送县司法局。

四、丙方职责

(一)协助律师尽快熟悉村居法律服务情况;

(二)检查督促辖区律师公益服务在村居工作,指导检查律师在村居服务中的登记、记录工作;

(三)每月5日前将辖区村居开展“律师公益服务进村居”的工作报表、典型案例及工作信息汇总报送县司法局。

五、服务期限

暂定一年,自2015年1月1日到2016年1月1日止。服务期届满前半个月,双方再行协商续签协议。

六、费用及其划拨

丙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壹万元(¥10000元)作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经费。

七、终止服务形式

乙方指派的律师服务不到位或不能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时,甲方可向乙方要求更换指派律师;因乙方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或甲方出现不配合乙方开展工作的情况时,双方均可向县司法局报告解除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县司法局各留存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丙方:(盖章)代表人:

签订时间:2014年12月

乙方:(盖章)指派律师:

一村一法律顾问半年工作汇报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计划范文

一村一警工作汇报

一村一律师 工作汇报

第三篇:村一法律顾问职责及服务标准

明溪县村(社区)法律

顾问工作主要职责及服务标准

一、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提高“两委”班子依法管理和服务村居公共事务的水平,为村居决策、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对选举程序、文书把关,协助规范选举,从法律层面提出意见;

2、通过编印、发放换届普法小册子和警示案例,开展各类型法制宣传活动的方式,宣传党委、政府关于换届选举的重要部署精神及相关政策法规(经费由各村(居)自筹自决);

3、通过现场宣传、咨询以及电话、网络咨询的方式解答村(居)民有关选举的法律问题;

4、在选举日派出律师代表作为第三方参与对村(居)选举过程的监督。在授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三方,对选举各环节进行监督,对选举投票结果进行现场见证;

5、对村(居)经济合同、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把关。主要对山林、鱼塘、果林、家田、厂房出租等经济合同和收入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把关;

6、起草或审查村(居)的村规民约

二、参与村居民主自治工作。协助村居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为村(居)委会和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每月不少于八小时到村居值班接受法律咨询,同时在村居公布联系方式,解答村(居)委会、村(居)民的法律问题;

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至少一次为村居、辖区学校、单位、企业、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村(居)民依法维权,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

五、协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村(居)委会及辖区司法所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六、协助做好安置帮教和村居社区矫正工作。为特殊人群提供法律帮助;

七、协助做好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工作。引导困难群众向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017年1月

推荐专题: 一村一法律顾问职责及服务标准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