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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自查整改情况汇报
公司按照省公司党委要求,认真对照《关于印发及四个配套制度的通知》(***党委[2013]18号)要求,严格执行
一、自查重点
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目前已初步建立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该制度严格比照《***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暂行办法》要求,制定制度规定的决策范围、事项和权限 (包括资金额度)界定,该制度规范了决策程序,明确了决策方式,落实了决策责任。
2.“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
在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上,公司始终遵循集体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四项原则,严格按照通知与会、会议讨论、作出决定、决策执行四步程序进行。公司在重大决策、重要项目采购、重要岗位人员易动方面严格按照省公司规定执行。凡是需要职工参与的事项、重大决定,需要职工了解和知道的,都将第一时间公开公司的决定、决
议和工作规划,对职务职称晋升、考核结果、人事干部调整、荣誉奖励、经费开支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示,充分征询职工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做到程序透明、操作公开、结果公平。
3.“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情况
公司就“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对本年人事任免(人员岗位易动)、财务情况、重点项目采购、办公用品类采购进行自查,经查实无违规违纪问题。
二、存在问题
1.因公司初成立,目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还比较少,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上,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相关的监督制度还需进一步充实。
三、整改措施
1.领导班子和党支部成员还需加强“三重一大”政策内容的学习,充分领会精神,结合实际开展工作。
2.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配套制度,针对公司工作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
3.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
现和纠正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 主要事项
一、重大决策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 要决定等事项。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电网公司重要文件、会议精 神、领导指示等的意见措施。(总经部、相关部门
2.公司班子、党委作出全局性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总经部、相关部门 3.以公司班子、党委名义向上级汇报的重要工作报告。(总经 部、相关部门 4.公司班子、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总经理工作部(二 公司改革发展的战略、重大经营策略、管理体制等事项。
1.公司战略发展目标,重大阶段性工作部署。(总经部
2.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如人力资源、财务、物资集约化管理实 施方案。(相关部门
3.公司重大体制、机制创新方案。(相关部门(三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事项。1.公司发展规划。(总经部、相关部门
2.信息通信发展规划。(总经部、策划中心、相关部门 11(四公司改制重组、资产转让(调整、股权(转让投资、资产收(并购等事项。1.公司直属全资、控股单位重组改制事项。(财务部 2.公司直接对外股权投资事项。(财务部
3.公司转让直属全资、控股单位产权事项。(财务部 4.公司与外部单位间的资产产权划转事项。(财务部 5.重大金融股权转让、划转等处置事项。(财务部
6.未列入投资计划和预算的金融股权投资项目。(财务部(五公司经营综合计划、预算安排等事项。
1.综合计划安排及调整。(总经部、相关部门 2.经营目标和预算安排及调整方案。(财务部
(六 公司机构调整、劳动用工、利益分配、薪酬管理等事项。1.下属单位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方案。(总经部 2.公司本部机构调整。(总经部
3.公司工资总额计划及调整、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兑 现、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等。(总经部、管理考核部
(七公司安全稳定重大事项。
1.《安全生产手册》等制度的修订。(科技部 2.涉及维稳、保密等重大事项。(总经部、科技部等(八公司党的建设、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重 12 大事项。
1.公司所属党支部(党总支的成立、撤销。(总经部
2.公司干部人事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总经部 3.公司所属公司“四好”领导班子考核有关事项。(总经部
4.公司本部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及重要专项审计情况汇 报。(运管中心 5.公司重大表彰项目表彰奖励方案。(总经部
6.反腐倡廉、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规划;下属单位年 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涉及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事项。(总 经部
(九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一国电通公司本部中层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 免、聘用、解聘等。(总经部
1.本部中层干部的任免、聘用、解聘。
2.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主任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兼职。3.干部的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有关事项。4.涉及公司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奖惩。(二后备人选事项。(总经部
1.公司中层干部后备、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后备人选情况。13 2.后备干部考察情况。
(三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委派(推荐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和经营班子人员等(总经部
1.向全资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
2.向控股公司委派股东代表, 推荐董事、监事和经营班子人员 等。(四公司本部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总经部 1.公司本部处级以上干部的提拔任用。
2.公司组织的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和挂职培养锻炼等有关事 项。
3.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任免、聘用、解聘。(五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人资部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一信息通信工程重大项目。
1.通信工程建设方案。(工程运营中心 2.信息工程建设方案。(信息化分公司 3.ERP项目建设方案。(SG-ERP 分公司(二重要设备和重大技术引进、科研开发项目。
重要设备、重大技术引进、科研开发项目的招标采购管理原则。(物资采购部(三大宗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和重大服务购买事项。1.大宗物资、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管理原则。(物资采购部
2.公司本部重要资产(如办公区重要设备、设施 购置及建设 等事项。(总经理工作部
(四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一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
预算内资金安排(纳入预算安排方案审议。(财务部(二超预算、预算外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
超预算、预算外资金安排(纳入预算调整方案审议。(财务 部(三大额度捐赠资金调动和使用。
1.对外捐赠支出(纳入预算或预算调整方案审议。(财务部
2.因紧急原因需要立即执行的预算外捐赠事项。(财务部(四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电力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及《保定》,进一步完善供电公司(简称: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增强集体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涉及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公司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第三条 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班子分工和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事项范围
第五条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当由公司党委会议、经理办公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上级重大决定、重要指示、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重大经营策略、管理体制;
(三)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事项;
(四)公司综合计划、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决算)、自有资金分配方案、产权转让、重要资产出租、重要资产处置、公司的(投资)、借贷、审计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五)公司劳动用工、薪酬分配、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除;
(七)公司改革方案,组织机构调整设置、人员编制调整和使用、岗位设置、人员安置等重大问题;
(八)安全生产、电网建设、经营管理、优质服务、电网调度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突发事件、违纪案件、法律经济纠纷以及涉及影响单位稳定等重大事件的处理;
(九)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计划及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公司职代会、党代会、工会、团青工作及离退休工作的重大问题;
(十)决定公司级或向上级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其奖励办法;
(十一)决定对违规违纪的组织、干部或人员的处理意见;
(十二)其它重大决策事项。
第六条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党委直接管理的领导干部及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等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选聘、任免、调动等;
(二)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与奖惩;
(三)后备干部的管理;
(四)其他重要干部人事管理事项。
第七条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电网装备、科技研发、信息技术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
(一)基建、技改、大修、科技等项目的计划安排和调整方案;
(二)融资、担保和委托贷款项目;
(三)应当向河北省电力公司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
(四)计划外的重大改建、新建项目;
(五)非生产性项目的计划安排以及调整方案;
(六)由于政策变化、设计变更、外部环境变化等引起的项目费用大幅增加的重大事项;
(七)其它重大项目安排。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电力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及《保定》,进一步完善供电公司(简称: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增强集体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涉及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公司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第三条 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班子分工和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事项范围
第五条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当由公司党委会议、经理办公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上级重大决定、重要指示、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重大经营策略、管理体制;
(三)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事项;
(四)公司综合计划、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决算)、自有资金分配方案、产权转让、重要资产出租、重要资产处置、公司的(投资)、借贷、审计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五)公司劳动用工、薪酬分配、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除;
(七)公司改革方案,组织机构调整设置、人员编制调整和使用、岗位设置、人员安置等重大问题;
(八)安全生产、电网建设、经营管理、优质服务、电网调度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突发事件、违纪案件、法律经济纠纷以及涉及影响单位稳定等重大事件的处理;
(九)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计划及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公司职代会、党代会、工会、团青工作及离退休工作的重大问题;
(十)决定公司级或向上级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其奖励办法;
(十一)决定对违规违纪的组织、干部或人员的处理意见;
(十二)其它重大决策事项。
第六条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党委直接管理的领导干部及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等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选聘、任免、调动等;
(二)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与奖惩;
(三)后备干部的管理;
(四)其他重要干部人事管理事项。
第七条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电网装备、科技研发、信息技术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
(一)基建、技改、大修、科技等项目的计划安排和调整方案;
(二)融资、担保和委托贷款项目;
(三)应当向河北省电力公司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
(四)计划外的重大改建、新建项目;
(五)非生产性项目的计划安排以及调整方案;
(六)由于政策变化、设计变更、外部环境变化等引起的项目费用大幅增加的重大事项;
(七)其它重大项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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