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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工作会议上的致辞
(2012年3月 日)
尊敬的温建副局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大家早上好!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在这个充满希望的美好季节,全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工作会议在东坡故里眉山隆重召开。在此,我谨代表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和348万眉山人民,向出席会议的省体育局的领导和各兄弟市州的各位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
眉山是大文豪苏东坡的故乡,全市辖一区五县。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体育事业的发展。目前,全市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9个,省级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12个,幼儿体育基地2个。先后向省队输送了张益萌、曹婷等优秀运动员,连续三届奥运会有眉山藉运动员参加。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体育局的大力关心和支持。在此,谨向关心眉山体育发展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大会在眉山召开,将给我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管理工作带来新的理念和信息,我们将抓住机遇,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工作,争取吸引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同时诚请各位领导和专家对我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最后,祝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在眉期间身体健康,心情愉快!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云南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及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试点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00‟022号)以及《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中办法„2000‟28号文件精神的通知》(云办发„2001‟25号)文件精神,加强青少年课余体育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从国家、省、地(州、市)三级体育行政部门体育彩票公益金出资扶持创办,面向广大青少年开展体育活动的社会组织,具有社会主义公益性质,又充分发挥市场经济运作的机制,通过适当收取体育活动培训成本费(收费标准须报当地物价部门审批)等资金来源,自我运行和生存发展,最大限度地吸引青少年参加课余体育活动。
第三条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主要任务是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爱好和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增强青少年体制,并向其传授体育运动技能、发现和培养体育人才。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国家、省、地(州、市)、县(区、市)四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宏观管理和具体指导。
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省范围内中央、省级直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宏观管理和具体指导;
地(州、市)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直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宏观管理和具体指导;
县(区、市)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范围内直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管理和具体指导。
第五条 云南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创办主要以地、县体校和体育场馆为依托,并逐步在有条件社区和大、中学校、单项体育协会创办。
第六条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必须成立董事会下的主任负责制,内设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制订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并到当地体育、民政、工商等部门办理有关注册手续,在当地体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 领导重视青少年体育活动普及工作,能够为俱乐部提供保证使用的体育场馆设施、器材,有必要的专职教练员或社会体育指导员。
第八条 具有广泛组织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和各种青少年体育活动的能力。
第九条 本地青少年体育活动有一定基础,通过创办该俱乐部,能够带动周边地区青少年体育活动进一步广泛普及。
第十条 俱乐部创建后能够建立良性循环、自我生存发展的运行机制。第十一条 优先选择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逐步扶持边疆民族地区和落后地区。
第十二条 我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分A、B、C三类创办。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十三条 申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关于筹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报告;
2.实施方案;
3.章程;
4.组织机构;
5.申请表。
第十四条 每年3月1日以前为申报截止日期。
第十五条 申请表需报当地体育、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再报上一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省级体育、教育部门审批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及备案。
第五章 物质保障
第十六条 国家、省、地(州、市)三级体育行政部门以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共同作为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办的投资来源。国家、省、地(州、市)三级体育行政部门投资比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要求配给(国家体育总局项目管理中心安排的除外)。
第十七条 扶持资金原则上支持两年,每年A类10万元,B类8万元,C类6万元(国家体育总局项目管理中心安排的除外)。
第十八条 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对我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投资规模和布局总量、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体育发展的需要、俱乐部开展活动规模的大小,俱乐部进行体育彩票形象宣传的需要,预计我省每年将创办20个左右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至2005年为一个大周期。
第六章 体育活动
第十九条 俱乐部对周边的学校及青少年学生,实行团体学员和个人长期、短期学员制开展活动,保证个人长期学员每周能在俱乐部接受有指导的体育活动2至3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保证团体学员每年能在俱乐部组织集体体育活动一般不少于2至3次。
第二十条 俱乐部在寒暑假、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积极组织青少年体育夏(冬)令营及各种体育培训、竞赛、交流活动等,吸引周边区域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活动。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组织青少年活动规模A类一般不少于1000人,每年活动不少于20万人次;B类一般不少于750人,每年活动不少于15万人次;C类一般不少于500人,每年活动不少于10万人次。
第二十二条 俱乐部可辐射周边地区有条件的学校建立活动网点,开展青少年活动。
第二十三条 俱乐部要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有1/3的城镇学校,利用1/5的假日(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向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开展体育活动的场所和条件,并使参与活动的学生达到1/2以上;到“十五”末期,至少有/12的城镇学校,利用1/4的节假日,有2/3的学生参加活动。
第二十四条 凡被审定为创办俱乐部的单位,统一挂牌,牌匾由省体育局统一制作。
第七章 业余训练
第二十五条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应当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在开展好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的同时,健全业余体育训练网络,形成和发展本地区一至两项传统体育项目和优势体育项目,培养优秀体育人才和体育骨干。
第八章 体育骨干
第二十六条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应当建设一支一专兼职教练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的体育骨干队伍,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第九章 管 理
第二十七条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每年要将工作总结报县、地、省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将对俱乐部的工作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十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 省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将制定评估标准,每年对各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四年进行一次表彰奖励。
第二十九条 对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将给予批评、通报,直至取消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资格。
第十一章 附 则
河北省衡水市五公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之规定,为了广泛吸引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培养体育运动爱好和兴趣,养成终身体育锻炼习惯,促进体育运动优秀人才的培养,提高各项体育运动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的名称为衡水市五公阳光青少年俱乐部,法定住所饶阳县五公镇。
第三条 本单位的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四条 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饶阳县文化体育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饶阳县民政局。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是:
(一)指导和推动本区青少年篮球、田径、排球、乒乓球等体育运动的开展和普及;
(二)配合体育业务部门举办篮球、田径、排球、乒乓球等体育运动的训练和竞赛活动;
(三)组织和举行篮球、田径、排球、乒乓球等体育运动业务培训、学术研讨、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教练员、教师的业务水平。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六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理事会,其成员由小学、初中、高中等学校组成,其职责是:
(一)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
(二)审定本单位工作计划;
(三)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四)审定本单位的机构、编制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
(五)审议批准本单位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筹备和召开会员大会;
(七)决定吸纳和开除会员;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的议事程序和规则是通过每年一次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并经过到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八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理事长。第九条本单位的法人代表产生和罢免的程序是:经本俱乐部理事会讨论并经到位理事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在开展俱乐部工作中有较大影响。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执行机构是俱乐部秘书处。其职权是:
(一)开展本俱乐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计划;
(二)决定各单项工作人员的聘用;
(三)定期进行交流,汇报本项目开展活动情况,促进工作正常进行;
(四)俱乐部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本单位设管理小组(监事会),由县体育局、文教局有关人员组成。其职权是:
(一)监督检查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二)听取会员的意见,改进俱乐部工作;
(三)监督检查俱乐部经费使用报告情况。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三条 本单位的经费来源(包括资金和实物):
(一)国家体育局、市体育局体育彩票基金;
(二)体育教育行政部门专款;
(三)社会赞助捐赠;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第十四条 本单位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增值部分不得私自分配,财产不的私分。
第十五条 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 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和本单位监事机构的内部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审计。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单位的资产。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第十九条 本单位自行解散,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须经俱乐部理事会讨论通过决议,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条 本单位在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注销登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俱乐部理事会。修改后的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俱乐部理事会。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河北省衡水市五公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远景规划(2011年-2014年)
第一阶段 巩固、充实阶段
1、确立俱乐部的合法地位,取得等级证书、收费许可证书等一系列许可证件。
2、完善组织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监督机制,依法开展工作,保证俱乐部健康、正常运行。
3、完善收费制度和补助制度,培养体育消费市场,力争达到自负盈亏。4、5、6、7、完善团体和个体会员制度。
完善双休日、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的体育活动组织和运行机制。完善俱乐部档案资料的管理。
初步建成高水平球类、田径类代表队,形成小学、初中、高中一条龙和学习、训练、吃、住一体化的课余训练体系。第二阶段(2014年-2019年)依法建成一个完善的、成熟的俱乐部。
1、有合法的组织机构、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经济上可以自负盈亏,俱乐部可以健康运行,有能力可以为县、校青少年体育健身等活动开展做出贡献。
2、有稳定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高水平运动队、有高水平的体育辅导员队伍、有固定的活动时间、有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办法、有稳定的体育消费群体、健康的运行并得到社会的认可。3、4、5、有能力组织大型体育竞赛和娱乐健身活动。有能力和国内同等俱乐部交流经验、定期互访。
有能力和国外友好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交流,为我省、市、县乃至我国的对外体育交流贡献力量。
6、有能力为提高我县青少年体育运动水平做出贡献。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申请书
2014年12月
申请书
XXX体育中心: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提高青少年健康水平,以及发现和培养体育人才,对照申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通知精神,我XXX已经具备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条件。
望主管体育部门批准同意。发起人:
XXXXXX
2014年12月22日
体育俱乐部组织机构
XXX体育俱乐部人员组织机构 俱乐部日常管理机构为俱乐部委员会,负责俱乐部日常事务活动 组织。委员会最高领导人为会长,委员会由以下人员构成:
会
长: 监
理: 秘书长: 财
务: 培训部部长: 培训教练员: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之规定,为了广泛吸引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培养体育运动爱好和兴趣,养成终身体育锻炼习惯,同时为发掘培养和输送竞技体育优秀后备人才提供可靠保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的名称为XXX俱乐部,法定住所XXX。
第三条 本单位的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第四条 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富平县实验中学,登记管理机关是富平县民政局。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是:
(一)指导和推动本区青少年足球、田径、篮球、乒乓球等体育运动的开展和普及;
(二)配合体育业务部门举办足球、田径、篮球、乒乓球等体育运动的训练和竞赛活动;
(三)组织和举行足球、田径、篮球、乒乓球等体育运动业务培训、学术研讨、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教练员、教师的业务水平。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六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理事会,其成员由小学、初中、高中等学校组成,其职责是:
(一)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
(二)审定本单位工作计划;
(三)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四)审定本单位的机构、编制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
(五)审议批准本单位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筹备和召开会员大会;
(七)决定吸纳和开除会员;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的议事程序和规则是通过每年一次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并经过到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八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理事长。
第九条本单位的法人代表产生和罢免的程序是:经本俱乐部理事会讨论并经到位理事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在开展俱乐部工作中有较大影响。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执行机构是俱乐部秘书处。
其职权是:
(一)开展本俱乐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计划;
(二)决定各单项工作人员的聘用;
(三)定期进行交流,汇报本项目开展活动情况,促进工作正常进行;
(四)俱乐部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本单位设管理小组(监事会),由县体育局、文教局有关人员组成。
其职权是:
(一)监督检查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二)听取会员的意见,改进俱乐部工作;
(三)监督检查俱乐部经费使用报告情况。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三条 本单位的经费来源(包括资金和实物):
(一)体育教育行政部门专款;
(二)社会赞助捐赠;
(三)会费。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第十四条 本单位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增值部分不得私自分配,财产不的私分。
第十五条 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 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 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和本单位监事机构的内部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审计。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本单位的资产。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第十九条 本单位自行解散,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须经俱乐部理事会讨论通过决议,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条 本单位在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业务主管单位申请注销登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俱乐部理事会。修改后的章程,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俱乐部理事会。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七条 会员代表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为三年。因特殊情况或延期换届的,必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二十九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领导本俱乐部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三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俱乐部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选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领导本俱乐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条例、制度;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如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
第三十二条 理事会必须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俱乐部的会长、培训部部长、秘书长必须具备的条件。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经营与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大大提高,人们更加注重生活质量,健康意识显著增强为适应休闲体育服务对用人的需求,提高青少年的整体素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主要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爱好和终身体育锻炼习惯,传授体育运动技能,发现,培养体育人才,普通增强青少年体质为主要目的社会化、公益性群众体育组织。要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的工作就要从学生,从青少年抓起,青少年是全民健身的重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青少年学生身边新型的体育组织,为广大青少年提供课余活动的良好场所。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一项新生事物,目前尚未有良好的经验强供借鉴,只能根据市体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路子,力争办出自己的特色,现就我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经营管理工作理一下思路,作个探讨:
一、加强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
首先按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民政厅的要求,为俱乐部依法进行注册,取得法律上的保障。其次建立科学先进的内部机制,完善俱乐部内部结构,订立俱乐部章程;制定较为长远的,全面提高青少年体育健康服务计划,制定各种管理制度,如员工管理制度,财务监督制度,场馆开放制度;以及对员工外聘体育辅导员工作奖勤考核制度。
二、场馆面向全体青少年,多样化、经常性活动,丰富了青少年业余文化生活
1.成立排球、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网球、田径、武术、游泳、篮球、健美健身、棋类等单项俱乐部。
2.刚进入俱乐部的青少年先进行一定时间的观察,让他们自己感受一下所有的项目,熟悉所有的项目好以后选择做好基础想法。
3.制室规章制度,保证学生的俱乐部活动时间,具体方法和措施如下:
(1)来场馆青少年成为俱乐部会员后,各会员有义务向俱乐部激纳会费(每学期10次/100元),并按时参加俱乐部的活动。
(2)各会员开始加入俱乐部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和身心特点选择自己喜欢的体育项目,途中如果要求更改,则向各项目组负责人提出申请,申请成功后则可以选择其他项目。
(3)各会员根据自己的情况,写出一份详细的时间安排表,我们根据时间表安排活动时间。俱乐部活动时间,任何人和班级都不能占为它用。
(4)俱乐部器材由专人保管,各单项配备专职辅导员。负责学生考勤,根据学生特点指导学生练习。
(5)俱乐部辅导员必须要有系统的计划和进度,并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评价,记入学生的体育课成绩。
(6)教练员把握好学习和体育锻炼的时间,掌握好锻炼的力度,不要影响到正常的学习和生活。(7)俱乐部定期举行各项目的单项比赛,从中发现苗子,重点培养,组建俱乐部体育代表队,参加县、市、省体育比赛,为俱乐部争光。
(8)为满足多样化需求,俱乐部活动拓展至体育以外,增设科技、艺术教育和文化等活动。
4、俱乐部活动情况
(1)目前主要组织开展的活动形式包括:日常活动、技能培训、比赛交流、冬、夏令营等。“技能培训”列第一位;日常活动列第二位;“竞赛交流”列第三位;“冬、夏令营”排第四位。
(2)俱乐部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实青少年业余文化生活,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促进家庭和谐,并且在维护边疆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产生较为广泛的社会影响。
三、运用市场规模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我国现在体育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去认识、去运作,只有这样,才能使俱乐部走上社会化,产业化道路,才能快捷,持续、健康的发展。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首先要解决好对俱乐部“定位”认识问题,它不同于我国现行的职业、半职业俱乐部,也不同于体校,它是根据青少年的兴趣和爱好,依据俱乐部的场馆设施、人才、条件为青少年提供的课外体育活动场所。为此,我们把场馆作为体育市场的经济主体。具体思路是:
1、场馆利用节假日、双休日,晚上,面向社会开放(面向小学、初中生),实行一条龙服务,便于运动队衔接,使运动队后备队员源源不断。并接纳团体会员,短期培训班,实行市场运作,采用全方位有偿服务,配套服务。
2、把场馆变活,不断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以谋求生存和发展,采用市场经营办法,参与并筹划组织承办省、市、县比赛,既提高知名度,又增加经济效益,把死钱变活。
3、争取财政、物价、民政、教育等部门的政策支持,为俱乐部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4、树立品牌和公益意识,做强做精,发展俱进,力争在三年内办出特色的俱乐部。
5、依靠一些体育事业发展俱乐部的规模,如体育彩票,政府和体育局等单位。
6、场馆注意保修和保养,要大力宣传爱护俱乐部场馆。
7、探索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8、树指导名师、重宣传作用,吸引青少年参加俱乐部活动。
四、坚持以青少年和体育为本,拓宽服务对象,创新服务形式与内容
1、以青少年为主要服务对象,兼顾社会其他人群。
2、创新服务形式和内容,扩大社会影响,提高效率和效益。
五、应该注意的问题
1、场馆设施要先进,要注意保护,坏了要及时保修,场馆保养费用比较高,这可以通过拉赞助,找投资人解决资金问题。
2、尽快力争市体委群体科领导的支持,来俱乐部指导创建和申报工作。提出宝贵介意和要求。
3、为了保证各会员的训练质量,俱乐部要聘请高级教练员来指导训练。费用由俱乐部支付。
4、俱乐部服务业务收费法规依据
“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收入应当按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等主要业务活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5、俱乐部与举办单位关系问题
(1).从属关系:即俱乐部系举办单位附属机构,从属举办单位,人、财、物不分,实行“二块牌子,一套人员”管理。
(2).对等关系:即俱乐部与举办单位均为独立法人,通过契约明确双方责、权、利,相对独立,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开展工作。
6、收入项目问题,举办单位不一样,收入项目亦有所不相同,如学校类没有商品销售,体育场馆中心则有此类收费项目。
7、为解除因开放产生的安全、伤害等顾虑而为开放场地统一购买保险。
8、缺乏权威的国家或地方联合会统筹创建工作。
9、应当重视和加强登记注册和年度检查工作。
10、完善个人会员制,规范和审慎发展团体会员。
11、指导思想由“先发展、后规范” 实现向“规范发展”的转变,走规范化、可持续发展路子。
青少年体育是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重要结合部,是我国实施《全民健身纲要》和《奥运争光》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创建和申报工作正健康、有续的发展。展望未来,让我们抓住契机,强化管理,积极进取,为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事业而做出长期不懈的努力。
学院:社会体育07 学号:13075407 姓名:高威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与管理
学院:体育学院学号:姓名:高威13075407
推荐专题: 体育活动总结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