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畜禽标识制度(大全)》,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畜禽标识制度(大全)》。
养殖场畜禽标识制度
一、严 格 规 定 在 当 地 动 物 卫 生 监 督 机构申领畜禽标识。
二、并按照下列规定对畜禽加施畜禽标识:
1.新出生畜禽,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2.猪、牛、羊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需要再次加施畜禽 标识的,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畜禽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养殖场畜禽标识制度
一、严 格 规 定 在 当 地 动 物 卫 生 监 督 机构申领畜禽标识。
二、并按照下列规定对畜禽加施畜禽标识:
1.新出生畜禽,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2.猪、牛、羊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需要再次加施畜禽 标识的,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畜禽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畜禽标识制度
一、新出生羊,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二、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种羊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五、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畜禽标识制度
一、新出生羊,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二、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种羊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五、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