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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XXX,现年XX岁,系XX省XX县XX乡XX村村民。因本乡共产党员村支部书记惠XX恃强凌弱、非法侵占我承包土地一事,特依法提出控告,请领导为我主持公道。
一、基本事实
我从1982年春天起,分得了在XXXX的四亩半耕地,因系坡地、地内长着多棵大柳树,地界又下延至河畔(习惯称“天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承包期一直到2044年。
2005年春播后,我去靖边县城打工。XXX村支部书记惠XX以集体名义多次通知我,说村里决定修筑堤坝、建水库养鱼,要占用我的耕地,并承诺坝高4-5米,占地不会再多,声称“等国家拨了钱后,会多补偿的”,当年惠XX本人象征性地赔我青苗损失100元。
此后,惠XX逐年提高坝梁,蚕食我的土地。慑于惠的淫威和“集体”的名义(事后,才知道是惠XX以集体名义私人牟利的),我一天天的忍着。2008年,我在靖边打工时,惠XX通过原XX村村长陈XX给我打电话,说“XXX村要拓宽原来的道路,需要占少量耕地,他们答应有补偿,要地也行,要现金也行。”我考虑到拓宽路面是惠及子孙的好事,个体利益毕竟要服从整体利益的,况且征地补偿自古以来都是天经地义的,于是就答应了。
然而,事实并非是惠及子孙的拓宽工程,而是这名毫不利人、专门利己的共产党员干部惠XX以牺牲别人利益为代价,精心谋求自己的“产业”。为了坝梁取土,在我耕地上新开了一条宽阔的公路。前沟打坝种粮,后沟蓄水养鱼。把国家分给我的——并且经营了近20年的口粮地,变为他个人的米粮川。而他却我闭口不提如何补偿的事情。在共产党的天下、在光天化日之下,党的支部书记惠XX竞还如此明目张胆、无缘无故地剥夺了我作为农民的基本土地。而且还财大气粗、飞扬跋扈,凭借做支书的影响力,呼风唤雨,欺凌乡亲,让人忍无可忍。
去年至今年,我得知土地被侵占后,曾请求XX村支部书记惠世忠出面多次协调,但惠XX态度蛮横,非但不认账,还指使妻子等人动手打人。2011年8月,XX村委会将惠XX“借口打坝,无故侵占”我承包土地的行径,向乡党委、乡政府做了汇报,并出具证明信等物介绍我去乡上申诉。
随后,我就去找乡长韩XX反映情况,韩乡长说他“有能力把问题处理好的”,让我等上几天。过了很久我不见动静,再问这位韩乡长时,已换成一副老爷做派,官腔官势,出口伤人。后来我找到驻村干部刘XX,刘XX明确表示,“你们的问题我管不了,你们找法院去吧!”。此后,我多次要去县政府反映情况,但人民政府的大门就是没能进去。事情一天天就这样拖着,而侵占者一天天坐享其成,一天天炫耀着他的威力,宣称:“在XX这片土地上谁也奈何不了”。
二、侵占借口
惠XX为了得到这块我经营了近20年的土地,也真是机关算尽。日夜蚕食、逐年缩减别人的土地,他并不满足。为了毁地筑坝,达到长期全部占有而又不赔偿的目的,绞尽脑汁寻找借口,绕过我与无处分权人陈XX(XX村原村长,已免职)暗箱交易,实施恶毒的侵占和诈骗伎俩。共产党员惠XX 明明知道这块地是承包给我的,党的土地承包政策30年不变,我就是这块土地最合法的承包人。还厚颜无耻地说“与陈XX有协议、买村上的土地”胡搅蛮缠。他无法拿出我作为合法承包人的任何授权书和任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纯属恶意侵占。
三、控告理由
自古以来,土地一直是农民的命脉。我党“三农”工作文件中常有“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利益最可靠的现实保障”的表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多次强调“要切实保护农民土地,防止非法侵占”。然而,XXX村一个党支部书记,凭靠村上资源腰包鼓起来的小干部,竟然如此傲慢无礼地侵占别人的土地。而我们政府部门的有关同志明明知道是共产党的领导干部把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侵占了,明明知道纠纷双方力量对比过于悬殊,明明知道不是同等诉讼主体之间的关系,还麻木不仁,冷漠推脱,分明是想利用法院高昂的诉讼成本和漫长的诉讼过程逼迫我、教训我,让人不高兴。惠XX行为违法显而易见,也是我们党政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理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关规定,予以纠正。
四、控告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与理由,本人恳请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依法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责令惠XX停止侵占我的土地,恢复原状或土地臵换; 二是赔偿我被侵占土地的一切损失;
三是赔礼道歉。
五、证明材料
1、XX村委会证明(复印件)
2、XX村委会给乡政府出具的情况介绍材料(复印件)
3、村民小组长XXX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土地邻家的旁证材料(复印件)
此致
敬礼
控告人:
年月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XXX,现年XX岁,系XX省XX县XX乡XX村村民。因本乡共产党员村支部书记惠XX恃强凌弱、非法侵占我承包土地一事,特依法提出控告,请领导为我主持公道。
一、基本事实
我从1982年春天起,分得了在XXXX的四亩半耕地,因系坡地、地内长着多棵大柳树,地界又下延至河畔(习惯称“天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承包期一直到2044年。
2005年春播后,我去靖边县城打工。XXX村支部书记惠XX以集体名义多次通知我,说村里决定修筑堤坝、建水库养鱼,要占用我的耕地,并承诺坝高4-5米,占地不会再多,声称“等国家拨了钱后,会多补偿的”,当年惠XX本人象征性地赔我青苗损失100元。
此后,惠XX逐年提高坝梁,蚕食我的土地。慑于惠的淫威和“集体”的名义(事后,才知道是惠XX以集体名义私人牟利的),我一天天的忍着。2008年,我在靖边打工时,惠XX通过原XX村村长陈XX给我打电话,说“XXX村要拓宽原来的道路,需要占少量耕地,他们答应有补偿,要地也行,要现金也行。”我考虑到拓宽路面是惠及子孙的好事,个体利益毕竟要服从整体利益的,况且征地补偿自古以来都是天经地义的,于是就答应了。
然而,事实并非是惠及子孙的拓宽工程,而是这名毫不利人、专门利己的共产党员干部惠XX以牺牲别人利益为代价,精心谋求自己的“产业”。为了坝梁取土,在我耕地上新开了一条宽阔的公路。前沟打坝种粮,后沟蓄水养鱼。把国家分给我的——并且经营了近20年的口粮地,变为他个人的米粮川。而他却我闭口不提如何补偿的事情。在共产党的天下、在光天化日之下,党的支部书记惠XX竞还如此明目张胆、无缘无故地剥夺了我作为农民的基本土地。而且还财大气粗、飞扬跋扈,凭借做支书的影响力,呼风唤雨,欺凌乡亲,让人忍无可忍。
去年至今年,我得知土地被侵占后,曾请求XX村支部书记惠世忠出面多次协调,但惠XX态度蛮横,非但不认账,还指使妻子等人动手打人。2011年8月,XX村委会将惠XX“借口打坝,无故侵占”我承包土地的行径,向乡党委、乡政府做了汇报,并出具证明信等物介绍我去乡上申诉。
随后,我就去找乡长韩XX反映情况,韩乡长说他“有能力把问题处理好的”,让我等上几天。过了很久我不见动静,再问这位韩乡长时,已换成一副老爷做派,官腔官势,出口伤人。后来我找到驻村干部刘XX,刘XX明确表示,“你们的问题我管不了,你们找法院去吧!”。此后,我多次要去县政府反映情况,但人民政府的大门就是没能进去。事情一天天就这样拖着,而侵占者一天天坐享其成,一天天炫耀着他的威力,宣称:“在XX这片土地上谁也奈何不了”。
二、侵占借口
惠XX为了得到这块我经营了近20年的土地,也真是机关算尽。日夜蚕食、逐年缩减别人的土地,他并不满足。为了毁地筑坝,达到长期全部占有而又不赔偿的目的,绞尽脑汁寻找借口,绕过我与无处分权人陈XX(XX村原村长,已免职)暗箱交易,实施恶毒的侵占和诈骗伎俩。共产党员惠XX 明明知道这块地是承包给我的,党的土地承包政策30年不变,我就是这块土地最合法的承包人。还厚颜无耻地说“与陈XX有协议、买村上的土地”胡搅蛮缠。他无法拿出我作为合法承包人的任何授权书和任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纯属恶意侵占。
三、控告理由
自古以来,土地一直是农民的命脉。我党“三农”工作文件中常有“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利益最可靠的现实保障”的表述,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多次强调“要切实保护农民土地,防止非法侵占”。然而,XXX村一个党支部书记,凭靠村上资源腰包鼓起来的小干部,竟然如此傲慢无礼地侵占别人的土地。而我们政府部门的有关同志明明知道是共产党的领导干部把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侵占了,明明知道纠纷双方力量对比过于悬殊,明明知道不是同等诉讼主体之间的关系,还麻木不仁,冷漠推脱,分明是想利用法院高昂的诉讼成本和漫长的诉讼过程逼迫我、教训我,让人不高兴。惠XX行为违法显而易见,也是我们党政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理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关规定,予以纠正。
四、控告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与理由,本人恳请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依法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责令惠XX停止侵占我的土地,恢复原状或土地臵换; 二是赔偿我被侵占土地的一切损失;
三是赔礼道歉。
五、证明材料
1、XX村委会证明(复印件)
2、XX村委会给乡政府出具的情况介绍材料(复印件)
3、村民小组长XXX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土地邻家的旁证材料(复印件)
此致
敬礼
控告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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