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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合集)

2022-09-20 18: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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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的业务收支审批由园长负责或由园长授权的分管领导审批本园的各项货币资金业务,授权书由园长室与会计人员分别保存。

二、凡是开具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对外收费,一律按照县物价局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此项工作由会计人员负责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如果制止和纠正无效,应当向本单位领导汇报,请求作出处理。

三、支付申请。任何部门任何人需要购物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填制购物申请单及个人用款单并注明款项的用途、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的相关证明,报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支付审批。审批人应严格遵守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的规定,在预算经费中支出,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

1.金额在5000元以下由园长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上由核心组会议集体讨论。

2.大批、大件设备采购、基建维修申报审批程序

(1)核心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由具体操办人提出书面预算计划。

(2)预算计划报校产管理站审批(包括报局审批)。

(3)预算审批同意后,报区政府采购部门。

五、复核支付。出纳岗位人员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主要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据、凭证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按规定办理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六、会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收支项目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超出开支标准和限额,经办手续是否齐全以及存在其他问题等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应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篇: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使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财务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原则,全学区的财务收支,在校长领导下,按照财务制度,由中心校财务室统一收支,各村组办学经费按校内分配制度由中心校统一下拨,村组负责人管理使用,同时要向中心校财务室报帐,接受其管理和监督。

(二)财务收支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做到增收节支,勤俭办学,严禁辅张浪费,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2、实行实记入帐制,坚持做到收支有依有据,严禁收入不出据,收入不入帐,多收少记和“小金库”,严禁支出无凭据,使用无效票据和多支多报。

3、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杜绝教师私自乱收费现象发生。

4、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报销制度,坚持报销标准,控制出差人次数,出差人员须经学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5、学校财务收支应有计划,避免盲目支出,保证学校教职工基本福利待遇的落实,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保证有计划的偿还下欠债务和学校的进一步发展。

6、实行帐款分离,会计管帐不经手现金,出纳经手现金不管帐。

(三)现金管理

1、学校现金实行银行开户管理,任何收入必须坚持先入行后支出,杜绝坐收坐支。

2、学校出纳手中现金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元,否则若因现金被盗,后果自负。

3、学校出纳必须按时收好学校一切经费并及时入库,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清一切经费,严禁任何人抓挪学校公款。

4、学校职工原则上不得借用学校公款,若因特殊情况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纳视其情况借支,但必须保证按期如实收回,否则由出纳自行负责。300元以上借款需经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借出,如经办人不按规定办理借款属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四)支出票据的使用和管理

教职工福利,津补贴发放,使用工资发放清册或领条,节假日加班补贴和有关活动补助,由经办人开条,校长审核,会计制单后,校长签字发放。对外收费、购物、乘车、住宿、招待等业务开支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有效票据,务工开支必须使用税务票据。坚持报销票据要素齐全,所有支出票据须有经办人签字,校长审核后方能报销。

(五)购物管理

大宗物品严格按照教育局购货渠道、质量、价格进行购置,严禁任何人私自订购教仪,桌凳,校服,教辅资料等大宗物品。严禁任何人以私人名义私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学生用品或其它商品。学校购置办公设备,教学设备设施,金额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员安排,经请示校长同意后执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执行;10000元以上大宗物品由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报教育局领导审批后执行。学校购置的一切物品发票,须注明经办人和验收人,校长审核签字后方能报销。

(六)财务监督

自觉接受上级各部门的检查监督,保障财务人员的财务监督,财务人员按照《会计法》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督促学校纠正。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财务人员按月注好帐,交校长审阅后,定时在校务公开栏公布,期初财务收支计划,期末财务决算,提交全体教师会或教代会审议。

(七)学校建设和资产管理

学校修建(含职工集资房)30万元以上工程,严格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小型维修和排危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尽量从节约出发,精打细算,用较少的钱办较多较好的事。所有学校建设工程按教育局文件自学接受职能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学校资产必须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管好用好,做到分类造册进入固定资产帐目,杜绝资产流失。

第三篇: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根据教育局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5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学校预算管理】

第7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内容是支出预算。

第8条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9条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1、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给经办人。

2、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3、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4、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5、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是否相符。

6、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7、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8、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9、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1、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并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第四章、财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况、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情况的咨询;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建议;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第五章、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财务主任。

7、做好员工膳食收费系统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四篇:学校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根据北京市总工会关于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京工办发[2015]6号)、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下发《北京市教育工会加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工发[2012]17号)和北京市事业单位相关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工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华北电力大学工会经费管理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工会活动、各分工会、各协会使用工会经费,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一、发票要求:

1、凡报销的发票、收据均应由国家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发票应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2、从外单位取得发票(收据)时,必须核对以下基本内容:

(1) 发票上付款单位全称必须填写“华北电力大学工会”,不得空白、简写和在“华北电力大学”后面带上学院、部门的名称或“个人;

(2)发票上须写明开具的日期;

(3)发票上须写明经济业务内容、大小写金额。

(4)必须加盖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3、要求必须使用当年票据。

4、对于理论调研与立项等跨年限较长的发票由财务人员依据具体情况审核报销。

5、发票(收据)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挖补;发票(收据)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印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或发票金额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更正。

6、对于项目为:旅游费、汽油费、公交充值卡、礼品等发票均不予报销。

7、凡是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发票(收据),工会有权拒绝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二、报销要求:

1、由工会主管财务的主席“一支笔”审批。

2、每张发票后面必须有主席和经手人签字,并标注活动项目和内容,具体粘贴要求参照学校规定(注意:发票不用补边)。

3、发票开具内容应如实反映工会活动情况,内容可以为:体育用品、劳保用品、清洁用品、活动车费、少量办公用品等与工会活动用品和奖品有关的内容。

4、发票无论金额多少,必须写明细或附购物小票。

5、每张发票请先自行到国税或地税网站查验真伪,并将查验为真的页面,打印后交工会查验,方可报销。

6、小型活动奖品(不超过1000元),做到负责人、采购人,二人核实签名;大型活动奖品(超过5000元(含))做到负责人、采购人、发放人,三人核实签名。

7、各种活动奖品,做到实购实发。活动奖品需附:购物明细;奖品报销须附:领用单。领用单含:领取人、负责人、发放人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

领用单要求:A4或(1/2)A4纸大小。

发票分类汇总表:领款人卡号填写完整(非前4位和后4位)。

8、杜绝提前购置大批量活动物品、奖品。

9、报销期间:每年1月20日-12月20日。

三、大额资金:

单笔大额资金(1000元(含)以上)应使用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可使用公务卡(一万元(含)以下)、校工会借用或凭发票领取支票。

四、分工会活动资助:

1、工会对50人以下分工会活动资助500元/次;50-100人分工会活动资助600元/次;100人以上分工会活动资助700元/次。每学年资助次数不超过4次(每学期2次)。

2、在工会组织的六大杯赛中获得组织奖的分工会,可获得300元/次的活动资助。

五、协会活动资助:

1、工会根据协会活动的次数、规模、效果等给予300元的资助,每学年资助次数不超过4次(每学期2次)。

2、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协会参与的对外交流比赛、演出、专业训练活动,予以适当资助。

六、分工会主席基金:

1、分工会主席基金来源于分工会会员的会费,由工会根据各分工会当年收缴的会费全额拨付。

2、凡上年度获评先进分工会,奖励2000元主席基金;凡上年度获评工会特色奖,奖励1000元主席基金。

3、用于分工会主席组织会员开展建家升级活动;奖励本分会工会积极分子;对会员生病、“送温暖”等慰问;开展各项工会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等,不得挪做它用。

4、监管方式:划拨额度,报销支取。

每年1月划拨主席基金到各分工会《主席基金报销账薄》,各分工会根据实际支出,使用符合工会工作内容的票据和《主席基金报销账薄》,到校工会报销、记录。

5、要求当年报销完毕,如有余额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年底主席基金都归零。

6、注意事项:如若遗失,因当年主席基金未使用部分无法计算,因此无法补记,当年主席基金予以停止使用。请一定注意,派专人保管《主席基金报销账薄》。

七、理论调研与立项:

1、理论调研与立项专项款在“业务支出――专项业务费”核算。

2、各分工会理论调研与立项专项款在工会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报销理论调研以外的开支。

3、分工会按审批后的额度报销,不得超额度报销。

4、发票开具内容应如实反映调研活动情况,内容可以为:车费(不超过经费的一半)、书费、印刷费、办公用品(300元以内)等。

八、其他说明:

1、工会有关奖品等额度的说明:

(1)工会文体活动的奖品。名次奖品一般标准不超过:一等奖100元/人/次,二等奖80元/人/次,三等奖70元/人/次,纪念奖30元/人/次或平均标准不超过60元/人/次;活动工作人员劳务标准酌情参照奖品标准发放。

(2)工会兼职先进分工会主席、协会会长,可发放奖品或奖金作为奖励,名称为:“工会先进分工会主席、协会会长奖励”,一年一次不超过800元/人。

(3)工会对会员“送温暖”可发放现金。一年一次,每次根据实际情况分为:1500元、1000元、800元三个档次,需经工会委员会讨论并附情况说明。

(4)工会对生病会员慰问。酌情安排,可购买生活用品进行慰问,不超过200元/次。

(5)工会座谈会的开支,标准不超过30元/人/次。

(6)工会组织文艺汇演、体育比赛、春游秋游可发放盒饭或餐补,开支标准酌情校内30元-40元/人/餐,校外40元/人/餐。

(7)工会组织对外文艺、体育交流比赛,若因比赛场地、时间原因无法统一订车,经工会同意后,队员自驾车(须3-4人拼车)到现场参加活动,可发放车补100元/车/天(场次);若无法拼车, 按照30元/人/天(场次)发放车补。

(8)工会其他评优活动,个人奖励标准不超过500元/人/项。

(9)外请专家(教师)讲座(讲课费)标准:1、院士3000元/次;2、高级职称、正处级2000元/次;3、副高职称、副处级1500元/次;4、中级职称、科级1000元/次。

(10)校内专家评委费标准:500元/人/天。

2、分工会有关奖品等额度的说明:

(1)分工会文体活动的奖品。名次奖品一般标准不超过:一等奖60元/人/次,二等奖50元/人/次,三等奖40元/人/次,纪念奖30元/人/次或平均标准不超过60元/人/次;活动工作人员劳务标准酌情参照奖品标准发放。

(2)分工会优秀兼职委员及工会小组长,可发放奖品或奖金作为奖励,名称为:“分工会积极分子奖励”,一年一次不超过300元/人。

(3)分工会对会员“送温暖”可发放现金。一年最多两次,每次不超过500元,需经分工会委员会讨论并附情况说明。

(4)分工会对生病会员慰问。酌情安排,可购买生活用品进行慰问,不超过200元/次。

(5)分工会座谈会的开支,标准不超过30元/人/次。

(6)分工会参加工会组织的文艺汇演、体育比赛、春游秋游可发放盒饭或餐补,开支标准不超过校内30元/人/餐,校外40元/人/餐。

(7)分工会为会员过生日,可购买生日蛋糕。开支标准不超过150元/人/年。需提前一个月统计、购买、发放给下月过生日的会员,生日日期以身份证为准,领取时附领用单,发票一月(或两月)一报销。

(8)分工会组织全员参与有奖的活动例如:健走等活动,建议一学期只举办一次。

九、《华北电力大学工会经费管理细则》适用于由工会经费、会费列支的项目,由学校列支的项目遵守大学相关财务制度

第五篇: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县教育局慈教发(20xx)7号《关于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的意见》的文件要求,结合江垭中学食堂财务管理方案为规范财务行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食堂管理水平特制订食堂财务管理细则。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具体职责

1、校长负责食堂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实行一支笔签字制度,对学校的钱,物以及食堂的食品卫生负领导责任。

2、总务主任直接负责食堂财务管理工作,把好学校财务支出的制度关,对学校的钱物以及食堂的食品卫生负直接领导责任。

3、食堂会计负责食堂财务审计工作,分期分月做好食堂账目。

4、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工勤人员的管理,食堂食品卫生的管理,食堂财产的管理及行使食堂财务监督的权利。

5、出纳负责学校的现金管理,按月做好食堂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负责管理现金和支票。

6、采购员负责采购学校所需各种教学用品及食堂的食品。严把食堂食品卫生第一道关,严格控制三无产品进入学校。烂变质食品进入校园。

7、保管员负责建立完整的实物进入库台帐,并在实物进入库台帐上签名,做到帐物相符。

三、具体管理细则

1、收入管理。

严格按照张家界市物价局,张家界市财政局,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费(20xx)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向自愿开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且按月足额收取入账。记帐时以班为单位编制伙食费收入汇总表,由班主任核实签字后入帐,学校牧场商店的收入上交总部行政帐统一管理,弥补公用经费的不足。

2、支出管理。

学校食堂不以盈利为目的,每生每天按10、5元计算,一月231元。保证学生吃的好,吃的饱,吃的有营养,每期结余资金上缴行政帐用于发放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虚列发票套取现金。

3、账物管理

食堂建立总账、收支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实物账和实物进入库台帐。由总务主任每月实施检查督促。并向中学总部上交当月的食堂财务报表。

4、实物管理。

食堂保管员应建立完整的实物进入库台帐,凡购进物品必须先入库再出库,凡实物进出每日要有完整的实物出入库记录,实物入库,交货人、保管员要在入库单上签名,食物出库,炊事员,保管员要在出库单上签名。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总务主任、伙食团长、会计要定期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现金,支票管理。

学校食堂实行“收支两条线”食堂经费建立银行账户,伙食收入全部缴存银行,所有收入一律通过银行办理结算,严禁坐收坐支,严禁公款私借私存和挪用,出纳应妥善管理库存现金和支票,防失、防盗措施要严密。库存现金不超过5000元,1000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1000元以上的可以通过银行支付各项支出票据必须合规、合法,手续齐全。1000元以下由校长,总务主任,伙食团长,采购员,领款人签字后由出纳付款。1000元以上由校长,总务主任,伙食团长,采购员,保管员领款人签字后由出纳付款。出纳取款必须凭取款凭条上校长、总务主任、中学总部财务公章方可取款。

6、监督管理。

每月由学校年级组选派思想好,责任心强的教职工代表组成清账小组,对学校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学期结束由学校理财小组成员对全期食堂收支情况进行总结并做出清账总结。

7、学校食堂的管理制度

1、学习并执行和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朴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朴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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