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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楼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2022-09-20 18: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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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和大武口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武口区“法制文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集团公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紧盯一个目标,把握两个方向,坚持三个围绕,发挥四个优势,实现五个上水平”总体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把法治文化融入到企业文化和职工工作和生活之中,促进法治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更加完善,法治文化载体不断创新,有效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和引导功能,不断提高全体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全面实现“六五”普法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内容

(一)培育一支法治文艺宣传队。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立足于培育具有企业特色的法治文化,培育一支有基础、有成绩、有热情、有优势的法治文艺宣传队,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的积极性。

(二)创作一批法治文艺节目。集团公司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的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积极创作一批与职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具有鲜明时代感和行业特色的法治文艺节目。

(三)建立法治文化基地。充分利用法律宣传橱窗、法治文化板报、厂报普法专栏,使之成为企业法制教育、法治文化宣传的前沿阵地,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四)开展一次法治文化作品评选活动。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一次法治绘画、书法、摄影、剪纸等作品征集活动,集团公司普法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大武口区法治文艺作品展示活动。

三、活动安排

“法制文化建设年”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3月26日至4月10日)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要按照《集团公司“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方案,安排部署本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年”的相应活动。

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11月1日)。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按照《集团公司“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各项活动。

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集团公司普法办公室对各子分公司“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要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充分认识到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抓手,要将法治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落实到位。

(二)整体联动,合力推进。集团公司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推进。

(三)创新创优,打造特色。集团公司各单位要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立足于培育具有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在深化内容、丰富载体、扩大阵地等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形成本行业法治文化建设的特色品牌。

(四)加强监督,强化保障。将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检查、指导、考核,对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同时,集团公司要加大法治文化建设的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各类法治文化基地建设、法治文艺团体培育的所需经费。

(五)广泛宣传,及时总结。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目的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典型人物、典型事件,为推进集团公司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及时上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

各个阶段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开展情况,并以此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二篇: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我市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培养公民法治信仰,活跃城乡市民法治文化生活,增强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经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委“推进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江山”的战略部署,贯彻法治江山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注重特色,有重点、多层面、全方位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普法宣传与地方特色文化结合起来,把法律知识通俗化,把法律规范直观化,把法律历史形象化,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认识水平,增强法治理念,为建设富裕和谐幸福的新江山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总体目标:

以传播法治文化、养成依法习惯、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围绕树立新理念、引领新风尚、体验新生活,不断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建立法治文化人才队伍,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组织开展丰富多采的法治文化活动,优化法治文化传播途径,打造具有江山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品牌,引导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制意识,树立法律信仰,全员参与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江山建设进程。

二、活动内容和具体要求。

(一)加强阵地建设,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在我市培育一批具有法治文化元素的“法律六进”示范点,全力打造江山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以“法律六进”示范点和江山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为载体,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举办一次全市法治演讲活动,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社会公益广告等大众传媒作用,扩大法治文化宣传的覆盖面。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宣传氛围,推动我市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二)整合文化资源,培育江山法治文化。

将法治文化建设与传统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旅游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机关文化等有机结合,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乡村”、“法治文艺演出进集市”等巡回演出,精心培育有特色、高品位的江山法治文化,加大典型培育和宣传,推动我市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三)丰富法治实践,弘扬法治精神。

坚持法治文化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法治文化渗入到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之中,融入到创建法治县市(区)、创建文明城市、民主法治村(社区)等活动之中,通过普法依法治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水平,大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四)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法制讲座。

定期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积极培养法治文化宣传人才,充分发挥江山市普法志愿宣讲团和普法骨干、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深入机关、企业、学校、乡村、社区和单位积极开展法治讲座活动,通过讲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

(五)整合社会资源,加强法治文化宣传。

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将媒体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实现资源共享,整体联动,在全市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宣传氛围。

三、活动步骤和时间安排。

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时间为20xx年xx月至xx月,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根据法治文化建设活动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工作。

2、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根据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大力建设法治文化阵地,精心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积极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3、第三阶段:考核总结。

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乡镇街道、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

结合创建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进一步健全机关、单位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加强本单位学法阵地建设,完善法制教育宣传栏,机关单位人员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加大对机关干部执法水平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考核评议制,通过生动的形式、新颖的载体,打造富有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法治文化。

(二)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

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强对农民尤其是农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法制教育。采取张贴法治警句、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法治文化宣传资料、举办法治文艺演出、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服务等形式,加大法治文化宣传力度,提升农民法律素质,引导农民学法用法、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加强社区法治文化建设。

建立完善社区法治文化宣传栏、板报、墙报等传播阵地,以“法律进社区”为载体,定期组织司法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大学生法律服务团成员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注重培养和扶持社区法治文化人才和团队,鼓励在文艺、法律等方面有特长的社区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以在职和离退休的教育工作者、党员干部、职工以及有文体特长居民为主体成立社区普法宣讲队,通过开展文娱、健身、文艺演出等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逐步开辟社区法制宣传图书角,设立“律师信箱”,定期解答社区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通过构筑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网络,不断丰富社区法制文化建设的载体,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有效促进社区法治文化建设。

(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坚持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诚信建设、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相融合,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及企业普法助理员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进企业”活动,激发企业法治文化的生机与活力。

(五)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广泛开展法治文化进校园活动,组织青少年法制报告会、法制故事演讲、法制漫画创作比赛、法制影视观摩、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建设一批集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的校园法治文化长廊,不断创新校园法治文化载体,增强互动效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

(六)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执业活动。

做法治文化的实践者、推动者,把法治文化融入法律服务中,促进法治文化基础的形成和巩固。把我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宣讲团成员等法律服务资源进一步整合起来,建立起科学、高效、可操作的法律服务平台,做到优势互补、互助互利,共同参与到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当中。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我市“六五”普法规划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各项工作的大力开展,将法治文化建设与群众法律素质提升工程工作相融合贯穿,深化内容、丰富载体,全面推进我市法治文化建设和创建幸福江山等活动的开展。

(二)整体合力推进。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推进。与相关工作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强力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大联动”工作体系,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三)务求工作实效。

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服务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任务,作为提升公民法律素质、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我市法治化管理水平的内在动力,统筹谋划,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创建法治城市、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法制环境。

(四)重视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将本单位、部门活动实施方案及各个阶段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开展情况、图片等资料上报江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便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掌握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动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将各单位、各部门“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依据,通过检查、指导、考核,对在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部门予以表彰。

第三篇: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根据《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拟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和促进“六个现代化”为目标,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提升政府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建设城乡环境最优美、富民强县最协调、社会关系最和谐的幸福高淳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到20xx年,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到位,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行政决策基本实现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行政决策水平明显提高;县镇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行政管理透明、高效,行政效能、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提高;行政执法文明、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和公众监督程度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基本满意。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社会管理与服务水平

  深入建设服务型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健全诉求表达、矛盾排查和预警、矛盾调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五项机制,提高突发事

  件预防、预警、应急处Z、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推行“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模式和“扁平化”、“网格化”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扎实推进“法治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创建,建成全省唯一的“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县”。完成县、镇、村(社区)三级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以及互联网等管理,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构建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住房保障“六大体系”。

  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按照“优化、完善、规范”的要求,继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审批监督。开展网上并联审批,实现网上行政执法案卷监控评查常态化,杜绝行政权力事项网上登记、网下办理现象。加强行政权力库、行政服务中心、行政监察平台、政府法制监督平台管理与衔接。进一步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一个窗口对外”、“能进则进”原则,将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事项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制定工作规范,压缩办理期限,提高服务效率。不断完善“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积极开展各类便民服务,充分发挥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作用。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Z、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并做到及时、准确、具体。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对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建立完善办事公开制度,规范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单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每年进行评议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着力构建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政府议事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20xx年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和事项,完善行政决策听证、论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和论证程序。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要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听证、论证意见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采纳情况及其理由以适当形式反馈或公布。重大决策事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研究前由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等决策,决策机关或提请政府决策的部门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行政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要进行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经济运行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通过综合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控制预案;凡未经风险评估或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做出决策。

  完善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县政府部门每年要对本部门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实施情况评估,通过民意反映、抽样调查、委托专家学者或专门机构评估等多种途径了解决策实施情况,了解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必要时调整决策或停止执行。县政府每年选取1-2件关乎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重点评估。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决策规定的决策行为,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政府制度建设水平

  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定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超越制定权限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所有政府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以县政府名义发布。今后一段时间,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重点为科技创业创新、城乡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生社会建设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使制度建设与“六个现代化”建设相适应,与法治政府建设相协调。创新规范性文件起草机制,凡涉及民生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都要采取公开举行听证、组织座谈论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规字”管理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应列编“规字”统一登记、编号和公布。

  实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坚持“立、改、废”并举,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自2011年始,规范性文件每2年重点评估和集中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超期的原则上自动失效,确需保留的,按有关程序重新审查认定或由制定机关重新制发。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围绕构建“职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目标,持续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积极推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规范化,探索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领域的自由裁量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建立高位协调、综合执法、基层自治、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五项机制,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建制镇延伸,推进城市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认真做好阳江镇“强镇扩权”工作,成立综合执法机构,合理配Z执法权限,进一步明确法律地位、职能定位、执法范围等,提高基层行政执法能力。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动行政权力名称、编码等要素的标准化建设。加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执法监督的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依据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梳理、调整并公布执法依据、执法主体和执法权限,保障执法依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围绕促进发展、保障民生,全面落实企业“零距离服务”,积极推行涉企“人性化执法”,进一步规范涉及投资环境的执法行为,加大食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征地和房屋拆迁、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大力推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和整改。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完善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审查,做好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审查工作,确保群众对执法行为的满意率达90%以上。

六、建立矛盾纠纷预防调解体系,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信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有效互动、形成合力。成立由县法制办牵头的行政调解专项工作组,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作用,推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制度对接,实行法院与司法部门指导人民调解,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医患纠纷等调解工作。支持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确保基本实现“应调尽调”,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理机制,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研判制度,确保社会矛盾发现在早、处Z在小,力求矛盾纠纷发现率、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处于省市领先水平。依法加强信访工作,健全“大信访”工作体系,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社会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大格局,引导群众合法有序地表达诉求、解决矛盾,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充分利用行政复议解决矛盾纠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引导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加强复议制度、机构、队伍和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吸收专家学者和社会力量参与审理,确保复议案件有2名以上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依法办理。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监察、司法、法院衔接,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

  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被申请机关负责人重大复议案件出席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开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行政应诉培训,组织旁听重大行政诉讼案件,建立健全重要行政诉讼案件报告、通报制度。

七、强化行政监督,严格行政问责机制

  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各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监督,加强行政机关层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支持审计、监察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作用,监察部门应做好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高度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依法保障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对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相关行政机关要主动认真开展调查,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和回应,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严格行政问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完善行政问责制度,细化问责范围和对象,增强可操作性。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问责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权力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加强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及行政败诉案件的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因违法行政导致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八、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推进机关干部法制教育。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长效学法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并作为考核和晋升的依据之一。通过领导干部大讲堂、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县管领导干部学习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聘请专家解读有关法律、法规,每年举办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加大集中培训力度,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用2年左右时间,将全县领导干部轮训一遍。落实拟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测试考察结果作为任职依据。

  注重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执法。对从事政府法制、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组织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加强行政执法证件资格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建立网上投诉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滥用执法权力、粗暴执法的人员,经教育不改的要依法处理并调离执法岗位。

九、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健全组织机制。建立县政府及其部门行政首长负责的依法行政领导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机关建设。县政府每年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充分发挥法制机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加大法制干部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努力建设一流的法制工作人才队伍。

  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创新教育方式,增强实效性,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强化监督考核。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解决存在问题,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县政府每年向市政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每年向县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法治部门建设纳入依法治县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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