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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西方文学
从《局外人》看存在主义生死观
专业:汉语言文学
班级:2008级3班
姓名: 刘湘
学号:200804100
1【摘要】《局外人》是法国存在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作品刻画了主人公莫尔索间接地因为对母亲的死漠然处之而被判死刑,这种对待死亡的态度是莫尔索存在主义观点的合理反映,这个比较重要的情节也反映了存在主义作家的生死观。本文试从这一情节展开论述,对整部作品所体现的存在主义生死观作简要分析。
【关键字】局外人存在主义生死观
可以说,从人类有意识以来,就知道有生必有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死是人类最原始的恐惧,也是所有恐惧的终极指向。生命只有一次,故贪生怕死也成了人的本能与本性。可是,《局外人》中的主人公莫尔索却并不具备这种人的本性,他视死如归,认为他所度过的生活是荒诞的,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死也并不使人恐惧,只是一种“幸运的安排”。整部作品充斥着莫尔索的独白、想法和感受,让人产生一种强烈的主观上的荒诞感,这种荒诞感是从莫尔索对妈妈的死表现出的冷漠开始的。他的这种对生死的淡漠很好地体现了存在主义生死观,一种关于荒诞的生死观。
小说一开始就写到了这部作品重要情节——“妈妈死了”。面对母亲的去世,莫尔索并没有像人们所认为应该的那样,显得悲痛欲绝,痛哭流涕。而且不仅如此,他还在为母亲守灵时喝牛奶咖啡和抽烟。在刚刚安葬完母亲回到阿尔及尔后,他就和情人玛丽去游泳、看喜剧和做爱。这种行为,按照社会所公认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显然是不能容忍的。后来他杀了人,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时,被指控为“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最终,他被判了死刑。
加缪曾经把《局外人》的主题概况为一句话:“在我们的社会里,任何在母亲下葬时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险。”这似乎是在向我们阐释一个十分严酷的逻辑:一个要在这个社会中正常和顺利生活的人,必须遵循人类社会共同认可的基本价值观念和行为规则,否则会被视为异类,严重者还会受到法律乃至被杀头的制裁。莫尔索就是这个异类,“他之所以受到谴责,是因为他不做游戏”。那么他究竟仅仅只是不愿意遵守游戏规则呢?还是真的漠视生死呢?
郭宏安的《多余人?抑或理性的人?》认为莫尔索并不是真的冷漠,他的感情只是被压抑了,深深地掩藏在内心。他在文中写到因为莫尔索亲昵地称母亲为“妈妈”,所以说“他在内心深处该是对母亲蕴藏着多么温柔多么纯真的感情啊!”还提到“他没有哭死去的母亲,但心里是爱她的,并曾努力去理解她”,“他觉得挂在嘴上的‘爱’并不说明什么”。事实上,我认为这样说很牵强。莫尔索并不只是不愿意遵守游戏规则,他根本就漠视这个生存的游戏。他显然是爱自己的母亲的,他抵达养老院后“真想立刻见到妈妈”;他显然也是了解游戏规则的,清楚地知道“他人”在母亲去世时应该做什么。可他就是不做,因为他打内心里认为“怎么样都行”,认为任何事都“没多大意义”,包括存在和死亡,即使说实话使他难为情,但他仍然要说。门房问他用不用开棺看看母亲,他回答说:“不想”,即使知道自己不该那么说;守灵时,他喝完咖啡后想抽支烟,虽然有犹豫,但还是抽了,因为他想了想,觉得“这不要紧”;后来坐牢时甚至对律师说,爱妈妈
“不说明任何问题”,“所有健康的人都或多或少盼望过他们所爱的人死去”。由此可见,莫尔索莫尔索的冷漠是由内而外的,不加掩饰的,他拒绝掩饰自己的感情,追求真实,无法说谎。面对生存和死亡,他漠然置之,这便是存在主义观点的反映。
存在主义认为人在无意义的宇宙中生活,人的存在本身也没有意义。反映在《局外人》这部作品中,就表现为莫尔索对亲情、爱情、友情、法律和宗教的全面反叛。对莫尔索来说,生活中发生的一切似乎全是偶然的,荒诞的,与自己无关的,甚至生命本身也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这一点我觉得用庄子哲学可以很好地解释。庄子的妻子死时,他不但没有悲伤,反而鼓盆而歌,这与莫尔索对待母亲的死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庄子认为生是偶然,而死是必然,人的生命就如同赘瘤一般,死亡就如同疣痈溃烂,这个比喻既解释了生死,又超越了生死,令人觉得生命也不过如此,死亡也同样不必畏惧,同时也暗示为人的死亡而悲切是多么可笑。庄子强调顺其自然的超脱,莫尔索却更多给人一种把世事皆看淡的冷漠。
莫尔索的这种与社会脱离、反叛社会的状态,源于他认识到世界是荒谬的。“加缪认为,荒谬的产生是因为世界与他人中存在着非人性的因素,人在这种非人性的东西面前无所适从,由此而引起的堕落,就是荒谬。”加缪在这里想要强调的是存在的荒诞,个人在存在着非人性因素的荒诞世界面前无能为力,无法摆脱痛苦和危机。既然这一切都是无法抗拒的,就没必要再去为“毫无意义”的事情浪费感情,所以,母亲的葬礼上哭不哭是不要紧的,对情人爱不爱是毫无意义的,和邻居做不做“朋友”,“怎么都行”,“三十岁死或七十岁死关系不大”,总之就是视一切现存秩序和道德于不顾,自己选择自己要走的路,不去参照别人的想法做法,以一种无原则的荒谬和真实来对付这个社会有条理的荒谬和虚假。特别是在第二部分中,莫尔索被定罪时,他的命运是“被决定”的,案件的处理过程在没有他的干预下进行着,这真正使他感到自己的心已和这个世界隔绝了,他成了一个“局外人”。在决定着他的命运的法庭上,他仍心不在焉,一如平常地对他人的言论提不起兴趣,听着听着便感到厌烦。宣判以后,他才觉得死刑是“真正使一个人感兴趣的唯一的一件事”,可是他关注的仍不是死亡本身,而是杀人机器的模样和被处死是否能引起很多人注意。这种从根本上蔑视死亡的做法虽然荒诞,但却是关于荒诞的存在主义生死观的最佳体现。
存在是无意义的,死亡也是自然到来的事情,一切都“说明不了什么”,一切都“毫无差别”,唯一能赋予生活以价值的,就是是自我造就,就是反叛。这便是存在主义的生死观,也是莫尔索对待生活和死亡的态度。
【参考文献】
1、《加缪文集》.(法)阿尔贝・加缪/郭宏安等.译林出版社.199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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