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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发电项目前期工作概述

2022-09-09 11: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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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生物质电厂项目开发工作流程.

生物质电厂项目开发工作流程

凯迪

项目开发工作流程图

项目开发内

部预立项

项目开发内部立项

协议签订

项目可行性研究

项目核准

项目建设期外部工作

I.

1项目开发内部预立项

1.1名词解释

项目开发内部预立项:是指由开发管理中心通过对拟开发项目进行资源、厂址选择及当地商务及投资环境等方面进行初步调查,编制《项目开发内部预立项申请表》,经开发管理部、技术管理部审核,开发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批,确定是否开展项目开发内部立项论证的工作。

1.2办理程序

1.2.1项目开发内部预立项论证

1.2.11开发管理部部根据年度开发计划,初步确定拟开发的市县区域目标。

1.2.1.2区域开发组对拟开发市县的相关信息(区位、社会经济文化、交通、投资环境、资源条件、建厂条件等)进行初步调查和资料收集,在《项目开发内部预立项申请表》中填写项目基本情况。

1.2.2项目开发内部预立项评审和审批

1.2.2.1由开发管理部组织,技术管理部、区域开发组参加,召开评审会,对项目资源情况、交通条件和投资环境进行初步审核,在《项目开发内部预立项申请表》中填写评审意见,开发管理部、技术管理部签署审核意见,开发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批。

2项目开发内部立项

2.1名词解释

项目开发内部立项:是指由开发管理中心组织,公司相关中心/部门参加,通过对拟开发项目进行资源、厂址选择及当地商务及投资环境等方面进行详细调查和收资,按公司确定的项目开发所具备的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参照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的编制深度编制相关专题报告,组织专题会评估,最终报公司总裁办公会批准,确定是否正式启动项目开发的工作。

2.2办理程序

2.2.1项目开发内部立项论证

由开发管理中心组织格薪源2.2.11项目开发内部预立项经开发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批后,

公司、建设中心、计划经营中心正式开展项目开发内部立项论证工作。

2.2.1.2区域开发组负责调查收集开发目标市县的区位、社会经济文化、交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投资环境等信息,编制《商务及投资环境调查报告》。

2.2.13技术管理部负责工程选址,进行厂址选择和资料收集,对项目厂址外部条件进行技术论证,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商确定推荐厂址和备选厂址,编制《厂址踏勘报告》。凯迪研究院参加生物质燃油项目的选址。

2.2.1.4格薪源公司负责进行实地调查,对资源情况进行论证,编制《资源调查报告》。、《厂址踏勘报告》、《资源2.2.1.5由开发管理部组织收集《商务及投资环境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提交计划经营管理中心,由计划经营管理中心负责编制项目《初步经济评价报告》。

2.2.2项目开发内部立项评审和审批

2.2.2.1开发管理部组织项目开发内部立项评审专题会,会前3天向格薪源公司、建设管理中心、计划经营管理中心、凯迪研究院(生物质燃油项目)等参会单位发放会议通知,并附《商务及投资环境调查报告》、《厂址踏勘报告》、《资源调查报告》和《初步经济评价报告》供预审。

2.2.2.2开发管理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项目开发内部立项评审专题会,以上参会单位及技术管理部参会,评审专题会应形成项目开发内部立项的明确意见,开发管理部填写《项目开发内部立项申请表》、《商务及投资环境调查报告》、《厂址踏勘报告》、《资源调查报告》、《初步经济评价报告》、《会议纪要》附后),技术管理部、格薪源公司、建设管理中心、计划经营管理中心、凯迪研究院(生物质燃油项目)等单位及开发管理中心总经理签署评审意见。

2.2.2.3《项目开发内部立项申请表》经公司分管副总裁审核通过后,报请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总裁审批。

2.2.2,4项目开发内部立项批准后,开发管理部组织编制项目代码并发布,项目正式开始后续实质性开发工作。

3协议签订

3.1名词解释

《投资框架协议》:是指生物质发电项目在开发前期阶段与项目所在地政府签署的关于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合作的意向性协议文件。

《投资协议》:是指生物质发电项目在开发阶段,与项目所在地政府签署的关于投资合作的协议文件(包括土地协议条款、燃料供给协议条款、地方政府允诺的开发权限、具体优惠、招商政策等)。

《投资补充协议》:用于明确《投资协议》中双方的其他约定。

3.2办理程序

3.2.1区域开发组根据法务审计中心提供的标准协议模板,组织与项目所在地政府进行洽商、谈判,初步确定协议条款。

3.2.2《投资框架协议》的签订审批

a) 区域开发组初步确定协议条款后,随协议附上相关差异表报送开发管理中心、法务及审核管理中心评审。由开发管理部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后,重新报公司评审(如果与政府商议后还存在差异,仍需附其差异表),直到通过评审,并签署协议评审表。报开发管理中心总经理、法务及审核管理中心总经理联签审批。

b) 开发管理部按照公司审批后的协议确定版组织协议签署。

3.2.3《投资协议》及《投资补充协议》的签订审批

a) 由开发管理部组织初步谈判,随协议附上相关差异表后,组织法务及审核管理中心、计划经营管理中心、建设管理中心、格薪源公司、技术安全生产管理中心召开专题会进行集中评审。开发管理部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后,重新报相关部门评审(如果与政府商议后还存在差异,仍需附其差异表),直到通过评审,并签署协议评审表。报开发管理中心总经理、法务及审核管理中心总经理、计划经营管理中心总经理联签审核后,报公司分管副总裁审批。

b) 开发管理部按照公司审批后的协议确定版组织协议签署。

3.3注意事项

3.3.1机组规模:依据燃料资源确定机组规模;

3.3.2项目建设用地性质:确定拟建项目使用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或工业用地;

3.3.3二氧化硫排放指标:确定当地县、市是否有二氧化硫排放的空余指标。

3.3.4土地具体位置:有供热要求的地方,项目建设地周边应有稳定的供热需求方,一般在工业园。

3.3.5土地价格:在与当地政府的土地价格谈判中,要争取最大土地优惠政策。

3.3.6土地交付时状态:公司要求土地交付时,应完成五通一平。“五通”指: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排水(污)通,“一平”指:场地平整。具体要求:1)通水:要求水路通入现场厂区围墙内1米;2)通电:要求高压电源至现场厂区

3)围墙内1米;通路:要求有2条道路至施工现场出入口内(出场和入场道路);

4)通讯:包括电话通讯和网络通讯,电话线必须进入现场施工围墙内1米,网络通讯必须进入现场施工围墙内1米;5)通排水(污):排水(污)分排水和排污。排水管道须至现场工围墙内1米,排污管道须至现场施工围墙内1米。6)场地平整:整个厂区场地平整达到初设要求。

4项目可行性研究

4.1名词解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指通过有关的资料的整理、数据的调查研究,对项目的技术、经济、工程、环境等进行的整体论证和预测的书面材料,从中提出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进行投资的可行性意见,为项目决策审批提供全面的依据。

4.2办理程序

4.2.1项目可行性研究主要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院来完成,区域开发组主要配合做好可研收资、现场踏勘、有关支持性文件收集等工作;

4.2.2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般目录

1、概述

2、热负荷

3、电力系统

4、燃料供应

5、机组选型及供热方案

6、厂址条件

7、工程设想

8、环境保护

9、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

10、节能和合理利用资源

11、劳动组织及定员

12、工程项目实施的条件和轮廓进度

13、结论

4.2.3可研收资的主要内容:

4.2.3.1总图专业

⑴、县志或当地政府有关行政区划、政治、经济、文化、气候、基础设施、文教卫、工业、农业、矿产资源等的介绍材料;

⑵、开发区总体规划图(电子版);

⑶、厂址1:1000地形图(电子版);

⑷、当地行政区划图;

⑸、开发区文字介绍材料;

⑹、厂址用地红线图、道路规划图(路名、坐标、标高)、电厂退红线的要求;⑺、厂址用地现状图(国土局);

⑻、开发区的批文(复印件);开发区是否做了规划环评、是否已评审批复,若未开始编制,请提供规划环评合同的复印件(省环保局要求)。

4.2.3.2燃料、灰渣综合利用

⑴、1×30MW机组需要燃料约24万吨∕年,产灰渣量约3万吨∕年;

⑵、当地稻壳产量、其他用途用量调查,稻壳供应意向函;

⑶、秸秆产量调查,农业局出文确认;

⑷、当地公路运价(元/吨. 公里),当前稻壳、各秸秆收购价格;

⑸、当地有无化肥厂,签定供应灰渣的意向函。

4.2.3.3水源及供水

⑴、电厂1×30MW机组采用二次循环供水系统,最大补给水量约145t/h,水源为陆水河、水库或中水,取水点为

量约0.5t/h由开发区自来水管网供给;

⑵、最近5年炎热时期(一般以3个月)的日平均湿球温度及相对应的日平均干球温度、相对湿度、气压;

⑶、流域水系慨况;

⑷、厂址区域陆水河水文气象及水文地质资料,陆水河水质全分析资料;

⑸、取水点的保证率为95%的最小流量;取水点的频率为1%的洪水位,取水点的保证率为95%的低水位和取水点的保证率为97%的校核低水位;

⑹、取水河段河道的稳定性,河道泥沙、水质、水温情况;

⑺、河道水利主管部门对电厂自陆水河取水的意见。,取水距离约m ;另生活用水

4.2.3.4工程地质

厂址附近(距离最近)可参考的地质勘测报告(已建或在建的企业)。

4.2.3.5接入系统

某某市、县电力“十一五”发展规划文本,该地区220kV (或110kV )及以下电网地理位置接线图,推荐的接入方案(1回110kV 线路);

4.2.3.6供热

开发区热用户调查表,供热意向函。

4.2.3.7气象资料

气象站概况、位置、海拔高度、建站时间及沿革

多年平均气压

气温

多年平均气温

累年最冷月平均最低气温

累年最热月平均最高气温

累年极端最高气温

多年平均最高气温

多年平均最低气温

日平均气温低于0℃天数(平均值、最大值)

相对湿度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累年最小相对湿度

累年最冷月月平均相对湿度(平均值、最大值)

水汽压:多年平均水汽压;累年月最大水汽压

风速:多年平均风速;历年的定时最大风速、仪高;历年的自记最大风速、仪高

降雨量

累年最大、最小降雨量

历年的最大一日降雨量

历年的最大6小时降雨量

历年的最大1小时降雨量

历年的最大10分种降雨量

多年平均蒸发量

多年平均日照日数

累年最大冻土深度

累年最大积雪厚度

雾天日数:多年平均雾天日数;累年最多雾天日数

累年最多冻融交替循环次数

全年风向玫瑰图,夏季、冬季风向玫瑰图

历年最多雷击天数

4.2.3.8环境保护

开发区规划环评报告或附近企业可参考的环评报告;

电厂污染物排放总量:SO2――350t/a,烟粉尘――40t/a,COD 基本零排放(考虑事故状态10t/a),固废零排放。

4.2.4设计院完成项目可研初稿,并交开发中心技术部进行内审,设计院根据内审意见修改可研报告;

5项目核准

5.1名词解释

项目核准:从项目拿到“路条”到获得省发改委项目核准批文工作的全过程,包含所有基础支持性文件收集、所有报告委托、评审并取得批文、上报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取得项目核准批文等工作。

5.2收集基础支持性文件

5.2.1区域开发组负责取得县(市)级基础支持性文件,需要取得文件清单及取得单位详见:支持性文件目录。

5.3取得“路条”

5.3.1名词解释:

“路条”是指省发改委下发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文。

5.3.2办理程序

5.3.2.1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初稿。

5.3.22依据可研报告初稿以及资源调查报告,向项目所在地县发改委提交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报告。

5.3.2.3县发改委向市发改委提交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报告。

5.3.24市发改委向省发改委提交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报告。

5.3.2.5收到省发改委对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报告的批复。

5.4外委报告

5.4.1外委合同及外委报告

外委合同:指开发中心组织,区域开发组配合,经过议标、谈判、评审,最终由公司与有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签订的有关外委报告的编制合同。

外委报告一般包括(区域不同,要求的外委报告不同):地质灾害报告、水土保持论证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接入系统报告、秸秆收集论证报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地震灾害报告、职业病危害报告、安全性预评价、节能评估报告等。

5.4.2地质灾害报告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和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估量。

5.4.2.1编制:区域开发组提供县(市)级基础支持性文件给相关外委报告编制单位,区域开发组相关人员配合编制单位到项目所在地进行收资,外委报告编制需要时间大约1个月。

5.4.2.2评审:省国土厅组织评审,参加人员:主要是外委报告编制单位、项目所在地政府国土部门、我公司区域开发组开发人员等。

5.4.3水土保持论证报告

5.4.3.1编制:区域开发组提供县(市)级基础支持性文件给相关外委报告编制单位,区域开发组相关人员配合编制单位到项目所在地进行收资,外委报告编制需要时间大约1个月。

5.4.3.2评审:省水保局组织评审,参加人员:外委报告编制单位、项目所在地政府水保部门、我公司区域开发组开发人员等。

5.4.4水资源论证报告

5.4.4.1编制:区域开发组提供县(市)级基础支持性文件给相关外委报告编制单

位,区域开发组相关人员配合编制单位到项目所在地进行收资,外委报告编制需要时间大约1个月。

5.4.4.2评审:省水利厅组织评审,参加人员:外委报告编制单位、项目所在地政府水利部门、我公司区域开发组开发人员等。

5.4.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4.5.1编制:区域开发组提供县(市)级基础支持性文件给相关外委报告编制单位,区域开发组相关人员配合编制单位到项目所在地进行收资,外委报告编制需要时间大约2-3个月。

5.4.5.2环评流程图

组合出版(30天)

内容:送审稿出版

专家评审(15天)

内容:1召开专家评审会

2相关专家到现场实际查看

3市级土地规划和预审意见

批准(40个工作日)

内容:取得省环保局的批文

5.4.5.3评审:省环保厅组织评审,参加人员:主要是外委报告编制单位、环科院、环评评审中心、项目所在地县(市)环保局、公司技术人员、区域开发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等。

5.4.6接入系统报告

5.4.6.1编制:区域开发项目部提供县(市)级基础支持性文件给相关外委报告编制单位,区域开发组相关人员配合编制单位到项目所在地进行收资,外委报告编制需要时间大约1个月。

5.4.6.2评审:省电力咨询公司评审中心组织评审,参加人员:外委报告编制单位、省电力公司发展策划部、省电力公司调度中心、项目所在地县(市)电力公司、区域开发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等。

5.4.7秸秆收集论证报告

5.4.7.1编制:区域开发组提供县(市)级基础支持性文件给相关外委报告编制单

位,区域开发组相关人员配合编制单位到项目所在地进行收资,外委报告编制需要时间大约1个月。

5.4.7.2评审:无燃料资源冲突,不需要组织评审,只需要出版正式报告即可。如需要评审,由省工程咨询院(应省发改委要求)组织评审,参加人员:省发改委能源局、外委报告编制单位、区域开发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等。根据发改委要求,选做。

5.4.8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5.4.8.1编制:区域开发组提供县(市)级基础支持性文件给相关外委报告编制单位,区域开发组相关人员配合编制单位到项目所在地进行收资,外委报告编制需要时间大约1个月。

5.4.8.2评审:只需要省建设厅内部进行审查即可出批文,不需要组织评审。根据发改委要求,选做。

5.4.9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5.4.9.1编制:区域开发组提供县(市)级基础支持性文件给相关外委报告编制单位,区域开发组相关人员配合编制单位到项目所在地进行收资,外委报告编制需要时间大约1个月。

5.4.9.2评审:只需要省地震局内部进行审查即可出批文,不需要组织评审。

5.4.10安全性预评价

5.4.10.1编制:区域开发组提供县(市)级基础支持性文件给相关外委报告编制单位,区域开发组相关人员配合编制单位到项目所在地进行收资,外委报告编制需要时间大约1个月。

5.4.10.2评审:由省安监震局组织评审,参加人员:主要是外委报告编制单位、项目所在地县(市)安监局、区域开发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等。

5.4.11. 节能评估报告

5.4.11.1编制:区域开发组提供县(市)级基础支持性文件给相关外委报告编制单位,区域开发组相关人员配合编制单位到项目所在地进行收资,外委报告编制需要时间大约1个月。

5.4.11.2评审:省省发改委环资处组织审查,参加人员:主要是外委报告编制单位、项目所在地县(市)发改委(局)、区域开发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等。

5.4.12外委合同管理

5.4.12.1区域开发组根据外委报告编制进度情况,及时办理外委报告的请款手续,按节点支付费用。般在外委报告编制完成之后请款。

5.4.12.2区域开发组负责外委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处理,遇重大问题,需请示开发中心决策处理。

5.4.12.3可研、水资源、水保、环评和接入系统必须经过开发中心组织的内审,才能上报政府主管部门。

5.4.12.4区域开发组负责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与交流,落实公司的评审意见。

5.4.12.5区域开发组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会,负责取得各专项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5.5土地预审

5.5.1名词解释:

土地预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预审意见是建设项目批准、核准的必备文件。

5.5.2办理条件

5.5.3申报材料

5.6项目核准申请报告

由可研设计单位组织编制,区域开发项目部提供该项目核准所需全部前期支持性文件,包括各项外委报告(电子版)及各项省级批文、县(市)级支持性文件。

5.7取得核准批复文件

5.7.1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或可研报批稿)完成后,交区域开发组,区域开发组组织将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或可研报批稿)上报到县发改委,县发改委逐级上报到省发改委,

5.7.2省发改委一般委托省工程咨询院组织评审,参加人员:省发改委、省工程咨询院、省电力设计院、省电力公司、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省建设厅、市发改委、县各局委、我公司相关人员等。

5.7.3评审通过后,通常需要30~40天之内取得核准批文。

支持性文件目录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应取得的支持性文件名称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批文项目申请批准开展前期工作同意函电厂规划选址省级审查初审意见电厂项目选址是否压覆矿产资源电厂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电厂项目建设用地市级预审意见上行文(报省级)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类别及污染物排放总量关于确认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专家组审查意见取得的单位省发改委省发改委省建设厅规划处省(市、县)国土资源局省(市、县)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省(市、县)环保局县、市级环保局省环保局报告编制单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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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9

30

31

32应取得的支持性文件名称关于《水资源论证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关于《水土保持论证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论证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关于发电项目生活用水取(排)水的复函关于发电项目取水的批复同意发电项目修建取(排)水构筑物的函同意供应发电项目燃料的承诺函同意承担发电项目秸秆燃料和灰渣运输的函发电项目工程秸秆燃料、灰渣运输协议发电项目灰渣综合利用协议发电项目工程秸秆资源各项调查表发电项目工程秸秆收集储运点分布情况回函关于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咨询意见同意发电项目开展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函关于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审批意见关于发电项目拟选址厂址是否压覆文物意见函关于发电项目拟选址是否影响军事设施的回函关于发电项目厂址是否在旅游、风景名胜区的回函银行贷款承诺函政府对凯迪公司开发秸秆热电厂的承诺意见文件市(县)消防部门对项目的回函取得的单位省水利厅报告编制单位省水利厅报告编制单位县水利局或开发区县、市级水利局县、市级水利局县农委、粮食局、加工厂、公司县、市交通局各县运输公司2-3家2-3家化肥厂、县农委农发、发改委、粮食局、农户各乡镇省电力咨询公司省电力公司省电力公司省(市、县)文化局县人民武装部县旅游局相关银行当地政府当地消防部门支持性文件目录(以湖北京山为例)

1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发改能源函[2008]281号)“关于同意京山县秸秆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2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荆发改基础[2007]127号)“关于京山凯迪生物质能发电(4×12MW )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

3京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京发改字[2007]52号)“关于京山凯迪生物质能发电(4×12MW )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的请示”

4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开行鄂函[2007]73号)“关于承诺湖北京山生物质发电项目贷款的函”

5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鄂土资预审函[2008]45号)“关于京山凯迪生物质能发电厂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6荆门市国土资源局(荆土资预审字[2007]4号)“关于京山凯迪生物质能发电厂建设项目用地初审意见的函”

7

8荆门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书备案登记表”荆门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12MW 生物质电厂项目是否压覆矿产资源的情况说明”

9京山县国土资源局(京土资函[2007]15号)“关于对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12MW 生物质电厂项目无压覆矿床的证明”

10京山县国土资源局(京土资文[2007]54号)“关于对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12MW 生物质电厂项目选址用地的意见”

11京山县建设局(京建函[2007]11号)“关于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12MW 生物质电厂项目选址意见的复函”

12京山县文化体育局(京文体函[2007]3号)“关于对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12MW 生物质电厂建设用地是否涉及文物的回复函”

13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武装部(京武函[2007]1号)“关于京山凯迪生物质电厂建设用地是否涉及军事设施的回复函”

14湖北省水利厅(鄂水利保复[2007]208号)“关于京山凯迪生物质能发电厂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15湖北省水利厅(鄂水利资函[2007]671号)“关于京山凯迪生物质能发电厂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16京山县水利局(京水[2007]7号)“关于对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12MW 生物质电厂项目取水方案意见”

17京山县惠亭水库管理处(惠水函[2007]02号)“关于凯迪生物质电厂用水的承诺函”

18湖北省电力公司(鄂电司发展[2007]354号)“关于印发京山凯迪生物质发电工程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的通知”

19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北省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书”

20湖北省环境保护局(鄂环函[2007]677号)“关于京山凯迪生物质能发电厂工程(4×12MW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1荆门市环境保护局(荆环[2007]130号)“关于调剂京山县生物质电厂排污指标的报告”

22京山县环境保护局(京环函[2007]44号)“关于《京山凯迪生物质能发电厂工程(4×12MW )环境影响报告书》初审意见”

23京山县环境保护局(京环函[2007]5号)“关于对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12MW 生物质电厂项目的环境保护初审意见”

24京山县环境保护局(京环函[2007]21号)“关于下达京山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函”

25湖北省农业厅(鄂农函[2007]265号)“关于确认京山县秸杆产量的函”26荆门市粮食局“关于为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生物质发电燃料的函”

27京山县粮食局(京粮函[2007]6号)“关于对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12MW 生物质电厂燃料供应及运输的承诺函”

28荆门市农业局(荆农业函[2007]17号)“关于对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12MW 生物质电厂燃料供应及运输的承诺函”

29京山县农业局(京农业字[2007]14号)“关于对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12MW 生物质电厂燃料供应及运输的承诺函”

30京山县农业局(京农业函[2007]10号)“关于京山县凯迪生物质能发电厂灰渣综合利用的回复”

31京山凯迪生物质能发电厂(4×12MW )项目已签定的稻壳长期买卖协议清单(附4份稻壳长期买卖协议)

32湖北京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京开管函[2007]13号)“关于对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12MW 生物质能发电厂供热意向的承诺函”

33与企业签订的供热协议和意向函(蒸汽意向函7份)和(供热协议2份)6项目建设期外部工作

6.1区域项目组负责组织办理“四证”: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6.2区域项目组负责协调政府完成“五通一平”工作;

6.3区域项目组负责落实接入系统送出工程;

6.4区域项目组负责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项目的申报工作;

6.5区域项目组协助项目公司/电厂办理各专项验收和证照获取工作;

6.6区域项目组负责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关系协调,对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政府协调工作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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