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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延续办学请书(合集)

2022-09-09 11:40:16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幼儿园延续办学请书(合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幼儿园延续办学请书(合集)》。

第一篇:办幼儿园申请书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是**班的***同学的家长,我现在向学校申请可否增加1张接送卡,主要是原因:早上**是我们夫妻送的,送完就直接上班,但放学是奶奶来接的,目前只有1张接送卡就造成接或送的时候有一个人是没有的,所以想再申请一张,希望您准许。本人万分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幼儿园校车接送注意事项

1、幼儿园当中的司机一定要有驾驶证还有健康证明,如果这个司机没有驾驶证就驾驶汽车回家,出了事故,幼儿园是付不起这份责任的。如果这个司机有冠心病,如果在开车的时候,突发病情怎么办。所以,司机要定期的体检。

2、幼儿园校车司机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睡眠状况,要作息有规律,如果作息没有规律,万一开车是精神恍惚是不可以的。

3、幼儿园校车司机在送孩子的过程当中,不应当逗孩子玩耍,应当专心致志的开车,不要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4、在接孩子去幼儿园的时候,司机应当有一份孩子家长的电话号码,如果孩子不能够按时的送上车,司机师傅应当给孩子的父母打一个电话,以免耽误其它的孩子入园。

5、幼儿园校车到站之后,应当停稳之后再让孩子们下车,不要着急让孩子们下车。

6、孩子们离园的时候,由于孩子们会比较多。所以,应当有人负责检查好车子的周围没有小孩再让司机开车,避免司机师傅因为盲区而误伤孩子。孩子下车时也同样要注意到这个问题。

7、幼儿园的车辆应该注意时刻检修,保证车辆在行驶过程当中不会出任何的问题。

第二篇:开办幼儿园的申请书

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流程

一、筹设申请

申请筹设学前教育机构的单位和个人,坚持“属地政府统一管理、主管部门审批”的原则,应在筹设前两个月向乡镇中心小学提出筹设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学前教育机构名称( 幼儿园名称中不得带有与实际不符或者易产生误导作用的词语,如“国际”、“中华”、“中国”、“双语” 、“艺术”等字样)、学前教育机构举办者(法人代表)及管理者情况、办园性质(政府、教育或其他部门、公办学校或其他事业单位、企业、集体、公民个人)、招生对象(招生区域范围及婴幼儿起止年龄)、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全日制、半日制、寄宿制等)、办园类型(幼儿园、托儿所等)、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资格证明(机构所在村居证明);

3、房屋使用证明,并载明产权,属租房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意向书,要有3年以上租借协议;

4、办学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

5、联合办园的,应提交联合办园协议书;

二、正式申请

申请正式登记注册的学前教育机构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登记表》(一式2份);

2、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学前教育机构名称、学前教育机构举办者、性质、规模、形式(全日制、寄宿制等)、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内容在内的申办报告;

3、举办者资格证明(机构所在村居证明);

4、房屋使用证明,并载明产权,属租房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意向书,要有3年以上租借协议;

5、办学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

6、所在辖区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小学初审合格证明;

7、联合办园的,应提交联合办园协议书;

8、学前教育机构章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9、县级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质检部门出具的房屋质检报告证明、公证部门盖章的《经济担保书》及公安消防部门对其建筑物审核、验收合格的许可证明;

10、园长、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证明,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核发的《健康合格证》;

11、拟对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确定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说明;

12、配保安人员情况(配两名50岁以下的男性保安,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将两人的基本情况形成材料上报;两名保安的投保单的原件、签订的至少一年的雇佣合同);

13、有接送幼儿车辆的需提供交警部门的车辆合格证

明、驾驶员资格证明;

14、县教体局要求提报的其它材料;

三、评估验收

教育部门受理登记申请后,组织专家组对申请登记注册的幼儿园进行实地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合格的,予以登记注册,颁发《山东省学前教育办园许可证》和《办学许可证》,并在媒体或报刊上予以公告。评估验收不合格的,将验收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办学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要到县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到县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以招生。

四、年检要求

到期年检的幼儿园需提前2个月向登记部门提交年检报告(包括办园方向、行政管理、人员资格及配备、保教质量、

卫生保健、设施设备、资产和经费运行等情况),登记部门每年对学前教育机构开办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达到相应级别标准的,视为年检合格。年检合格的学前教育机构方可开展新学期招生工作。年检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拒绝年检、不接受年检处理决定的,年检不合格且限期整改后仍然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取消其办园资格,收回《办园许可证》等有关证件,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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