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更多文库 > 1号文库 > 详情页

法治建设工作制度(推荐2篇)

2022-09-06 14:52:06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推荐2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法治建设工作制度(推荐2篇)》。

第一篇: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价格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价的水平,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市政法委、市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以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创建“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等活动为载体,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

市动员大会后,我局迅速进行了传达、学习市依法行政相关的推行说理式文书、“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创建”、“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建设”等文件和讲话精神。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明确了开展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在全市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两个率先”“两个提前”、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和落实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实践。作为物价部门应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是实现价格工作目标和依法治价的重要保证。局党组、局长室要求各职能科室,高度重视价格依法治理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切实把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摆到价格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价格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意识,把价格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努力实现依法治理、依法治价。

二、完善组织建设,明确工作目标。

把推进价格部门法治建设作为价格工作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实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责任。为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网络,局成立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行政机关、检查分局及认证中心价格兼职法治人员,并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为价格法治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为使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局制定了xx年依法行政工作意见、法制学习培训工作意见和“执法质量效率提高年”、创建星级规范执法基层单位活动意见,要求全局在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建成“有法可依、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为目标,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社会认可、人民满意为最终评判标准,在提高法律意识的同时,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价格,为实现“两个率先”、力争“两个提前”、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价格法治环境。

三、夯实工作基础,务求取得实效。

近几年,我局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进程中,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xx年我局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查找薄弱环节,以省“执法规范年”、扬州市“质量和效率提高年”、创建规范化行政执法单位为契机,在依法行政上求突破。

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围绕市印发的“七方面创建标准”,明确工作责任制,局人秘科、检查分局等职能科室分工协作,在完善组织建设、监督机制、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下功夫。

二是狠抓执法档案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执法档案的实施意见(试行)》,构建完善的行政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局价格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6月份起建立了局价格执法人员电子及纸质档案,成立了工作小组和评议小组,以推动全体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

三是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为进一步规范价格监督检查行为,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根据市政府及省物价局的有关要求,我局从xx年9月份起,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凡运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全部采用说理式文书,截止日前一共签发采用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72份,累计处罚当事人72个,罚没金额138余万元。

四是依法规范定调价费和行政许可行为。加强成本核审,将定调价前的成本调查与审核作为定调价格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监审工作在价格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征集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其他方面的意见,今年以来已举行价格听证会1起,注重听证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特别是在制定垄断性、公益性、公用事业性价格时,多听弱势群体的意见,如确定吴桥镇自来水价格和区域供水宜陵段、砖桥段水价时,减免特困群众部分水费,努力维护好这部分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的精神,做好全市“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的预受理工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期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方便申请人。

五是加强热点价格收费问题整治。近几年来,房地产价格、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教育收费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履行职能,加强对热点行业价格的整治。加强对商品房价格的审核,控制价格水平过度上涨,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价格涨幅趋缓,二季度以来已呈略微下降趋势。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先后四次降低抗微生物药品等800多个品种价格。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开展收费规范化医院和收费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教育系统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争创“价格诚信单位”活动,使社会各界了解价格政策,参与价格管理与监督。召开通信行业和客运行业价格政策提醒会,提醒通讯企业在套餐服务收费、客运企业及车主在恶劣天气和节假日期间收费行为中,规范自身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开展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习费现状调查、农村“三大合作”组织价格收费现状调查,分别在扬州市物价系统工作会议上交流。通过实实在在的业务工作,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富有成效,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强化价格执法检查,加强制度建设。

四、注重舆论宣传,强化考评监督。

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法律法规条款,理解内容实质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也是行政执法人员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任务。xx年按照市“五五”普法规划总要求,我局制定了年度价格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总规划,局党组在搞好自身专题普法学习教育的同时,精心组织对外普法活动,利用市集中送法律下乡、《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政治学习日、岗位培训、自学等形式,学习与价格工作以及行政机关公务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价格的能力。同时,利用局网站、政风热线直播、涉农收费公示、价格服务进社区、价格服务进农家等形式,在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遵法、普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环境。加强法制工作的监督,深入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局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栏等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局领导行政诉讼出庭制度,局法制办、局纪检组定期对价格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防止越权决策或滥用职权等现象发生。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价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深化依法行政主题活动,努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建立一支精通业务、崇尚法治、素质优良的价格工作队伍。

第二篇: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一、健全社会组织机制情况

我市总面积4054.7平方公里,总人口118万人,辖17个镇(街)、343个村(社区)。近年来,我市扎实推进村民自治工作,加强基层群众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健全了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办事公开制度,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村民自治制度。我市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并注重实效,镇、村分别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了领导责任,落实了工作职责。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坚持依法办事,充分依靠村民力量,积极开展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活动,形成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不断提高农村法制化管理水平。制定和印发了《阳春市关于开展村务民主化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在依法治村道路上,注重减少不和谐因素,实现经济和依法治理同步发展目标。一是发挥基层调解功能。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村村委班子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调解作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全市各村广泛开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号召村民依法办事,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远离违法违纪行为。

(三)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村级组织自治能力。今年新一届村(居)委会班子产生后,各镇自6月15日起根据工作安排分别开展村(居)委会干部培训班,对当选干部就业务工作、当前形势发展情况分析及村(居)干部思想品德等方面进行培训,全市共有20xx人次参加。一是优化队伍结构。在村级班子人选的考虑上,注意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村优秀青年、复退军人担任村级干部,特别是在“培养春苗”工程上,今年共有65名“春苗”工程后备干部当选“两委”干部、当选率为75.6%,有效改善了村级干部队伍结构,增强了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以远程教育平台、市镇各类培训为基础,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村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三是培养后备力量。从新农村建设发展趋势出发,对适合新农村建设的人才进行培训和传帮带,为后续发展储备力量,保证村级组织的顺利有效运行。

(四)规范村务公开,促进农村稳定发展。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注重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水平,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规范公开内容。按照全面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村各项收入和支出情况、宅基地审批、扶贫救灾、抵保五保、计划生育、公益事业建设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公开。二是规范公开形式。为方便村民及时获知公开内容,我市各村均将村务公开栏固定设置在村民平常经过地点,定期公布村务活动及有关情况。三是规范公开程序。各村村务公开内容均按规定经村务监督小组审查确认后方能公布,未经审查通过的不得公布。

(五)依法民主选举“两委”干部。我市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从今年1月开始,至6月15日全面完成全市344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任务。换届选举工作体现了“三高两低”:一是“一肩挑”、“两委”交叉任职率高。选举产生的“两委”干部中,书记、主任“一肩挑”有301人,占87.5%;交叉任职的有931人,交叉率为89%。二是“春苗”工程后备干部当选率高。有65名“春苗”工程后备干部当选“两委”干部、当选率为75.6%。三是一次性选举成功率高。一次选举成功的有303个村(社区)、占88.3%。四是“两委”干部平均年龄低。新的“两委”干部平均年龄为45.7岁,比换届前的平均51.4岁大幅下降。五是60岁以上“两委”干部比例低。新的“两委”干部中年龄超过60岁的只有43人,占2.2%,远低于阳江市委组织部要求的5%的比例。

二、 依法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情况

(一)健全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政策方面。传达贯彻阳江市财政局、阳江市民政局《转发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阳财行〔20xx〕20号)、阳江市财政局、阳江市民政局、阳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阳财行〔20xx〕27号)。20xx年10月20日,我市财政局《转发了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春财行〔20xx〕58号),推动我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向前发展。

(二)群众对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的服务满意度方面:我局组织发放了群众满意度测评表,实行不记名投票,从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结果三个进行方面测评,满意度分别为93.3%、90%、93.3%,群众对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的服务满意度较高。

(三)社会组织(含登记、备案社会组织)底数方面:截至11月30日,我市共有423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10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07个、备案社会组织116个。依法登记了新的社会组织31个(其中社团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3家)。我局全部按类别做了台账记录,社会组织的底数清,情况清晰明了。没有发生社会组织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件。

我市已印发《阳春市全面推开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的实施方案》及深入开展法治市、镇(街)、村(社区)创建活动方案,我局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法治市创建活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力争为我市法治创建活动及法治建设的进步添砖加瓦。

推荐专题: 小学安全工作总结 政协工作总结 法治建设工作制度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