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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xx市委组织部:
XX年7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实施,省、市委组织部又相继制定了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我县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十用十不用”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活力为重点,着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与时俱进、奋发有为,执政为民、坚强有力,结构合理、朝气蓬勃的领导班子,为实现xx新跨越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检查的通知》(广组通〔XX〕48号)的要求,认真对贯彻干部工作各项制度、干部工作创新、建立干部监督工作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了自查。
一、认真学习干部制度,领会精神实质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其他配套制度和措施相继颁布后,我县及时进行了传达,有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还专门向各单位和领导干部印发了700册《条例》。县委中心学习组对《条例》和其他配套制度和措施进行了专题学习;县委组织部在内部职工中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逐条逐款进行了解读,把条款熟记于心;对全县学习贯彻《条例》工作提出了安排意见,并派出辅导员对乡镇、县级机关的学习进行辅导,同时跟踪检查学习情况;在县电视台举办了4期《干部任用条例》专题讲座;与县纪委共同举办了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声势大、效果好,在全县掀起了学习党内法规、知识的热潮。通过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让干部制度入脑入心,使全县干部尤其是县委领导和组织部门干部牢固树立了干部制度意识,领会干部制度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按制度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以制度为准绳,以科学民主的机制选拔任用干部
在干部工作中,我们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选拔任用干部,执行了六项基本条件和七项任职资格,严格履行了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联合考察、个别酝酿和书记办公会酝酿相结合、常委会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职的程序,遵守了干部任用“四个绝不允许”、“六个不准”的十条禁令,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我们不断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增强干部工作透明度,把民主贯穿于始终,落实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干部选任的积极性,在干部工作中让群众真正享有“四权”,体现群众意见和意愿,有效地克服了以前选人用人上的神秘色彩和封闭化运作,实现了选人用人上的开放和内容上的民主,体现了选人用人上的公道正派。
1、严格任职资格条件,选最优秀的人。我们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坚持按德才标准选人,把政治立场坚定、文化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坚决不予任用,杜绝依关系亲疏、个人好恶作为评判标准选拔人才,有力的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乡镇企业局赵清学同志年龄超过了提拔年龄界限,查证属实,不予提拔;再如在检察院班子配备中,确认县检察院尹代勇同志文化程度不符合要求,没有任用。
2、民主推荐,选群众最信赖的人。充分相信群众,充分依靠群众,认真落实群众公认原则。根据《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于近期对民主推荐领导干部工作程序进行了完善,出台了《规范民主推荐干部工作程序》等文件,公开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流程。在推荐环节,坚持了署名推荐,基本杜绝电话、口头推荐人选的情况,把提名权真正交给群众,进行民主推荐,选出群众最信赖的领导干部。
3、科学考察,准确识人。在考察中实行联合考察制度,如联合县人大常委会对由其任命的县级各局局长,联合县委政法委对公、检、法、司系统拟提拔的干部,联合县委宣传部对教育、卫生系统拟提拔的干部进行了考察,尤其是在每一次干部考察中都联合县纪委(监察局)对干部廉政情况进行考察,对干部进行多角度、广范围、深层次的考察和全面准确地评价,由县纪委(监察局)作出廉政鉴定,鉴定不合格的不予提拔任用,防止和减少用人上的失察失误。实行考察预告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在考察前,把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考察时间、考察内容、考察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和意见反馈地点等有关情况,通过在考察单位传阅、在政务公开栏张贴、开会等方式进行了预告。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把考察对象的主要德才表现、主要不足和缺点等反馈给单位党组(党委),部分地反馈给本人。实行差额考察制度,在XX年县级机关换届时,考察对象人数超过拟任职人数40%以上,拓宽了选人范围,更有利于选拔到优秀人才。实行考察责任制,考察组对考察工作负责,赋予了考察人员权力,也明确了责任,提出了考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制定了责任追究办法,使考察人员在考察中有调查了解情况的足够空间,同时又给考察人员念“紧箍咒”,防止考察人员为所欲为。根据职位特点,合理制定考察方案,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科学分析各方面情况,全面、客观、准确识人,掌握第一手材料。考察组写出署名的书面考察材料,并向组织部汇报,提出任免建议。严格执行离任审计制度,将审计作为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委托县审计局无一例外地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进行了离任审计。去年以来,对30余名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论没有问题方纳入干部任用建议方案。
4、充分酝酿,民主决策。根据考察情况、考察组的建议和拟任职位特点,由组织部部务会讨论确定干部任用建议方案,提交书记办公会研究,最终确定干部任免初步方案;在县委常委会召开前,把干部任免初步方案提供给县委常委,充分酝酿;在常委会上,与会常委和列席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最后由常委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干部任免决定,或提出推荐、提名意见,或上报审批。杜绝了以领导干部个人决定、书记办公会研究、常委圈阅代替常委会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在干部讨论决定环节真正实现了民主。如在XX年12月的常委会上,与会人员认为拟提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的杜跃斌有经济问题,群众意见较大,最终不予提拔。
5、广泛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提拔的和由非实职转任实职的科级干部在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文件前,通过党政网、县电视台、拟任免对象所在单位、人员流动量大的公共场所等媒介和场合进行了七天以上的公示。在公示期间,认真受理了干部群众的信访,以不放过任何一件信访案件的态度,对反映出的问题深入调查核实。对一些组织部不能独立调查的问题,组织部还与县纪委(监察局)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进行核查,查准、查实。待查得水落石出,确认所反映的问题查无实据或不足以影响任用的,方办理任职、提名或推荐手续;查证属实,影响干部任用的,暂缓或不办理任职、提名、推荐手续。如对反映检察院黄波有经济问题的信访件进行调查,认定基本属实,不予任用;对反映教育局杨金有作风问题信访件进行了调查,认定言过其实,该同志存在开玩笑较为随意,不分场合、不分对象,不影响任职,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予以任用;对反映大两乡杜跃斌缺乏工作艺术,打骂干部的信访件进行了调查,认定是捏造事实,属虚假举报,正常任用。
6、诫勉谈话,岗前培训。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提名或推荐手续。任职后,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联合对任用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打好“预防针”,提高“免疫力”。对新任科级干部全部进行了为期1周的培训,丰富领导知识,提升领导能力。
7、严肃工作纪律,报告干部任用重大事项。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认真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秉公办事,不存在临时动议、突击提拔和擅自破格提拔、越级提拔、提拔受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干部的情况。按照在非换届期间一次性调整干部数量较大,调整干部超过30人的,上报审批同意后讨论任免的规定,在XX年12月,因空缺领导职位较多,工作需要,一次性拟调整干部超过30人,达44人,请示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讨论决定任用。
三、开辟绿色通道,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充实领导班子
为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xx县拓宽选人视野,开辟绿色通道,大力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继XX年公选后,XX年又公选了3名科级领导干部,XX年再次公选了6名科级领导干部;在党政机关内部,实行竞争上岗制度,对非经竞争上岗上报的拟任中层干部,不予任用。在公开选拔干部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事先内定人选;打破身份和地域限制,广纳贤才,唯才是举;严格按公选政策规定和工作方案开展公选工作,不弄虚作假;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避免以分取人和高分低能。通过公开选拔,吸纳了优秀人才充实领导干部队伍,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活力。
四、突出实绩,选拔事业型干部
我们在干部选拔中,在考察德才的基础上,把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中至关重要的取舍标准,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形成有为才会有位的用人导向。把那些心系群众、事业心强、扑下身子干工作,上级下达任务完成好,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提供更广阔的舞台;让那些忘记群众、名利心重、浮在水面漂流的汇报型、号召型、安于现状、长期不在状态、干部让位失位,没有立足之地,混不下去。
为此,我们建立并实施了干部实绩考评制度。结合平常工作检查和年度考核,设定实绩考评指标,对干部实绩一并考评,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评价,把确认的实绩纳入干部实绩档案。在评先评优工作、尤其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把实绩作为一项硬条件,比功劳,比实绩,在同等条件下,对劳苦功高的干部优先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对实绩不突出,群众反映较差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给半年的察看期,仍然毫无起色或起色不大的干部作降职、转任非实职、转任非重要职务处理。
实绩考评制度的实行,有效地增强了干部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工作危机感、紧迫感,激励干部奋发图强,脚踏实地做工作,认认真真干事业。
五、围绕产业选干部,选好干部促发展
xx县本届县委、政府确立了经济发展的十大支柱产业。这些支柱产业对于拉动xx经济增长,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意义十分重大。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提出了围绕产业选干部的工作思路,在用干部配班子时,把是否有利于产业发展作为决策的一个重要标准,着力建设一支开拓创新,适应产业建设需要,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队伍,为全县的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1、给“舞台”。有为还需有位。在不突破编制和职数的前提下,明确了产业发展县级主管部门和产业发展重点乡镇的部分职位专门用来选拔适应产业发展的干部,做到专业对口,人岗相宜,并且规定这些职位原则上不得安排非专业干部。如在县企业工委、乡镇企业局、农业局(茶叶办)、畜牧局、水利局、经贸局等县级部门和东河镇、嘉川镇、普济镇、九龙乡、龙凤乡等乡镇明确了领导职位用来选拔专业干部,让专业人才有位,有施展才华的空间。
2、修订任职资格条件。我们认为产业发展与市场紧密相联,要把产业做大做强,就必须把产业当作企业来经营,走市场化运作之路,干部的专业知识、市场营销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尤为重要。因此,对每一个专业职位,除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外,还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和职位特点,制定了科学合理的任职资格条件,除了与其他职位共同的德才要求外,重点突出了专业知识、市场营销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要求,并修订了职位说明书,对不具备以上资格条件的不予任用。
3、不拘一格选拔干部。坚持“英雄不问出处”的观点,不拘一格选拔干部。认真落实“两个面向”,面向县内,盘活现有干部存量,尤其是注重从经济工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选拔干部;面向县外,积极建设人才流入洼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招才引智,广纳贤才。去年县级机关换届期间, 从县外引进3名专业人才担任林业局、物价局、粮食局等局的正副局长,引进2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科级和股级干部。
4、放手使用干部。“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对干部不吹毛求疵,用辨证的观点、发展的眼光看待干部的优点和不足,信任干部,重视干部,放手使用干部。按照产业发展对干部的要求,深入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健全公开招考、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给有利于产业建设的干部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把产业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甚至是党政“一把手”岗位上挑大梁,担重任,推动产业发展。在去年的县级机关换届和部分乡镇班子调整中,选拔20余名善谋发展、能抓产业建设的干部到产业发展县级主管机关和重点乡镇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其中任“一把手”的有4名。
5、以人为本,激发干部投身产业建设的热情。一是用具有挑战性的事业吸引人。让有利于产业建设的干部任实职,握实权,能够支配产业建设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让其在工作中实现人生的价值。二是用适当的待遇慰劳人。探索建立收益柔性分配机制,允许干部尤其是企业干部、专业技术型干部以知识、技术、能力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积极鼓励和支持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辞职创办、领办产业项目;设立产业发展贡献奖,逐步制定科学的奖励办法,对在产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重奖;解决产业干部在住房、就医、家属工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三是用浓烈的感情温暖人。建立了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干部和产业制度,注重交流沟通,加强感情联络,了解掌握工作在产业建设一线的干部所想、所盼、所需,及时疏导思想上的困惑,妥善解决工作上的难题。
6、在产业建设中大力培养干部。围绕产业建设,以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为重点,采取把专家请进来,把干部送出去,轮岗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大干部教育培养力度,优化wto、经济管理、法律、计算机网络等知识,提升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管理项目的能力,着力培养一批懂经济、善管理的干部,成为产业建设的主力军。去年以来,邀请省内法律、煤炭、水泥、化工、畜牧、林业、旅游业等方面的专家对350余名干部进行了培训,送到县外参加培训的干部有90余名,县内轮训产业干部180余人。今年选派4名干部分别到省内大型企业和市级机关挂职锻炼,学习先进的观念和管理经验。积极组织干部参与经贸洽谈会。今年组织茶叶重点乡镇负责人和茶叶骨干企业经营者赴成都参与经贸洽谈会,拓展xx茶叶市场。
围绕产业选干部,选好干部抓产业。我县通过有益的探索,营造出有利于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熟悉市场经济规律、善于经营管理的干部脱颖而出的用人环境,初步形成了一支门类相对齐全、素质较高、结构基本合理的产业发展干部队伍,有力地推动全县产业蓬勃发展。
六、优化结构、优势互补,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
我们把着力优化干部结构,实现优势互补,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切入点。
一是青年干部和中年干部合理搭配,切实优化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一方面,敢于并善于起用年轻干部,委以重任;另一方面,在班子中适当配备年富力强的中年干部,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为班子把脉掌舵。去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党政“一把手”年龄一般控制在40周岁左右,县级机关继任的行政“一把手”,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8周岁;县级机关新提拔的男性“一把手”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一把手”不超过40周岁;乡镇新提拔的男性“一把手”不超过40周岁,女性“一把手”不超过38周岁。在县级机关继任副职,男性不超过48周岁,女性不超过46周岁;新提拔的副职,男性不超过43周岁,女性不超过41周岁。乡镇新提拔的副职,男性不超过40同岁,女性不超过38周岁。严格执行到龄不提名制度。
二是重视干部的专业特长,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的专业知识结构。在干部选拔时,在考察中加大对文化水平、业务知识和专业特长的综合评估,按照单位职能、工作性质、岗位目标要求来选配专业知识特点、能力素质类型与岗位相匹配的干部;在领导班子组成上,充分考虑各成员间知识、专业合理搭配,汇集各方面人才。规定了新提拔的党政“一把手”年龄在30岁以下的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新提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是注重班子成员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点,逐步优化领导班子的心理素质和个性气质结构。以往对班子内部产生矛盾,闹不团结或班子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寻找原因时,更多地归结为工作方法、思想觉悟等到问题,而忽视了班子成员个性气质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不同的个体组成了领导班子集体,自XX年机关换届开始,充分了解掌握干部的个性气质特点,力求根据领导职位的性质、职责特点选择具有与之相适应的个性气质的干部;同时,力求在班子搭配上达到刚柔相济,个性气质相融互补,有利于成员合作共事,维护领导集体的整体性、一致性。
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推荐干部民主化进程有差距。注重组织推荐和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对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宣传不够,推荐环节民主意识不很强。通过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程序来规范干部推荐工作。
2、有时考察干部不够深入细致。表现在考察人员在考察工作中有时测评面、谈话面不够宽,了解情况不全面、不深入、不细致,对考察对象的情况掌握不够准确,考察材料空洞不具体。通过严格实行考察责任制、联合考察、加强考察业务培训等措施来改进考察工作,力求考准、考实。
3、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还未完全消化。我县领导干部职位呈现绝对空缺,相对超配的特点,全县有空缺职位33个,其中县级机关18个,乡镇15个;超配职数11个,全部在乡镇。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原因在于,为了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从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了18名干部到有利于运用其专业知识、发挥其特长的乡镇任职。对此,我县从严控制领导干部职数,已经在以前的干部微调中消化了7人,另11人计划在今年底干部微调时,通过转任消化。
4、个别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和个别公务员经商办企业。县企工委副书记何达兼任县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县农工委姚国华开办鞋业公司,县委办吴长英停薪留职在成都经商。我县认真实行政企分开,已免去何达县企工委副书记职务,姚国华、吴长英二同志已辞去公职。
5、“凡进必考”原则坚持不够好。1998年以来,我县从企事业单位未经考试调入党群口的干部有58人,参加全省组织的不符合“凡进必考”原则进入公务员队伍人员考试,最终录用为党的机关工作者的有37名。对于另外21名干部采取以下措施分流:一是回原单位;二是安排到其他事业单位;三是转为工勤编制。我县以此次清理不符合“凡进必考”原则进入公务员队伍人员为契机,严把公务员队伍入口,坚持“凡进必考”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党政干部队伍。
八、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1、认真坚持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制度。选聘了13名党性观念强、作风正派、熟悉党务工作的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和离退休干部为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加强联系和沟通,充分听取他们对干部选拔任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水平和质量。
2、认真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个季度与纪检、监察、审计、人事、信访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分析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干部任用工作监督管理的新思路和新措施,使纪律检查监督、经济责任监督、群众监督与组织监督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
3、建立拟提拔干部工作实绩公示制度。党政网上、拟提拔干部所在单位对拟提拔干部进行实绩公示,把公示 情况作为干部任前公示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拓展公示内容,扩大群众知晓面。
4、建立了班子建设季报制度和谈话制度。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每季度书面汇报重点工作和亮点荛,尤其如实报告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有较严重问题的领导班子,组织部专门同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谈话,督促抓好整改。
5、健全领导干部队伍内部相互监督机制。认真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决策必经集体讨论,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严格党内民主生活,进一步提高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
6、健全干部监督管理的群众参与机制。严格选拔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制度,认真坚持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信访、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干部监督管理。
中共xx县委组织部
20xx年xx月xx日
根据镇徒组[20xx]41号《关于对全区20xx年度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农委对本单位20xx年1月以来的学习贯彻《条例》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总结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本年度,农委党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领导干部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镇徒组[20xx]47号)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学深、学透,贯彻执行到位。党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抓好学习:一是要求组织人事干部首先学好《干部任用条例》,正确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及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上下功夫。二是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实,使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广大职工了解《干部任用条例》,为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集中辅导、座谈讨论等形式深入推进《条例》学习,全面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二、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等情况
20xx年,农委提拔任命股级干部2人,调整、充实场级干部3人。提拔、上报、备案均符合规定的资格和条件,没有出现违反“十不准”纪律的行为发生。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农委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按章办事的原则,始终从严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等规定,严把“六关”:一是严把民主推荐关。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拟任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始终坚持“用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切实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二是严把资格审查关。对拟任人选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三是严把民主测评关。把干部群众满意度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民主测评票达不到50%的党组不予讨论通过。四是严把组织考察关。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德才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能否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能否胜任任职岗位工作要求。五是严把公示关。把被考察对象基本情况、简历、考察组成员、反应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予以公告,把选拔任用全过程置于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六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局党组书记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不搞一个人说了算,不搞临时动议,严格按照《条例》办事。
三、认真落实干部选拔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监督管理
在工作中,农委充分落实广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民主推荐中,要求全体人员参加。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在农委党委的领导下,组织人事干部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严于律己,遵守纪律,认真执行了“十个不准”和《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等各项纪律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下一步,农委将进一步加大《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规范性,进一步强化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程序、方法、步骤,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保证干部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xx市水利局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局党组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干部选拔任用新机制,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通过推行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任用了30多名科级干部,较好地贯彻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广大干部职工心齐气顺,有力促进了水利各项工作的发展。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入完成量一年一个新台阶,2006-2010年全市累计完成水利投入20.91亿元,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总和的72%,为xx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水利支撑和保障。
一、实行群众推荐,拓宽初始提名范围
为了克服过去在干部选拔工作中初始提名范围窄、方式单
一、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结合我局下属单位多、符合任职条件人员多的情况,我们采取群众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扩大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初始提名范围。在竞争上岗工作中,规定所有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都可以作为被推荐对象,先由符合条件的人员个人自主报名,再由其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群众对其进行集体测评,职工群众满意率达到70%以上的可推荐为正式侯选人参加竞争上岗,改变了干部选拔工作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为多数人在多数 1 人中选人,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扩大了民主,充分体现了推荐结果的群众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二、实行素质考评,实现好中择优用人
为真正把那些群众公认、素质能力强、实绩突出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对推荐入围的人选,进行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考核。一是采用面试演讲和现场抽题答辩形式,考察干部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沉着、应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对每位人选的综合素质、实际能力和应变能力,由评委进行现场打分,按照得分高低顺序,排出进入下一轮人选。二是由组织人事干部和纪检干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的考察,形成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考察材料。考察中实行考察预告制、考察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广泛监督。三是对考察合格人选,由考察组在综合分析考察情况的基础上,分别征求同级纪检、监察、计生等有关部门意见,对考察人选的综合表现进行全面的考核和评价。
三、实行差额票决,扩大选人用人民主
为了真正把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我局采取差额票决的办法决定任职人选。表决前,由考察组在会上对每位考察对象前“两关”的情况进行全面介绍,对考察人选进行审议、评选,在充分酝酿讨论后,由党组成员进行无记名差额票决,当场决定拟任职人选。根据党组研究意见,对拟任职人选,在全局范围进行7天任前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
四、实行“一报告两评议”,促进公平公正
为进一步促进选人用人公平公正,2009年我局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把选人用人的评议权交给广大干部群众。会上由局党组书记向干部职工报告2006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由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对2006年6月以来新提拔的科级以上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与会人员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满意度进行评议,并提出意见、建议。评议结果表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是满意的。
我局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委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2011年,我们将继续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范围,探索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举荐相结合的多元化、多渠道提名方式,不断完善差额票决选拔任用干部机制,深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开创水利事业的新局面。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甬组通[20xx]46号)精神,我局对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
局党委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20xx年3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测试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党政换届选举工作,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群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了对干部换届纪律的教育;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自20xx年7月至今年6月,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5名,其中,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长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xx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www.fwsir.com)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局管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同时,在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我们从实际出发,做到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规范程序与注重实效相统一。例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规定推荐结果与党委集体酝酿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不再专门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制、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xx年6月和20xx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三、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
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前年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别在市林场和局机关2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从局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来看,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现代林业建设对干部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现将宁波市2006年7月以来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努力增强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自觉性
为深入贯彻、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我们按照“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的要求,把加强教育培训作为首要环节来抓。
1、高度重视,抓好思想统一。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市委把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列入各级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及时组织学习有关政策法规,特别是中央出台《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后,市委提出进一步学习贯彻的意见。巴音朝鲁书记强调,要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增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及时部署,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实现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两个满意度”不断提高的目标。由于市委高度重视,各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工作措施到位,有力推动了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2、突出重点,抓好教育培训。始终把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以学习贯彻《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为契机,全市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通过召开常委会、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读书会等多种形式学习政策法规,并结合“万人评组工”活动中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同时,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的重要教学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其中对2007年换届后新进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专题培训,市、县(市)区两级组织部长都授课讲解。三年来,市本级组织各级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共10300人次参加了集中教育培训,并对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中青年干部等472人进行了政策法规知识测试。
3、创新载体,抓好宣传普及。为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开展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宁波日报》、《东方党建网站》开辟了学习宣传专栏,宁波日报、宁波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刊发了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等政策法规摘要,组织开展征文和讨论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普及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基本知识,扩大了社会影响面,增强了广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意识。
4、联系实际,增强学习效果。把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与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干部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群众满意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在2007年领导班子换届和今年县(市)区届中考核工作中,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为基本依据,制定工作方案,改进考察方法,在今年届中考核中及时学习落实了《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精神。把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与组织部门开展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树组工干部新形象”等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公道正派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规范程序,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整体水平
我们始终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目前,我市干部队伍总体结构比较合理,2006年7月以来,新提拔的副局级以上412名领导干部中,女性53名,非中共24名,其中45岁以下的156名,大学文化的319名,研究生以上的71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重点把好六个关键环节:
1、把好用人导向关。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标准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真做到“三个注重”,把握正确的用人导向。一是注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用政治坚定、原则性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情趣健康的干部,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二是注重工作实绩。坚持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并在工作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绩,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和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对长期在艰苦环境下工作的干部,予以重点培养使用。三是注重群众公认。坚持把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结果作为确定考察人选、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把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及时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坚持“三个注重”,全市形成了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了心齐、气顺、劲足的良好氛围。
2、把好源头基础关。以《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为依据,重视建设一支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后备干部队伍。一是实行公开推荐选拔后备干部。结合领导班子届中、换届考核工作,采取组织推荐、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干部群众推荐等多种形式,两年组织一次民主推荐后备干部,其中正职后备干部由市委根据民主推荐及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副职后备干部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根据民主推荐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建议意见,报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二是建立后备干部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对表现突出、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及时补充进后备干部队伍名单。对相形见绌者,及时作出调整。规定凡是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民主测评优秀票和称职票达不到三分之二的;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违反科学发展观,搞劳民伤财、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或制造虚假政绩的;生活作风、廉政等方面有问题的,坚决从后备干部队伍中调整出去。三是加大后备干部培养锻炼力度。后备干部调整确定后,由组织部门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加强实践锻炼,注重能力素质提高。制定了后备干部到重点工程挂职锻炼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加大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岗位锻炼的力度,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成才。三年来, 26名后备干部到贵州等艰苦地区挂职锻炼,87名后备干部到重大工程项目挂职锻炼,市本级提拔任用对象中有95%以上是后备干部。
3、把好推荐提名关。一是不断规范民主推荐工作。认真实施《宁波市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实施办法》,坚持定期推荐与定向推荐相结合、组织推荐与个人推荐相结合、会议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在领导班子换届中,坚持按规定进行全额定向推荐。对领导职位出现空缺、干部个别调整时,一般根据不同职位情况,公开推荐职位条件,在规定范围内组织公开定向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制度,要求领导干部个人推荐时,必须负责地写好推荐材料,推荐的对象还必须经过所在单位的民主推荐。二是实行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按照《中共宁波市委全委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办法(试行)》的规定,市委及县(市)区管理的党政正职需要补充调整时,组织部门根据单位民主推荐、年度考核、班子结构和后备干部等情况,对每一拟任职位提出2名以上的参考人选名单在全委会成员中公开职位情况、任职条件、推荐范围,由全委会成员进行推荐。三年来,市委全委会成员共民主推荐提名20批53名领导干部。
4、把好考察识别关。一是不断规范考察对象确定方法。坚持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按照《宁波市干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和《宁波市干部差额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在领导班子换届、新组建班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选拔后备干部时,按一定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个别提拔的职位,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二是不断完善考察评价办法。2006年7月,按照《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对县(市)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了换届考察,在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时,也借鉴运用了一些成功做法。同时,在认真调研基础上,依据中央“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和省委“一个意见,五个办法”,结合宁波实际,拟订了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三是不断拓展考察了解深度。全面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度,认真受理并及时核查考察对象的有关反映。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了解,积极探索在关键时刻和涉及领导干部个人利益问题上考察识别干部的方法。推行了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的办法,探索建立了重大工作跟踪考察干部的办法,增强干部考察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四是落实考察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宁波市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考察工作责任主体及所承担的责任,以及责任追究和纪律处理的相关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各个主体的责任意识,提高了考察工作的质量。
5、把好酝酿决定关。一是坚持分层分类征求意见。凡涉及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人选,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事先征求统战部门和有关民主党派、工商联等主要负责人的意见;需提交人大、政协任免或决定任免的领导干部,事先征求人大、政协党组主要领导的意见;双重管理的干部任用,按规定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的意见。二是坚持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由组织部门二次征求纪检部门的意见。在考察对象确定后,及时将拟考察人选名单送市纪委,了解对考察人选需要关注或查核的反映。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市委讨论决定前,以书面形式征求市纪委的意见,严格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三年来,征求市纪委20批526人次。三是坚持党委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常委会成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严格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对在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暂缓表决,坚决杜绝临时动议。全面实施了市委常委会和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票决制,不断扩大干部决策环节的民主。
6、把好任职试用关。一是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从1999年起试行了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坚持做到凡提拔担任市委管理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平级转任新的重要领导岗位任职的干部以及非领导职务改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必须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组织上未掌握的问题,都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对公示期间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使用的,在任职谈话中进行针对性的谈话提醒。对署名反映的,及时将有关调查情况向反映人反馈。三年来,共公示24批508人次,受理举报反映48件次,有1人因举报属实没有任用。二是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从1995年开始一直坚持对提拔的委任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组织部门进行考核,经考核不胜任现职的,报市委审定后,免去其试任职务,按试任前的职级安排工作。对提拔的选任干部,一般在任职一年后进行跟踪考察,了解其岗位适应和履行职责情况,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机制
根据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眼于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突出规范党委“一把手”用人行为这一重点,大胆探索,积极实践,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严格换届政策,着力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我市从2006年开始了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换届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了领导班子的配备改革。一是从严控制职数。根据中央和省委换届政策规定,坚持精干高效原则,在减少副书记职数、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等方面作了积极探索,换届后的副书记人数比换届前减少13人,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24名。二是选好配强正职。市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党政正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对党政正职的任用资格条件、标准和任期等作了明确规定,注重从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干部中选拔县(市)区和乡镇党政正职。三是优化班子结构。坚持以增强领导班子的综合素质和整体功能为目标,明确了县(市)区、乡镇两级领导班子年轻干部、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配备的规定。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实行易地交流任职制度,11个县(市)区共交流轮岗干部129名。四是注重夯实基础。坚持干部工作定期分析制度,市、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每年两次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制度,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意见。今年将结合届中考核,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一次专题分析。
2、规范科学决策,全面实行党委任免干部票决制。按照《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完善了《中共宁波市委全委会对重要职位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制订出台了《中共宁波市委常委会任免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办法》。规定县(市)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推荐人选、市直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市委常委会提名,经全委会审议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全委会闭会期间急需推荐或者任用的,在事前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由市委常委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决定。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任免,由市委常委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决定。市本级和11个县(市)区全部实行了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三年来,市委常委会票决干部31批1158人次;市委全委会票决干部31人次,市委全委会闭会期间事前征求成员意见21批72人次。
3、积极探索改革,不断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认真总结1985年以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经验,积极探索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实现途径。去年,在市、县(市)区联合公开选拔干部中,探索构建了一套以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工作实绩等方面为基本要素的初选评价指标体系,实现了干部公开选拔从“量的选拔”向“质的选拔”转变,取得了较好效果。市、县(市)区两级共推出65个职位,共有2686人报名参加,其中37个职位经过初选综合评价后有484人入围参加笔试。按照《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重视规范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制度和试用期制,试行任期制。去年以来,市直各单位在新一轮任期中,都采取了竞争上岗的办法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共推出职位1174个,有3550人报名参加竞争上岗。通过竞争性选拔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
4、突出监督重点,规范主要负责人的用人行为。从2002年起积极探索规范县(市)区委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于2005年制订了《关于规范市委及县(市)区委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的意见(试行)》,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得到了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一是实行了干部工作公开评议制度。规定在每年年底以及届中、届末考核时,结合述职述廉,在市委及县(市)区委全委扩大会议上,开展对市委及县(市)区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和市委及县(市)区委书记、组织部长等在干部工作方面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公开评议。市委率先从2005年底开始,召开全委(扩大)会议时,对市委干部任用工作和市委书记履行干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和无记名投票测评。11个县(市)区每年也结合述职述廉和有关领导干部大会,对县(市)区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县(市)区委书记、组织部长履行干部工作职责进行了公开评议。去年,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市、县(市)区两级全面实行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二是实行了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离任检查制度。去年制订了《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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