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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安全事故(推荐6篇)

2022-09-05 23:02:19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夏季安全事故(推荐6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夏季安全事故(推荐6篇)》。

第一篇:夏季安全国旗下讲话稿

当前,学生溺水死亡已成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给家庭、学校和社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令人惨痛,教训深刻,为全面深入地推动我校安全教育工作,杜绝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增强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大家的自护自救能力,特作国旗下讲话:

一、学生在无监护人管带时不得私自下水游泳,不到设置有“禁止下水(游泳)”标志的水域游泳,不随便到野外水域游玩;不要去河道挖沙坑地带、水库主干渠、不熟悉水域以及深水区、冷水区、污染水域游泳;不要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不在恶劣气候条件下游泳。

二、小常识

1、必须在家长(监护人)的带领下去游戏,单身一人去游泳最容易出问题,如果你的同伴不是家长(成年人),在出现险情时,很难保证能够得到妥善的救助。

2、身体患病者不得去游泳。中耳炎、心脏病、皮肤病、肝、肾疾病、高血压、癫痫、红眼病等慢性疾病患者及感冒、发热、精神疲倦、身体无力都不要去游泳。因为上述病人参加游泳运动,不但容易加重病情,而且还容易发生抽筋,意外昏迷,危及生命。

3、参加强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后,不能立即跳进水中游泳;尤其是满身大汗,浑身发热的情况下,不可以立即下水,否则易引起抽筋、感冒等。

4、凡是水况不明的江河湖泊、水库都不宜游泳。

5、恶劣天气如雷雨、刮风、天牢突变等情况下也不宜游泳。

第二篇:夏季安全事故优秀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

你好!

我们今天演讲的主题是“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游泳是青少年最喜欢的运动之一。但在下水前,如果没有做好准备,缺乏安全防范意识,遇到意外时惊慌失措,不能从容自救,那么很容易发生溺水事故。

据统计,去年奉化区有三起溺水死亡事件,涉及面广,包括儿童、小学生和中学生。为什么会这样?首先,缺乏自律。夏天来了,所有的学生都喜欢玩水。记住千万不要一个人去河边爽着玩。去年学年开始,学校组织了一次参观。检查的时候发现我们学校有几个同学中午去河里游泳了。据了解,不止一次,老师们立即对他们进行了安全教育。我们学校有747名学生,包括143名农民工子弟。大多数学生的父母可能忙于工作,忽视了他们的监护和照顾。所以要学会自律和自我管理,提醒身边的同学。如果发现一个同学单独或者一起在河里游泳,一定要尽快通知他的父母或者告诉老师。

第一、游泳需要注意哪些安全点?

1、不要一个人出去游泳,也不要去不了解水情或者有危险,应该有溺水伤亡的地方游泳。选择安全干净的游泳场所,如配备救生员的游泳池。

2、需要在大人或者熟悉水的人的指导下组织游泳,这样才能互相照顾。

3、注意身体健康。平时四肢容易抽筋的人不宜参加游泳或在深水区游泳。下水前要做好准备,先锻炼身体。水温过低,先用浅水冲洗身体,待水温习惯后再下水游泳。

4、对自己的水质要有自知之明,入水后不要逞能,不要贸然潜水浮潜,不要为了避免喝水溺水而互相争斗。不要在急流和漩涡中游泳。

5、如果游泳时突然感到不适,如头晕、恶心、心悸、气短等。你应该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遇有溺水时,不要冲进水中救援,要立即呼救,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漂浮物抛向溺水者,待救援人员到达后再拖上岸。

第二,记住游泳是不允许的

1、未经允许,不要在河里游泳。

2、未经允许,你不允许和别人一起游泳。

3、不要在没有家长或老师指导的情况下游泳。

4、不要在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没有安全设施和救援人员,不准在水域游泳。

6、不会用水的同学不允许下水营救。

学生,溺水很危险。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珍惜生命,提高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第三篇:夏季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夏季是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以及溺水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多发、易发期,为扎实做好我校夏季安全工作,彻底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县教育局决定6月份《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夏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xx年xx月xx日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消防安全:以宿舍、食堂、教室、楼道、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排查学校的线路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老化现象以及跳闸器等防护设施是否安全有效等。

(二)防溺水工作:重点检查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宣传教育落实情况;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情况,特别是教育部印发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回执回收情况;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会同乡镇、村庄对辖区河道、池塘等危险水域排查整治情况,在危险路段、水域设置警示牌、设置防护设施情况等。

(三)自然灾害防范:以校舍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强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五)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学校周边治安、交通、经营秩序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校车行驶路线上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等情况。

三、方法步骤

本次检查采取各班、功能室自查和学校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校的夏季安全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整治。检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7日)。各负责人对学校的每个部位、每个区域特别是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务求排查不放过一个部位,不遗漏一处隐患,做到全覆盖、无缝隙。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要逐条逐项建立工作台帐,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务求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妥善解决。

第二阶段:督查阶段(20xx年6月8日—6月21日)。

学校将按照班子成员分工,组织督察组,对照检查细则(细则附后),对学校的夏季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督查结束后,督查组不仅要现场反馈督查情况,而且要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项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三阶段:整改验收阶段(20xx年6月22日至6月30日)

排查是基础,整改是关键。对一些突出的、整治难度较大的安全隐患,校长要亲自挂帅,投入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全力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要本着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对学生极端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明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各督查组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排查工作既要做到从严从细,又要做到公正公平、不偏不倚、有理有据。要专门组织人员对学生宿舍安全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安全。

(二)加强督查,落实整改。一是各督查组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总体要求,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各检查组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二是要坚持排查整治一抓到底,各分包领导为整改责任领导,负责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建立销号工作制度。三是学校要迅速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定整改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周密安排,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四是各责任人要把夏季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作为一项中心工作,积极深入学校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并督促学校全力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学校也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夏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活动良好氛围,积极争取师生、家长、社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全力推进夏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

(四)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凡因排查不认真、不彻底,出现安全隐患漏查、漏报,并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督查组要和责任人共同承担责任;对态度消极,整改工作不主动、不落实的人,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凡因整改不力而引发责任事故的,坚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第四篇: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小常识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

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农机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按照事故原因划分:

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矿井、隧道、涵洞坍塌)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事故认定:

介绍

1.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2.个人私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小作坊、小窝点、小坑口等),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房屋建筑

1.由建筑施工单位(包括无资质的施工队)承包的农村新建、改建以及修缮房屋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2.虽无建筑施工单位(包括无资质的施工队)承包,但是农民以支付劳动报酬(货币或者实物)或者相互之间以互助的形式请人进行新

建、改建以及修缮房屋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自然灾害

1.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洪水、泥石流、雷击、地震、雪崩、台风、海啸和龙卷风等)直接造成的事故,属于自然灾害。

2.在能够预见或者能够防范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因生产经营单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或者防范救援措施不力,由自然灾害引发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关于购买、储藏炸药、雷管等爆炸物品造成事故的认定

1.矿山存放在地面用于生产所购买的炸药、雷管等爆炸物品,因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2.矿山存放在井下等生产场所的炸药、雷管等爆炸物品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条例共46条。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包括30人)以上死亡。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法律责任(发生安全事故,不构成犯罪)

1《安全生产法》(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1.1资金投入不到位

1.1.1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与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1.2 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1.2.1 给予撤职处分或处2万元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

1.2.2受到处分的,5年内不得担任主要负责人

1.3与从业人员签订免责协议

1.3.1协议无效,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1.4擅离职守、逃匿、瞒报、谎报、迟报

1.4.1降职、撤职处分,对逃匿的处15日拘留

2《消防法》

2.1 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和推卸责任,故意破坏或伪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有关单位处警告或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罚款或者15日拘留3 《刑法》

3.1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作业,处五年以下,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上

3.2安全条件不符合,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处三年,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3.3举办大型活动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4 事故发生,负有报告职责人员不报或者谎报,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行政处罚法》

4.1 未满14周岁,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以行政处罚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1以下6种情况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上一年年收入60%-100%,处事故单位100-500万

5.1.1 谎报或瞒报

5.1.2伪造或故意破话现场

5.1.3转移、隐匿财产,或销毁证据

5.1.4拒绝接受调查或提供材料

5.1.5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

5.1.6事故发生后逃逸

5.2以下三种情况处主要责任人上一年年收入的40%-80%

5.2.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5.2.2迟报或漏报的5.2.3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5.3事故发生单位和主要负责人

5.3.1一般事故:企业10-20万,主要负责人:30%收入

5.3.2较大事故:企业20-50万,主要负责人:40%收入

5.3.3 重大事故:企业50-200万,主要负责人:60%收入

5.3.4特别重大事故:企业200-500万,主要负责人:80%收入

在奇台农场辖区范围内:

认定为工亡的赔付:大致65—70万左右。

认定为交通、意外死亡赔付:大致40—45万左右。

第五篇:夏季安全国旗下讲话稿

当前,学生溺水死亡已成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给家庭、学校和社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令人惨痛,教训深刻,为全面深入地推动我校安全教育工作,杜绝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增强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大家的自护自救能力,特作国旗下讲话:

一、学生在无监护人管带时不得私自下水游泳,不到设置有“禁止下水(游泳)”标志的水域游泳,不随便到野外水域游玩;不要去河道挖沙坑地带、水库主干渠、不熟悉水域以及深水区、冷水区、污染水域游泳;不要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不在恶劣气候条件下游泳。

二、小常识

1、必须在家长(监护人)的带领下去游戏,单身一人去游泳最容易出问题,如果你的同伴不是家长(成年人),在出现险情时,很难保证能够得到妥善的救助。

2、身体患病者不得去游泳。中耳炎、心脏病、皮肤病、肝、肾疾病、高血压、癫痫、红眼病等慢性疾病患者及感冒、发热、精神疲倦、身体无力都不要去游泳。因为上述病人参加游泳运动,不但容易加重病情,而且还容易发生抽筋,意外昏迷,危及生命。

3、参加强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后,不能立即跳进水中游泳;尤其是满身大汗,浑身发热的情况下,不可以立即下水,否则易引起抽筋、感冒等。

4、凡是水况不明的江河湖泊、水库都不宜游泳。

5、恶劣天气如雷雨、刮风、天牢突变等情况下也不宜游泳。

第六篇:夏季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为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夏季火灾、中暑、交通等各类事故的发生,预防高温、洪水、台风、暴雨、强雷雨等极端天气影响,确保工程建设无安全事故,启东市永兴线东段路基路面工程合作建设项目部根据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夏季安全生产百日竞赛”活动方案》文件精神,决定在本项目部工程范围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竞赛”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抓安全就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安全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部门责任,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目标,落实安全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活动目标

“五杜绝一压降一提升”:杜绝水陆交通运输重特大事故,杜绝单位内部重大工伤事故,杜绝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杜绝台风、汛期安全生产事故和高温中暑严重事故,杜绝其他意外重特大责任事故,压降一般事故发生率,提升安全管理综合防御能力。

三、活动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项目部成立“夏季安全生产百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小组组长:樊杰

副组长:施巍萍

组员:王凯、陈丰雷、黄华、赵勇江、施金春、朱海威、虞伟、沈刚、张逸文、虞伟、袁健、黄海勇。

四、活动主题

强化责任落实,保障安全生产。

五、活动时间

“夏季安全生产百日竞赛”活动时间为xx年7月1日至xx年10月10日止。

六、活动实施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宣传发动,强化责任意识(第一阶段7月1日—8月15日)

活动初期,我项目部要针对各自生产特点,充分利用横幅、标语、专题安全会、施工班组班前会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加强对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教育,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夏季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全员发动,整体联动,牢固树立安全忧患意识;根据以往的交通事故教训,组织项目部及施工队驾乘人员进行车辆突发状况应急处理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乘驾人员安全意识。通过宣传和学习,使广大员工从思想上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促进企业安全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从而进一步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履行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为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认真抓好施工班组的班前安全交底工作,落实每位员工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得以有效开展,全面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切实履行自我保护与保护他人的责任。

(二)开展安全检查,治理事故隐患(第二阶段8月18日—9月30日)

检查以施工现场、仓库安全状况、对办公、生产、生活用房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审与落实、临时用电的线路架设、模板规范搭设与管理、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各种防护设施的规范设置、夏季防护措施的落实以及现场文明施工与防火管理等为重点。

检查与隐患治理具体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1、针对夏季施工的特点我项目部加强防暑降温的宣传和教育,根据人员的生理特点,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杜绝人患;落实防中暑措施,科学安排职工的作息时间和劳动强度,抓两头避中间,避高就低,避外就里。高温期间,严禁安排职工在上午11点以后至下午2点以前进行露天作业,严禁连续作业4小时以上不休息,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人员中暑,要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2、进入汛期,加强沿线河塘水位巡查和防汛物资的储备情况,临时便道迎水面侧树立安全警示灯、警示柱、警示旗等措施,保证安全通行;加强人员值班,一有情况及时汇报。根据现场情况,开展应急演练,学习应急救援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检查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保证车辆正常使用,将车辆防火工作常态化,将车辆油气线路、防火器材、轮胎作为车辆例保的必检内容;对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严禁车辆带病上路,严防“三超一疲劳”现象,遏制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4、开展以隐患整改为主要内容的“查隐患,抓整改“工作。每年的7月至10月也是工程进度推进较快的阶段,人员机械设备的投入将增加,施工点将增多。我项目部将加强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定期检查机械设备性能和维修保养情况;加强现场临时用电的规范性以及深基坑是否采取相应的隔离、支护措施,是否设置安全通道等,对于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进行复查,保证我永兴路施工段安全无事故。

(三)检查考评阶段(第三阶段10月1日—5日)

迎接公司对我项目部现场安全布置、员工安全行为和内业安全资料的安全大检查,并接受公司对我项目部“夏季安全生产百日竞赛”活动开展情况、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检查考评,在检查及考评中完善安全工作,进一步巩固“夏季安全生产百日竞赛”活动成果,确保安全无事故。

(四)活动总结阶段(第四阶段10月6日—10日)

安全科对本次“夏季安全生产百日竞赛”活动进行总结,提交书面材料报公司安全科。通过这次活动,标本兼治,既要解决我项目存在的突出隐患,坚决遏制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又要引导本项目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有新的提高,确保以后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创建南通市平安工地,力争省平安工地。

七、活动要求

1、切实加强竞赛活动组织领导

2、深入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3、全面落实重点环节安全防控措施

4、着力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5、扎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应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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