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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优秀范文六篇)

2022-09-05 23: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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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施工安全保证书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依据国家的有关安全法规、条例、标准和规程,签订本工程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保证书。要求施工单位自觉遵守和履行责任书内的各有关条款,对违反责任内条款,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我单位现郑重承诺保证,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承诺保证基本内容如下:

一、 安全管理

1、我单位在进场前,应在向公司及监理单位送审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认真编写施工安全措施,措施要求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火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施工队长、安全员、施工班组长、分包项目经理等组成。

3、加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做好工人岗前培训和新工人上岗培训。做到使每个工人明确自己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4、项目经理是施工工地直接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5、建立安全生产报告制度。施工队要建立开工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具体实施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报告、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报告、用电安全生产报告、用火安全生产报告、每月安全生产报告等。

6、施工现场必须制作安全警示牌和安全警示条幅;要确保现场道路畅通;大型构件堆放整齐。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安全消防器材。

7、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如发生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必须无条件立即整改,并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对公司相关部门开出的“整改通知单”的问题坚决整改。

8、公司项目部管理人员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

9、安全问题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如有未尽详细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保证书的条款执行。

二、 安全防护

1、做到“四口”防护: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用临时拦杆或盖板等加以防护。

2、“五邻边”防护:尚未搭设外脚手架的阳台边、楼层边、层面边、跑道两边、卸断平台外侧边必须设置1米高的双栏杆和安。

3、安全通道: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在施工过程或上下班的进出口处,应设置专门的安全通道。

4、高处作业:对相关的高处作业,必须参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设计并搭置可靠的内外脚手架、防护网等,制订可行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5、防止机械伤害:施工机械应严格按施工规范进行操作,配备安全装置,加强机械保养和维护,保证机械正常运转,对重点运输机械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相关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运转要有记录。

6、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三、安全用电

现场施工用电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布置和安排。

1、配电间:配电间必须按临时用电的规定进行设计和安装,同时由培训合格的专业电工负责,并落实责任制,保证日常的维护和使用。

2、现场用电设施:配电箱应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电线敷设按“三相五线制”的要求进行安装。

3、机械用电:机械用电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并落实到专人负责。

4、现场施工照明:晚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潮湿等特殊环境的施工,应使用安全低压照明,照明专用回路应配置漏电保护。

四、消防防火

1、严格控制动火作业:为防止明火作业引发火灾,应履行动火报告,严格控制明火作业。

2、木工房防火:木工房是防火的重点区域,应及时清扫杂屑,严禁烟火,制作醒目警示,配备消防器材。

3、材料仓库及资料室防火:制订防火制度、责任到人,并配足消防器材。

4、宿舍及办公室防火:严禁随意用电用火,落实防火责任人。

5、不得使用电器取暖或烧煮,不得随意随地焚烧杂物等。

五、垂直运输机械

1、塔吊安装必须有力矩限制器、限位器,吊钩和卷扬机必须有保险装置,钢丝绳需定期保养;

2、塔吊安装完毕必须进行严格验收,并经安监部门检查核发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3、必须由专人负责塔吊指挥,指挥人员和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六、用工管理

必须掌握所用工人的情况,不得收留和使用身份不明或身份证件不齐的人员,不得使用和收留历史不清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

七、对出现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出现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时上报,协助调查和处理工作,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对施工现场出现重大安全及火灾事故者,扣除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并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重点处罚;出现火警或局部火情,扣罚施工单位5000-50000元,扣罚项目经理1000-10000元,扣罚安全员500-5000元,扣罚当事人1000元并立即开除。

八、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承诺保证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

第二篇:施工安全保证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2、项目负责人:证号:联系电话:

3、总监理工程师:证号: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予以防护。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六、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七、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十一、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二、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

十三、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四、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围栏作业,门前三包,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五、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六、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十七、施工单位在安装塔式起重机械前应先备案后安装,自验合格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十八、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十九、监理单位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并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同施工阶段(开工前、基础平、主体封顶、装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案。

二十、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写施工安全监理报告。

二十一、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我们要予以配合支持。

二十二、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合格。并力争创市级、省级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证书一式四份,一份交安监站备案,一份留施工现场项目部,一份留建设单位,一份留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现场代表签字: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

第三篇:施工安全保证书

为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作业人员现场的安全操作,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本项目安全监督部门同工人 签定年度个人上岗责任保证书,内容如下:

1、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活动,自觉执行"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方针。

2、 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安全技术交底,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 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安全指导,维护现场一切安全、消防措施,不得擅自拆改或挪用。

4、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本岗位作业规范。

5、 严格执行安全消防法规,严格用火制度,不随意冬泳消防器材。

6、 同事间团结合作,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7、 遵规守纪,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拒绝违章命令。

8、 搞好现场、生活区、宿舍卫生和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

9、 发生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遇险情可撤离现场或采取果断有效措施。

10、 切合实际,提出有利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合理化建议。

以上十条保证遵照执行。

  安全监督部: 保证人:

  年 月 日

第四篇:施工安全保证书

为确保本次项目组织施工安全,本单位:负责人: 郑重保证,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承担责任,保证基本内容如下:

一、保证在施工期间,严格按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要求,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hg 59-09),明确安全责任,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公司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二、保证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人员遵守公司的厂规,服从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保证文明施工,保证现场不出现消防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公司监管人员发现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时,随时有权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继续违章操作强行施工。如因施工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施工方保证承担完全负责,与公司无关。需上报xx市安监局及有关部门的安全事故,一切手续由施工方负责处理,无需公司办理。

四、保证施工期间不影响周边人员、公司生产和卫生、环境安全,对本单位施工人员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负责。

五、本保证书是公司对外来施工安全监管的有效证明文件,是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六、安全问题包括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如有未尽详细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七、本保证书一式四份,施工方和公司各执两份

保证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

电 话:

日 期:

第五篇:施工安全保证书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为确保 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依照国家、建设部、北京市有关法规、政策,甲、乙双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审核乙方的.资质及合同履行能力,审核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

(二) 向乙方移交施工场地,并明确乙方进入施工场地的安全责任;

(三) 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合同价款及预付款比例按时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以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四) 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 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六) 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规范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权制止,责成其改正,并可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对不按要求改正者,甲方有权加重经济处罚;凡发生事故的,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追究乙方的事故责任及违约责任。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生产、工程安全和因工程施工而危及周边建(构)筑物、各种管线、道路交通等公众环境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

(二)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三)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主管安全的责任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乙方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上述人员应报甲方备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对施工中的特种作业人员乙方必须选取合格的持证人员上岗;

(四) 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必须用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五) 严格控制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劳保用品的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的车辆、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具须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必须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保护设施并按期进行保养、检修。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或国家规定该报废和淘汰的车辆、设备、机具、设施。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做到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内容;

(六) 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并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七) 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案,遵守施工工序、工艺要求,严格控制地表沉降,落实对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设施及周围绿化等公众环境的保护措施。如遇有不明情况,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解决方案。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八) 在施工中认真执行《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和 建设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各个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九) 结合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突发事件立即组织进行紧急处置避免事态扩大,并立即上报甲方及有关部门;

(十) 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一) 按照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及其他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应当承保的人员承保意外伤害险;

(十二) 接受甲方对安全的监督管理,对甲方及有关方面在安全检查中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事故隐患和不安全行为,立即进行改正。

(十三) 行使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安全方面条款规定的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在抢救受伤人员,减少进一步损失、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甲方通报情况,并不得隐瞒事故真相,如有违反,导致事故责任无法确认的,事故责任及事故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 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事故的,除甲方有权视情况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30000―100000元作为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按有关规定承担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

(三) 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较大事故的,除甲方有权视情况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10000―50000元作为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按有关规定承担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

第四条 本协议条款与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时,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

第五条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上述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之事项,依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的,可由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篇:施工安全保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为了确保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管理人员及工人身上,保障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同时保证本公司安全顺利生产,根据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规定,本公司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质量、安全保证书:

①、甲方工程的发包方,负责该工程的所有专项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和监督。

②、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服从甲方有关施工现场的管理规章制度,配合甲方搞好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及有关工作。

③、乙方进场前,必须向甲方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本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各一份,持证上岗人员的岗位证书及一份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进场后做好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④、施工队伍必须在进场后三天内将施工人员名单及有关证件交甲方筹建办查核,并按其公司的规定办理工地出入证;暂住证及相关的证件由乙方自行办理。

⑤、乙方进场后,甲方提供水、电接驳口和施工场所,乙方在遵守甲方工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自行解决水、电线路接驳和临设搭建等;

⑥、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拆除防护栏、排栅、安全网等,乙方作业人员在下班或离场前,必须做好各预留孔口的封闭,确保工地安全。如有乙方擅自拆除甲方原有安全防护设施的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罚款500-1000元。

⑦、工程施工完毕,乙方负责人将施工队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证上岗人员的岗位证书、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日志、竣工图、原材料及产品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安装调试检测报告等整套工程资料整理好交甲方,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保存。

⑧、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在安全规定的范围内组织人员进行施工。责任人必须做到班前班后严格检查工人“三宝”使用、机具用电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汇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征取整改措施,若甲方人员安排工作面存在安全隐患,乙方人员有权拒绝施工。乙方人员不得违章强行施工,违反者所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作业人员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一、质量保证体系

该项目一旦本公司施工,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质量体系标准对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由职能管理机构专职质检人员和管理层与操作层的兼职质检人员组成质量管理网络,按照公司的质量体系文件,在与质量有关的各个方面,规定与工程质量有关工作的具体做法,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有效监督和控制姿态。落实公司的“工程质量执罚条例”和“创样板工程奖罚条例”,严格把好质量关。

项目部设立质量管理小组,按照国家质量体系要求,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结合项目的实际,制定质量活动计划,实行自检、互检和预检三检制度,严格按施工图纸、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预算书要求进行,强化建筑细部处理,利用我公司现有技术和管理上的优势,面对每一环节都一丝不苟,精心施工,确保实现我公司在本工程的质量目标DD创优良工程。以保证满足制定的质量要求及合同要求。

开工后,我公司将拟委派优秀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对工程实施项目管理,对施工过程实施质量预控,提高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及管理人员的管理效能,有目的有预见地采取措施,预防及避免施工中质量问题的产生,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预定的目标。

每一施工人员要明确落实自己的质量职责,实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确保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

1、 原材料质量保证

1、 材料的采购

(1)根据我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手册的要求,选择合格的材料供应商,以及对采购产品的验证,保证同工程质量有关的物资采购能满足规定的要求,公司材料部负责采购控制程序的实施。

(2)对质量、技术要求高的特殊材料、关键材料由采购部门会同质技部、工程部进行评定,必要时还需会同业主、设计共同确定。

(3)所有采购计划、合同、订单应对订购产品、材料的资料描述清楚,必要时要附带样板标本,甚至明确提供检验方法。

(4)项目材料采购计划由项目材料部主办材料员编制,由项目经理批准,上报公司材料部,由公司材料部采购或调配。

2、 材料的检测

2.1 建设方提供产品的控制

(1)为保证建设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工程的使用要求,根据质量手册《客户提供产品的控制程序》,建设方提供的产品进行控制。

(2)建设方提供产品或指定的分供方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3)产品的验证按本公司《进货检验控制程序》进行,合格后应合理贮存。

(4)产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将按本公司《采购物资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并及时向客户报告,保存所有记录文件。

(5)不合格品的退货、索赔由提供产品的建设方负责。

2.2 材料进场的检测

(1)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并要查明是否符合所需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现场材料验收由项目材料员负责。

(2)砂、碎石进场必须把好数量、质量、品种规格关,对砂石的含泥量、硫化物、碎石的含石粉量、颗粒、针片状要严格把关,按技术规格和工程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3)砖类进场,除先点清数量,再按砖量抽检几何尺寸、平整度、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外,并应尽量靠近使用现场,堆放整齐。

(4)在需要时,应对砖、砂、碎石进行取样试验,其取样检验方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52-92进行。

(5)水泥进场入库,应核对来料单,并查看水泥袋上的水泥品种、标号、生产厂名、出厂日期、出厂批号是否相符,用目测和手感验收水泥是否受潮、硬结、变质。水泥进场后,现场材料员应取得样品送公司试验室试验,其标号和安定性达到要求才允许使用。

(6)钢材进场,其质保书随车到达,卸车前应核对送货单、质保书、铭牌与进场钢筋是否吻合,并对钢材外观锈蚀和成型程序进行目测,进场的钢材必须取样送试验室作物理性能试验,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3 现场材料堆放的贮存

现场材料严格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堆放,所有合格材料必须悬挂白底红字标识牌,标明材料名称、规格、检验状态。不合格禁止使用材料悬挂白底黑字,标明“禁止使用”的标识牌。

2、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1)搞好图纸会审及交底工作,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以及各项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施工组织设计。要做到事前的控制,事后有检查。能够把握设计意图,制订详细施工计划和工艺、程序方案,对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心中有数。

(2)优化施工方案,积极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科学安排施工进度,合理调配劳动力,对总体计划要有周全、细致的安排,对施工中经常碰到的技术问题。

(3)正确选择和合理安排调配施工机械设备,制订维修保养制度,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4)根据工程实况及时制定各种材料供应计划和质量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3、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1、 总则

(1)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优化工作,按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

(2)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施工设计确定的合理施工工序进行操作施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会同公司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3)质安员实行跟班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有不按设计要求、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及施工方案施工,有损害工程质量行为的,有权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实行质量否决权。

(4)严格上下工序和交叉的交接、验收程度,做到本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交,上工序不符合要求,下工序不继续施工。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按建设部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5)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的穿插,相应穿插的单位要明确责任,要办好交底和验收,加强产品的保护。

(6)认真处理好土建与防雷等安装施工的关系,积极配合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工作,严禁事后打凿。

(7)各施工工序要坚持“自检、互检、初检”的质量检查制度,逐级检查,层层把关,所有隐蔽下程必须经监理或设计人员验收并办好隐蔽记录签证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要尊重建设单位、监理人员、质监站,要积极配合,同心协力共同把好质量关,并为检查验收提供方便。

(8)加强工程资料管理,由项目资料员负责进行收集、整理、确保资料齐全和数据准确、可靠,按照合同要求编制竣工资料。

(9)实行样板引路,以样板段的工序指导施工。各分项工程实施前,应做样板,经检查满足质量达到优良等级要求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2、 模板工程质量控制

(1)模板使用18mm厚优质建筑夹板及滑模,骨廊采用80×100mm木枋,支顶有多功能门式架及配套构件,φ12穿芯螺栓(有防水要求的有钢性防水翼环)。

(2)本工程使用的80×100mm木枋是主要受力构件,其截面尺寸要保证,认真选料。有疤节、裂纹、檐口、扭曲变形的,严禁使用;模板拆除要小心,归类堆放整齐,避免大夹板变形,缺损。

(3)模板支顶、骨廊系统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跨距布置,质量检查员应认真对每一构件检查,不允许不合格的材质和超跨距的现象出现,一经发现,必须及时返工纠正。

(4)模板拼装缝口要严密不漏浆,接缝克服高低差。大夹板拼缝处加20mm厚100mm宽板条密封钉牢固。

(5)捣混凝土时,木工跟班观察模板支顶情况。

(6)烟囱砼壁标高要准确,几何尺寸、垂直度要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现场质量检查员须对每一构件认真检查,逐一核对预留孔洞预埋铁件数量、位置及尺寸;进行分项工程质量检评,办理工序交接验收手续,并记录。

3、 钢筋工程质量控制

(1)钢筋要有出厂合格证及抽样检验合格报告才能使用。

(2)钢筋抽料、下料、成型使用直径,绑扎工艺、投放位置、数量、间距、搭接长度、锚固长度、保护层厚度均要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

(3)烟囱砼壁筋要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错开驳接,水平箍筋接头要错开放置绑扎,砼壁每段落之交接处的箍筋要配足。

(4)钢筋绑扎完毕后,要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核对合格后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4、 预留孔洞、预埋件

(1)防雷、设备外爬梯铁件预埋与土建结构施工加强沟通,统一协调管理,有序穿插。

(2)做好图纸会审工作,注意预留洞口四周设计加筋要求;及时过图。

(3)施工员必须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实行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查。

(4)在模板制安过程中,每施工段均有专人检查每个预留孔洞的尺寸、看是否准确,孔洞周边模板支顶是否牢靠,不移位、变形;钢筋制安过程中。检查预埋件和加筋的数量、位置、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安装是否牢固。

5、 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

(1)现场搅拌混凝土应考虑充足施工材料进入现场,试验员都要对其进行塌落度的测量,以符合配合比设计要求,进入现场的砂、石、水泥及其他掺和料和外加剂,由驻场试验员负责送试;现场材料的标识、分类、存放工作,执行体系有关文件的规定,确保用材料质量。

(2)驻场试验员负责按规范抽取制作足够数量混凝土试件并送试。

(3)捣制混凝土前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召开现场会议,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三交底”和工期交底,落实各岗位上岗人员名单及交接班时间等有关事项。

(4)捣制混凝土前由项目经理组织检查有关工种工序交接班验收和隐蔽验收工作完成情况;向各有关部门落实材料供应,电力、水力供应及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等。

(5)捣制混凝土时,由主办施工员组织施工员、质安员进行指挥、监督,连续监控,检查班组各岗位人员是否按施工规范、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中有关规定操作,确保混凝土浇筑质量。

(6)捣制混凝土各岗位(如运输浇筑,使用振动器,混凝土面找平,混凝土养护)上岗人员必须按各岗位作业指导书有关规定操作。

6、 检测、试验

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员、质安员负责施工过程产品的验收,试验标识,经检验、试验合格的产品,采用记录的方式(检验记录、质评记录,竣工验收记录等)

二、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1、 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专业工长和班组为组员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项目形成网络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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