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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改革调研报告
根据
号文件精神和即将召开的市公车改革座谈会确定的主要议题,我院结合本院实际,对公车改革进行了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公车改革前后经费支出总量变化情况测算 2010年至2013年,我院年均拥有公务车辆
辆,公车消费年均
万元,每辆车年均费用为
万元。根据中央确定的车补标准(不提高30%)计算,执行车改后,我院一年的车补将为
万元,比原来少
万元,节省
%。
二、公车改革后还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出现车改不彻底或车改走回头路的现象,出现车改的向未车改的借车、摊派车辆,或者一边领交通补贴,一边使用公车的现象等情况。
二是腐败的监控问题。一些拥有职务的领导,他们可以把车改补贴直接变成个人的福利待遇,而其交通产生的费用通过餐饮费或者其他差旅费报销。
三、对公车改革标准的几点意见
一是要科学适当制定补贴标准。分配标准关乎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保证被分配者的利益是否适当,利于工作。分配标准过高,财政承受压力大,达不到节省公车消费的目标;分配标准过低,造成不够用,会影响工作积极性,因此要紧密结合我市市情,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做到科学分配、补贴适当。
二是要公平合理确定级别差距。分配级别差距过大,则有失公车改革的公平与合理,底层干部就会有怨言,相同级别的虚职领导也难适从。因此,相邻级别之间的补贴差距不能过大,相差要有一个合理的标准,最好设定在200-400元之间。
三是要适当留配公务用车。以保证车改单位大型公务活动接待、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重要执法公务活动、特殊机要文件专递等专项集体公务活动用车,以及为到公务交通设定区域外执行公务活动提供一定的用车服务,达到保证公务活动的正常运转的目的。与适当留配公务用车的措施相对应,建议成立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或者说公车租赁单位,以对留配的公务车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
四是要坚持透明公开。公车改革关乎大众利益,社会影响反响巨大,因此,要对公车改革执行的程序和内容进行公开和宣传,介绍好经验、好案例,让社会认识到公车改革的好处,获得社会的支持。
四、改革后必要公务出行的意见
车改时,要设定公务交通区域范围。在公务交通区域范围内,取消了公车的实物配给后,公务人员出行要采取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式,自行解决公务交通工具。提倡和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对以乘坐公共交通方式解决远程公务交通工具的,经审核可按公共交通费用标准给予补贴。当然,采取实物保障就不能领取车改补贴。
五、改革后交通费、差旅费的处理
我们认为,确定公务交通区域范围后,在设定区域内从事公务活动的,依规定领取车改补贴,在设定区域外从事公务活动,其交通工具自行解决,按照现行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
六、执法执勤用车改革的意见
当前正处于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公安、法院等执法、司法部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压力日益巨大,因此,暂时不应将执法执勤用车纳入改革范畴。
七、其他建议
一是要领导带头,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抛弃“特权”思想,要率先垂范,从自身乘坐的车辆改起。同时,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相应的领导和工作小组,对改革落实加强具体监督和指导,只有这样才能将此次改革进行到底。
二是要妥善安置失岗司机,防止引发社会不稳定。应当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对失岗司机,可向保安、保洁等岗位转岗或者提前退休,不能简单推向社会。
三是要规范公车拍卖,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车改单位原有公务用车经清理后,由市车改办统一收缴,在办理国资核销手续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社会公开拍卖,并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由车辆评估机构对拟公开拍卖的公车统一集中评估,对符合拍卖条件的公车采取车、牌分离方式统一拍卖,车辆拍卖所得上缴市财政,牌照由公安车管部门统一收回。
四是要加大监督力度,防止出现“既拿补贴又坐公车”的现象。要设置明显的公车标识,广泛公布公车号牌,便于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同时,对群众举报的超标、违法、违纪车辆,相关部门查实后,给予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以调动群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
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和繁忙程度,经车改单位正职互评、市级领导测评、车改领导小组审定,将车改单位分三类核发补贴。 。
公务用车补贴在车改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车贴为公务活动交通费用,不计入个人工资性收入,全部存入市民卡专用账户,用于跟交通有关的支出,如加油、保险、汽车维修等费用,不可提现或挪作他用。
涉改人员退休(退职)、辞职或调离车改单位的,自正式办理手续的次月起停发车贴;涉改人员职务发生变化的,自职务变动的次月起按新职级标准发放车贴;新调入车改单位人员符合有关条件的,自调入次月起发放车贴。车改单位工作人员因病休、事假或其他缺勤,连续在15天以上的,停发当月个人公务用车补贴。
设立单位公共交通专项经费,深圳市财委依据拨付车改单位全年公务交通补贴总额10%的比例安排部门预算。 会根据车改单位在职公务人员的现任职务职级,每月发放适度交通补贴,纳入车改单位部门预算,作为公务活动交通费用,该补贴从统一收车的当月起发放。相关标准会根据深圳公务交通实际发生的费用测算,按有关规定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为全面了解我市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的现状,有针对性地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查阅资料、账册等方式对9个县(市、区)27个乡镇(办事处)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在全市97个乡镇(办事处)发放《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问卷调查表》1000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
下:
一、我市公务用车改革的基本情况
我们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市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的改革探索分两个阶段四个层次,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一是试点探索和记帐式消费阶段,时间为200*年至200*年**月。二是全面推行货币化改革阶段。时间是200**年**月至今。四个层次为乡镇(办事处)、县(市、区)直属部门、县(市、区)"四大家"领导、襄樊市直部门。公车消费货币化改革成效显著,消费成本大幅度降低,全市102个乡镇(办事处)交通费核定支出为525.21万元,比改革前的1311.79万元减少786.58万元,下降59.96%。
(一)乡镇(办事处)公务用车改革情况
乡镇(办事处)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在2001年试点基础上,于2003年3月纳入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同年9月在全市102个乡镇(办事处)全面推行。除6个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山区乡镇(办事处)各保留一部公车外,其他96个乡镇(办事处)全部取消公务用车,共拍卖公车295辆。取消公车的乡镇,领导干部的交通费实行总额控制,限额补贴,核算到岗,分解到人,超支自负。乡镇(办事处)交通费总额,每年分别控制在45万元-6万元不等,党政正职交通费补贴每人每月600元-800元,其他班子成员每人每月100元-400元。同时,考虑到一些特殊公务活动和重大紧急任务的需要,老河口、谷城、宜城等县(市)设立了应急公务交通费,限定额度(一般为每年1-2万元),严格管理,报批使用。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取消公车的乡镇(办事处)交通费使用和发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按月随工资货币化发放。采取这种形式的主要是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办事处),共53个,占52%。二是不发放交通费给个人,实行记账式管理。采取这种方式的乡镇共49个,占48%。乡镇根据交通状况和本地出租车业发展情况,在租用车辆时,又主要分为统一固定租用车辆和不固定租用车辆。保留公车的6个乡镇,交通费用扣除车修、保险等公共开支外,剩余交通费定额包干到领导干部个人,包干费用有的以货币化形式发放给领导干部个人,有的采取记账核销方式。
(二)县(市、区)直属部门公务用车改革情况
县(市、区)直属部门公务用车的改革试点实行点面结合的办法。先行改革的老河口市直属部门实行整体改革,其它县(市区)选择3-4个直属部门进行改革,运行模式基本一致。老河口市于2003年8月完成市直单位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整体改革任务,其改革的办法标准与乡镇基本一致。该市除公检法机关及防汛、医疗救护保留公务用车外,其他部门一律取消公务用车,按标准发放交通补贴。
(三)县(市区)"四大家"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改革情况
我们选择了老河口市作为市"四大家"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试点单位,根据领导干部前三年平均用车情况核定每年交通里程,再换算成用车费用,实行限额包干,每人建立单独账户,记账式消费。"四大家"正职年交通费用3.5万元-4.1万元之间,副书记(含常务副市长)3万元左右,其他班子成员2.5-3万元左右(均不含司机工资)。
(四)市直试点单位情况
市物价局作为首批市直试点单位于2003年12月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该局原有5台公务用车,改革后,除保留一辆应急公务用车外,其它车辆全部封存,领导干部和其他机关干部一律按月随工资发放交通费补贴,市旅游局公车改革也于2005年元月开始运行,其模式与物价局一致。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从2001年以来,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部署,我们以老河口市为试点,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推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这项工作从一开始就受到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高度重视。在公务用车消费货币化改革过程中,我们始终注意突出"两个重点",抓住"三个关键环节",坚持"四个原则",保证这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两个重点":一是改革对象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二是在操作环节上以核定标准为重点。
"三个关键环节":一是组织发动和制定方案。各地、各单位都成立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公务用车消费货币化改革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动员
会,进行了认真地安排部署,做好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工作,保证了货币化改革的顺利进行。二是摸底定标。领导干部个人交通费补贴标准,根据前三年消费基数及领导干部的职务、分工和实际工作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划分若干档次,定额到人,以文件形式下发执行。三是运行管理。各地、各部门严格操作程序和管理办法,实行"货币化控制、市场化消费、社会化管理"。
"四个原则":一是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各地在改革进程中,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运行过程中,定期公布账目,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节约支出,减少浪费原则。各地在改革过程中,以改革前三年的平均数为基数,并适当下调一定比例,确定交通费总额。三是简化程序,便于操作原则。交通费每月随工资发给个人,由个人根据工作需要自由支配,节约归己、超支不补。四是有利工作和调动积极性原则。在核定领导干部交通费补贴时,坚持做到既能满足正常公务消费需要,还能在勤俭节约的情况下略有节余,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
从我市改革运行的情况来看,改革的主要成效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降低了行政成本,从源头上防治了腐败。公务用车实行货币化改革后,交通费补贴随工资发放,单位不再养车,不再报销任何有关车辆的费用,从源头堵塞了漏洞。
二是转变了工作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实行公车改革之后,乡镇领导安心基层坚守岗位,下乡骑摩托车、自行车成为新风气,"走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乡镇干部联系农户、下田间地头的多了,和老百姓的距离拉近了。
三是增强了改革信心,营造了车改的良好氛围。绝大多数干部认为公车改革是大方向、大趋势,对改革是支持和拥护的。乡镇机构改革即将全面完成,乡镇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的消费观念进一步更新,有利于车改的深入进行。
四是增进了班子团结,调动了班子成员的积极性。改革后,领导干部特别是副职领导干部拥有了消费支配的主动权,方便了工作开展,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在市纪委组织的问卷调查中,97.1%的副职领导干部对改革持支持拥护的态度。
三、当前公务用车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上下改革不联动。上级机关及领导沿用传统工作方式方法,给改革单位带来诸多不便。如:乡镇取消公车后,上级领导经常让乡镇干部到县城开会、汇报工作、处理信访等,乡镇主要负责人甚至平均每1.3天接到一次会议通知,有的领导下基层检查、调研,仍然热衷于让基层干部迎来送往、全程陪同,基层难以招架。
(二)开展工作不方便,降低了工作效率。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遇有突发性事件、紧急公务时,一时难以找到交通工具,易误事。二是迎接上级领导干部检查指导工作时,交通工具不合拍,跟不上。三是正常工作受影响。在经济欠发达、财政困难的地方,由于交通费补贴标准低,一些领导干部在外出时首先考虑的是经费开支问题,影响了一些干部向外跑项目、争资金、洽谈协商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
(三)标准核定不够科学,与工作需要不相适应。乡镇普遍反映,交通费补贴在考虑社会平均消费水平、可承受能力基础上基本按职级确定标准。这种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同职级干部之间的平衡,但并没有与分管工作的工作量大小、实际职务开支的多少挂钩,极少数作风漂浮、工作消极应付的干部往往能够出现节余,而那些真正承担任务重、工作扎实的干部,消费补贴不够用,2004年乡镇机构改革后,实行书记、镇长一肩挑,领导班子职数也由15人精减为9人,工作量大大增加。加之,汽油价格持续上涨等因素,租车费用也相应增加了。
(四)因财力紧张或未纳入财政预算,交通费补贴难以兑现,使公车改革难以为继。乡镇虽然是一级财政,交通费补贴也纳入财政预算,但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乡镇收入来源减少,公务用车消费的费用难以保证。各地直属部门公车改革没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交通补贴费用靠各单位自筹,补贴经费难以保证。
(五)配套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力。公务交通费发给个人后,由于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以至于有些地方单位出现了转嫁消费、行政不作为或工作消极应付等问题,
(六)退休干部公车改革难以确定。为退休干部发放公车消费补贴的做法,在一些地方基层有不断蔓延之势,人为地使违规消费行为"合理合法化"。既违背了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的初衷,也给当地公车整体化改革带来了政策性的困难。
四、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一)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大力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改革的目的意义,通过给干部群众算大账,算细账,让干部群众明白改革的必要性。要向各级干部讲明职务消费的含义,彻底消除把公务用车补贴当成福利待遇、身份象征的错误观念。要注意总结、宣传改革成功的典型事例,让干部群众看到希望,增强信心,同时,要加强对改革单位的引导和指导,确保改革不走弯路,健康发展。
(二)因地制宜,适时修改调整改革办法和交通费补贴标准。对于改革进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要因地因时科学解决,并赋予县(市、区)、乡镇一定的自主权。对于已形成的基本经验做法要扩大领域进行推广,对于不切合实际的措施要及时纠正,不断完善。
(三)健全完善与公车改革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各地各单位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工作要在上级党委统一领导下,由政府主管,财政部门主抓,纪委监督。同时设立管理办公室和监督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设在财政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的相关政策,负责全市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经验总结、推广工作、组织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各地落实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方案、相关政策情况监督、检查,查处改革中违纪违规问题,建立和完善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相关监督制度等。二是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在巩固乡镇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县(市、区)直机关改革进程。可在县(市、区)选择试点探索组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将公务用车相对集中,模拟市场租车计价方式,向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偿用车服务。
(四)要逐步将公车改革的补贴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改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财政状况好的地方,公务用车消费费用可全额纳入财政预算,财政状况相对较差的地方,公务用车消费费用要逐步纳入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好转尽快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改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五)加强监督检查,完善配套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配套制度。针对公务用车消费中的特殊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如处理应急公务、重大突发事件的交通费问题,可以制定相应应急公共交通费用处理办法。为便于监督,可制定公开公示制度、财务单列制度、定期审计制度、禁止性规定、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办法等。二是探索新的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建立干部岗位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考核等配套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改革纪律。对弄虚作假、转嫁消费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严重违规违纪的要追究党政纪责任,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保证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深入健康发展。
**县**局公务用车管理长效机制
调研报告
为提高工作效能,规范公务用车行为,尽可能发挥公务车辆作用,经研究制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如下:
总体原则:以“节约费用、确保安全、发挥效能、方便工作”为目的,坚持“统一管理”与“自主调度”相结合的原则,公务用车以统一管理为主,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一、基本情况
**县**局现有车辆4辆。公务用车1辆,路政执法车一辆,道路养护车一辆,农村公路执法车1辆。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各项责任制度。
1、所有公务车辆安全管理按照“各部门用车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驾驶员为第二责任人”的原则进行管理。车辆实行驾驶员定员负责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部门领导不允许驾驶车辆,发现一次扣除本部门管理经费,发现两次将车辆使用权收回县**局。
2、所有公务车辆只能在使用事由范围内行驶,不得改变用途,办完公务后立即返回,不得拖延。否则出现安全等其他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3、所有公务用车办理完公务后必须存放在本部门固定地点,禁止在其他地点存放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类损失
由当事人承担。
(二)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坚持定期不定期组织全体驾驶员召开公务用车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近期公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将工作情况汇报给主管领导。结合县**局干部每周三学习日活动,组织全体县**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县有关县**局下发的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充分认识到公务用车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有效节约燃油。一是县**局严格公车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从2009年开始实行了办公室统一派车单派车调度制度,管理方面采用专车专用,集中停放的措施。并要求集体公务活动尽量集中乘车,减少了单车出驶次数,提高了车辆使用效率。实行定点加油,提倡节约能源,逐步建立起节约用油奖励机制。坚持规范行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有效节约燃油。二是2011年6月,县**局为节约燃油,把县**局三辆车改为油气两用车,从而有效节约了县**局公车燃油支出.
(四)加强驾驶员职责管理。
1、驾驶员必须忠于职守,安全驾驶,服从调配,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2、驾驶员平时应加强车辆保养维护,保持车容整洁,保证车况良好。
3、凡私自动用或者借用车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车辆财产及人身损失的,其费用和
责任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4、严禁非专职驾驶人员违规驾驶公务车辆,导致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损害的,由当事人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为了搞好我局用车定点维修工作,我们实行了车辆维修申报制度,再由车辆管理人员和办公室人员一起去修理厂修理,一定程度上堵塞了修车猫腻现象的发生,使车辆维修工作做到既保证修车质量又节约经费,堵塞了维修环节的漏洞。同时加大了对定点维修厂的监督管理,采取季度检查和随时抽查的办法,从报修、原材料价格、管理费、工时费四个环节进行检查,保证维修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
1、车辆管理制度松懈,一些单位对公务用车维修事项没有明确专人负责,没有实行政府采购公务用车车辆维修制度,维修事项多由驾驶员说了算。
2、维修技术有待提高,定点维修企业的修理技术参差不齐,对车辆故障判断不准,导致换了很多配件都排除不了故障,维修厂变成换件厂。
3、汽车配件市场混乱,当前汽车配件市场有进口原装、正厂件、副厂件及仿冒件等鱼龙混杂、价格多样,某些配件就像假烟、假酒一样,在外观上很难辨别真伪。
4、一些单位无故拖欠维修费用,严重的拖欠一年甚至几
年,维修费用不能及时结算,导致一些企业不得不采取以价格低的次品冒充正品来维持经营和摆脱困境。
四、几点建议:
1、明确专人负责,保障制度实施。由懂行的专人负责县**局的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先报后修程序,制定相关制度来约束驾驶员和维修厂的随意性,并且要求回收所更换的零配件进行登记,从源头上遏制虚假项目的产生。
2、提高维修技术,保证维修质量。行政事业县**局公务用车车况相对较好,驾驶员素质也相对较高,公务用车要以日常保养为主,维修为辅,减少车辆故障,一旦出现故障,则要求修理技师能够准确判断故障原因。因此维修企业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大力提高技师的技术水平。
3、加强汽车配件质量的鉴定管理。政府采购部门建立汽车配件质量、价格的信息平台,严格把握配件质量保证期限和索赔要求。
4、杜绝长期拖欠维修资金的现象。公务用车维修县**局应按时结算维修费用,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体系,建立政府采购资金专户,通过专户资金直达维修企业,确保维修费用及时、足额结算。
**县**局 2012年4月26日
为全面了解我市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的现状,有针对性地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查阅资料、账册等方式对9个县(市、区)27个乡镇(办事处)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在全市97个乡镇(办事处)发放《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问卷调查表》1000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公务用车改革的基本情况
我们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市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的改革探索分两个阶段四个层次,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一是试点探索和记帐式消费阶段,时间为200*年至200*年**月。二是全面推行货币化改革阶段。时间是200**年**月至今。四个层次为乡镇(办事处)、县(市、区)直属部门、县(市、区)"四大家"领导、襄樊市直部门。公车消费货币化改革成效显著,消费成本大幅度降低,全市102个乡镇(办事处)交通费核定支出为525.21万元,比改革前的1311.79万元减少786.58万元,下降59.96%。
(一)乡镇(办事处)公务用车改革情况
乡镇(办事处)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在20xx年试点基础上,于20xx年3月纳入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同年9月在全市102个乡镇(办事处)全面推行。除6个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山区乡镇(办事处)各保留一部公车外,其他96个乡镇(办事处)全部取消公务用车,共拍卖公车295辆。取消公车的乡镇,领导干部的交通费实行总额控制,限额补贴,核算到岗,分解到人,超支自负。乡镇(办事处)交通费总额,每年分别控制在45万元-6万元不等,党政正职交通费补贴每人每月600元-800元,其他班子成员每人每月100元-400元。同时,考虑到一些特殊公务活动和重大紧急任务的需要,老河口、谷城、宜城等县(市)设立了应急公务交通费,限定额度(一般为每年1-2万元),严格管理,报批使用。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取消公车的乡镇(办事处)交通费使用和发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按月随工资货币化发放。采取这种形式的主要是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办事处),共53个,占52%。二是不发放交通费给个人,实行记账式管理。采取这种方式的乡镇共49个,占48%。乡镇根据交通状况和本地出租车业发展情况,在租用车辆时,又主要分为统一固定租用车辆和不固定租用车辆。保留公车的6个乡镇,交通费用扣除车修、保险等公共开支外,剩余交通费定额包干到领导干部个人,包干费用有的以货币化形式发放给领导干部个人,有的采取记账核销方式。
(二)县(市、区)直属部门公务用车改革情况
县(市、区)直属部门公务用车的改革试点实行点面结合的办法。先行改革的老河口市直属部门实行整体改革,其它县(市区)选择3-4个直属部门进行改革,运行模式基本一致。老河口市于20xx年8月完成市直单位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整体改革任务,其改革的办法标准与乡镇基本一致。该市除公检法机关及防汛、医疗救护保留公务用车外,其他部门一律取消公务用车,按标准发放交通补贴。
(三)县(市区)"四大家"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改革情况
我们选择了老河口市作为市"四大家"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试点单位,根据领导干部前三年平均用车情况核定每年交通里程,再换算成用车费用,实行限额包干,每人建立单独账户,记账式消费。"四大家"正职年交通费用3.5万元-4.1万元之间,副书记(含常务副市长)3万元左右,其他班子成员2.5-3万元左右(均不含司机工资)。
(四)市直试点单位情况
市物价局作为首批市直试点单位于20xx年12月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该局原有5台公务用车,改革后,除保留一辆应急公务用车外,其它车辆全部封存,领导干部和其他机关干部一律按月随工资发放交通费补贴,市旅游局公车改革也于20xx年元月开始运行,其模式与物价局一致。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从20xx年以来,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部署,我们以老河口市为试点,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推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这项工作从一开始就受到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高度重视。在公务用车消费货币化改革过程中,我们始终注意突出"两个重点",抓住"三个关键环节",坚持"四个原则",保证这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两个重点":一是改革对象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二是在操作环节上以核定标准为重点。
"三个关键环节":一是组织发动和制定方案。
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XX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X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 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局监察室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四条 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六条 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车管人员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 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局办公室统一印制(以下简称)。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局办公室每月负责对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
第九条 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除外派公出情况外,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车库,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
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局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车辆须封存停驶。
第十条 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章 调度与使用
第十一条 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第十二条 用车范围。根据市车改办批复,我局保留机要通信及应急车辆X台,主要用于以下公务活动:
1、办理保密、机要文件及涉密其他业务;
2、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稳定事件等;
3、上级部门到我市督查、督导、考核、调研和召开现场(报告)会等重要活动;
4、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通知的重大紧急会议和公共交通工具难以按时保障出行的重要紧急活动;
5、举行全市一类大型会议(市党代会、市人大、政协两会)需要运送会议设备、材料、资料等;
6、重要工作调研、视察、招商引资、访贫慰问、重大工作督查和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内的重点专项检查、督查、考核,以及单位来岳公务活动;
7、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外的应急公务出行和确需开展的基层调研、跨行政区域的重要公务活动;
8、经主要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事项。
第十三条 申报流程:
1、用车预约。接到相关公务任务的科室,如需用车,需提前1天向办公室预约,如车辆使用冲突,按照优先局领导使用的原则进行统筹调度。
2、用车申请。明确用车科室应按照规定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科室分管领导、分管公务用车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存档。同时办公室根据申请表,认真填写《出车登记表》。
第十四条 车辆租用。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租用社会车辆,需经分管公务用车领导同意后,用办公室统一安排。原则上使用专业租赁公司车辆,如使用私人车辆,按照每公里1.2元标准进行用车补贴,过路桥费如实报销。
第四章 维修与保养
第十五条 驾驶员对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 车辆维修、保养,须在市财政指定的厂家进行 (因公出差离岳等特殊情况除外);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办公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到其他厂家(政府指定网点)维修。
第五章 车辆费用管理
第十七条 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报费用、将加油卡交与他人或其他车辆使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车辆维修、保养,必须按规定填写,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定期结算,驾驶员不直接结账,只在维修厂家签字确认,由办公室每季度或每半年统一结算一次。
第十九条 机关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等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由驾驶员填制费用报销单,按程序报销。高速公路过路费使用ETC结算,由办公室定期结算,原则上不接受司机凭收费凭证报销。
第六章 驾驶员管理
第十九条 对驾驶员的要求
1、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
2、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听从统一调度,服从工作安排。无出车任务时,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单位作息时间。
3、禁止在工作时间内或公务接待活动中饮酒或酒后驾驶公车。
4、遵章守纪,文明行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
5、注重形象,做好服务。注重个人仪表和言行,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6、厉行节约,力戒浪费。车辆清洗费用实行包干管理办法,月每辆100元,严禁将加油卡交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纪律处理和经济处罚。
7、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8、驾驶员须严格执行单位的请销假制度。休假期间,须将车钥匙交车辆管理人员保管。
第二十条 驾驶员的出差补贴严格执行单位的统一规定。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因公出车,如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按照责任的划分及形成的后果等
情况,承担相应责任(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5%—10%的经济责任,承担次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1%—5%的经济责任);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处罚的,一切责任自负;未经安排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除按本规定第十条进行处理外,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的,享受全额安全奖;发生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事故的,取消安全奖。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不服从管理,多次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予以调离岗位处理,如为聘用制人员则予以解聘辞退。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全面了解我市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的现状,有针对性地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查阅资料、账册等方式对9个县(市、区)27个乡镇(办事处)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在全市97个乡镇(办事处)发放《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问卷调查表》1000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公务用车改革的基本情况
我们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市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的改革探索分两个阶段四个层次,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一是试点探索和记帐式消费阶段,时间为200*年至200*年**月。二是全面推行货币化改革阶段。时间是200**年**月至今。四个层次为乡镇(办事处)、县(市、区)直属部门、县(市、区)"四大家"领导、襄樊市直部门。公车消费货币化改革成效显著,消费成本大幅度降低,全市102个乡镇(办事处)交通费核定支出为525.21万元,比改革前的1311.79万元减少786.58万元,下降59.96%。
(一)乡镇(办事处)公务用车改革情况
乡镇(办事处)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在20xx年试点基础上,于20xx年3月纳入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同年9月在全市102个乡镇(办事处)全面推行。除6个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山区乡镇(办事处)各保留一部公车外,其他96个乡镇(办事处)全部取消公务用车,共拍卖公车295辆。取消公车的乡镇,领导干部的交通费实行总额控制,限额补贴,核算到岗,分解到人,超支自负。乡镇(办事处)交通费总额,每年分别控制在45万元-6万元不等,党政正职交通费补贴每人每月600元-800元,其他班子成员每人每月100元-400元。同时,考虑到一些特殊公务活动和重大紧急任务的需要,老河口、谷城、宜城等县(市)设立了应急公务交通费,限定额度(一般为每年1-2万元),严格管理,报批使用。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取消公车的乡镇(办事处)交通费使用和发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按月随工资货币化发放。采取这种形式的主要是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办事处),共53个,占52%。二是不发放交通费给个人,实行记账式管理。采取这种方式的乡镇共49个,占48%。乡镇根据交通状况和本地出租车业发展情况,在租用车辆时,又主要分为统一固定租用车辆和不固定租用车辆。保留公车的6个乡镇,交通费用扣除车修、保险等公共开支外,剩余交通费定额包干到领导干部个人,包干费用有的以货币化形式发放给领导干部个人,有的采取记账核销方式。
(二)县(市、区)直属部门公务用车改革情况
县(市、区)直属部门公务用车的改革试点实行点面结合的办法。先行改革的老河口市直属部门实行整体改革,其它县(市区)选择3-4个直属部门进行改革,运行模式基本一致。老河口市于20xx年8月完成市直单位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整体改革任务,其改革的办法标准与乡镇基本一致。该市除公检法机关及防汛、医疗救护保留公务用车外,其他部门一律取消公务用车,按标准发放交通补贴。
(三)县(市区)"四大家"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改革情况
我们选择了老河口市作为市"四大家"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试点单位,根据领导干部前三年平均用车情况核定每年交通里程,再换算成用车费用,实行限额包干,每人建立单独账户,记账式消费。"四大家"正职年交通费用3.5万元-4.1万元之间,副书记(含常务副市长)3万元左右,其他班子成员2.5-3万元左右(均不含司机工资)。
(四)市直试点单位情况
市物价局作为首批市直试点单位于20xx年12月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该局原有5台公务用车,改革后,除保留一辆应急公务用车外,其它车辆全部封存,领导干部和其他机关干部一律按月随工资发放交通费补贴,市旅游局公车改革也于20xx年元月开始运行,其模式与物价局一致。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从20xx年以来,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部署,我们以老河口市为试点,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推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这项工作从一开始就受到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高度重视。在公务用车消费货币化改革过程中,我们始终注意突出"两个重点",抓住"三个关键环节",坚持"四个原则",保证这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两个重点":一是改革对象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二是在操作环节上以核定标准为重点。
"三个关键环节":一是组织发动和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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