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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以来,我队的行政执法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工作宗旨为出发点,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规范”工作,始终把学法、用法、执法作为我队中心工作来抓,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端正执法人员的指导思想,落实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积极开展城管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现我们根据县政府办下发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内容及要求进行了对照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管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我队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纳入部门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行为。
一是抓学习。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学习党中央政策和记,学专业知识。同时,针对单位职责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业务生的实际,加强对执法人员进行了以《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城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主的学习培训,通过学习使全体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是抓廉政。把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队伍的灵魂,把廉洁执法和文明执法工作作为队伍的生命线,纳入日常工作,制定出台了《县城管大队年度目标管理督查考核方案》、《执法监察队员队容风纪规定》、《城管十个严禁》等规章制度,班子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带领全体执法人员进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有关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切实把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筑牢了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全体队员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二)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为保证日常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修改完善了《城管大队工作制度》、《城市管理工作方案》、《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行政处罚报备制度》、《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制度》和督查考核办法等各种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规范人。并对着装、仪容、称呼和举止、风纪行为、违反规定的处罚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佩戴统一制发的标志及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齐,切实达到仪容端正、风纪严谨、统一化、规范化。同时将内部管理制度形成文件,逐个下发各中队(室),并强化队员学习和提高执法质量。
二是强化大队执法督察室职能,对城管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文明执法及仪表、着装、举止等情况进行监督监察,从而为树立和保持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为促进依法行政提供保障。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我队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在处理违法、违章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公开原则,即执法队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
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案卷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
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名以上执法人员执行。
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
五是加强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为了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越权行政,没有吃、拿、卡、要或处罚时开大小票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
六是重证据适用法律准确的原则。
(四)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案卷管理
我队受县城管局委托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相关职权,并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规范使用罚没票据,健全了强制措施财物管理制度,防止了不正之风,减少了行政处罚的失误。占道收费项目严格按照赣价费字(94)10号文件执行。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五)认真履行行政审批监管职责,优化城市环境。
1、取缔马路市场、整治游商小贩。采取错时管理的办法,适时调整并延长工作时间,实行机动集中整治机制,先后清理了彭迳、中学、坚强等多处马路市场水果、小商品、早点和夜市摊点。对彭迳市场、红旗大道坚强超市段、县委县政府驻地等节点路段实行定点定员管理,落实整治责任。同时,增加机动执法管理的常态化巡逻频次,及时制止游动商贩、临时摊点、摩托车辆等随意乱停乱放,乱摆乱占。
2、整治店外店占道经营。执法人员采取集中治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严管重罚,仅10月份整治取缔店外店占道经营600多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占道施工的管控力度,规范施工场地管理工作。
3、进一步加强摩托车辆停放的管理。集中时间和精力,加大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和机动车违章占道停放的查处力度,通过现场查纠劝导、整治处罚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有效制止了车辆占道乱停乱放现象。同时,设置了温馨提示牌,逐步引导规范沿街摩托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上半年共查纠规劝摩托车辆乱停放2500余辆次,处罚209辆次。
4、整治城区户外广告。组织开展集中城区户外广告、店招(牌匾)、条幅喷绘的整治,对沿街主干道有碍市容市貌的违章广告牌(匾)、乱搭乱建等依法进行查处、拆除。半年来共没收落地灯箱广告牌187个,强行拆除共260块,清割条幅广告1500余条,清理墙体喷绘120余幅约20xx平方米,使城区的户外广告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
5、加强对夜市摊点规范管理。针对入夏以来瓜果上市和夜市地摊逐步增多的特点,我队坚持每晚6:00--9:00安排执法人员上班值守,管控和维护夜间市容秩序。分别对坚强周边、广场等地段不规范的夜市摊点进行了疏导、取缔和规范,对湘江大道夜宵摊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城区夜间的市容环境保障任务,树立了城区整洁有序的良好形象。
二、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因城管执法的对象有一部分为弱式群体,涉及一些人的切身利益,故城管执法时颇受非议,不被理解,时常遭遇暴力抗法和取证困难等问题。同时,有很多时候因执法取证视听器材等装备缺乏使得取证难、证据不足而让违法违章者逃脱处罚。
2、城管执法的范围广而杂,有很多政府明令禁止的,但却没有有效的法律法规依据,不能对违章者进行有效的处罚。
3、城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执法程序和执法档案还有必要进一步规范。
4、城管执法管理力量不足。随县城管理区域框架迅速扩大,城管执法人员少与管理工作任务多、职能职责扩大的矛盾等问题十分突出。
三、行政执法下步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让群众理解城管执法,参与城市管理。加强城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增强行政执法责任机制。
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要求,把好每一道执法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做好城管执法工作。
一、主要成绩
上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生产加工企业间次,检查经销企业间次,办理案件宗,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万元,执行到位万元。其中立案案件宗(计量案件宗,质量案件宗,特种设备案件宗),已审理宗,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万元,已结案宗,执行到位万元;现场处罚案件宗,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万元,已全部执行到位。
二、机构设置及其人员配备及执行记录
1、设置政策法规宣教股,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公务员。
2、设置稽查队为专职行政执法机构,并委托其执法,被委托机构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稽查队执法人员为公务员,且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3、调整了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由5名执法人员组成,并下设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指定政策法规宣教股为受理行政执法投诉、申诉的机构,并由专人负责。
5、局不定期组织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并积极参加省、市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稽查队每月安排半天时间举行案件办理分析交流会,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分析、研究,促进案件顺利执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三、建章立制及执行记录
1、制订《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制度汇编》,汇总了我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部门岗位执法责任制、法制机构和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案件管理制度,罚没财、物和登记保存(封存、扣押)物资管理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监督的规定等规章制度。
2、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其他有关行政执法制度,制订了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案件办理分析交流制度、行政案件审理制度、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打假责任制度,受理、处理行政执法投诉、申诉制度,落实“五不放过制度”、案件移送制度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等。
3、减免行政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4、对上级转办交办案件及时登记并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查处工作,查处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转办交办部门。
5、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执行案件移送,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和超越质监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坚决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以上各项制度我局均能认真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记录。
四、行政执法情况
1、所办理案件属于质监部门职权范围,超出质监部门职权范围或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按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案件,都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并形成处理意见、告知(听证)、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案件办理遵循“先立案,后查处”原则,查处时有2个以上执法人员,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所有立案案件经集体审理并做到查审分离。
3、定性准确、取证到位。行政案件的办理能对违法事实认定清楚、全面,证据确凿,并采取拍照、录像和复印有关资料等方式固化证据,证据间相互佐证,对违法行为定性准确、全面,不避重就轻。
4、法律适用准确,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遵循法律适用原则,做到优先适用上位法、特别法和新法,不存在选择性适用法条以及增、减法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内容的情况,文字表述准确,适用法律写全称。针对违法行为的轻重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危害等,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不存在显失公正的情况。
5、行政处罚执行符合规定。罚没款罚收分离,除法律规定可以代收的.外,罚没款一律由指定银行代收,并出具省财政统一的罚没收据。对不符合行政处罚减、免条件的,不随意减、免行政处罚。罚没物品处理机构与案件办理机构分离。
6、文书使用正确、规范。办理案件使用统一格式的执法文书,文书使用正确,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文书语言简洁、规范,不存在随意使用简称、简写的情况;文书不存在涂改现象,更改处由当事人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书》以电脑打印形式,并及时上报市局稽查大队办理备案手续。
五、其他情况
1、行政案件投诉、申诉情况。今年,我局没有接到质监部门管辖范围的投诉案件,收到关于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问题和建筑房屋质量问题等投诉,我局建议当事人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
2、涉案物品和罚没物品管理情况。设立了固定的物品保管场所,指定专人对涉案物品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详细档案;详细记录物品出入库、交接及处理情况,物品处理情况及时归档;不存在挪用、调换、私分涉案物品的情况。
3、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今年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行政处罚错误或显失公正的情况,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情况。
4、行政执法案件公开情况。对符合案件公开条件的案件,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公开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公开,公开的范围、方式、内容、期限、程序均符合规定要求。
5、对本辖区内查处的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依照“五不放过”要求依法查处,做到:案情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该建议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处理而没有建议的不放过。
6、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我局十分重视法制宣贯工作,调整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两名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加强了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我局执法人员通过书籍资料,案例分析,互联网论坛等方式,加强了对质监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高了自身的素质。执法人员在巡查企业和执法过程中,主动对企业、群众进行计量、标准、质量、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促进企业的质量管理。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特殊日子,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大型现场宣传活动,通过派发资料、现场真假鉴别、接受投诉咨询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另外还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今年上半年,分别向省、市、县媒体投递稿件并被采纳共19篇,其中省局网站采纳1篇,市局网站采纳1篇,日报采纳6篇,市电视台采纳1篇,县新闻媒体采纳9篇,市局简报采纳1篇。
7、行政复议、诉讼及国家赔偿情况。今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案件;无行政诉讼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案件;无违法行使职权而导致国家赔偿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
1、有关规章制度不够细化,执行情况记录不够全面;
2、执法人员数量较少,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3、大案要案少,需进一步开拓案源;
4、法制宣传形式比较单一等。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有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并做好详细记录;
2、充实执法队伍,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
4、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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