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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2月9日,榆阳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俗语讲“磨刀不误砍柴工”,为切实提高我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适应改革后带来的新任务、新变化、新要求,5月27日至6月3日,区纪委监委在浙江大学举办了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
我有幸参加了这个培训班,在短短的一周时间内,放下工作的繁琐、家庭的牵绊,重回校园,认真聆听了中纪委杭培中心老师、浙江省纪委有关领导以及其他专家学者的精彩讲授,并在浙江省纪委的法制教育基地接受了一次党风廉政教育,充分感受到了学习的快乐,每天都有收获。
浙江省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三个试点省市之一,除了课堂讲授之外,我们实地参观了杭州市拱墅区纪委监委的谈话场所,并与他们交流了各自在“两个责任”落实、案件查办以及信访举报受理等方面做法。下面,我就通过课堂学习以及两区纪委监委之间的交流,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谈三点体会。
体会一:基层纪委“三转”必须到位。杭州市委党校胡序杭教授讲,乡镇纪委不同程度存在“转而不专”“专干不专”问题。乡镇党委领导领导班子在分工上基本做到了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业务之外的工作,但实际工作中,党委书记依然给纪委书记安排布置其他工作,即“转而不专”。各乡镇纪委基本上都配有纪委副书记,但现实中纪委副书记多为兼职,还从事着诸多事务性工作,即“专干不专”。这两个问题直接影响了乡镇纪委的工作,一些信访举报量大的乡镇,存在信访举报件久拖不办的情况。个别乡镇纪委书记因为干了不该自己干的工作付出代价的情况也不是没有。浙江省在落实“三转”这方面有一些具体的措施,我觉得很值得借鉴。比如,除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外,纪检组长如要离开工作地,必须要经同级纪委批准。
体会二:“拍蝇”任务压力依然严峻。十八大以来,党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打虎”“拍蝇”“猎狐”三管齐下,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中纪委杭培中心培训部主任黄克招讲,“打虎”“猎狐”取得重大成果,“打虎”过去五年查处中管干部292人,“猎狐”百名“红通”人员截至2017年10月已归案51人,都是史无前例的。“拍蝇”就是查处发生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苍蝇乱飞,其害如虎,相对于“老虎”而言,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直接,“拍蝇”就是我们基层纪委工作的重中之重。黄主任有个观点我很认可,就是“‘拍蝇’不比‘打虎’简单”。他举了很简单的例子,说有地方纪委监委查一个非党村干部,电话通知其前来接受调查,村干部来都不来,我们的调查人员就没办法了。这种情况很现实,也会经常遇到,在培训之前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次培训就讲了遇到这种情况怎样做。
体会三:加强和改进信件受理办理。如何履行好信访举报受理职责,是信访室干部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面临的重要问题。重点是两方面内容,一是准确把握受理范围,二是营造良好信访举报秩序。在做好这两方面工作之后,再就是科学分析信访举线索,合理转办。上级纪委总的有个要求是“县级纪委少转多办”,4月25日中纪委杨晓超副书记在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会议上强调,基层纪委特别是县级纪委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及时就地解决,防止初信初访演变为重复信访、越级信访。浙江省纪委通过信访联席会议对信访线索分析研判的办法很好。具体做法是:成立由分管案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牵头,各分管常委、相关室主任参加的信访联席会议,定期对相关信访举报件进行集体筛选和甄别,明确办理责任和方式,使每一条案件线索都得到及时处理。之前在与到山西考察学习的同志交流中,他们讲山西也有类似做法,我们不妨借鉴一下。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适应外部执纪执法环境变化,努力学习刑事法律知识、刑事诉讼规则等知识,尽快补齐短板,履行好新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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