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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范文1
推行教师季度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为进一步全面客观评估每一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学校内部营造一个“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表现(权数10分+奖励分)(无限制名额数)
1、优秀(10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积极,业绩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不能定为优秀:
①有明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②有有偿家教、有偿补习现象;
③有搞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的现象;
④工作态度消极应付,接受任务推三托四;
⑤同事关系、家校关系紧张,经调查属实者。
⑥谎称病情、小病大养,影响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一般,业绩较好,能完成担任的任务。
3、不合格,不得分:表现较差,业绩低劣,不能承担分配的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定为不合格:
⑴ 严重违法乱纪,损坏师德形象被查处者;
⑵同期违反计生政策,被查处者;
⑶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性质严重的;
⑷严重失职,酿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⑸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离职守,较长期不在岗的;
⑺搞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
4、奖励分:对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者当季度可奖励1分,当季度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以上者奖励1--3分。(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况 (权数10分)
学校设置考勤登记表,由值日导师或值班行政负责考勤登记并及时汇总封存。教师请假1—2天须由校长批准,3天及其以上须由教育办批准,1周以上须送市教育局批准,并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
1、有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扣分。
①病假:当季度累计5天以上扣1分,长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及单位公假):当季度累计请假3天以上扣1分,当季度累计一周以上不得分。
③旷课每节扣1分;
④无原因迟到、早退(包括护导)、私自调课每节课扣0.5分;
⑤学校会议、学校升旗仪式、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各级会议,应参加的教师又没有请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没有考勤登记的按60%计算,以下参照计算。
三、教学常规 (权数10分)
每季度对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记录、考试(期中、期末)质量分析等,按照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以下各项要求,每次每缺一项扣1分:
① 期初制定教学计划、并按时送交学校;
② 期末写好总结并按时送交学校;
③ 认真编写教案(如发现无教案上课者,每次加扣1分);
④ 按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
⑤ 单元测验按时考查、批改、讲评;
⑥ 批改作业工作量以每班40人为基准,每增加10人可奖励0.5分(班生数以四舍五入法计算;跨班语数老师奖励分不受限制;专职技能科老师奖励最多不超过3分);
2、严格执行“减负”规定,学生在校时间不擅自延长,节假日不组织集体补课。违反规定者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征订、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教材、辅导材料、试卷。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4、专职技能科教师应有一定量的培优、课外兴趣小组辅导活动,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勤登记、成绩记载表、活动总结每缺一种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 (权数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项扣1分:
①、按时完成班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②、按时完成学籍卡、素质评估手册;
③、按时完成义教卡、健康卡;
④、按时准确完成班级变动生花名册、学生花名册、文化户口册的填写及滚动工作;
⑤、每季度开展1次班队主题会(并附书面记录,年段或校内开放,班队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访或开家长会1次(并填写家访记录簿,家长参与率达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队辅导员;
⑦、班级黑板报、学习园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级设有图书角(生均2册以上)、卫生角、绿化角;
⑨、每学期学校组织的“三评”(学生礼仪、卫生、纪律),(按原始记录汇总评定优、良、合格三个等级,评为“优、良”的班级得1分,评为“合格”的班级该项不得分,优、良比例不多于85%)。
2、班集体获省、泉州市、晋江市、镇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队辅导员得1分。
3、中队辅导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长、副校长、教导、总务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补贴职务分10分。
2、总辅导员8分、报帐员补贴职务分7分,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全学期总分不少于教师平均分。
3、年段长、统计员、技能科教研组长、语、数教研组长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奖励2分、5分、3分、5分。
4、积极参加、协助完成中心工作和开展重大活动的负责人、协助组织人员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况加分(当季度不超过3分)。
5、学校在街道级、晋江市级、泉州市级、省级素质教育评估、等级达标验收、先进集体中选,当季度全体教师各得1、3、4、5分,获奖单位正职领导另加2分,副职与中层干部另加1分。(单项获奖如少先队、安全、课改、体育、信息、绿色、收费、廉洁等组织得奖,单位正职指该项的负责人;校长、教导在教师【相同项的教师】得分的基础上可加1分,教师得分按教师数的30%计算)
6、专职技能科教师组织汇演、竞赛等活动,每次奖励1至2分,其他相关老师每次奖励0.5分。)
7、教师参与信息工作,向市级及以上教育网站投稿并录用,每篇信息奖励1分,最高奖励5分。
六、教师获奖 (均为当季度为准,最高得分15分)
1、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包括现场论文、案例评奖)素质竞赛、课堂教学竞赛,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得3、2、1、0.5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得5、4、3、1分;获泉州市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者分别得7、6、5、3分,录像课评选折半计算,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指导教师按1/3计算。
2、开研究、示范课、讲座,按相应级别二等奖计算得分。
3、公开课的指导教师,核实后按参赛者的80%得分。(多人指导的共同摊分)
4、评优评先按相应级别二等奖得分。(作为奖励分,非教育部门降至晋江市级,晋江市级以下降至街道级。)
七、指导学生(最高分15分)
1、指导学生临场竞赛得奖分:
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3、2.5、2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4、3.5、3分;获泉州市级及其以上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6、5、4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同校同次比赛只取最高奖一人计分,多人指导共同摊分。
2、送书面、实物作品参赛,按临场竞赛奖分1/2计算;指导学生发表《周报》《队报》《作文选》《经济报》文章按1/4计算。
注:非教育部门组织降到晋江市级计算的按1/4计算。(适用于1、2点)
3、若竞赛取名次不评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奖计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奖计算;其余名次按三等奖计算。
4、团体奖按5人次获奖计算。
5、组织课外兴趣小组,有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席记录、成绩记载、活动总结,专职技能科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5分;班科任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2分。
6、组织并参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计划、记录、总结得2分。
7、获得教育办体育田径运动会团体奖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没获奖的田径各取2个单项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练)。道德风尚奖按三等奖奖给领队和教练;市级获奖加给教练,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奖。
8、校级比赛项目必须由各组的教研组上报行政处,经由讨论,审批方可进行比赛。
比赛方案要在教研组内讨论确定后,方可举行。原则上:各类单项比赛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则上比赛按低、中、高年级进行)(奖励分分别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动(权数15分)
1、确定课题组,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课题组长得3分,协助组长得2.5分,课题组其他教师得2分。(教育办备案为依据)
2、在教研会议上积极参与发言校级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规定参加听课、写好记录、参加评课发言,每季度不少于5次,得2分;该参加而不参加每次扣1分。
4、撰写经验总结、教育教学论文(必须是教育办选送)收入汇编或发表于相应级别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摊分),学区级得1分、片级得2分,晋江市级得3分,泉州市级得4分,省级和CN级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论文或经验总结出版在报纸按相应级别50%计,其他案例、论文获奖归论文,现场论文获奖归教师技能。
5、参加各种“论坛”发言者每次得2分,同时汇编者只取一项。
6、奖励分:教育办学科教研组成员在正常参加活动的基础上,每人奖励2分。
九、教学效果(权数20分)
1、学期有统一普查测试的学科,到考率达100%者,得3分;优秀率、合格率达到学区平均线或分别达到40%(《晋江市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等级达标评估细则》指标)、93%(“双高普九”指标)的,各得3分;没统一普查的学科,教师在完成过程性考核的基础上,取学校教师平均分。
2、优秀学生评选:
每评得1名街道级、晋江市级、泉州市级、省级以上优秀学生,班主任分别得1、2、3、4分,中队辅导员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队员、少先队干部得分相反)
十、附则
1、校长的绩效工资也可取全校公办教师平均值加10%计算。
2、因行政人员的工作量大、压力大,在工作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行政人员的绩效工资评级每年应确保有一次优秀(考核办法可采用先评行政再评教师)。
3、师德表现不合格,该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4、本《暂行规定》实行按季度考评登记,兑现奖惩。
5、本《暂行规定》由晓聪中心小学行政会负责解释。
邓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由邓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考试结果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是对各学校平时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锻炼和测验工作的真实检验,也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参考。
一、考试对象
考试对象为20xx年参加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项目及计分办法
1、考试项目: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800米跑(女)或1000米跑(男)。
2、计分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单项计分办法计算,折算后,考试成绩以满分为70分计入中招成绩总分。
三、考试的时间和形式
1、体育考试时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每位考生只能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参加一次体育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该生升学考试总分,且不得因任何理由进行补考。
四、考场及考试器材
1、有确保各项目顺利进行,免受外界干扰的全封闭条件;
2、具有保障体育考试所需要的设施、器材和其它有关条件。
3、我市中招体育考试考场全部使用智能化测试仪器,以实现考试手段的现代化、科学化。
五、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全封闭方式进行。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初中学校的体育教师应予以回避)应与外界隔离,不得以任何理由外出或与外界人员接触。为了便于统一标准,监考人员必须保持稳定,考试期间不得更换。
2、考生报名及考试顺序编排采用微机管理办法。考生准考证内容及照片由市教体局统一按中招序号由微机编号打印。
3、每个单元时间内测试完毕后的原始记录必须加封,并由两名机要员直接送往微机室。
六、考试规则
1、考生参加体育考试,要身着运动服装或轻便服装,穿运动鞋或平底轻便鞋。
2、体育项目考试按照先进行柔韧性项目和力量性项目,最后进行耐力性项目的顺序。
3、每位考生三项考试应在一个单元时间内完成。如因天气变化考生不能在一个单元时间内考完三项,可延长至当天完成。当天不能够完成三项考试的考生,已考项目成绩无效,另行安排时间重新进行考试。
4、立定跳远
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每人连续试跳三次,测试仪自动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5、坐位体前屈
受试者赤足,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平地上,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向前伸直,用两手中指尖轻轻地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移为止。每人连续测试两次,测试仪自动取最好成绩。以“厘米”为单位记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测试时,不得有两腿弯曲或两臂突然发力动作,否则视为犯规,成绩无效。
6、800米跑(女)或1000米跑(男)
受测者10―20人一组进行测试,站立式起跑。受试者在监考人员的指导下佩戴终点信息接收器,当听到“跑”的口令后开始起跑。计时员看到旗动开始计时。当受试者的躯干部到达终点线垂直面时仪器自动录入该生成绩。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成绩。
7、考生每考完一项,考生可当场知悉本人的考试成绩。
8、考生参加各项目考试,每项目点名三次不到者,按放弃考试处理,该项成绩按“0”分计算。
七、对体育考试特殊情况的处理
因伤、病、残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免试,免试生应参加正常的考试报名。
1、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初中毕业生,可申请免试体育,按上一年度中招体育考试的平均成绩计算。因病、伤在体育考试之前已在学校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初中毕业生,也可申请免试体育,其体育成绩按满分(70分)的60%计算。上述两类免试生,均应在体育考试一周前,持残疾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免试申请表(一式三份),到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办理申请免试手续后,经审核批准,并把免试生的医院诊断证明或者残疾证复印件及免试表装入该生中招考试档案中,以相应免试条件计分标准记入该生总成绩。
2、因病、伤或女生月经期,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在当天考试测试前,由考生学校的带队教师,持考生本人或家长的书面申请和学校出具的证明,向本考场主考申请办理缓试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缓试。缓试学生统一由考务办公室在体育考试时间内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考试。缓试生的体育考试,按正式考试的各项规定执行。
3、考生在体育考试中因伤、病等突发事件而中止体育考试,已考项目成绩有效,未考项目按无成绩计算。如果该生申请缓试,必须经主考批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同缓试生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重新进行考试;如该生因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其考试成绩按已考完的项目统计计分。
八、严格体育考试纪律
1、为确保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教体局将加强领导,做到严密组织、严肃考风、严格纪律,同时要使考试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体育成绩按“0”分计算,并取消该生报考重点高中的资格。
3、凡徇私舞弊、违反考试纪律的考务人员,一经查实,应立即停止工作,并视情节轻重,按考试纪律严肃处理。
4、凡有意破坏考场秩序,故意延误考试时间的人员,一经发现,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九、体育考试的安全工作
1、各单位在体育考试前要加强宣传工作,结合体育学科特点,科学地指导学生进行锻炼,同时要教育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考,既不要隐瞒病情,也不能虚报疾病。
2、各初级中学要做好考前体检工作,对不应参加体育活动的心脑血管疾病患者要做好劝阻工作,不准他们参加体育考试。
3、对赴城区考试的考生,学校一定要做好路途安全、驻地安全和饮食卫生等安全工作,确保考生的安全。
十、考试的收费标准
体育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规范我省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文件执行,每位考生应缴纳10元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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