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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
1.考核目的
(1)作为晋升、解雇和调整岗位依据。着重在能力和能力发挥、工作表现上进行考核。
(2)作为确定工资、奖励依据。着重在绩效考核上。
(3)作为潜能开发和教育培训依据。着重在工作能力和能力适应程度考核上。
(4)作为调整人事政策、激励措施的依据,促进上下级的沟通。
(5)考核结果供生产、采购、营销、研发、财务等部门制定工作计划和决策时参考。
2.考核原则
(1)对企业的高、中、低层员工均应进行考核。当然,不同级别员工考核要求和重点不同。
(2)程序上一般自下而上,层层逐级考核,也可单项进行。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观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掺入考评主办个人好恶。
(4)考核要有一定的透明度,不能搞黑箱操作,甚至制造神秘感、紧张感。
(5)提倡考核结果用不同方式与被评者见面,使之心服口服、诚心接受,并允许其申诉或解释。
(6)大部分考核活动应属于日常工作中,不要过于繁复地冲击正常工作秩序,更反对无实效的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3.考核时间
(1)分为定期考核(每周、旬、月度、季度、半年、)、不定期考核。
(2)基层人员考核可周期短、频繁些;中高层考核周期可长些,甚至3~4年。
4.考核指标体系
企业考核指标体系
对不同考核对象: 职务、岗位不同,选择考核指标有所区别和侧重。
对不同考核目的: 奖金、晋升工资级别,选择考核指标权重不同。
5.考核人与考核形式
(1)直接上级考核。由直接上级对其部下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其缺点是日常接触频繁,可能会掺杂个人感情色彩(常用于对一线的工人。
(2)间接上级考核。由间接上级越级对下级部门进行全面考核和评
价。
(3)同事评议。同级或同岗位的职工之间相互考核和评价,须保证同事关系是融洽的,用于专业性组织(研发部门)和中层职员。
(4)自我鉴定。职工对自己进行评价,抵触情绪少,但往往不客观,会出现自夸现象。
(5)下级对上级评议。下级职工(部门)对上级领导(部门)评价。弊病较多:下级怕被记恨、穿小鞋,故光说好话,或缺点一语带过;上级怕失去威信,工作中充当老好人。可改进用无记名评价表或问卷。
(6)外部的意见和评议。由外协单位、供应商、中间商、消费者(或传媒),对与之有业务关系的企业职工进行评价。
(7)外聘绩效专家或顾问。一般较为公允,避开人际矛盾,结论较为客观;但成本较高,且对某些职位工作不内行。
(8)现场考核或测评。企业专门召开考评会对有关人员进行现场答辩和考评,或者通过相对正式的人事测评程序和方法对侯选人考评。
各种形式各有优缺点,适用于不同考核对象和目的,也可在考核中综合应用。
6.考核办法
(1)查询记录。对生产记录、员工工作记录、档案、文件、出勤情况整理统计。
(2)定期考核。企业视情况进行每周、月、季度、半年、的定期考核,以此为基础积累考核资料。
(3)书面报告。部门、个人总结报告或其他专案报告。
(4)考核表。设计单项考核主题或综合性的表单,为方便应用可使用多项式选择、评语、图表、标度或评分标准。
(5)重大事件法。为每一员工或部分建立考绩日记,专门记录其重要的工作事件,均包括好的和坏的。
(6)比较排序法。通过在考评群体中,对考评对象两两相互比较,优中选劣或劣中选优,逐步将员工从优到劣排队。
目前绩效考核的方法很多,企业可根据考核目标、考核对象等因素选用;或者综合各种办法,归纳出考评结果。
7.考核结果的反馈
(1)考绩应与本人见面,具体方法有:
--通知和说服法
主管如实将考核结果的优缺点告诉被评人,并用实例说明考绩的正确性,最后鼓励其发扬优点、改进缺点、再创佳绩。
--通知和倾听法
主管如实将考核结果(优缺点)告诉被评人,然后倾听对方意见,相互讨论。
--解决问题法
主管一般不将考核结果告诉被评人,而是帮助其自我评价,重点放在寻找解决问题途径上,协商出有针对性的改正计划,激励、督促其执行。
(2)为避免引起被评人反感、抑制,应注意:
--不要责怪和追究被评人的责任和过错;
--不要带有威胁性,教训下级;
--不作泛泛而谈,多援引数据,用事实说话;
--对事不对人;
--保持双向沟通,不能上级单方面说了算;
--创造轻松、融洽的谈话氛围。
(3)典型考核后的面谈技巧:
--对考核优秀的下级
● 继续鼓励下级上进心,为其参谋规划
● 不必对下级许愿诱惑
--对考核差的下级
● 帮助具体分析差距,诊断出原因
● 帮助制定改进措施
● 切忌不问青红皂白、兴师问罪
--对连续绩差、未显进步的下级
● 开诚布公,让其意识到自己的不足
● 揭示其是否职位不适,需换岗位
--对老资格的下级
● 特别地尊重,不使其自尊心受伤害
● 充分肯定其过去的贡献,表示理解其未来出路或退休的焦虑
● 耐心并关心下级,并为他出些主意
--对雄心勃勃的下级
● 不要泼凉水、打击其上进积极性
● 耐心开导,阐明企业奖惩政策,用事实说明愿望与现实的差距
● 激励其努力,说明水到渠成的道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绩效意识,加强裕龙物流对员工绩效结果及其形成过程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宗旨在于:
1.考察员工的工作绩效;
2.作为员工奖惩、调迁、薪酬、晋升、退职管理的依据;
3.了解、评估员工工作态度与能力;
4.作为员工培训与发展的参考;
5.有效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绩效。
第二条:绩效管理是指上级为不断提高和改善下属员工职业能力与业绩所做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绩效考核是指上级对直接下级的工作结果进行定期评估,是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
第四条: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是各级直线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并提供技术方面支持。
第五条: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档案,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材料,必须妥善保管。
第六条: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对象:控股公司及下属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一般员工(计件制员工除外)。
第七条: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责任主体是有直接下属、并对下属承担直接管理责任的各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各级管理者必须强化对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责任意识,包括:
1、员工的业绩就是管理者的业绩;
2、各级管理者是员工责任的最终承担者;
3、不断提高和改善下属的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是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4、在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过程中,管理者必须与下属沟通,保*下属高度的参与*。
第二章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程序和实施办法
第一条: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考核的基本程序:
第二条:制定绩效目标:各级主管根据公司对员工要求和期望以及上一考核周期的考核结果,在与各部门和员工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本考核周期工作目标。
第三条: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1、本制度规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副总裁、各职能部门经理(或相当)及主管(或相当);下属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职能部门经理(或相当)及主管(或相当)。
2、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依据目标考核与述职报告制度来进行,并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每个月的关键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详见《裕龙物流目标考核与述职报告制度》)。
3、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
3.1关键业绩指标考核:针对由企业关键指标分解而来的个人关键指标的考核;
(以上部分月考、季考、半年评,其中半年评权重为80%,其他为100%。指标权重分配由述职人提出,人力资源部核定);
3.2综合素质考核:目的是促使管理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实现员工素质与工作业绩的共同提升;
(该项半年评,半年评时权重为20%;参见附表一和《裕龙物流目标考核与述职报告制度》附表)。
3.3不良事故考核。
第四条:职员的考核内容:
1、职员关键业绩指标考核系统的适用对象为第三条1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员工。
2、职员的考核内容包括:
2.1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员工在考核周期内的个人关键业绩指标的考核,指标数量一般在5个左右;参见
附表二(该项月考和年评,其中年评指标权重为80%。指标权重分配由上级主管核定并报人力资源部或本单位相关部门备案。)
2.2工作行为与态度考核:(该项年评,指标权重为20%)
(参见附表三)
2.3不良事故考核。
2.4职员的绩效考核重点指月度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评是对本人工作表现的总评价,影响劳动合同的签订或续签。
3、临时职员的考核内容:参照聘用合同,另行规定。
第五条:各单位、各部门需根据企业战略经营目标的逐级分解确认不同绩效考核周期所适用的各项指标,同时就各项指标的权重比例(或重要*排序)及评价标准进行设定,并呈报上级主管认定。
第六条:建立工作期望:
1、为了确保员工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实现有效的自我控制,各级主管在填写考核表后,必须与所辖员工就考核表中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沟通;
2、沟通的基本内容包括:
2.1期望员工达到的业绩标准;
2.2衡量业绩的方法和手段;
2.3实现业绩的主要控制点;
2.4管理者在下属达成业绩过程中应提供的指导和帮助;
2.5出现意外情况的处理方式;
2.6员工个人发展与改进要点与指导等。
3、在沟通的基础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双方共同填写“绩效改进指导书”(见附表四)。
第七条:管理者必须在下属绩效形成过程中予以有效的指导,并把下属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良好的表现以及管理者的指导,如实随时记录在“行为监督指导记录”(见附表五)中,以便为实施绩效管理积累评价依据。
第八条:各级管理者在考核时,必须依据客观事实进行评价,尽量避免主观,同时做好评价记录,以便进行考核面谈。
第九条:在一个考核周期结束后,各级管理者必须与每一位下属进行考核面谈,面谈的主要目的在于:
1、肯定业绩,指出不足,为员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的不断提高指明方向;
2、讨论员工产生不足的原因,区分下属和管理者应承担的责任,以便形成双方共同认可的绩效改善点,并将其列入下一考核周期的绩效改进目标;
3、在员工与主管互动的过程中,确定下一考核周期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绩效改进指导书;
如有必要,经上级主管同意后可修订考核周期内的“绩效改进指导书”。
第十条:员工的考核结果,经其直接上级核准后报各级人力资源部,以便统一备案与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和下属公司相关部门在对考核结果进行确认后,报总裁及下属公司总经理核准,并按核准后的考核结果执行。
第十二条:考核资料必须严格管理,人力资源部和子公司相关部门须将原始表格归入员工档案,其他部门和员工个人只能保留复印件。
第十三条:任何员工对自己的考核结果不满,均可以在一周内向上一级主管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投诉。接到投诉的主管或人力资源部,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组织有关人员对投诉者进行再次评估。如投诉者对再次评估仍不满意,可以进入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第十四条:考核资料的管理
1、公司所有人员的考核原始材料和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2、各下属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原始材料和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3、各下属公司等级制职工的季度考核原始材料由各部门自行备案、备查;
4、职工季度考核资料在次月15日内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人力资源部;
5、职员的年度考核资料在次年30日内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人力资源部;
6、考核资料保存备查期为三年。
第三章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一节总论
第一条: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应用考核结果。
第二条:考核结果与员工利益的相关*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绩效*的确认;
2、*晋级资格的确认;
3、职务晋升资格的确认;
4、培训资格的确认;
5、其他资格的确认。
第三条:考核成绩与职务晋升的关系,人力资源部另行拟订,呈总裁核准后执行。
第四条:培训资格的确认:
1、公司各部门中,凡涉及需要提高员工履行工作职责能力的培训,由该部门负责人(或相当)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经部门汇总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
2、公司各部门中,凡涉及员工职业发展能力培养,由该部门负责人(或相当)根据员工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结果以及员工职业发展报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以便编制单独的职业培训计划;
3、下属公司可根据上述原则,由本下属公司相关部门自行提出、制定、审核和确认培训资格并编制职业培训计划,呈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4、所有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条件,见相关管理制度。
第五条:凡出现涉及劳动合同规定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实行单项否决,予以辞退。
第二节中高层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一条: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月度考核:
1、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关键业绩指标和追加业绩指标季度考核,对于每一个关键业绩指标或追加业绩指标,如果评价等级在c(不含)以下者,考核者应与被考核者进行绩效面谈,提出绩效改进计划,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出*告。
2、月度考核不涉及职务和绩效薪酬,但与岗位*直接挂钩。
考核分数90-100分75-89分60-74分59分以下
述职考核评价等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称职)
岗位*考核系数1.00.90.80.7
第二条: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季度考核:
1、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关键业绩指标和追加业绩指标季度考核,对于每一个关键业绩指标或追加业绩指标,如果评价等级在c(不含)以下者,考核者应与被考核者进行绩效面谈,提出绩效改进计划,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出*告。
2、一次考核为不称职者,*告;
3、连续两次考核为不称职者,降职直至免职。
第三条: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述职考核:
1、中高层管理人员每年对关键业绩指标、追加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两次述职,并结合综合素质进行两次评价;
2、述职考核标准分满分为100分,综合评价时划分为四个等级,述职考核评价等级与考核分数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考核分数90-100分75-89分60-74分59分以下
述职考核评价等级a(优秀)b(良好)c(称职)d(不称职)
绩效年薪考核系数1.00.850.70.0
第四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述职考核结果与绩效年薪的关系:
1、中高层管理人员绩效年薪的发放比例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系数和所在公司该年度整体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综合确定。
2、个人绩效年薪与公司整体业绩挂钩,如本年度公司整体业绩指标未完成,则实发绩效年薪需根据公司整体业绩指标的实际完成量同比折算。
3、根据不良事故考核(不良事故条款及等级由人力资源部另行规定),对绩效年薪的实际发放进行调整:根据不良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影响程度,划分为a(重大)、b(一般)、c(轻微)三个等级,相应管理办法见下表:
不良事故等级a(重大)b(一般)c(轻微)
绩效年薪管理不享受该述职周期内绩效年薪扣除该述职周期内50%绩效年薪扣除该述职周期内20%绩效年薪
第三节职员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一条:本节的绩效*专门指员工的岗位*。
第二条:职员季度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考核等级直接与考核分数相对应,关系见下表:
等级a(优秀)b(良好)c(称职)d(不称职)
考核分数90-100分75-89分60-74分59分以下
第三条:职员月度考核结果与员工岗位*的关系:
1、岗位*根据月度考核结果以月为单位发放,同时参照部门业绩,如考核周期内(月度)部门业绩未达到经营目标70%,则个人岗位*适当下调,最低可调至70%;
2、实发岗位*占岗位*总额的百分比具体标准见下表:
部门目标完成情况实发岗位*等级比例(%)100%及以上86%-99%71%-85%70%以下
不称职70%70%70%70%
称职100%85%80%70%
良好100%90%85%70%
优秀100%95%90%70%
第四条:职员考核结果的其他具体应用为:
1、年度内,连续两次月度考核d级(不称职)者,*告;
2、年度内,连续三次月度考核d级(不称职)者,降职、免职直至辞退;
第五条:职员年度考核与晋级的关系:
1、年度考核等级为称职及以下者,免晋级;
2、年度考核等级为良好及以上(含称职)者,可在本职等内晋升一级;
3、如果在本职等内没有晋级空间,公司可根据该员工实际情况,考虑调整其他层次较高的岗位。
第六条:职员年度考核与晋等的关系(特殊情况除外):
1、职员的晋等以存在晋等空间为前提条件;
2、职员连续三年考核为良好(或以上)者,且薪资等级已处于所在职等的最高职级,可晋升一个职等。
第七条:考核成绩与职务晋升的关系,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情况拟订,呈报总裁核准后执行。
第八条:不良事故考核根据相关不良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程度,划分为a(重大)、b(一般)、c(轻微)三个等级。职员不良事故惩罚办法见下表:
不良事故等级a(重大)b(一般)c(轻微)
岗位*管理免职直至辞退扣除该月度内50%岗位*扣除该月度内20%岗位*
注:不良事故条款及等级由各部门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
第九条:职员在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不予考核:
1、病事假季度累计22.5个工作日者,不予以月度考核;
2、其他公司总裁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认为不予以考核的事项,需提前审批。
第十条: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职员若干单项奖,如:合理化建议、革新与创造奖、提案奖、总裁特别奖(或总经理特别奖)等。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职员考核结束后,直接上级主管会同人力资源部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参见附表七)。分析结果应用于人员薪酬晋级(等)、人员晋升、绩效改善和指导、培训要素确认等。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一、目的
为适应公司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原则
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1、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
2、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3、激励: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4、经济: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公司能够利益共享。
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三、薪酬组成
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福利补贴+业绩提成+奖金组成。
1、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员工基本工资为1500元,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工资由总经理确定。
2、福利补贴: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司根据本地区的工资水平按月发给予员工每人每月养老保险补贴400元,医疗保险补贴100元,由员工自行缴纳;其他补贴200元(该补贴不当月发给,留待年终发给)。
3、业绩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绩提成,完成业绩越多,工资收入越高。
(1)业务员自己寻找的业务所有手续完毕,公司按该业务佣金总额的15%奖给业务员;若是两人共同完成,则由二人平均享受。
(2)业务员业务过多或其他原因需由其他业务员完成时,提供资源信息人员享受提成奖额的三分之一,具体经办人员享受奖额的三分之二。
(3)公司提供给业务员办理的业务,完成任务后公司按该业务佣金总额的`%奖励业务员。
4、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的一种奖励,包括专项奖、突出贡献奖等。公司对所有员工各类业绩作详细统计,年终根据公司经济效益整体状况及员工的业绩大小,发给适当的年终奖。
四、试用期薪酬
1、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各项津贴的80%。
2、试用期间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或试用期间员工自行离职的,按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中的卸职管理的相关条款执行。
3、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员工,正常享受试用期间的绩效奖金。
五、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整体调整:公司根据物价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效益状况进行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及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决定(原则上每年一季度调整一次)。
2、个别调整: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3、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办公室执行。
六、薪酬支付
1、薪酬计算及支付时间
A、薪酬的计算时间:每月1日至30日(月大31日)。
B、薪酬支付时间:每月工资支付为次月5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C、违犯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D、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3、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或离职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A:应发工资=月工资标准×(当月实际工作天数M当月应出勤天数)。式中月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福利补贴,试用期员工按80%计算;当月应出勤天数为当月日历天数减去当月应休天数。
B: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各项扣款。
4、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A、产假:带薪休假90天,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C、丧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D、公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E、事假、病假、旷工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
F、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七、薪酬保密
办公室、财务部及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绩效意识,加强裕龙物流对员工绩效结果及其形成过程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宗旨在于:
1.考察员工的工作绩效;
2.作为员工奖惩、调迁、薪酬、晋升、退职管理的依据;
3.了解、评估员工工作态度与能力;
4.作为员工培训与发展的参考;
5.有效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绩效。
第二条:绩效管理是指上级为不断提高和改善下属员工职业能力与业绩所做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绩效考核是指上级对直接下级的工作结果进行定期评估,是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
第四条: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是各级直线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并提供技术方面支持。
第五条: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档案,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材料,必须妥善保管。
第六条: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对象:控股公司及下属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一般员工(计件制员工除外)。
第七条: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责任主体是有直接下属、并对下属承担直接管理责任的各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各级管理者必须强化对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责任意识,包括:
1、员工的业绩就是管理者的业绩;
2、各级管理者是员工责任的最终承担者;
3、不断提高和改善下属的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是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4、在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过程中,管理者必须与下属沟通,保证下属高度的参与性。
第二章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程序和实施办法
第一条: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考核的基本程序:
第二条:制定绩效目标:各级主管根据公司对员工要求和期望以及上一考核周期的考核结果,在与各部门和员工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本考核周期工作目标。
第三条: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1、本制度规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副总裁、各职能部门经理(或相当)及主管(或相当);下属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职能部门经理(或相当)及主管(或相当)。
2、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依据目标考核与述职报告制度来进行,并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每个月的关键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详见《裕龙物流目标考核与述职报告制度》)。
3、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
3.1关键业绩指标考核:针对由企业关键指标分解而来的个人关键指标的考核;
(以上部分月考、季考、半年评,其中半年评权重为80%,其他为100%。指标权重分配由述职人提出,人力资源部核定);
3.2综合素质考核:目的是促使管理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实现员工素质与工作业绩的共同提升;
(该项半年评,半年评时权重为20%;参见附表一和《裕龙物流目标考核与述职报告制度》附表)。
3.3不良事故考核。
第四条:职员的考核内容:
1、职员关键业绩指标考核系统的适用对象为第三条1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员工。
2、职员的考核内容包括:
2.1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员工在考核周期内的.个人关键业绩指标的考核,指标数量一般在5个左右;参见
附表二(该项月考和年评,其中年评指标权重为80%。指标权重分配由上级主管核定并报人力资源部或本单位相关部门备案。)
2.2工作行为与态度考核:(该项年评,指标权重为20%)
(参见附表三)
2.3不良事故考核。
2.4职员的绩效考核重点指月度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评是对本人工作表现的总评价,影响劳动合同的签订或续签。
3、临时职员的考核内容:参照聘用合同,另行规定。
第五条:各单位、各部门需根据企业战略经营目标的逐级分解确认不同绩效考核周期所适用的各项指标,同时就各项指标的权重比例(或重要性排序)及评价标准进行设定,并呈报上级主管认定。
第六条:建立工作期望:
1、为了确保员工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实现有效的自我控制,各级主管在填写考核表后,必须与所辖员工就考核表中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沟通;
2、沟通的基本内容包括:
2.1期望员工达到的业绩标准;
2.2衡量业绩的方法和手段;
2.3实现业绩的主要控制点;
2.4管理者在下属达成业绩过程中应提供的指导和帮助;
2.5出现意外情况的处理方式;
2.6员工个人发展与改进要点与指导等。
3、在沟通的基础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双方共同填写“绩效改进指导书”(见附表四)。
第七条:管理者必须在下属绩效形成过程中予以有效的指导,并把下属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良好的表现以及管理者的指导,如实随时记录在“行为监督指导记录”(见附表五)中,以便为实施绩效管理积累评价依据。
第八条:各级管理者在考核时,必须依据客观事实进行评价,尽量避免主观,同时做好评价记录,以便进行考核面谈。
第九条:在一个考核周期结束后,各级管理者必须与每一位下属进行考核面谈,面谈的主要目的在于:
1、肯定业绩,指出不足,为员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的不断提高指明方向;
2、讨论员工产生不足的原因,区分下属和管理者应承担的责任,以便形成双方共同认可的绩效改善点,并将其列入下一考核周期的绩效改进目标;
3、在员工与主管互动的过程中,确定下一考核周期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绩效改进指导书;
如有必要,经上级主管同意后可修订考核周期内的“绩效改进指导书”。
第十条:员工的考核结果,经其直接上级核准后报各级人力资源部,以便统一备案与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和下属公司相关部门在对考核结果进行确认后,报总裁及下属公司总经理核准,并按核准后的考核结果执行。
第十二条:考核资料必须严格管理,人力资源部和子公司相关部门须将原始表格归入员工档案,其他部门和员工个人只能保留复印件。
第十三条:任何员工对自己的考核结果不满,均可以在一周内向上一级主管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投诉。接到投诉的主管或人力资源部,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组织有关人员对投诉者进行再次评估。如投诉者对再次评估仍不满意,可以进入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第十四条:考核资料的管理
1、公司所有人员的考核原始材料和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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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下属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原始材料和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3、各下属公司等级制职工的季度考核原始材料由各部门自行备案、备查;
4、职工季度考核资料在次月15日内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人力资源部;
5、职员的年度考核资料在次年30日内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人力资源部;
6、考核资料保存备查期为三年。
第三章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一节总论
第一条: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应用考核结果。
第二条:考核结果与员工利益的相关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绩效工资的确认;
2、工资晋级资格的确认;
3、职务晋升资格的确认;
4、培训资格的确认;
5、其他资格的确认。
第三条:考核成绩与职务晋升的关系,人力资源部另行拟订,呈总裁核准后执行。
第四条:培训资格的确认:
1、公司各部门中,凡涉及需要提高员工履行工作职责能力的培训,由该部门负责人(或相当)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经部门汇总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
2、公司各部门中,凡涉及员工职业发展能力培养,由该部门负责人(或相当)根据员工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结果以及员工职业发展报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以便编制单独的职业培训计划;
3、下属公司可根据上述原则,由本下属公司相关部门自行提出、制定、审核和确认培训资格并编制职业培训计划,呈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4、所有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条件,见相关管理制度。
第五条:凡出现涉及劳动合同规定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实行单项否决,予以辞退。
第二节中高层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一条: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月度考核:
1、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关键业绩指标和追加业绩指标季度考核,对于每一个关键业绩指标或追加业绩指标,如果评价等级在c(不含)以下者,考核者应与被考核者进行绩效面谈,提出绩效改进计划,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出警告。
2、月度考核不涉及职务和绩效薪酬,但与岗位工资直接挂钩。
考核分数90-100分75-89分60-74分59分以下
述职考核评价等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称职)
岗位工资考核系数1.00.90.80.7
第二条: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季度考核:
1、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关键业绩指标和追加业绩指标季度考核,对于每一个关键业绩指标或追加业绩指标,如果评价等级在c(不含)以下者,考核者应与被考核者进行绩效面谈,提出绩效改进计划,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出警告。
2、一次考核为不称职者,警告;
3、连续两次考核为不称职者,降职直至免职。
第三条: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述职考核:
1、中高层管理人员每年对关键业绩指标、追加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两次述职,并结合综合素质进行两次评价;
2、述职考核标准分满分为100分,综合评价时划分为四个等级,述职考核评价等级与考核分数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考核分数90-100分75-89分60-74分59分以下
述职考核评价等级a(优秀)b(良好)c(称职)d(不称职)
绩效年薪考核系数1.00.850.70.0
第四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述职考核结果与绩效年薪的关系:
1、中高层管理人员绩效年薪的发放比例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系数和所在公司该年度整体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综合确定。
2、个人绩效年薪与公司整体业绩挂钩,如本年度公司整体业绩指标未完成,则实发绩效年薪需根据公司整体业绩指标的实际完成量同比折算。
3、根据不良事故考核(不良事故条款及等级由人力资源部另行规定),对绩效年薪的实际发放进行调整:根据不良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影响程度,划分为a(重大)、b(一般)、c(轻微)三个等级,相应管理办法见下表:
不良事故等级a(重大)b(一般)c(轻微)
绩效年薪管理不享受该述职周期内绩效年薪扣除该述职周期内50%绩效年薪扣除该述职周期内20%绩效年薪
第三节职员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一条:本节的绩效工资专门指员工的岗位工资。
第二条:职员季度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考核等级直接与考核分数相对应,关系见下表:
等级a(优秀)b(良好)c(称职)d(不称职)
考核分数90-100分75-89分60-74分59分以下
第三条:职员月度考核结果与员工岗位工资的关系:
1、岗位工资根据月度考核结果以月为单位发放,同时参照部门业绩,如考核周期内(月度)部门业绩未达到经营目标70%,则个人岗位工资适当下调,最低可调至70%;
2、实发岗位工资占岗位工资总额的百分比具体标准见下表:
部门目标完成情况实发岗位工资等级比例(%)100%及以上86%-99%71%-85%70%以下
不称职70%70%70%70%
称职100%85%80%70%
良好100%90%85%70%
优秀100%95%90%70%
第四条:职员考核结果的其他具体应用为:
1、年度内,连续两次月度考核d级(不称职)者,警告;
2、年度内,连续三次月度考核d级(不称职)者,降职、免职直至辞退;
第五条:职员年度考核与晋级的关系:
1、年度考核等级为称职及以下者,免晋级;
2、年度考核等级为良好及以上(含称职)者,可在本职等内晋升一级;
3、如果在本职等内没有晋级空间,公司可根据该员工实际情况,考虑调整其他层次较高的岗位。
第六条:职员年度考核与晋等的关系(特殊情况除外):
1、职员的晋等以存在晋等空间为前提条件;
2、职员连续三年考核为良好(或以上)者,且薪资等级已处于所在职等的最高职级,可晋升一个职等。
第七条:考核成绩与职务晋升的关系,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情况拟订,呈报总裁核准后执行。
第八条:不良事故考核根据相关不良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程度,划分为a(重大)、b(一般)、c(轻微)三个等级。职员不良事故惩罚办法见下表:
不良事故等级a(重大)b(一般)c(轻微)
岗位工资管理免职直至辞退扣除该月度内50%岗位工资扣除该月度内20%岗位工资
注:不良事故条款及等级由各部门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
第九条:职员在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不予考核:
1、病事假季度累计22.5个工作日者,不予以月度考核;
2、其他公司总裁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认为不予以考核的事项,需提前审批。
第十条: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职员若干单项奖,如:合理化建议、革新与创造奖、提案奖、总裁特别奖(或总经理特别奖)等。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职员考核结束后,直接上级主管会同人力资源部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参见附表七)。分析结果应用于人员薪酬晋级(等)、人员晋升、绩效改善和指导、培训要素确认等。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1条、绩效考核目的
1、绩效考核是在必须期间内科学、动态地衡量员工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透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以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用心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
2、绩效考核使各级管理人员充分了解员工的工作状况,透过对员工在考核期内的工作业绩、态度以及潜力的评估,充分了解其工作绩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薪酬调整、股权激励、人事变动等激励手段。
第2条、绩效考核作用
1、了解员工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2、为员工的薪酬决策带给依据。
3、为员工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带给依据。
4、了解员工对培训工作的需要。
5、为人力资源部规划带给基础信息。
第3条、绩效考核原则
1、公开的原则,即考核过程公开化、制度化。
2、客观性原则,即用事实标准说话,切忌带入个人主观因素或武断猜想。
3、反馈的原则,即在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务必反馈给被考核人,同时听取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做出合理解释或及时修正。
4、时限性原则,即绩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内被考核人的综合状况,不溯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不能以考核期内被考核人部分表现代替其整体业绩。
第4条、绩效考核时间安排
绩效考核包括月度绩效考核、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
1、月度绩效考核适用于勤务系列、技术系列(不含副总工)、管理系列的主管人员(不含销售人员)。
2、季度绩效考核适用于副总工、各部门经理、副经理和主管(不含销售管理人员)。
3、年度考核:适用于本制度适用的所有人员。
第5条、考核小组组成
1、组长由总经理担任,负责提出年度绩效考核总体要求。
2、副组长由分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监督考核过程并负责处理考核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3、执行组长(负责日常业务的执行)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担任,负责组织安排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各岗位做绩效考核。
4、组员由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按时完成对直接下属的绩效考核,指导并监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
5、人力资源部作为办事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考核结果并统一备案。
第6条、考核小组职能
1、成立考核小组是为了组织、实施、监督绩效考核工作。
2、小组成员负责按时完成对适用于副总工、各部门经理、副经理和主管(不含销售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指导并监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审查批准分管部门的考核结果。
3、考核小组不定期抽查部门考核结果,并针对不合理的考核结果及时提出推荐并纠偏。
4、负责修正公司现有考核制度与考核实际状况可能存在的矛盾,从而使绩效考核制度简明有效并易于操作,最终提高被考核人的工作业绩。
5、负责处理考核过程中被考核人的申诉工作,以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