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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管理方案

2023-03-08 08: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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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绩效考核方案

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及原则,制定x年年终员工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考核目的及原则

(一)目的

1、及时、合理、有效地评价员工x年全年的工作业绩和素质能力,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加快有效发展。

2、帮助员工提高工作绩效与工作胜任力,促进组织绩效的不断提高,建立适应企业发展战略的人力资源队伍。

3、促进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形成积极参与、上下沟通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4、为员工奖金评定、职位调整、培训安排及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业绩导向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沟通改进原则。

二、考核范围

本年终考核对象为试用期满的所有在岗员工,包括合同制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试用(见习)期的新员工不参与本次考核。

三、考核组织

(一) 公司成立年终绩效考核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

绩效考核办公室下设执行小组,组长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担任,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二)年终考核在公司绩效考核办公室的指导下,在工会和党群监察部的监督下,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实施。

(三)各部门应成立绩效考核小组,按照文件的规定,及时部署并开展考核工作,在时限要求之内完成x年年终考核工作并提交考核汇总结果给人力资源部。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要素

1、部门领导考核

x年部门领导(含经理、副经理、助理)年终综合绩效考核要素分为部门绩效、领导班子评议、民主评议和附加项四部分。

部门绩效(占权重40%):取x年1―12月份各部门每月绩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领导班子评议(占权重40%):

(1)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由领导班子成员对各位干部分别就工作态度及责任心、专业能力、工作效果、改进创新、团队建设及培养下属、全局观、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打分。领导班子评分占比为:总经理占20%、分管领导占15%、其他领导占5%。

民主评议(占权重20%):由干部之间、员工对干部的工作态度及责任心、专业能力、团队建设及培养下属、协作精神、全局观、职业道德等进行评价。其中,中层互评占10%、下属评议占10%。此项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

附加项:

a)干部问责考核,主要对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活动和内控方面对公司持续健康和有效发展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行为进行问责,以及对主管工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行为进行问责。由公司领导班子评议,扣分上限为5分。

b)主要对管理人员在全年工作中作出了特殊贡献的、阶段性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的、或经营技术中的改革创新取得了成果创造了价值的。由公司领导班子评议,加分上限为5分。

(2)部门副职、部门经理助理:

部门绩效(占权重40%):同前

领导班子评议(占权重25%):同前

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评议(占权重15%):评议内容为工作态度及责任心、专业能力、工作效果、改进创新、团队建设及培养下属、配合协作、全局观等进行评价。

民主评议(占权重20%):同前

2、员工考核

x年员工年终综合绩效考核要素分为结果、能力和态度三部分。

结果(占权重70%):指员工的实际工作成绩,主要考核员工工作计划及目标完成情况,原则上以员工1月至12月的考核平均分作为员工年中考核的工作实绩成绩。

能力(占权重20%):指员工个人的素质和基本技能与所在岗位的适应程度,主要考核员工的知识、技能、计划管理能力、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以及全局观和价值观等方面的能力与本岗位任职要求的匹配度。

态度(占权重10%):指员工在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主要考核员工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诚实守信、协同合作的程度及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等。

(二)考核等级评定 考核结果统一分为a、b、c、d四个等级,a等为优秀,b等为合格,c等为基本合格,d等为不合格。各等级比例如下:

1、部门领导:

部门领导考核结果评定等级的比例分布

a b c d

20% 60% 20%

等级评定说明:

(1)a≤20%:即排序在前,比例不高于20%的人员可以评定为a。

(2)a+b≤80%:即排序在前,比例不高于80%且没有评为a的员工可以评定为b。

(3)c+d≥20%:评为a、b级以外的员工则评为c或d,其比例之和不低于20%。

(4)四个等级的具体比例按照前述原则由考核主体根据考核需要调整确定。

2、员工:

以部门为单位,对员工考核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评定员工的年中考核结果等级a、b、c、d,员工考核结果评定等级的比例分布具体见下表:

(1)先进集体给予a、b等级各提高5%的比例,

先进部门员工考核结果评定等级的比例分布

a b c d

20% 55% 25%

等级评定说明同上。

(2)其他部门:

员工考核结果评定等级的比例分布

a b c d

15% 50% 35%

等级评定说明同上。

五、员工考核程序(部门领导的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开展)

(一)自评

由被考核者按照预先设定的绩效计划、关键绩效指标和衡量标准对自己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检查和评估。主要从工作业绩和素质能力两个方面进行自我评价,并提交给直接主管领导。

(二)部门考核

1、实行逐级考核。各级被考核者都由其直接主管领导对其进行绩效考核,参考员工自评情况,按照年终考核的三个要素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并按照计算公式计算出员工x年终综合绩效考核成绩。

2、部门绩效考核小组对各级主管的评定进行集体审议。

3、部门负责人最终校正(有权对员工的考核结果进行调整)、确认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并签字。

(三)上报考核结果

各部门将《公司x年终绩效考核汇总表》于规定时间内报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汇总评定结果,并做好相应的归档工作。

六、考核的纪律要求

(一)各级管理人员和考核人员应本着公平公正、对员工负责的原则,对被考核者进行客观认真考核,严禁利用职权舞弊徇私,打击报复。

(二)各级管理人员和考核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串通欺骗,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三)年终考核中凡需要亲属回避和公务回避的,有关人员应自觉回避。

七、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考核结果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向被考核者沟通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共同制订改进意见。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可在考核结果反馈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绩效考核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意见,由考核办公室5个工作日内复核后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岗位聘任、培训、绩效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考核的结论性材料存入员工考核档案。

对于考核为d的员工,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免谈话,针对其工作中的不足进行分析,提出绩效改进计划,并填写《绩效考核d类员工绩效改进计划书》报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改进计划书进行后续绩效跟踪。

九、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调岗员工按照所在岗位时间相对长的部门为主要考核者,综合员工调出/入部门的考核意见,对员工进行整体评价并参加现所在部门的考核排序。

(二)考核期内休产假和长病假(不包括事假)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的人员,需参与绩效考核,但不参与排序和等级评定

第二篇: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水平,保持公交行业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6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晋政办发〔20xx〕23号)文件精神,依照《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原则

(一)公交运营补贴费用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原则;

(二)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政策资金支持原则;

(三)财政补贴与公交服务质量考核相结合原则;

(四)公交企业集约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五)科学划分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的原则。

二、补贴范围

1.市区公交企业运营的城市公交、城际公交、旅游公交由市级财政补贴。

2.各县(市)运营的“城市、城际、城乡、旅游、镇村”公交由属地县(市)财政补贴。

三、补贴方式

(一)城市公交

按照“规制成本-规制收入+绩效考核奖惩”的方式补贴。

1.规制成本

①人工费:含城市公交企业管理人员、驾驶员工资和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住房公积金及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建立驾驶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上年度驾驶员年人均工资为基数,与当地同行业职工工资增长额保持同步。

严格控制非公交驾驶员的工资增长,逐年压缩非生产性人员数量。在目前工勤管理人员人车比1:1基础上,利用3年时间达到0.5:1。超出规定比例的人员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②折旧费:用于支付城市公交购车费用(含购车利息),不得挪作它用。经市政府批准购置的城市公交车辆按8年计提折旧费。车辆报废按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执行,需提前报废车辆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剩余折旧费一次性计入当年补贴。

③能耗费:纯电动公交车运营产生的能耗费用。按高峰、低谷和平时段的实际平均值核定。以车辆类型核定每百公里耗电:8米车耗电量63度;10米车耗电量73度;12米车耗电量83度。能耗费用超出部分由企业自行承担。

④车辆修理及轮胎消耗费:城市公交车保养维修和轮胎更新费用。车龄3年以下,当年费用不得高于上年度费用的10%,车龄3年以上8年以下,当年费用不得高于上年度费用的15%,超出部分由企业自行承担。

⑤保险费:含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客运乘运人责任险。事故赔偿超出保险赔偿之外的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⑥安全费:车辆安装的定位装置、配备维护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演练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

⑦场站租赁及维护费:保障城市公交企业正常运行产生的场

地租赁及维护费(含用水、用电、取暖费)。

⑧信息化系统维护费:城市公交车辆、站点安装的网络信息设备,企业管理调度建设的信息平台及网络系统维护费。

⑨车辆审验费:城市公交车辆上牌及年度审验费。

⑩企业提供城市公交服务依法缴纳的税金。

2.规制收入

城市公交运营车辆产生的投币、微信、支付宝、IC卡等电子刷卡收入。国家及省、市、县下达的相关补贴补助资金收入。利用场站及车辆产生的广告、包租车辆、出租场站等固定资产的收入。

3.绩效考核奖惩调节

①为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服务水平,将公交企业广告、包车、场站及房屋出租收入总额设为奖励基金,以20xx年为基数,20xx年及20xx年两年以年递增50%下达目标值,20xx年至20xx年的目标值在年度考核方案中另行明确,完成目标值且考核优秀的按奖励基金增值部分的'50%进行奖励;完成目标值且考核合格的按考核基金增值部分的20%给予奖励;未完成目标值的不予以奖励,且从年度补贴资金中扣除未完成差额。考核不合格的从年度补贴资金中扣除5%。奖励资金不列入规制收入。

②能耗费、车辆修理及轮胎消耗费、保险费、场站租赁及维护费和上年度支出相比,节约的费用按照企业留70%、上缴财政30%的比例分配。企业节约成本费用不计入规制收入。

(二)城际公交、旅游公交

市区发往各县(市)的城际公交和旅游公交按照原核定客运班线票价与现行政府指定票价差额乘以实际载客数的方式补贴。

(三)不得计入补贴的费用

1.购置、建造与公交运营无关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

2.固定资产盈亏、毁损、闲置和出售的净损失。

3.对外投资支出。

4.赞助、捐赠支出。

5.罚款、滞纳金、违约金。

6.城际、旅游公交除票价差额以外的其它费用。

四、公交车辆购置

1.城市公交、旅游公交、城际公交车辆经市交通、财政部门审核,市政府批准后由企业融资购置。

2.城市公交车购置以8年计提折旧费的方式偿还购车费用。旅游、城际公交车购置资金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补贴程序及审计清算

按照企业编制预算、主管单位审核并报财政部门列入当年预算的程序进行,每季度预拨年度预算总额的25%。次年初,交通部门委托审计机构对公交企业上年度补贴资金进行审计,并会同财政、工信等部门对公交企业进行绩效考核。财政部门对审计报告和绩效考核结果审核后进行年度清算。

六、监督管理

(一)加强日常运营管理。交通部门要适时对公交企业运营状况进行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适时对补贴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要适时对补贴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二)加强智慧交通信息化管理。交通部门要督促公交企业运用大数据精准分析客流,调整运力结构,适时优化线路,提升服务水平。

(三)严格履行股东职权。山西汽运集团晋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晋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要按照《晋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章程》对公交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和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四)公交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形予以暂缓、扣减、停止拨付财政补贴资金,直至取消财政补贴资格:

1.报送不实或虚假补贴申报材料。

2.运营服务绩效考核不达标。

3.不服从政府调度指令。

4.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之前有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20xx年6月旧办法失效后到本方案生效前的补贴事宜参照本方案执行。

第三篇:关于绩效考核方案

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对员工的工作绩效做出评价, 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和实现企业的目标。为了做好集团的绩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绩效考核为人员职务升降提供依据。通过全面严格的考核,对素质和能力已超过所在职位的要求的人员,应晋升其职位;对素质和能力不能胜任现职要求的,则降低其职位;对用非所长的,则予以调整。

2,绩效考核为浮动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提供依据。通过考核准确衡量员工工作的"质"和"量", 借以确定浮动工资和奖金的发放标准。

3,绩效考核是对员工进行激励的手段。通过考核,奖优罚劣,对员工起到鞭策,促进作用。

二,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科学,简便的原则;

2,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对员工各个考核周期的评价指标数据积累要综合分析, 以求得出全面和准确的结论。

三,绩效考核周期

1,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周期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2,员工绩效考核周期为月考核,季考核,年度考核。

3,月考核时间安排为1,2,4,5,7,8,10,11月的每月25日开始,至下月5日上报考核情况;

季考核时间安排为3,6,9月的每月25日开始,至下月5日上报考核情况;

半年考核时间安排为6月25日开始,7月10日前上报考核情况;

全年考核时间安排为2月25日至下一年度1月25日结束。

四,绩效考核内容

1,三级正职以上中层干部考核内容

(1)领导能力(2)部属培育(3)士气(4)目标达成(5)责任感(6)自我启发

2,员工的绩效考核内容

(1) 德:政策水平,敬业精神,职业道德 (2) 能: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组织能力 (3) 勤:责任心,工作态度,出勤 (4) 绩:工作质和量,效率,创新成果等。

五,绩效考核的执行

1,集团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委员会构成另行通知;

2,中层干部的考核由其上级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执行;

3,员工的考核由其直接上级,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执行。

六,绩效考核方法

1,中层干部和员工的绩效考核在各考核周期均采用本人自评与量表评价法相结合的方法。

2,本人自评是要求被考核人对本人某一考核期间工作情况做出真实阐述,内容应符合本期工作目标和本岗位职责的要求, 阐述本考核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设想。

3,量表评价法是将考核内容分解为若干评价因素,再将一定的分数分配到各项评价因素, 使每项评价因素都有一个评价尺度, 然后由考核人用量表对评价对象在各个评价因素上的表 现做出评价,打分,乘以相应权重,最后汇总计算总分。

4,根据"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员工月考核的分数要按一定比例计入季度考核结果分数中; 季度考核的分数也应该按一定比例计入年度考核结果分数中, 具体各考核周期考核结果分数计算公式如下:

第一季度考核结果分数=(一月份考核分数+二月份考核分数)×20%+本季度考核分数 ×60%

第二季度考核结果分数=(四月份考核分数+五月份考核分数)×20%+本季度考核分数 ×60%

第三季度考核结果分数=(七月份考核分数+八月份考核分数)×20%+本季度考核分数 ×60%

年度考核结果分数= (第一季度考核结果分数+第二季度考核结果分数+第三季度考核结果 分数)×5%+(十月份考核分数+十一月份考核分数)×5%+年度考核分数×75%

5,个人自评表和测评量表在填写完毕之后,经汇总连同汇总计算的各周期考核结果分数列表一并上交人力资源部。

个人自评表及两部评价表后附。

七,绩效考核的反馈

各考核执行人应根据考核结果的具体情况, 听取有关被考核人对绩效考核的各方面意见, 并将意见汇总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八,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人资资源部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与各公司部门领导协调,根据考核结果对被考核人的浮动工资,奖金发放,职务升降等问题进行调整。

1,浮动工资调整。被考核人总得分高于员工平均分的,按照超出比例上浮浮动工资;被考核人总得分低于员工平均分的,按照差距比例下调浮动工资;等于平均分的不作调整。

2,奖金发放由主管领导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发放标准,但必须保证奖金总数全额发放,不得私扣奖金。

3,中层干部的职务升降及职位调整,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考核结果适时做出决定;员工的职位调整由各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由员工晋升为中层干部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做出决定。

第四篇: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方案

为规范我市公交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公交企业”)运营成本的核定,激励公交企业加强运营管理、提质增效,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财建〔20xx〕34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第5号)、《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目的作用

为实施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制度,科学核定公交企业运营成本和政府购买公交服务资金规模,特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计入规制成本的各项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相关性原则。计入规制成本的各项成本费用应当与公交企业提供公交运营服务直接或间接相关。

3.合理性原则。计入规制成本的各项成本费用应当客观反映公交企业运营服务正常需要,并按照科学方法与标准合理核定。影响成本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社会公允水平。

4.激励性原则。成本规制应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鼓励公交企业在保障运营安全与服务质量的基础上主动节约成本,不断提高运营效率。

5.精细化原则。成本规制应在现有条件下加强科学化、精细化核定,并随着公交企业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规范化程度的提升不断完善。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符合《贵阳市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管理办法》界定的公交企业。

二、公交企业运营成本构成

公交企业运营成本由直接运营成本、期间费用以及执行国家政策产生的成本构成。

(一)直接运营成本

直接运营成本是指公交企业执行运营计划所发生的与运营服务直接相关的成本和费用,包括职工薪酬、能耗费、固定资产折旧、保修费、轮胎费、租赁费、保险费、事故损失费、安全生产费、其他直接运营费等。

1.职工薪酬。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等支出和劳务费。职工工资是指公交企业所有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货币性收入;福利及社会保险费是指公交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按照国家有关制度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劳务费指公交企业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向劳务公司支付的劳务费。

2.能耗费。是指公交企业运营车辆在运营服务过程中消耗的天然气、电力费等动力支出。

3.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公交企业提供客运服务所需运营车辆、场站、车间、行政用房的折旧。

4.维修费。是指公交企业为提供客运服务发生的零配件材料费、润料费和维修辅助材料费等运营车辆及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大修费用等。

5.轮胎费。是指公交企业为提供客运服务发生的轮胎更新和修补等费用。

6.租赁费。是指公交企业以租赁形式租入运营车辆、场站以及其他与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直接相关的设施设备等所支付的租赁费用。

7.保险费。是指公交企业为运营车辆购买的交强险、商业险及企业购买的承运人责任险等保险险种的支出。

8.事故损失费。是指运营车辆因发生交通事故而赔偿给损失人员在扣除保险公司赔付以及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所支付的赔款后的.净支出。

9.安全生产费。是指公交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并专门用于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装置及运营车辆附属安全设备等完善和改进企业运营安全生产条件的支出,包括定位装置费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费、安全防护用品、检查评估咨询和标准化建设费、设施和设备检测检验费等。

10.其他直接运营费。是指公交企业提供客运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必要成本,包括点钞服务费、场站设施维护费(含特种设备维修费)、场站水电费、站牌、投币箱维护费、保洁费、劳动保护费、无形资产摊销、安保服务费等。

(二)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指公交企业为组织和管理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

1.管理费用。是指公交企业为提供客运服务所间接支出的费用,包括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支出的办公费、取暖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公务车费用、劳卫消防费、低值易耗品摊销、业务招待费等。

2.财务费用。是指公交企业为提供客运服务所筹集资金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汇兑净损失等。

(三)执行国家政策成本

执行国家政策产生的必要支出指公交企业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产生的必要支出。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党组织工作经费。

(四)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是指公交企业提供公交客运服务产生的税金及附加费。

(五)不纳入规制范围的支出

以下费用不计入规制成本。

1.由政府投资或社会无偿投入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以及评估增值的固定资产不计入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盘亏、毁损、闲置、自主提前报废和处置净损失不计入固定资产折旧。

2.公交企业非持续、非正常活动发生的费用支出。

3.滞纳金、违约金、罚款等支出。

4.公益性捐赠支出。

5.公益性广告、宣传支出。

6.与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无关的费用和其他不合理支出。

三、公交企业运营成本核定方法

(一)职工薪酬的核定

职工薪酬按照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劳务费分别核定。

1职工工资核定

职工工资按照驾驶员工资和其他人员工资分别核定。

(1)驾驶员工资上限

规制驾驶员工资上限,不超过上限部分据实核定,超出部分不予核定。

驾驶员工资总额上限=核定驾驶员人车比×规制年度平均运营车辆数×驾驶员平均工资水平

其中:

核定驾驶员人车比暂定1.9人/辆;

驾驶员年平均工资水平取规制年度上一年贵阳市全部职工平均工资的120%。

(2)其他人员工资上限

其他人员工资总额以20xx年实际发放数为基数核定。

2.福利及社会保险费核定

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障费按照规制年度上一年核定工资总额及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企业缴纳比例据实核定。

住房公积金按照不超过规制年度上一年核定工资总额的12%据实核定。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不超过规制年度上一年核定职工工资总额的14%、2%、25%据实核定。

3.规制年度职工薪酬总额小于核定职工薪酬总额的,据实核定;职工薪酬总额大于核定职工薪酬总额的,按照核定职工薪酬总额核定。其中,驾驶员人均薪酬水平不得低于规制年度上一年贵阳市全部职工平均工资。

4.劳务费核定

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不超过国家相关规定,且人均劳务费不超过规制年度上一年贵阳市全部职工平均工资100%的前提下,按社会保障部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缴纳的单位部份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纳入劳务费管理的劳务费用,据实核定。

(二)能耗费的核定

1.能耗费根据运营车辆能耗类型、核定运营里程及单价进行核定。计算公式为:

能耗费=天然气消耗费+新能源能耗费

2.天然气消耗费核定

天然气消耗费在不超过规制上限范围内据实核定,超出部分不予核定,计算公式为

天然气消耗费上限=天然气百公里消耗标准×天然气车辆核定运营总里程/100×天然气单价

式中:

天然气百公里消耗标准暂定50立方米/百公里;

天然气单价取公交企业规制年度采购天然气的实际单价平均值,采购单价不应超过市场平均价格水平。

3.新能源车能耗费核定

新能源车消耗的天然气费和电力费据实核定。

(三)固定资产折旧核定

公交企业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相关规定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计提的折旧费据实核定,其中运营车辆折旧年限应为8年。

(四)维修费核定

维修费在不超过规制上限范围内据实核定,超出部分不予核定,计算公式为:

核定保修费上限=保修费标准×核定运营总里程/1000

式中:

保修费标准暂定为262元/千公里。

(五)轮胎费核定

轮胎费在不超过规制上限范围内据实核定,超出部分不予核定,计算公式为:

核定轮胎费=千公里轮胎费标准×核定运营总里程/1000

式中:

千公里轮胎费标准暂定为76元/千公里。

(六)租赁费核定

租赁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及费用据实核定。

(七)保险费、事故损失费核定

公交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的交强险、商业险等保险费据实核定。

责任事故损失费以1700万元/年为上限据实核定。

(八)安全生产费的核定

在公交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5%之内,对符合规定支出范围的安全生产费据实核定。

(九)其他直接运营费的核定

其他直接运营费用按不超过550元/千公里据实核定。

(十)管理费用的核定

管理费用按不超过2100万元/年据实核定。

(十一)财务费用的核定

财务费用按照公交企业客运服务相关的实际贷款数额及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支出进行核定。银行贷款利息不得高于市国资委设定的利率上限。

(十二)执行国家政策成本的核定

公交企业按照国家、贵州省有关政策要求计提和支出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党组织工作经费据实核定。

(十三)税金及附加的核定

公交企业提供公交客运服务产生的税金及附加费据实核定。

四、工作流程

(一)公交企业于规制年度次年3月底前按照本方案,根据年度财务审计核实的财务数据形成运营成本自查报告,并对每项信息说明对应数据来源,供有关部门核实。公交企业随自查报告同时提供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度财务综合报表、运营生产报表、人员、车辆台账。

(二)市交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于规制年度次年3月底前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规制年度公交企业运营成本进行审计与核定,于5月底前形成运营成本规制报告。

五、附则

(一)公交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分类准确记录本方案中要求的各项成本费用和其他数据。

(二)本方案由市交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本方案由市交委负责解释,涉及其它部门法定职责及相关政策制度的内容由其负责解释。

(三)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公共交通企业成本规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筑府办发〔20xx〕4号)同时废止。

第五篇:公司绩效考核管理方案

1.0目的

规范员工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考评员工。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业公司全体员工的绩效考评工作。

3.0职责

3.1部门经理负责对部门员工工作绩效的考评工作;

3.2公司总经理负责对部门工作绩效的考评工作;

3.3行政部负责将各部门考评结果汇总,提出绩效考核建议;

3.4总经办主任负责审核各部门绩效考核情况;

3.5公司总经理负责维护绩效考核的公正、公平、公开性并审批绩效考核建议。

4.0程序

4.1 绩效考核的原则

1)公正客观的原则;

2)全面的原则;

3)准确的原则;

4)及时的原则;

5)节约的原则;

6)便于操作的原则。

4.2绩效考核的衡量标准

1)工作行为;

2)工作成果;

3)工作能力;

4)工作态度。

4.3绩效考评体系及构成

4.3.1绩效考评体系

1)操作规程是惟一考评依据;

2)考评结果与工资、奖金挂钩;

3)考评结果与行政奖罚挂钩;

4)考评结果与晋升、调职、降级挂钩;

5)考评结果允许进行行政复议。

4.3.2绩效考评体系的构成

绩效考评由周检、月检、抽检、半年考评、年终考评构成。

4.4工资构成及发放

4.4.1工资构成

工资=基本工资+固定岗位工资+考评工资+补贴

说明:

员工及基层、中层管理员工的考评工资基数=30%*岗位工资总额

高层管理员工的考评工资基数=50%*岗位工资总额

4.4.2考评工资发放方式

4.4.2.1对员工及基层、中层管理员工的考评工资发放

采取“当月考核,当月发放”的方式,发放公式如下:

考评工资=考评工资基数*考评分对应的核发比例

4.4.2.2对高层管理员工的考评工资发放

在年底根据目标考核情况,按照(新闻实业公司~年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进行核发。

4.4.3考评工资核发比例

考评分 个人考评工资核发比例

≥95 100%

60≤考评分95 考评分/95*100%

考评分60 0

4.5考核指标体系

附表一(新闻实业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4.6考评办法

4.6.1考评关系

公司总经理 部门经理

部门经理 主管 员工

4.62、周检、月检

考评人员每周、每月不定时对被考评员工工作进行综合评分,并将考评结果于记录在部门工作检查表中;

4.6.3抽检

公司质检专员(物业公司质检员兼任)不定时对各部门各岗位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记录在抽检工作表中。抽检结果于次日报行政部核实,无异议后按正常程序处理。并记入月底绩效考评统计中。

4.7统计办法

4.7.1原则上实行两级审核制度,即由公司根据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部门实施考核,再由部门对部门员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7.2半年考评总分的统计方法:

半年考评总分=∑每月考评分×80%+半年考评×20%

4.7.3年终考评总分的统计方法:

年终考评总分=∑半年考评总分×80%+年终考评×20%

4.8考评流程

4.8.1每月5日之前各部门统计员工的考评分数,交由行政部计算员工当月考评工资;

4.8.2行政部负责对((半)年度考评分数统计表)进行统计,行政部负责核算高层管理人员的年终奖金,并于年底发放。

4.8.3对申请复议的员工分数,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在复议结果未定之前,原分数继续有效,经复议的分数为最终分数。如有差额,分数计入次月月检分数。

4.8.4行政部人事专员需将管理人员及各员工的考评情况计入人事档案,并归档保留(部门月检分数统计表)、(部门(半)年度考评分数统计表)。

4.9绩效考评纪律

4.9.1考评人员在考评时,应独立检查、判断、思考、打分,上司不得干涉其评分,只能在复核时与考评人员商讨,意见不统一时,需在备注栏中说明。

4.9.2考评人员必须依照(新闻实业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评分,严禁随意评分。

4.9.3考评中如发现考评项目有漏项或表述不清时,应及时向行政部反映,由行政部及时进行补充,考评人员不得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评分。

4.9.4考评中不得徇私舞弊,否则予以行政处罚,并在考评人员次月的考评项目中予以扣分。

5.0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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