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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范文6篇)

2023-02-08 22: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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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培训机构复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推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更好掌握防控政策和措施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培训目标

围绕补齐能力短板、提升能力储备、强化实战应用的目标,按应训尽训、全员覆盖的原则,实施分阶段、分层次、分类别培训。根据时间安排,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实战相结合的培训,力争全方位提升各级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防控能力和水平。

二、培训对象

(一)行政管理人员。包括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从事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

(二)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疫情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实验室检测、生物安全、入境人员闭环管理、集中隔离场所管理、院感防控、医疗救治、心理干预、社区防控、环境卫生与消毒、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疫苗接种、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其他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包括参与疫情防控的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民警、志愿者和交通工具运营单位的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境外企业(项目)有关人员等群防群控相关人员。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防控政策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线下培训为主,由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依托国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络培训等各相关平台以线上培训为主,同时结合线下培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通过知识测试、实操演练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强化培训成效。

(一)防控政策培训

1、防控政策宣传贯彻培训。对国家和省、市的防控政策、方案、规范、指南等,及时进行宣传贯彻,特别是对需要调整、完善、强化的防控政策和工作要求进行详细解读。

2、突发疫情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培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建设提升平战结合能力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XX〕91号)要求,重点培训掌握平急一体化的突发疫情应急指挥机制建设要求,包括组织架构、人员组成、职能分工、管理运行制度、信息流转要求、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转换机制等。

3、聚集性疫情应对处置培训。重点围绕《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XX〕75号)要求开展培训,包括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通过核酸检测及时摸清底数、集中隔离“应隔尽隔”、医疗救治落实“四集中”要求、做好信息报告和发布等5项核心处置措施的内涵和要求等。对近期国内发生的聚集性疫情应对处置工作进行复盘分析,总结汲取经验教训,提高有效应对处置的意识和能力。

(二)防控技术培训

1、疫情监测预警培训。主要包括加强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等疫情监测和预警、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首诊负责制等。同时,包括加强流感等秋冬季高发呼吸道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等疾病的监测、分析与预警。

2、流行病学调查培训。主要包括新冠肺炎传染病学与流行病学特点、感染者及病例个案调查、聚集性疫情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与调查、风险人员区域协查、案例分析、溯源调查、相关信息化应用等。

3、核酸检测、实验室检测与生物安全培训。主要包括大规模核酸检测组织管理、基因测序分析、抗体检测技术、实验室生物安全等。

4、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和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培训。主要包括入境人员闭环管理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功能分区、通道设置和硬件设施条件、人员配置、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安全防护、中医药干预、感染控制等。

5、院感防控、医疗救治和心理干预培训。主要包括院感防控制度要求和技术规范、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设置管理、工作人员和患者安全防护、规范化诊疗、中医救治、心理干预要点、重点人群心理干预等。

6、社区防控培训。围绕《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开展培训,主要包括科学划定防控区域(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并确定相应防控措施要求、“三级包保”、“五包一”等制度要求、社区风险人员排查等。

7、环境卫生与消毒培训。主要包括消毒基础知识、现场消毒、进口高风险物品和环境消毒、垃圾和污水处理、消毒效果评价等。

8、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培训。主要包括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闭环管理和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工作要求等。

9、疫苗接种培训。主要包括新冠病毒疫苗规范接种、接种信息录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及调查诊断与鉴定等。

10、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培训。主要包括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工作人员防护服、口罩、面屏(护目镜)等规范穿脱,健康监测和管理,重点岗位人员闭环或封闭管理,感染防控和应对处置等。

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可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工作提出需求,由市防控办组织专家进行培训帮扶,切实协助基层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与困难。

四、应急演练

(一)应急指挥体系平急转换演练。市防控办每月开展演练或以例会形式专题研究。疫情发生后,市级突发疫情指挥长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在上级决策下,配合做好资源调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疫情应对处置演练。市防控办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疫情应对处置演练,针对不同规模的疫情,组织相关部门、机构开展应急演练,重点演练如何高效有序调派相关防控资源,迅速集结各方力量,有效落实区域协查、流调溯源、核酸检测、社区封控、人员隔离、医疗救治、院感防控等重点措施。

(三)重点场所应急处置演练

1、车站、医院等重点场所针对可能出现的应急处置情形,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明确处置流程、人员分工、物资保障、信息流转等预案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定期开展,原则上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2、集中隔离场所强化隔离人员接收、登记、转运、健康监测、工作人员个人防护、隔离场所清洁消毒和垃圾处理等实操演练,将交叉感染风险降到最低。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定期开展,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3、教育部门针对不同学段学校疫情防控指南、流程、标准等要求,组织开展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演练。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定期开展,原则上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其他场所应急处置演练相关要求。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培训,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明确培训方案,细化培训内容,加强组织动员,提高培训实效,并根据培训工作需求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开展本行业领域疫情防控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注重贴近实际。坚持政策培训和技术培训同步推进、课堂与现场相结合、常规与应急相结合,以实战为重点,丰富培训形式,逐级扩大培训效果,做到应训尽训、全员覆盖。

(三)加强督查评估。各责任部门、乡镇(街道)要于XX年11月底前完成培训和演练,并将相关总结报市防控办(联系人:盛夏,电话:XX)。市防控办将派出督导组对培训演练以及培训效果进行督查评估,并将督查结果纳入考核;对未认真落实本方案要求开展培训演练,或培训演练走过场、不讲实效的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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