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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工作实施方案(推荐5篇)

2023-01-23 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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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社区创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加快构建优美和谐的开放环境,推动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镇党委、政府提出了如何保持国家级卫生镇的要求。为了保障复检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创建标准和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大寺镇保持国家级卫生镇工作以市、区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从践行“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的实际出发,以创建最适合人居和创业的现代化城镇为目标,以全面推动我镇整体环境上水平为目的,按照“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经常、不留死角”的工作思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卫生管理和综合治理力度,在创建国家级卫生镇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分析,集中解决我镇创卫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继续完善各项工作指标的落实,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和谐大寺镇。

二、目标任务

创建国家级卫生镇五项入门指标和十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一)五项入门指标

1、镇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2、生活污水处理率≥30%;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人均绿地面积≥4平方米;

4、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TSP)≤0.350毫克/立方米;

5、镇区灭鼠、灭蚊、灭蝇、灭蟑工作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标准的三倍。

(二)十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镇活动,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方案,创建任务落实到村及社区建设工作中。

(2)镇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爱国卫生工作,把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创建工作例会制度。

(3)组织健全,各委员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4)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资料齐全。

(5)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2、健康教育

(6)中、小学校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依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自评得分85分以上的学校大于85%。

(7)医院应有卫生知识宣传栏,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8)积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有宣传阵地,有宣传工具,把健康教育与居民的文明教育结合起来。社区向群众开展健康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

(9)大众传媒经常有健康教育内容,积极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并经常对创建市级卫生镇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和新闻舆论监督。

(10)依法开展控烟工作。辖区内无烟草广告,车站、商场等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其中包括控烟和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内容。

3、市容环境卫生

(11)认真执行国家、天津市有关市容和环卫管理法规,市容、环卫管理工作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城镇综合管理监督机制健全,责任明确。

(12)市容环卫整洁,清扫保洁率达100%,有条件的地区应实行机械化清扫,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35%以上。

(13)环卫设施数量足够,设备完好率≥98%,街巷垃圾容器封闭、清洁、周围无蝇蛆。垃圾收集密闭化定时定点收运,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并进行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等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垃圾、粪便收集做到密闭化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运输车辆车容整洁,不污染道路。

(14)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及《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要求建设和管理公厕。公厕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其中公共汽车首末站、旅游景点、繁华街道、重点地区和大型公共场所周围设置的公厕应不低于二类标准。全镇二类以上公厕比例≥10%,基本消灭旱厕。

(15)街道路面平整,无污水坑凹,路边沟渠畅通,无残墙断壁,无垃圾杂土暴露,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设摊点、乱挂衣物、乱写乱画、乱贴及随地吐痰现象;沿街标语、广告、门牌、门匾灯箱设置规范完整;临街楼房阳台整洁封闭规范;沿街单位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街、巷做到定时清扫,随时保洁;积极推行灯光亮化工程。

(16)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从业人员自身卫生管理好。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给水排水、防蝇防鼠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站,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辖区内无马路市场和无证、占道经营。

(17)新建区绿化覆盖率≥30%,人均绿地面积≥5平方米;所属街道、小区有花、有草、有行道树,基本消灭裸露地面,主要街道有适量的街头绿化美化景点,建成一批花园式单位。

(18)建筑工地管理组织健全,卫生制度落实,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护栏(高度不低于1.8米),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车辆运输无遗洒、滴漏;职工宿舍、食堂符合卫生要求;工地设置的临时厕所经常保持清洁,基本无蝇蛆。

(19)远离镇区,独成体系的区,应有相应的垃圾、粪便处理系统,建设和管理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分别≥80%和70%。

4、环境保障

(20)近两年内全镇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基本上无严重污染源,个别污染严重的企业已有近期搬迁计划,并且经费落实。

(21)大气悬浮微粒年日产均值(TSP)≤0.350毫克/立方米。

(22)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8分贝,汽车禁鸣达到全市有关规定。

(23)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0%。

(24)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2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并且无工业危险废物排放。

(26)辖区内无超五类的黑臭水体。

5、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

(27)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有监督,检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合格率≥95%。

(28)旅馆、美容美发、歌舞厅、公共浴池、游泳池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各项卫生工作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要求。

(29)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管理单位,应当兼有水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水质管理,定期进行常规监测。并对各类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

6、食品卫生

(30)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计划、有检查、有监督,测评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食品卫生监督合格率≥80%。

(31)食品加工制销售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搞好生产经营管理,保证食品的卫生质量,各项卫生工作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注要求。

(32)直接入口食品不得露天制作,销售食品应由防尘、防蝇设施,餐具应严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严禁无证、占道经营。

(33)有预防食品中毒的措施,全镇食品中毒呈下降趋势,食物中毒原因查明率逐年提高,近年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食源性疾病。

7、传染病防治

(34)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计划、有检查、有相关的配套法规,有关资料齐全。

(35)按规定配置传染病管理监督员,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36)医疗机构应该设有预防保健组织或设有专职人员,应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开设肠道门诊,并设有预防传染病和健康教育的宣传栏。

(37)无甲、乙类传染病爆发疫情,无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无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爆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38)全镇有健全的疫情报告网络,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

(39)计划免疫实行按周门诊制度;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

(40)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立采供血(浆)机构,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8、除四害工作

(41)镇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经费有保证。

(42)在除四害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各项环境治理措施完善,“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在化学防治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43)除四害工作资料完整,监督监测等数据可靠,能够充分反映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44)灭鼠、灭蚊、灭蝇、灭蟑工作,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标准的三倍,已通过所在直辖市爱卫会组织的考核验收。

9、单位和居民区卫生

单位卫生

(45)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有专(兼)职的卫生干部,有适应工作需要的活动经费,认真执行市、区、镇部署的爱国卫生和创建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

(46)单位环境整洁、无违章建筑、道路硬化、路面平整、下水道畅通、无积存的污水。环卫设施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做到密闭化和定时定点收运,公共厕所达到三类以上标准。

(47)室内卫生整洁,会议室及公共活动室有禁烟标志,无烟具及吸烟迹象,公共茶具有消毒设施。

(48)职工食堂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从业人员岗位卫生知识培训符合要求。

(49)绿化美化好,单位花园、绿地小区有一定园艺水平,提倡开展屋顶、垂直等多种绿化形式,可绿化面积绿化率>90%。

(50)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防制措施落实,不使用违禁灭鼠药品。鼠、蚊、蝇、蟑密度基本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内。

居民区卫生

(51)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有专职卫生干部,有适应工作需要的活动经费。能结合市、区、镇爱国卫生和创建工作任务,积极开展专项综合整治和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以及创建文明卫生先进楼院、文明卫生先进家庭活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资料齐全。

(52)环境整洁,道路硬化,路面平整,下水道畅通,无污水积存,无违章建筑。居民住宅楼、院落公共部位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

(53)环卫设施完善,街巷内有专人负责清扫,实行全日保洁,责任到人;生活垃圾收集做到密闭化、定时定点收运,并积极开展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公共厕所基本达到三类以上标准。

(54)食品卫生经营单位认真按《食品卫生法》要求,做好生产经营管理,从业人员均接受过岗位卫生知识培训。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无马路市场和乱设摊点现象。

(55)绿化美化好,街头公园、绿化小品有一定园艺水平,提倡开展屋顶、垂直等多种绿化形式,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达60%以上。

(56)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严禁使用违禁灭鼠药品,鼠、蚊、蝇、蟑密度基本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内。

10、民意测验

(57)设立居民投诉电话,有专人记录,处理率达95%以上。

(58)随机访问当地居民80人和外地过往游客20人,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创建难点

根据我镇目前实际情况,对照创建标准,我镇保持国家级卫生镇工作有以下重点、难点:

(1)生活污水处理。

(2)垃圾无害化处理。

(3)除四害达标。

(4)中小餐馆卫生。

(5)农贸市场卫生。

(6)脏乱问题反复性大,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摆乱卖、乱喷乱涂、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普遍存在。

(7)镇区零散摆卖较多,需建有一定规模的农贸市场,满足群众生活的需求。

(8)外环河南侧:打捞外环河河内漂浮物,清理外环河南侧白色垃圾(门道口村至大任庄段)

(9)津港公路:清理津港公路(外环线至南口村段)路两侧垃圾及白色污染,并安排专人对此路段进行保洁。

(10)龙泉道:对龙泉道商贩进行清理,道路两侧的白色垃圾进行治理,并进行绿化。对李港铁路一侧的标语广告墙进行规范清理。

(11)友谊路延长线:从外环线至西青开发区四期,对道路两侧的垃圾及白色污染进行彻底清理,广告标语进行清除,安排专人对上述路段进行全天候保洁。

(12)龙居花园:对住宅区及道路两侧绿地内的白色污染进行有效清理,并加以保持。底商门匾、灯箱进行规范,布标、广告统一清理,小区内乱贴乱画,小广告等进行清除。

(13)建设或改建一批公厕,使其达到二类以上标准。

(14)配齐镇区道路果皮箱、垃圾箱。

(15)年内建成两座挤压式垃圾转运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因此,全镇各单位、各部门、各村一定要提高对创建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将创建工作纳入本年度工作重点。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主抓创建工作,从各项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到监督检查、自查自验,都要过问每一个环节,要组织和协调本单位的精兵强将,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工作按时达标。

为加强对全镇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高祝杰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杨德山、副镇长吕效、王乐民、杨春生、张勇等任副组长,镇党委办、政府办、环卫所、建管办、财政所等单位及15个村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春生同志兼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本村的创建工作。

镇创卫办要认真分解创建责任目标,做到各部门目标明确、责任分明,工作下达要有内容、有质量标准、有完成时间要求,要签定责任书。各部门、各单位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要有监督、有检查、有相应的奖惩制度。镇创卫办要跟踪各部门的落实情况,及时将创建工作进度向镇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镇政府将加强督查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镇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卫生联查,联查结果作为考核各部门各村年度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与年终党建和精神文明考核挂钩,兑现奖惩。各部门也要把对干部的'考核评定同创卫工作挂钩。

(二)切实保障人员经费投入

1、成立创卫办,具体抓落实和督查;

2、成立镇执法队。加大执法力度;

3、保障办公经费。镇财政将投入50万元,用于支持镇创建办公室办公、会务、学习培训、宣传等以及执法人员补贴、学习考察等费用;

4、保障清脏治乱经费。投资300万元,完善环卫设施;

5、保障除四害经费。镇财政投入20万元用于除四害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

各部门、各单位、各村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活动,大力营造全民参与、上下互动的创建氛围,切实让全镇干部群众了解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积极动员组织全镇干部群众投身到创建工作中来,关心创建工作、支持创建工作,共同为全面提升我镇的整体形象做出贡献。

第二篇:创建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为改善和提高全市的城市卫生总体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推进和谐阳春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增强各部门和全体市民的大卫生观念,改善城市卫生面貌,提高城市卫生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推动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市政府每年召开例会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春城街道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卫活动。

2、市政府、春城街道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3、市爱卫会和春城街道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卫活动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齐抓共管。

4、市爱卫会和春城街道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春城街道各社区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5、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工作任务落实,并开展多种形式及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

6、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城市卫生管理法规和制订本市的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7、卫生、建设、工商、环保、市政等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群众对环境卫生的投诉,群众对环境卫生状况满意率达90%以上。

(二)健康教育。

1、全市健康教育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总结、有评价,工作任务落实。

2、市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经费、任务落实,设备配套,并能较好地履行业务技术指导中心职责,能完成宣传创卫的任务。街道办事处、社区、医院、学校和主要公共场所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健康教育网络基本形成。

3、市区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低于3%。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

4、各级医院的门诊部、住院病区设有健康教育专栏,栏目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并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进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候诊室、诊室、病房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5、社区紧紧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各行业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6、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栏目内容至少每季更换一次。

7、积极开展大众传媒的健康教育。市主要宣传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或专题节目,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卫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8、认真贯彻落实《阳春市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并依法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巩固我市创建广东省无烟草广告城市工作成果。

(三)市容环境卫生。

1、市政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完成市区“一江两岸”工程。

(2)多渠道筹集资金,统一规划和继续完善主要街道和巷道,及时维修损坏的路面,城区道路硬底化率达95%以上。(3)完善排污设施。按标准要求,建设、改造、维修下水道和排污沟渠,管网覆盖率达95%以上,完善下水口的“四防”(防鼠、防蚊、防蟑螂、防臭)设施。排水管道实行雨水和污水分开。

(4)市区主干道、商业街两侧和旅游景点每50至80米应设置一个废物箱,加快垃圾中转站的规划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实行规范化管理。

(5)抓好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三个环节,取消沿街垃圾斗(桶),完善定时定点上门收集垃圾制度。

(6)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污水处理配套设施,提高生活垃圾和污水无害化处理率。

2、市容卫生管理。

(1)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规、规章。进一步健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加大经费投入,抓好队伍建设,有环境卫生工作规划、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的中、长期规划。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2)建成区的清扫保洁制度落实。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达20%以上;城区垃圾容器封闭,垃圾收集运输密闭化(不遗洒、不滴漏),清运率达100%,粪便及时清运,运输车辆整洁,密闭化运输,不污染道路。

(3)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市区街道做到没有“六乱”[乱摆卖、乱张贴(涂写)、乱拉挂、乱停放、乱堆挖、乱搭建]现象。严格控制沿街饮食店、摩托车维修点、洗车场、单车托管站和废品收购站等的审批,对影响市容卫生和交通秩序的一律取缔。各宾馆、酒家、商场、店铺要搞好自身的卫生设施建设,保持整洁的店容店貌。

(4)市区临街单位、店铺要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卫生责任制,机关、团体、部队、学校要坚持卫生制度。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卫生责任制和卫生日制度落到实处。

(5)沿街标语、广告、门牌、门匾设置合理,图案规范完整;临街楼房阳台整洁、封闭规范;市区主次干道两旁单位必须对其临街建筑物外墙立面进行定期(一年或两年)清洗、维修及粉饰;市政府统一规划实施亮化工程,路灯亮化率达98%以上;沿街电讯线路暴露少;城区内无违章饲养畜禽现象。

(6)城乡结合部及出入口地段无堆积垃圾、余泥渣土,无蚊蝇孳生地。

(7)加强绿化管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6%以上,绿地率达31%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7.5平方米以上。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绿线管制制度得到落实,现有绿地不受破坏和侵占,认真做好绿化带清扫保洁工作,对尚未绿化的道路和新建道路两旁的宜绿地和待建地进行植树或种花(草),增设景点,美化环境。建成一批花园式单位。

(8)进一步强化集贸市场管理,落实各项卫生制度,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现象,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给水、排水设施完善,环境卫生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站;经营食品摊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严格控制活禽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要设立单独封闭式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市无违禁销售野生动物现象。逐步推广使用可降解环保型塑料袋,减少“白色污染”。除“四害”工作落实,实行有偿服务责任制。

(9)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建筑工地管理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组织管理健全,卫生制度落实。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护栏(高度不低于1.8米),并搞好美化和清洁,物料堆放整齐,车辆运输密封,无遗洒、无滴漏;员工食堂及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及洗浴间保持清洁;除“四害”措施落实;待建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建现象。

(10)搞好旧城区城中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针对目前旧城区基础设施差、布局零乱、人口稠密、道路狭窄、交通拥挤、危旧房屋多和城中村基础设施滞后、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制订计划,分步进行解决。

(11)垃圾、粪便处理场(厂)建设和管理要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粪便无害化标准》、《城市粪便处理厂(场)设计规范》、《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现行标准。城市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均达80%以上。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减量化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12)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的要求。市区主次干道、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和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应不低于二类标准。

(13)市区江、河、湖、水塘等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坡岸整洁,无垃圾杂物。

(四)环境保护。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环保法律、法规和市的有关规定,健全各级环保机构,加大执法力度,达到各项规定指标要求。

1、全年API指数低于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达70%以上。市区所有考核监测点全部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质达标率达96%以上。由环境监测站每月监测1次,监测14项指标。

3、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60dB(A)。

4、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90%以上。

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以上。

6、近3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1、公共场所卫生。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旅业、理发业经营单位和公共浴室(含桑拿浴室)及游泳池、歌舞厅等公共场所,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进行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100%。

(2)各类公共场所要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网吧等符合卫生要求。

(4)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环境清洁,有排气通风装置,场内禁止吸烟(设有吸烟室),清洗消毒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公共用具消毒措施落实。制售的食品、饮料应符合卫生要求。

(5)理发美容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清洁面部时需戴口罩,理发美容用具要一客一换一消毒,使用的化妆品符合有关规定,烫发场所设有机械性通风装置。

(6)旅馆应设有专用的清毒间和清洗、消毒设施,要做到专人管理,操作规范。客房卫生间清洗、消毒时,有关用品应做到不互相污染,床上用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保持客房内清洁无尘。

(7)公共浴室(池)及游泳场所要有禁止皮肤病和传染病人进入的标志;卧具、用具、衣服一客一换一消毒。游泳池水质符合卫生标准,设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有查验游泳者健康证制度。

2、生活饮用水卫生。

(1)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有自身和卫生监督机构监测,监测资料齐全。城区自来水厂出水水质、管网和二次公共设施水质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

(2)自来水水源地应设有卫生防护标志,防护距离符合卫生标准,防护范围内无污染源。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定期进行监测,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卫生部门每月进行一次监测)符合国家标准,资料完整。直接从事供水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3)二次供水设施完备,供水池(箱)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有清洗、消毒记录及水质检验报告。

(六)食品卫生。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政府重视食品卫生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规划,有中长期工作目标和措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2、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100%。

3、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售食品管理,做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有防蝇、防尘、防鼠、防腐设施。餐具、食品容器的清洗、清毒、保洁设备设施齐全,配置布局合理,符合卫生要求。制作凉菜应设有符合规定标准的冷荤间。

4、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管理达95%以上。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责任落实并制度化。

5、加强街头饮食摊点管理,严禁无证、占道经营,销售食品应有防尘、防蝇设施,餐具应严格按要求清洗、消毒。

6、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实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建立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7、有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得到落实。制定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

8、无农产品农药、兽药及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现象,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

9、城区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积极推进牛、羊和禽类定点屠宰。

10、无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和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小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

(七)传染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有计划,有检查,有相关的配套措施,按规定配置传染病管理监督员,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有关资料齐全。

2、按国家规划加强重大疾病防控,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和导致死亡事故。

3、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开设有肠道门诊,建立健全门诊日志。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落实,无交叉感染事故。其他医院应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4、计划免疫实行按周门诊制度,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达100%。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5%以上。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95%以上。

5、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要求。

6、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达90%以上;无有偿献血。

7、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

(八)病媒生物防制。

1、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密度得到有效控制,要在巩固灭鼠灭蝇达标成果的同时,力争在20xx年6月底前实现灭蚊达标,实现三项指标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同时要加大对蟑螂的防制力度,使其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

2、进一步健全除“四害”专业队伍,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责任,人员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使其能真正担负起除“四害”工作任务。

3、除“四害”经费要及时落实到位,除“四害”药物和器械要备足,保证除“四害”工作的正常开展。

4、根据“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市区单位除“四害”工作实行承包有偿服务,继续扩大服务范围,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公共场所的除“四害”经费,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5、认真贯彻落实《阳春市除“四害”管理办法》,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四害”密度监测报告制度,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监测数据可靠,能够充分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为开展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6、注意抓好城乡结合部的除“四害”工作,城区周边500米以内的城乡结合部的蚊蝇孳生和鼠害得到有效控制。

7、除“四害”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各项环境治理措施完善,“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整治。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

1、社区和单位有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要规范,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3、驻区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4、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

5、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厕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严格按规定饲养宠物和鸟类,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1、要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有卫生保洁人员,有卫生宣传专栏,本村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

2、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道路硬底化,路面平整,下水道通畅。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有污水排放设施,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上门收集,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3、村内卫生状况良好,路面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现象。没有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堆乱挖、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4、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5、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防制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现象。

6、农产品交易市场和餐饮业、商业服务设施设置规范合理,符合卫生管理及环境保护要求,无乱设摊点现象。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

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车、宣传资料等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

(二)全面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9月)。

1、全面启动各项创卫工作。集中力量,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缩小与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差距。

(1)要开展市区灭蚊达标活动。制订《市区灭蚊达标工作方案》,春城街道和市区各单位要认真搞好“四害”孳生地的整治,下水道入口要安装“四防”装置。组织市民全面开展灭蚊活动,确保在20xx年9月底前实现灭蚊达标目标。

(2)花大力气搞好农贸市场的改造建设,强化市场秩序管理。经贸、环保、工商和物业等部门要按照市场建设标准要求,搞好基础设施的改造建设,达到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卫生整洁、划行归市的要求。工商和市场物业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市场管理。20xx年9月底前,农贸市场的设施配置和管理达到标准要求。

(3)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改造建设和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配合,按照有关标准做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改造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配置完善卫生基础设施。由春城街道和市市政管理局组织专门工作组,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六乱”现象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不断巩固整治效果,使整体卫生水平达到标准要求。

(4)抓好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到20xx年12月底前,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以上。

(5)全面开展以“五小”场所(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室、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和餐饮大排档为重点的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的清理整顿和监督执法,增大监督管理频率和执法力度,使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符合卫生标准。

2、完成市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改造及其他市政环卫设施的配套建设。

3、驻市区单位卫生管理工作纳入社区管理。

4、市创卫办定期对创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并通报情况,对完成任务质量较差的单位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改正。需要统筹解决的重大问题,由市政府统一协调处理。在20xx年第二季度组织创卫工作自查自评,并向省爱卫会提交申报材料,请省爱卫会、全国爱卫会组织对我市进行调研检查。

(三)重点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

1、根据全国爱卫会调研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结合全市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力开展攻坚行动,抓住主要矛盾,进行重点突破。

2、组织第二次自查自评,完成所有备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按国家卫生城市申报程序要求,撰写申报书面材料,向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委员会申报考核评审。

(四)最后“冲刺”阶段,即接受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委员会考核阶段(20xx年12月至考核评审前)。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本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各个项目的查漏补缺工作,认真收集资料和各方面情况,准备好市区创卫工作汇报材料和专题录像,接受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委员会的考核评审。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卫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以及日常工作。春城街道和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对创卫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创卫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广泛深入开展创卫宣传教育。

春城街道和各单位要层层召开创卫工作会议,明确创卫的重要意义和工作任务。新闻单位要围绕创卫的目标和要求,开辟设立创卫专栏,做到多角度全方位及时跟踪报道创卫进展情况。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对创卫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春城街道和市卫生、建设、市政、工商、环保、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每个月向市创卫办报送3至5篇稿件。通过宣传教育,在全市大造创卫声势,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充分调动各单位和全体市民参与创卫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实行创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坚持实行“块块负责,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综合整治”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市政府与春城街道、市直有关单位签订创卫工作责任书。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各自创卫工作责任,按照《阳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制订创卫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春城街道和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创卫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

(四)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

春城街道和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标准,把握好创卫中的重点和难点,要把重点和难点作为创卫的主攻方向,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有效的工作措施,实行领导分工包干责任制,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提供有效的保障,定期考核评价,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推进各项创卫工作的开展。

(五)加强创卫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评。

在创卫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考评,重点抓好对各责任单位的考评工作。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缓慢、措施不力的单位要给予批评,甚至曝光。对造成不良影响、拖全市后腿的单位,要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经考核评审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后,市委、市政府将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六)严格执法管理,实行依法治市。

各部门、各系统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政府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同时,要根据创卫实际,建章立制,使创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七)创卫工作经费保障。

市、春城街道两级财政要切实保证创卫活动所必需的经费,确保各项创卫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第三篇:社区创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为着力点,以打造绥德最亮丽校园和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为突破口,以创建“卫生学校,打造文明校园“为目标,全力优化校园,使学校创卫工作呈现新局面。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创卫”工作要与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加强亮丽校园建设、提升学校办学品味、为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全体师生的力量,提高和调动广大师生和家长参与“创卫”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员“创卫”的良好局面。

2、坚持“创卫”工作与我校平安校园建设、德育特色学校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形成涡校创卫特色和亮点,切实将我校创卫工作落到实处。

3、坚持工作任务分解化、具体化原则。在本《实施方案》对学校“创卫”总部署的基础上,实行责任主体与专项工作、具体工作任务相连接,各责任主体制定专项、具体工作方案,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创卫”工作任务,责任主体专项抓、具体抓、日常抓、长期抓。

4、坚持建立“创卫”工作长效机制原则。学校以及各负责人要立足现实,服务长远,分时分段,有计划有步骤地集中力量,稳步推进,要切实把各项活动的开展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相结合,落实长效责任主体,形成“创卫”工作的制定化、经常化、长期化。

三、工作重点

1、着力做好学校净化和美化工作,添置校园环卫基础设施,提高学校“创卫”硬件水平。

2、着力解决学校楼台、楼梯、厕所、门口、路口等关键部位卫生,提高学校重点卫生区域的亮丽程度。

3、全面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制定工作计划,切实落实健康教育课时,保证健康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和公共卫生意识,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和技能,为广大少年儿童的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4、加强校园日常卫生管理,制定“一天二清扫,一周一次卫生大扫除,全天候保洁”的长效机制。全校师生人人动手将自己的学习、生活和办公室环境打扫干净,“值月领导”负责每天的例行检查和突击抽查。

5、学校要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完成学校周边环境区域卫生清扫任务,力争成为当地“创卫”工作的先进单位。

6、采取“小手拉大手”的方式,通过学生做好家庭和社区的环境卫生。结合各项整治活动,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加强学校“创卫”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把“创卫”工作引向深入。

四、创建目标

根据县“创卫”工作的要求,我校要根据自己的责任和职能,按照本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创卫工作,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第四篇:社区创卫工作实施方案

自创卫生城活动开始以来,我社区积极按照创卫精神,认真贯彻全国爱卫会、自治区爱卫会关于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运动的要求,始终贯彻“爱国卫生人人参与,健康生活人人享有”的主导思想,狠抓落实,确保我社区时刻保持创卫生城所要达到的环境清洁要求,我社区领导党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一直都以这项工作为重点,认真落实执行。我社区为落实好创卫生城的重要工作。

一、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宣传发动,自3月份接到创卫生城的通知后,我社区于3月下旬就开展宣传工作。我社区通过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宣传工作。我社区共悬挂创卫横幅3幅、出版报3幅、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通过以上宣传使上千位居民都了解了创卫精神,确保了创卫工作在我社区的有效进行,社区居民也积极参与到创卫的工作中。另外,我社区还还开展了健康知识讲座等活动,以讲座形式向社区居民有效讲解创卫生城保护环境的益处。社区人员积极学习“除四害”卫生知识培训,通过学习向居民进行讲解。通过多方面的宣传讲解社区的大部分居民对创卫生城有了深入了解,创卫生城的工作精神得到有效宣传。

2、积极组织落实创卫工作,在广泛有效宣传创卫工作后,我社区在社区领导党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组织落实创卫工作,我社区先后共组织发动人员参与创卫清洁工作达200人次、清洁面积达8000平米、清除垃圾达8吨多,清理卫生死角400处;除“四害”共投放鼠药50多公斤、消杀面积达6000平米、毒杀老鼠100多只,整理绿化带面积达1000平米,清除小区小广告、涂鸦共达500多条,通过落实以上工作,我社区的卫生状况得到显著提高,使我社区卫生清洁指数逐步向卫生城各项指标靠拢。社区居民对创卫工作表示支持和好评。

3、巩固和维护社区创卫成果,在取得创卫工作的成绩后,我社区认真维护创卫成果。通过加强人员监督巡访对社区环境进行监管,对出现的卫生问题及时清理,做到“一日创城、百日维护”。通过小区物业的共同监管,对脏、乱、差的卫生“死角”重点勘查,确保卫生清洁,防止死灰复燃。做到定期维护,日产日清,确保小区内的卫生状况随时保持创卫指标的达标。同时加强对创卫精神的有效宣传,使社区居民对创卫精神始终保持认识了解,让居民保持对小区环境的维护。

二、存在难点问题

1、宿舍区脏乱卫生死角较多,杂物堆放较多,存在部分违章搭建,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目前只有一名保洁员(准备退休),保洁员日清垃圾达到2吨多,清理面积达到0。03平方公里,保洁员清理难度较大。

2、居民素质有待提高,辖区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不高,垃圾随意丢弃现象较多,造成辖区日常生活垃圾产生较多容易产生“四害”,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辖区主干道路面坑洼地段较多,影响居民交通出行。

三、解决办法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宣传清洁卫生理念,提高居民清洁卫生素质。定期做好资料宣传和板报宣传,悬挂宣传横幅,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卫生清洁理念。

2、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安排人员进行卫生巡查,对出现的卫生情况及时进行清理,保持辖区清洁卫生。定期使用药具清理“四害”,控制“四害”数量在一定范围内。

3、协调多方力量对辖区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清理及时有效解决,防止大量堆放存在辖区范围内,给辖区居民创造一个整洁卫生的生活环境。

第五篇:妇女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街道儿童健康水平,改善儿童健康状况,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我街道0-3岁儿童保健达到以下目标:儿童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别达到:95%;新生儿访视率达到90%以上;

0-3岁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0%以上,逐步提高流动人口儿童保健覆盖率;

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降低新生儿窒息和5岁以下儿童肺炎、腹泻等原因构成的主要死因的死亡率;

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0%以上,儿童保健工作落实措施。

二、目标人群

所有居住在我乡的0-6岁儿童(包括流动儿童)均为保健服务对象。

三、工作策略

(一)政府主导,卫生部门牵头、多部门配合、具体实施,明确儿童保健服务目标与责任,建立健全儿童保健工作机制,促进儿童保健工作的持续发展。

(二)广泛开展社会动员与健康教育,向社会和居民宣传国家

免费提供儿童保健服务的政策和服务内容,提高居民主动接受儿童保健服务的意识,使辖区内常住儿童和流动儿童都能得到均等化的保健服务。

(三)规范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服务,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举办儿童保健服务培训班,提高儿童保健服务技巧和服务水平。

(四)县妇幼保健院要在儿童保健工作中,建立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培训、指导、监督和考核机制,保证儿童保健工作科学规范的开展。

四、工作内容

(一)新生儿第1次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在新生儿家中进行。包括: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吃奶、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等;对新生儿进行体格检查,测量体温;有针对性的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发现新生儿出现疾病症状,要及时转诊;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应告知家长尽快到医疗卫生机构补种。

(二)满月健康体检:新生儿满28天,要重点询问和观察吃奶、睡眠、大小便、黄疸情况等;要动员家长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新生儿进行体格检查、测量和发育评估。

(三)婴幼儿健康体检:满月后的婴幼儿健康管理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时间分别在3个月、6个月、8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0个月、说个月时,共8次。健康管理内容

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这次随访之间的儿童发育和患病情况;为儿童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对家长进行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四)对低体重、消瘦、发育迟缓的婴幼儿,要分析原因,对家长进行针对性健康指导;有条件的可开展听力、语言、行为的评估,此类发育评估较差,孩子要及时转诊。

(五)在儿童8个月、18个月、30个月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对轻度贫血儿童的家长进行健康指导,中、重度贫血儿童建议转诊。

(六)儿童在接受预防接种时,村卫生室应对儿童进行身高、本重测量,并记录在生长发育图上;在接受预防接种前要进行预防接种禁忌症评估。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儿童健康体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儿童保健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儿童健康体检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三)按照国家有关儿童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儿童体检工作。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孕产妇保舰预防接种、门诊等途径掌握辖区的适龄儿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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