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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制度

2022-12-14 00: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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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职业技术学校 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校企共管)

实习教学是中职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实践环节。为加强实习教学管理,重视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实习单位与学校共同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顶岗实习目的

1、了解实习单位的产品、生产工艺和经营理念及管理制度,提前接受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教育,培养学生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

2、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同时获得生产实际知识和技能,学习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企业组织管理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3、在实习单位参与相关工作、亲自动手制作产品、参与产品管理,较为系统地掌握岗位工作知识,有效增强协作意识、就业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二、实习场所和实习方式

1、实习场所满足实习大纲要求并力求相对稳定,提倡和鼓励各专业与选定的实习单位长期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和生产三结合的实习基地。

2、实习场所应具有:专业基本对口;生产比较正常;技术、管理比较先进,对学生实习比较重视;便于安排师生食宿;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省经费等条件。

三、实习教学工作程序

1、按培养计划及培养目标的要求,学校组织编写《实习教学大纲》。

2、在实习前一学期末或实习学期的开学初,确定指导实习教师名单。

3、实习带队教师编写《实习实施计划》。

4、完成实习各项任务。

5、做好实习工作总结。

6、按学校财务规定,办理实习费用报销前到教务处审核。

四、指导教师

1、资格:

单位实习指导教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学校带队管理教师必须由有教学经验、有指导实习工作经验、比较熟悉实习单位、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指导教师担任。对于初次承担指导实习任务的教师,教研室应指定专人进行帮助。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按1:50配备。

2、职责:

(1)实习前做好充分准备,按实习大纲要求制定实习实施计划并具体落实。(2)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同时要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

(3)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指导学生编写实习报告。组织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4)单位指导教师与学校带队管理教师及时配合,解决实习中的问题。(5)指导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否则作为教学事故处理。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应经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长批准,并指派其他教师顶岗。

(6)做好实习的总结工作。

3、具体工作:

(1)实习前二周内,指导教师要提前到实习场地认真做好实习准备,和实习单位共同研究拟定实习方案和进度,包括:商请厂方派人做报告、讲课、带领参观、指导实习等。

(2)依据实习大纲的要求并结合实习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实习实施计划》,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于实习前下发给学生。

(3)实习前二周,在本市实习的实习队领队教师应安排好实习用车。

(4)去外地实习的实习队,应派有关人员提前到实习场地做好实习师生食宿交通等生活方面的安排及劳保护具的准备工作。

(5)实习中记录学生每日出勤情况及实习队的实习工作情况。

(6)实习结束时,根据学生的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含专题报告)、现场考查(笔试或口试)及实习期间的表现等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考评。

(7)实习结束后,每一实习队写出一份实习工作总结,交学校。

五、对学生的要求

1、服从实习单位对员工的统一管理,服从带队教师的领导。

2、实习中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及借宿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工人、技术人员的劳动,虚心向他们学习。

3、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队或外宿。实习中原则上不准请假,更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需持有关证明按下列权限办理:(1)三天内由带队教师批准。(2)一周内由教务处主任批准。(3)超过一周,由主管教学校长批准。

4、学生在实习期间要努力学习,逐日写出实习日记。实习结束时每人提交一份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总结报告应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实习资料的综合整理与论述;实习收获及对实习工作建设性意见等。

5、实习中若有不服从领导,违法乱纪、损坏公物、打架闹事者,带队教师可根据所犯错误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影响大小等,予以批评教育或停止其实习,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6、夏季实习期间,不允许下河游泳。到厂矿实习,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六、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

1、由指导实习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劳动表现;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口试或笔试几个方面的情况综合评定其实习成绩。

2、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评分标准如下:

(1)90~100: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日记很认真;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文字工整,能运用所学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口试或笔试时能完满正确地回答问题。

(2)80~89: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日记认真;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文字工整,基本上能运用所学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口试或笔试时能正确地回答问题。

(3)70~79: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日记较认真;实习报告内容正确;口试或笔试时能正确地回答问题。

(4)60~69:基本上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要求。能记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口试或笔试时基本上能正确地回答问题。

(5)60分以下:未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日记、实习报告马虎,并有明显错误;口试或笔试时不能回答主要问题或有原则性错误。

凡参加本次实习时间不足三分之二或旷课四天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实习考核,按不及格处理。

七、实习经费使用

1、实习经费实行“统一计划,超支不补,节约留用”的使用办法。在节约开支的前提下,应努力保证各专业实习计划的正常进行。

2、在外地实习的学生,学校与实习单位商讨确定车旅费。

3、实习中支付实习单位的指导讲课酬金,严格执行。

2018

年3月1日

大千职业技术学校 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制度(校企共管)

一、总则

1.为加强学生实习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有关安全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对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实事求是、方便操作的方针,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妥善处理好实习实训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实习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学院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都要在学院统一组织指挥下积极参与学生实习安全管理的工作。

二、安全教育

1.安全意识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教育必须列入学院实习实训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2.安全教育要贯彻于实习的全过程,要做到实习实训前有集中动员教育,实习实训过程中有注意事项提醒提示,实习实训结束后有安全总结。

3.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

4.在按实习操作规程、实习计划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还要结合每一次实习的特殊性,制定出相应的安全规定,并宣传到每位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组织管理

1.学生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校带队老师负责制。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统一负责管理该项工作,专业系部及相关教师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2.学校职责

(1)研究制定学校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计划审核。

(3)成立学校学生实习安全巡查组,代表学校负责实习的安全巡查工作。(4)负责学生实习教学过程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5)负责督查各专业系部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3.专业系部职责

(1)各专业实习安全管理实行一把手工程,成立学生实习实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系学生实习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实习的安全、有序、规范。

(2)负责学校有关安全规定的落实、本专业实习相关安全管理细则的制定、实习指导教师的安全管理培训及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3)负责与校外实习单位就学生安全实习工作进行协调、沟通。(4)负责检查本专业实习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5)负责实习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和一般事故的处理。4.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是实习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期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2)指导教师代表学校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如遇违纪、安全事故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专业系领导报告,报告应包括:发生的事故、事件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事件责任等。

(4)实习指导教师必须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学习、理解和掌握安全管理、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应变技能,才能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训教学。

(5)学生校外实习出发前,应对学生进行实习安全编组,采取男、女生混合编组,尽量避免女学生单独编组,同时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应变能力。

(6)到达实习单位,组织实习学生了解实习单位所在地及食宿场所治安、风俗习惯等有关情况,并掌握当地司法或消防机关和医院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察看安全通道,并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7)必须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日常安全工作。在外集中实习期间,应每周召开一次全体实习学生安全会议;实习期间,至少每半个月要与实习学生联系一次,强调安全问题。

5.实习单位在提供对口的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落实具体实习任务的同时,需做好实习学生的入厂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企业指导教师有对实习学生岗位安全操作等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与义务。

四、组织实施

1.学生安全纪律要求(1)自觉遵守实习单位操作规程和有关纪律及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积极主动接受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认真接受老师及用人单位的教育和管理,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要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加强自我管理,不做违法违纪的事,确保实习实训安全进行。

(2)自觉遵守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在使用未操作过的设备前,应读懂其使用说明书,并有指导教师在场,方能操作该设备。

(3)校外集中实习学生应由指导老师带队,着装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宜在有安全隐患处开展活动,所有学生,应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禁私自或单独进行活动,外出应报告指导教师,履行请假手续,并按规定时间返回。若未经允许擅自外出者后果自负,学院不承担责任。

(4)外出实习期间,必须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及习惯,避免与当地群众或其他人员发生冲突,做到宽容与谦让;上下班及外出活动应结伴而行,不得单独在外留宿、闲逛;必须注意交通、财物、饮食卫生及人身安全,增强自我保护防范意识,随时注意身边的安全,并及时提醒其他同学注意安全。

(5)不得参与传销等违法乱纪活动,严禁参与非法的娱乐活动或从事与实习实训无关的危险性工作;严禁酗酒、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严禁床上吸烟、不规范用电;严禁到无安全设施或者无专业救护人员的场所游泳等。

(6)实习学生必须每半个月内与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汇报安全等情况,如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向指导教师、专业系报告。学生无故离岗,实习小组组长应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情况。

(7)凡违反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学院不承担责任。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2.校外集中实习的过程管理

(1)学生赴校外实习前,各系要事先确定实习指导教师,由实习指导老师负责组织实施校外实习活动。

(2)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在实习前深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收集资料,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实习执行计划(包括实习场所及岗位、实习内容与要求、实习程序及时间分配、技术报告及安排等),经专业系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并提前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执行计划等,明确实习目的 和要求,了解时间安排和步骤,布置写实习日记和报告,介绍实习单位简况及实习注意事项。

(3)实习前,指导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保护要求和实习纪律,告知学生在实习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安全。

(4)在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加强指导,在对学生进行专业指导的同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醒每个学生,确保每位学生的安全。实习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应日常化、制度化,指导教师应每天就当天的实习内容制定安全预案,并传达到每一个学生。各实习小组组长协助指导教师进行安全管理,尤其在有车辆通行的道路上应强调交通安全。

五、事故处理

1.当发生与他人冲突事件时,现场所有人员均应主动出面制止和劝解,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企业有关负责人、实习小组组长等应尽快将情况反映给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应按有关规定对事件快速作出处理,并将情况反馈回专业系。

2.当发生学生人身伤害、突发疾病等情况时,首先应联系医疗机构进行紧急救治,并及时报告系学生实习实训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中断手里的一切事务(放弃休假)赶赴事故现场,配合救援和处理善后事宜。

3.当发生一般财产损害情况时,在场指导教师与学生应保护好现场,另外视情况报告学院及公安机关,请求调查处理。

4.当生产和生活环境发生灾难性事件时,学生及现场人员应迅速撤离事件现场,并迅速通知指导教师和专业系。同时视情节轻重,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必要救灾。

5.当发生重大事故后,系实习实训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将事故发生过程以书面形式上报。

6.学生在非学院安排的实习中,在放假期间,在学生自行上下班、离厂(校)、返厂(校)途中等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学院可协助处理,但不负安全责任。

7.因管理不善、工作不负责任、徇私舞弊、忽视安全生产等造成实习学生安全事故的,视情节严重,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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