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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合集)

2022-12-13 19: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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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 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

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2.4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3.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3.8提交自查报告。

4纠正措施

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

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五、食品生产安全自查检查规程要求

(一)现场检查规程

1、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1.1原辅料存放

1.1.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1.1.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1.1.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1.1.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1.5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毒有害物质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1.2专库管理

1.2.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1.2.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1.3标签标识

1.3.1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1.3.2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重点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4索证索票

1.4.1企业直接采购国外内生产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1.4.2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 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1.4.3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1.5制度具备情况:企业是否具备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并认真执行。

1.6现场记录

1.6.1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1.6.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1.6.3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1.6.4.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

(二)生产过程控制

1、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1.1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 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1.2厂区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1.3企业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1.4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

2、更衣室

2.1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

2.2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

2.3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干手器,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记录,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

3、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

3.1车间及仓库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2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3.3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3.4各车间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4、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4.1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

4.2企业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

5、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

5.1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5.2查阅清洗消毒记录。

6、产品投料记录

6.1企业是否能提供产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6.2投料记录是否包含投料数量、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用于生产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

7、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

8、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9、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9.1原料是否经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

9.2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晰

9.3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于专门区域,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9.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保持清洁,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10、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10.1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

10.2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10.3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10.4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查阅许可资料,进行现场比对,检查生产必备设备、设施有无增减。

11、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11.1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11.2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11.3是否佩戴首饰。

11.4现场人员持健康证、培训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三)出厂检验现场检查

1、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

1.1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

1.2检验室中的必备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1.3天平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

1.4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有效;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压力表为半年一次,其他设备一般一年一次)。

1.5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2、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并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3、出厂销售成品是否进行出厂检验

3.1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许可审查细则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出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3.2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

3.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等信息。

3.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至少2年

4、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

4.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

4.2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5、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5.1企业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合同书中应载明:检验项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2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企业生产产品批次一致。

6、产品留样情况

6.1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6.2是否具有留样样品存放区域。

7、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7.1成品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仓库内要将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别堆放,有标识。

7.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7.3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7.4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四) 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五)食品销售台账是否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

(六)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

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2.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记录。

3. 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销毁记录

六、相关表单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情况自查表》

第二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号牌,统一发型,只准穿肉色。(黑色袜男员工)

二、 女服务员:上班要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头发不准染色,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

三、 男服务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

四、 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

五、 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六、 工作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七、 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事物,饮料。

八、 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九、 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十、 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卫生工作制度

A、 个人卫生

一、 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发、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

二、 工作服要勤洗、勤换、不得有油渍、皱痕和异味。

三、 大、小便后要洗净、擦干。

B、 区域卫生

一、 地面无杂物、桌椅按要求摆放整齐美观。

二、 桌面无油渍、无尘灰,餐具无破损、无油渍、无灰尘、无水滴、无茶渍,餐具必须消毒。

三、 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水壶要干净、无污渍。

四、 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能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

五、 门窗、墙壁要保持光亮,无灰尘、无油渍、无蜘蛛网。

六、 卫生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七、 各班组卫生分片包干到人,每天派人轮流值班,保持卫生清洁。每周六搞大扫除。

八、 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5――20元。

劳动纪律

一、 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二、 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三、 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四、 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拉椅让座。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心欢迎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至门口),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五、 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酒店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六、 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20―200元并后果自负。

七、 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罚款20元/每次。

八、 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包厢、公共场所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1―5元。

九、 不得罢工,或三五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酒店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酒店形象,违者开除处理。

十、 员工必须参加班前会及平常的业务培训,违者一次罚款5元。

十一、 在工作中随时服从,工作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与领导争辩,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并在班会上作书面检讨。

十二、 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违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十三、 不准带包进入工作场所,违者罚款5―20元。

十四、 下班后不准在酒店逗留,违者罚款5元。

十五、 熟悉业务知识,了解每天供应的菜式及酒水、熟记菜单酒水单,如因业务不熟,造成客人不满情绪的,视情节轻重,初次罚款5―50元,下岗培训三天(不计工资),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十六、 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违者一次罚款1―5元。

十七、 不许利用职务之便少记客人所用食品,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十八、 不许向客人只推荐有开瓶费的酒以此误导客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物品管理制度

一、 酒店所有设备设施,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酒店物品者,罚款50―100元/次。

二、 不准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饭,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三、 服务员不能随意开放空调私自使用,客人走后应立即关闭空调、电灯、电视,违者罚款5―20元。

四、 每天必须检查空调、消毒柜、灯光、卫生间下水道、电视机、煤气灶具开关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上报领班或主管安排人来维修。

五、 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强行使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 下班前必须检查一切电器设备的开关是否关掉、门窗是否关好,领班检查到某区域没关电器设备开关,该区域服务员罚款20元/次,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七、 酒店配发给服务员的一切物品,服务员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或使其恢复原样。

八、 若有发现故意损坏酒店设备、设施者,作重罚开除处理。

九、 若客人损坏了酒店物品也应要求赔偿。但语气要委婉,不得对客人无礼。

十、 每月盘点一次工作用具、家私及酒店各种设备设施。损耗与赔偿方案按具体情况实施。(另行通知)

传菜员的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

一、 按规定着装,做好每日开餐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好开餐所需物品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应马上做好补充工作,如因此对在开餐过程中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二、 熟记各类菜的佐料单;熟记单号、包厢位置;熟记下单、上菜时间、上菜顺序。如有跟错菜料、记错餐桌位置、上错菜、延误下单、上菜时间,颠倒上菜顺序,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并罚款5―20元。

三、 及时参加班前会,熟记班会内容,积极主动配合好服务员的工作。

四、 完成好上级领导安排的一切任务。

五、 坚决把好食品卫生关,做到变味、变质食品不上餐桌,违者罚款50―100元。

迎宾员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

一、 遵守上下班制度,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 按规定着装,化淡妆。为客人服务时应彬彬有礼,热情大方,态度程度和谒可亲,面带微笑,使用礼貌用语,并行鞠躬礼。

三、 主动热情为进出的每一位宾客、路人拉门。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10元。

四、 及时参加班前会及平时的业务培训,服从领导指挥。

五、 了解每日的客人就餐情况,并作记录,熟各包厢、台号、位置,热情正确的引导客人就位。如有发生带客带错包厢或态度问题被客人投诉,每次罚款5―20元,两次加倍。

六、 熟记常客姓名及单位,要热情、准确的称呼客人,违者罚款20元/次。 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 餐厅卫生制度

① 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② 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③ 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④ 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⑤ 服务小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 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⑦ 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二、 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卫生制度

① 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② 室内做到无蝇,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脚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线杀菌灯、冷藏等设施。

③ 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班前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④ 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⑤ 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⑥ 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隔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⑦ 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凉菜(熟食)间存放。

二、 初(粗)加工间卫生制度

① 有专用加工场地和食品验收人员,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 清洗池做到荤、素分开;上下水通畅,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 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④ 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⑤ 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 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四、 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① 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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