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更多文库 > 1号文库 > 详情页

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优秀范文三篇)

2022-12-11 00:46:42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优秀范文三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优秀范文三篇)》。

第一篇: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办法

临城县泜河污水处理厂 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提高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能力,减少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中污染治理设施是指用于防治废水、废气(烟尘、粉尘、恶臭)、废渣、噪声、等污染物的处理和防护措施,以及其它基于环保要求建成的治理设施、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等。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生产运营科

负责本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维护,保证正常运行;负责设施运行状态的日常监测、测量,确保治理效果符合排放要求。

第三章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

第五条 必须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以满足:

(一)经治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染物应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治理设施的污染物处理量应大于生产系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

(三)治理设施产生的二次污染物(污泥、废气等)应予以妥善处置;

(四)各单位的治理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一般情况下要随着生产设备的停产大修进行检修。

第七条 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由本单位负责,应做到:

(一)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治理设施操作规程、运行费用核算、监视监测、设备维护和保养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治理设施操作人员需经过环保基础知识及相关业务培训方允许上岗;

(三)做好治理设施运行台帐及监测记录。台帐包括:操作人和记录人姓名、生产

42 状况、治理设施运行时间、药剂用量、污染物处理量;日常监测记录,包括中间控制和总排口分析记录、厂界噪声监测记录、环境监测报告。治理设施停止运行的要注明原因和时间。

第八条 污染治理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各单位必须报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批准。

(一)检修设备需要暂停运转治理设施的;

(二)需要拆除或者闲置治理设施的;

(三)需要改造、更新治理设施的;

(四)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去向、处理方式等需要作重大改变的。

第四章 治理设施的运行检查

第九条 生产运营科要对污染治理设施的关键工序进行日常监测,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第十条 安全环保科每月对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针对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主要检查一下资料:

(一)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

(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操作和管理情况的台帐资料;

(三)监测仪器、设备的型号和规格以及校验情况;

(四)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和监测记录;

(五)其他与污染防治及设施运行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第五章 治理设施的事故管理

第十二条 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包括以下几类:

(一)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影响处理效果;

(二)污染物排放量大于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影响处理效果;

(三)污染治理设施异常排放;

(四)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 制定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应采取有效措施,43 防止、减少或停止污染物排放,并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 若因污染治理设备停运而造成污染事故或不良后果的,应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原因和造成的后果,并负责提出恢复设施运行的措施和时间。同时组织制定抢修和恢复方案。

第六章 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第十五条 废水、废气排口应规范建设,按要求建设污水明渠和监测站房、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悬挂标志牌。具体要求参照公司《污水排放口规范化管理办法》、《废气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执行。

第七章 罚 则

第十六条 操作管理人员由于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操作规程,致使治理设施损坏或停运,造成较大以上污染事故的,依据公司《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

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岗位职责

污染治理岗位职责

污染治理措施

幼儿园设施设备制度及岗位职责

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方案

第二篇: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建设单位:

盖章:

日期:

1、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管理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2、环保设施清单:

1)、化粪池 座;

2)、隔油池 座; 3)、水喷淋系统 套(用于发电机尾气处理);

4)、消声器 个(用于发电机房);

5)、消声措施,如消声百叶、减震垫、吸音棉等(用于风机房、冷水机房、冷却塔、水泵房等)。

3、环保机构设置和制度

3.1 总则

1)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保障大厦在优良的状态下运行,创造清洁、适宜的商业经营和办公环境,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环境观,形成人人自觉参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活动的良好氛围,实现资源高效利用、能源高效转化、废弃物高效再生,推动大厦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大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环境是指大厦辖区内影响人类和发展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商业经营和办公区场所。

3)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是: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遵守法规,清洁生产,建生态企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4)环境保护工作要实行“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参与管理相结合”、“技术改造与更新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规划与治理并重”的原则,努力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防治污染。

3.2机构设置

1)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公司总经理任环保委员会主任,物业总监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并对全公司重要环保工作和活动进行决策与安排。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安保部。

2)物业部是公司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主要职能部门。

3)各部门负责人和租户是各部门、租户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人。

4)各部门、租户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环保管理员。

3.3各级职责

1)环保委员会主任职责

对大厦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是大厦环保工作的最高决策者和指挥者。

主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监督大厦对环境保护法规的执行情况。

根据大厦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

统筹安排协调经营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安排环保管理人员参与环保设备的选型,严格监督大厦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工作。

2)物业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

关规定,结合大厦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组织编制大厦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并办理上报审批手续。

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参加污染源的监测工作,掌握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及排放规律,建立污染源档案,定期进行核对修正。

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大厦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积极推广采用环保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解决公司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难题,并做好有关资料搜集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大厦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对大厦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按要求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并组织处理。监督检查违反环境保护规定,根据检查发现问题,针对造成污染环境事故的程度,提出改进意见,责成有关租户限期解决。

开展大厦的清洁经营、节能降耗、循环经济等工作。切实将清洁生产纳入大厦日常的管理中,巩固清洁生产成效,实现“节能、降耗、减污、提效”的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大厦。

负责组织对大厦员工环境保护知识培训。会同有关单位,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报告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并接受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租户职责

负责本部门、租户的环境保护工作,定期环境管理工作会议研究本环境管理工作,认真组织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确保环境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

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条令、条例,全面贯彻《环境保护法》,严格执行大厦的各项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大厦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

建立健全本部门、租户环境管理的组织架构,配备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租户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并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提出本部门、租户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计划,控制排污点数和排污量,创造清洁、适宜的工作环境。

保证本部门、租户环境保护投入的有效实施。

做好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发生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要及时、如实报告环境污染事故,不得隐瞒、谎报。

要组织人员配合大厦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拟定改进措施进行整改,并开展事故分析、教育,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3.4经营中的环境管理

1)经营中的环境管理是指加强责任污染管理,协调经营同环境的关系,把环境管理渗透在大厦的经营管理中,使生产目标同环保目标相统一,经济效益同环境效益相统一。

2)制订环境保护工作的年度计划和目标,控制排污点数和排污量。定期、不定期检查产生污染的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

3)加强设备环境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使之无污染或减少污染。

4)制订清洁经营审核计划并组织实施。切实将清洁经营纳入日常的管理中,巩固清洁经营成效,实现“节能、降耗、减污、提效”的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

5)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对可能产生的环境隐患进行控制和预防。

6)凡经检查验收合格的污染防治设施,要单独列入固定资产,建立台帐和技术档案。

7)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擅自拆除或停用,确有必要拆除或停用的,必须征得物业部同意后方可实行,未经批准擅自拆除或停用的,必须重新安装使用。

8)使用部门、租户要编制污染防治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操作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标明处理后必须达到的排放标准。

9)监督污染源排放物的变化趋势对环保质量的影响,分析经营过程中相关问题,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对于正常运转的防治设施要定期对处理效果进行监测,其监测内容、采样处所、周期,视工艺要求和设备条件而定。

10)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物业部根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指标,负责监督实施,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11)建立污染源档案,主要内容有污染源名称、位置,污染物的名称、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规律等。定期填写环境监测报告,年度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报告和环境质量报告。

12)禁止在大厦区域内焚烧沥清、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的物质。

13)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的物质,必须采取密闭措施。

14)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类、碱类或剧毒废液,禁止将可溶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渣,垃圾和其它废弃物。

15)加强用水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用水考核制度,完善用水计量装置、控制物料流失和水的浪费,剖析经营过程及工艺中存在的技术管理问题。制定控制污染物的措施。

16)对于大厦租户二次装修,安排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参与装修材料、环保设备的选择,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施工工作,严格监督施工过程中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3.5废弃物的管理

1)固体废弃物处理的目标是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采用的主要方法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固化、焚烧、生物处理等。对废弃物要分类存放在指定地点。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

2)危险废弃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签订协议时要审查资质证书的有效期。转移危险废物时,废物移出、运输、接受单位须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3)办公、采购物资包装废弃物的处理要分类管理。

3.6资源的充分利用

1)采用清污分流,闭路循环,一水多用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2)把废弃物质加以分离回收,使废弃物转化为新的产品。

第三篇: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制度

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制度

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有赖于制定和严格执行完备的管理制度。根据培训计划要求,这里主要涉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及操作管理制度,污染物处理、排放情况检测和检测报告制度,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及报告制度。

(一)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及操作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污染治理设施的类别不同,规模不同,操作人员的岗位设置也不尽相同,但其基本要求是相同的。每个操作岗位的当班人员都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工艺控制、设备运行管理,真正做好原始记录、设备运行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污染治理设备如鼓风机、刮泥机、泵等需要进行维修保养。保养制度采用“三级保养制度”:日常维护保养:班前班后由操作人员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部分或加注润滑油,使设备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及时给予排除,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一级保养:以操作人员为主,维修人员为辅,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除和检查,清洗规定的部位,疏通油路、管道,更换或清洗油路、油毡、滤油器,调整设备各部分配合间隙,禁固设备各个部位。

二级保养:以维修人员为主进行,列入设备的检修计划,对设备进行解体检查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气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全面达到设备完好标准要求。

3、劳动安全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企业要健全安全组织网络,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2)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例会制度;坚持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处理制度。

(3)严格物品(特别是有毒、有害危险物品)的管理;企业和各部门必须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提高警惕,为安全生产提供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4、交接班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上班人员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提前到岗进行交接班。当班人员必须认真及时检查当班工作记录,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2)各岗位对口交接。交班者应主动向接班人介绍本班的操作运行情况,经接班者签字接班后方可下班。接班人员如发现记录不真实,或与情况不符,有权提出不接班,经纠正后予以接班。特殊情况应向领导汇报,经处理后进行交接班。

(3)交接班时,如发生工作器具短缺,应及时处理,加以补齐,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人(班)承担责任。

5、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门配备库房管理人员,负责药品、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和方法工作。(2)领用药品、物品须严格实行批准、登记手续。

(3)药品库和普通物品库应分开,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有专用库房贮存,且需具备通风、防爆、防火等安全设施。

6、废物安全处理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生产的废物(指污泥、飞灰等,这里不涉及危险废物)必须妥善处理,安全处置。

(2)废物产生后,在处理、处置前,需在专门场所贮存,并有防渗、防流失、防飞散等措施。

(3)定期分析废物所含有害成分,在原料、产品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分析。(4)废物进行填埋、焚烧处置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相应的污染控制标准,填埋、焚烧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条件。

(5)对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如用于制作肥料、建筑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相应的污染控制标准。

(6)建立废物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台帐,对废物去向进行登记管理。

(二)污染物处理、排放情况检测和检测报告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污染治理设施的各处理单元和总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按照监测技术规范规定的频次和方法进行采样,对确定的污染因子进行分析。

(2)每次采样分析,应作好原始记录,并保持原始记录清晰完整。监测结果必须经第二方复核无误,始得填写报告单。报告单上必须有实验人员和复核人员的签字。原始记录应定期整理归档,同一保管。

(3)采样分析人员应定时将监测分析结果报告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人员,发现监测结果超标,应查找原因,并及时报告单位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定期上报监测数据。上报数据真实可靠,需由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报出。

(三)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及报告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与委托方共同建立事故应急处理组织,针对运营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程序。

(2)发生突发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程序,对事故进行处理。

(3)发生突发性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环保等有关部门,接受指导。(4)事故处理完毕后,应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整改措施。并向环保等相关部门写出事故书面报告,说明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以及事故原因、造成损失、应记取的教训等情况。

推荐专题: 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