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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5则范文(优秀范文五篇)

2022-12-11 00: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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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职业道德

1、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财务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小区发展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小区整体利益和业主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使资产保值增值。

2、主要任务:

(1)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业委会财务预算,并对预算实施全过程控制和管理。

(2)合理配置小区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业主共有资产流失。

(3)建立健全业委会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业委会财务状况。

(4)依法对物业公司进行财务监督,维护业主权益,对业委会的经济活动的审核标准以勤俭节约为原则,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5)每季度在小区范围内公示一次业委会账务收支情况。

3、会计人员的道德准则: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二、财务管理制度

1、业委会财务管理原则:最广大业主利益基础上的民主集中,财务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

2、账户设置由业委会委派专人开设并附加说明和账户复印件加以备案,该账户指定为业委会专用账户,凭单收支报销,账户收支必须通过银行借贷方式体现,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对原始凭记、会计凭证按月装订成册,经财务人员签证后单独保管。

3、业委会设会计一名,负责管理业委会日常账务登记和财务会计报表账户处理;账户开设人一名,负责使用有效证件在业委会讨论通过的指定银行开设业委会专用账户;账户印鉴章保管人分别为三名。

4、财务人员任免应当经过业主代表大会同意,除本人提出辞职外,业委会不得任意调动和撤职。本人辞职后,须尽快委派另一委员负责财务工作,辞职人必须在提出辞职2日内把手头所有的属于业委会的财务资料做好交接。

5、业委会专用账户由物业管理公司代管。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业委会依据小区发展计划编制预算按业主公约为依据。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收到款项及时交由帐户管理人员入帐。

3、收入是指业委会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代表大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共用部位的广告费、停车费等经营性收入用于业委会有关经费的支出,维修资金的利息收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资金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确保账账、账实、账表、账证相符,凭证完善,真实可靠。

4、物业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需经业委会审核备案,其收入的 80%依据现与物业约定归业主所有,凡是没有经业委会审核备案的经济合同一旦查实而产生的经济收入应当100 %纳入维修资金。

5、公共账户每年结余100%按业主住房面积大小分摊入户。

四、支出管理

(一)业委会工作经费包括以下几项:

1、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会议开支。

2、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

3、经业主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有关人员的津贴。

(二)日常开支范围和标准的审批权限:

1、会议经费在100元以内的由主任及一位副主任批准,100元以上(含100元)需经业委会半数以上人员讨论通过,2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费用必须由业主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三种情况都需要向业委会备案。

2、必要的日常办公费用单项在50元以内的需经主任及一位副主任批准,50元以上(含50元)需经主任及一位副主任批准,两种情况都需向业委会备案。

3、购置日常办公设备,事先需经业委会讨论一致同意由主任交办。

4、其它包括业委会人员津贴等支出,实行一事一议,须经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在财务预算中列支。

5、非日常支出一律不准列支。

6、一切支出都必须有合法凭证。

五、财务监督和检查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及财务规章制度,是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支出,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同时报主任或业主大会处理。

六、专项维修资金必须存入银行专户,按幢立账、按户核算,存期由业委会讨论决定,每半年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七、经一年的试行,对未尽事宜,财务人员可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作适当修正,并经业委会讨论,主任批准公示后执行。

第二篇: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限额xx元),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财务人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总经理,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xx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xx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公司领导的检查监督。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财会人员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并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

(1)进行业务收款之前,财务人员应根据将发生业务的数量,准备好收据、发票,收据、发票数量应略多于将发生业务数量;

(2)出纳人员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

(3)会计人员当天根据原始会计凭证编制会计记账凭证;

(4)每日收款截止后,出纳人员应保管好所收款项;

(5)项目收款结束后,核对账、款无误后,出纳人员将所收款项存入公司账户;

(6)会计人员于每月月终登记会计账簿。

2、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在当日进行帐务处理,并登记相应的帐簿。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附则

1、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修订、解释,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总经理办公室及财务部对本制度共同拥有解释权。

第三篇: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1、资金审批制度

县委办公室有关财务上的一切收入和支出,包括不同渠道不同名义的各种经费,均由主任一支笔签批。

正常办公经费数额较少,由分管主任确定支付后,要按期报主任签字,数额较大的支出由分管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方可支付。

职工子女入托费由分管财务副科长直接确定支付。

工作人员差旅费由主任签字支付。

2、主管会计和现金会计之间的业务责任

主管会计负责管理总帐,分类明细帐,记帐凭证和各种报表。

现金会计负责记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帐,负责管好各种支票和现金。

两个岗位要做到钱帐两分开,钱物两分开,票印两分开。

3、医疗费报销制度

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必须到县医院就诊,凭医疗费收据和处方笺到财务报帐。

4、车辆费用报销制度

车辆维修及更换易耗材料,如数额较小,由分管主任确定支付并按时报主任签字支付;数额较大,须由分管主任请示主任同意后支付。道桥费由队长统计后由分管主任签字并报主任签字报销,一次一结。

5、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保管、发放,实行定点采购,享受最低价,严把质量关。

具体实施由行政科长统计,报主管主任确定,并与分管财务副科长一同购买,现金会计保管。如数额较大,须由分管主任报主任同意后实施。

出、入库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办公用品不重复购置。

6、监督和审计制度

要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及时纠正和制止各种违纪现象。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本单位领导的监督和审计,反映情况要实,提供资料要准。

对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要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篇: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具有流动性大、变现能力强的特点,应重点加强货币资金业务执行的过程控制。

第三条、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降低货币资金的使用成本,有效地控制企业财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各企业要制定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五条、各企业要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配备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第六条、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即:授权审批与执行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离;执行与审核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离;执行和记录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离:记录与保管货币资金的岗位分离。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对货币资金业务要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九条、为保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正确无误,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条、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并上报审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第十一条、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二条、要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十三条、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四条、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出纳员对库存现金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五条、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严禁白条抵库,公款私存。

第十六条、对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十七条、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第十八条、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九条、财务部门要设立银行存款日记账,逐日登记银行存款业务。并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四章、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要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二十二条、加强对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二十三条、按照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银行出纳人员不得擅自支付手续不完备的任何款项,对银行凭单和其他结算单据要妥善保管和正确有序的传递,并按银行结算的规定办理各项存贷业务。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各企业要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四)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第二十六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1、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IFRS准则,制定本公司财务相关基础规范管理制度和标准;

2、建立健全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并正确执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定期检查财务运行情况;

3、严格按照公司及客户财务制度审核原始票据、业务款项,进行帐务核算与处理;

4、审核各项公司业务支出相关的费用、收支等会计处理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审核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提供相关报表或报告;

5、完成各项财务结算、会计核算,上报财务执行情况,为公司及客户管理层提供分析数据;

6、预提摊销立账,定期总账和明细账核对;

7、参与生产制造、计划部门的生产、物料以及其他跨部门会议,协调解决管理中的问题,处理解答日常业务问题;

8、负责收集各职能部门的财务及业务数据,搭建数据分析模型,协助各业务单位开展经营分析、财务分析、经营管控,提升财务支持质量和服务水平;

9、深度参与公司新ERP上线。熟练操作当下和未来新上线ERP系统财务模块,熟识ERP系统各模块的逻辑关联,对ERP系统和控制提出改善,完善公司内部流程;

10、不限于以上的财务内务及临时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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