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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范文六篇)

2022-12-10 00: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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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

为切实做好此次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渔业生产安全事故,我局专门调整了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水产局局长任组长,渔政执法人员为成员,组织全县渔业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结合我县渔业特点和我单位实际,以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倡导安全文化,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式稳定为目标,制定了具体的检查活动实施计划,并精心部署检查活动,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检查活动。

二、加强渔船安检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工作

我局十分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年初就与各水产企业和养殖户签订了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规范了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建立健全了各生产企业和养殖户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此次大检查中,我局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对全县养殖、捕捞渔船逐一进行检验,对渔船规格、型号等参数实地检验后,统一编号和登记造册。对检验出不合格的渔船根据实情责令其限期修补、报废处理,消除了渔船不安全隐患,确保养殖、捕捞渔船登记率、检验率达到100%,严把检验关,强化渔船安全生产的源头监管。据调查统计,全县共有各类船舶15艘,其中养殖机动船4艘,木质捕捞船11艘。经检查发现,全县大多渔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我局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组织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我局结合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组织渔政人员深入渔村、企业渔区一线发放宣传资料,向广大渔民、养殖户宣传《渔业法》、《渔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160余份,悬挂横幅4条,出动宣传车一辆,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同时结合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对渔业安全生产具体法规进行宣讲,以提高广大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存在问题

1、养殖户对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存在着重生产轻管理的思想,对安全设施设备投入不足。

2、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行为难规范。管理对象觉悟低、纪律松散,且存在侥幸心理,不穿救生衣冒险、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

3、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难到位。小型渔船多且分散,管理面广、工作量大,靠临时突击的检查较难凑效,对小型渔船管理相对滞后,缺少行之有效的办法。

五、今后渔业安全管理工作思路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渔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

2、针对新情况,适时修改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各类工作预案,全面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

3、积极开展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杜绝渔业船舶安全事故发生。

4、组织各生产单位和养殖户参加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渔民技能水平,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二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总结

为贯彻落河北省交通厅关于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部署,全面深入排查整治施工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我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出现大的闪失,坚决守住安全红线。依照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的《密涿L4标安全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项目实际工程进度情况,为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项目按计划步骤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此次活动我项目高度重视,及时宣传贯彻了各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王秋胜任活动组组长,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针对本次活动项目安全环保部印制宣传册和标语横幅,把本次大检查活动精神贯彻到每位参建员工心中。

二、规定了检查内容,确定了检查方式。

此次活动开展从6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检查采取项目部自查,对我项目项目部驻地和拌和站临建场地进行了全面排查,条块结合。检查内容包括:思想认识及责任意识方面、制度体系建设与有效运行方面、现场作业控制与安全隐患排查方面(吊装作业安全、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特种设备作业安全、特殊工种作业安全、防汛及食品卫生安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驻地宿舍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包括消防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性、应急预案及演练)、事故“四不放过”落实情况、汛期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应对工作,包括是否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对重点隐患场所是否落实领导带班等责任制、应急预案及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等方面的督促检查。

三、对检查组进行了严格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安全大检查工作。

项目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考核、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河北省交通厅关于安全大检查的工作部署,项目经理亲王秋胜自挂帅,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扎实推进安全大检查工作。

2.突出排查重点,大力整治安全隐患。

切实加强重点工程、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类梳理,建立问题档案,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严格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部位,立即采取停工整改措施,实行领导包保、跟踪整改,在确认具备安全条件后,方可恢复施工。

3.加大考核力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分管小组组深入现场,身体力行,仔细排查。排查工作实施执表检查,落实检查责任,对于组织、排查、整治不力,规章制度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排查整治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产生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和工点,严格按照规定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情况汇报。明确了安全责任部门与安全责任人员,认真抓好安全大检查期间的信息上报工作,每月安全例会进行一次工作小结,内容包括大检查活动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同时附1~2个正反方面的典型案例,并于每每月底形成工作小结以便对“安全对大检查活动”工作做进一步总结。

四、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

我项目每周、月对检查的情况进行汇总,登入台帐,认真分析、研究,做好相关总结。

至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以来发现问题26个,已整改问题26个,未整改问题0个。下发2份罚款通知单。26份整改通知单。

五、活动的主要成果

⑴思想认识及责任意识方面。

通过本次活动,我项目各级安全分管领导、员工安全思想认识到位,积极参加本次活动,责任意识显著增强,以高度的警觉性和责任心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例如:拌和站临建现场管理混乱,现场技术主管、技术员及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普遍偏低,对现场的安全管控能力低下,不能及时有效的发现、整改、落实安全生产问题。在本次活动开展后,该施工点现场主管鲁艺枫、技术员吴建文及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普遍得到很大的提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安全状态良性可控,保证了施工安全。

⑵制度体系建设及有效运行方面。

一是修改并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二是以责任制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安全工作做到了有安排、有检查、有分析、有考核,违规违章行为做到及时有效的得到纠正,安全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到位,人员配备与安全教育培训满足要求;三是施工阶段安全风险管理得到了强化,风险辨识与过程控制到位,并建立风险管理台账。

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控制方面。

一是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严格按规定编制、审核,认真执行落实。二是大型机械设备施工手续完备。三是大型机械设备是能够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养护维修,通过本次活动不存在带病运转问题;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认真编制并执行,对存在违规操作、违规使用问题已得到了整改;项目领导带班工作落实到位。四是雨季防洪重点处所采取了防护加固或搬迁措施;建立了预警机制,确保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撤离人员;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备足防洪物资和料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员的安全意识水平还有待提升

通过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我项目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在施工时,安全状态可控,但是人有不足。在进行施工生产活动时,仍需要时刻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做到生产、安全两手抓。

安全制度需要不断完善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后,虽然安全制度得到了完善,担任有不足。项目各部门需要根据自身特点,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在后续的工作中要认真深刻的进行探索、发现、补充、完善,将安全生产检查贯穿到全部的工作中,要敢于反思、勇于发现、严格整改、善于总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我们常抓不懈,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逐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全面达标。在前阶段工作基础上,我项目将进一步落实责任,认真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好防范措施,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项目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三篇:企业安全检查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传播,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特制定食堂卫生、安全检查制度。

一、接受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

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每期至少对食堂进行两次全面检查。按照《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规、制度对食堂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卫生、安全检查,以促进食堂做好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包括抽检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堂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工艺流程、机械设备卫生安全。

三、食堂采取按个人自查、分组检查和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做好卫生安全检查,切实做好对每个区域的卫生检查。

四、卫生检查实行打分评比考核的制度。检查后必须做好考核评分记录。

五、食堂管理人员不定期对食堂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未达到卫生安全检查要求的,提出批评或停岗再培训,待合格后重新上岗,否则予以辞退。

六、组织食堂员工定期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讲座,提出卫生安全工作要求。

七、食堂管理人员每天对食堂、保管等执行卫生法规及食品,环境卫生进行督促检查。

八、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汇报。

第四篇: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二章安全生产条件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第四条规定的相关文件、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七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涉及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时,可以征求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立即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采用建设部规定的统一式样。

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统一式样。

安全生产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跨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地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和处理建议抄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发现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四)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九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发现建筑施工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弄虚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对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的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施行前已依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自《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内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本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冶金建材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冶金企业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在生产过程中不出现大的闪失,坚决守住安全红线,根据公司《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JAZY/AQ-【20xx】33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在5月份开展的“冶金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至10月20开始,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内生产实际情况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此次活动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安全处及时宣传贯彻和动员了各单位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规定了检查内容,确定了检查方式。

此次活动查从10月25日开始,到12月初结束。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对我公司各生产点进行了全面排查,条块结合。检查内容包括:

1、料仓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台账建立健全情况;

2、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情况。

3、高温熔融液态金属吊运。

4、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检查该区域内照明设施及电气是否属于防爆电气,涉粉尘场所应保持通风、潮湿,严格执行动火票制度。对重点隐患场所是否落实包保和跟班等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及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等方面的督促检查。

三、对检查组进行了严格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安全大检查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考核、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公司关于安全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安全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扎实推进安全大检查工作。

2.突出排查重点,大力整治安全隐患。

要切实加强重点工程、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类梳理,建立问题档案,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严格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点,必须立即采取停工整改措施,实行领导包保、跟踪整改,在确认具备安全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3.加大考核力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检查组要深入现场,身体力行,仔细排查。排查工作必须实施执表检查,落实检查责任,对于组织、排查、整治不力,规章制度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排查整治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产生严重后果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情况汇报。

明确主管部门与主管人员,认真抓好安全大检查期间的信息上报工作,于每周天形成工作小结及“安全问题排查与整改情况统计报表”,每月安全对大检查工作进行一次总结。

四、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

我公司每周、月对检查的情况进行汇总,登入台帐,认真分析、研究,做好总结。

至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以来发现问题126个,已整改问题126个,未整改问题0个。下发9份罚款通知单。35份整改通知单。

1、高位料仓方面

共检查高位、半地下料仓82个,料仓下有建筑房屋的25个,现已将房屋内人员清除,现正在施工建设房屋,待建完后将设备移出,焊补料仓12个,加固除尘积灰斗15个,现已整改完毕。

2、煤气方面

公司安全处组织煤气系统安全检查3次,共查处煤气系统安全隐患35项,现已整改完毕,又配备了煤气报警仪117块,空气呼吸器4套,为煤气区域安全作业提供了保障。

3、高温熔融液体吊运

我公司设备处、安全处联合对公司内部熔融液体吊运车辆进行专项检查,共查处问题25项,其中有吊具磨损、天车防撞车限位、违章操作等方面。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4、有限空间作业方面

统计公司内部有限空间作业部位22处,制定完善了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有效地遏制了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

5、涉爆粉尘方面

按照上级政府要求和吸取昆山铝合金轮毂加工厂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公司与有资质的评价公司签订协议,为公司涉煤尘车间进行安全隐患检查检测评估工作,现已完成,对喷煤车间内防爆设备进行详细排查,已更换防爆电机及照明设备10余台。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后,虽然安全制度得到了完善,担任有不足。工区各部门需要根据自身特点,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在后续的工作中要认真深刻的进行探索、发现、补充、完善,将安全生产检查贯穿到全部的工作中,要敢于反思、勇于发现、严格整改、善于总结、不断完善。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我们常抓不懈,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逐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全面达标。在前阶段工作基础上,我公司将进一步落实责任,认真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好防范措施,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检查督促,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公司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六篇: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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