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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把事故的指标压下来,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闽侯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建彬(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其滨(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蔡友城(县建设局党组副书记)
陈秋方(县国土局党组副书记)
林家彬(县水利局副局长)
陈玉春(县畜牧渔业局副主任科员)
江道告(县教育局副局长)
颜学侠(县卫生局副局长)
姚先华(县交通局副局长)
郭锦芬(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张利国(县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张明(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黄德江(闽侯县地方海事处处长)
林振建(县质监局特安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其滨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江秋忠、周述庄、周承养、陈学文,电话(传真):22065737。
三、治理资料与分工
全县各行业(领域)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以公路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客运车辆个性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公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交通管理大队牵头,渔船和农用船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畜牧渔业局牵头)
2、以非煤矿山为重点的矿山领域。继续推进矿山企业整顿关掉、兼并重组、整合技改;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通风和防治水、露天矿山采场、高陡边坡、尾矿库和排土场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安监局牵头)
3、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及内河运输和管道输送、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冶金行业要继续抓好煤气等重点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以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排查和治理隐患(由县安监局牵头)
4、以住房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建筑领域。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深化渣土运输车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建设局牵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消防大队牵头)
水运、农机、学校、工业卫生、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和各类企业,都要立足实际,确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认真排查整治。各相关主管部门要牵头负责,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不仅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职责和制度落实状况,二是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状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状况。县政府安委会将适时组织综合督查或重点抽查。
四、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各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化,改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秩序。二是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控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关掉淘汰技术落后、隐患严重、不贴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监察,严格行政执法、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潜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三是与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工艺、技术,推进科技强安和本质安全企业建设。四是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制。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职责,限期整改到位。
(二)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务必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按计划组织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职责、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定期督办,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善度,搞好跟踪落实,及时整改销号。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严肃查处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职责。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违法违纪行为、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建立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调查核实,构成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的实施方案于8月20日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状况于8月25日报送县政府安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深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5号)文件精神要求,为确保公司工业生产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制定20xx年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透过。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xx】393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5号)。
4、《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目的和目标
1、目的:预防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2、目标:杜绝死亡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总体目标
有效杜绝施工作业的“三违”行为,加强脚手架、高大支模、深基坑、施工消防、建筑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突出工程重点环节和部位危险源排查,落实监控,努力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力争到达事故起数和“违章”同比“双下降”的工作目标。
四、安全隐患排查范围
公司承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和工业生产各部门。
五、安全隐患排查重点
1、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规定落实贯彻状况重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xx】111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xx】158号)、《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及《建筑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xx)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状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状况,重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审核、实施、安全告知、挂牌公示、安全技术交底等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和消防等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状况。
3、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监管,现场人员到岗到位,施工安全措施到位,隐患排查登记建档,制定防范措施,落实人员监控整改状况。
六、安全隐患排查资料
1、在建工程项目深基坑开挖,盾构进出井、辅道开挖等关键工序节点,加强对安全风险的分部工程监管。
2、预防坍塌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规定落实状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现场实施监督状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跟踪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控制重大危险源状况。
3、预防高处坠落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工程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落实状况。“三宝、四口、五临边”等易发高处坠落的部位,安全防护状况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加强对现场重点部位监控,提高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水平。
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贯彻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6号令)落实状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检测验收和使用职责。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安全技术交底,注册登记准用开展专项检查,保障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5、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重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保证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建立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落实职责人整改,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6、施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一是现场是否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状况,开展专项检查。
二是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状况,是否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现场消防器材设施配备、消防通道设置状况,电工、焊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状况,动火作业是否贴合相应操作规程、规定要求,并采取相应监护措施,开展隐患排查。
七、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一把手要按“一岗双责”要求履职履责,建立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扎实有效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立即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为认真贯彻落实皇华镇《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针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提供保障。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场所、环境、人员、设施设备和活动。
三、隐患排查重点内容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是:
1、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生产作业现场等部位安全防护与管理情况,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3、各项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
4、设备设施验收、安全检测检验的情况,设备安装、拆除方案制定和落实以及使用等情况;
5、各种应急预案、管理方案制订、专家论证、审批和落实情况。
四、实施步骤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各部门、车间要认真组织学习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阶段
1、组织好安全自查。自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外协队伍的管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情况;通过自查,全面找出各种安全问题及隐患。
2、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坚决整改。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列入计划,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人,限期整改,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3、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要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实行分级管理,逐项制定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监控的责任单位,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公司督促检查阶段
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部门、车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内容以各项目部自查的重点内容为主,进一步了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接受上级督查阶段 在各部门、车间自查自改及公司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接镇政府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工作。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各部门、车间要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重点检查重大隐患的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是否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分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等,并做好迎接上级组织的“回头看”再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车间要成立以本部门车间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得到贯彻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依靠和广泛发动全体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员工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排查治理。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部门、车间要以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信息统计,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车间要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小结及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隐患整改工作力度,全方位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六城联创”工作,特制定此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健全队伍建设。将出租房管理中队并入安监中队,成立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监察中队,负责辖区居住出租房与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队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分工明确。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监察中队拟分成隐患排查组与隐患整治组。隐患排查组下设四个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分管中国鞋都一、二、三期及鹿城工业区四个片区,办公室分别设在牛岭村委会、嵇师村委会、上伊村委会及高利安鞋业内,每个管理站配备站长1名和4-5名专管员,重点负责对中国鞋都一、二、三期及鹿城工业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村(居)内的居住出租房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由驻村干部牵头,村居干部及公安部门的协管员配合开展隐患排查。
隐患整治组成立专门的隐患整治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办事处内,由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监察中队抽调人员组成,隐患整治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排查组报送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三、职责到位。四个消防安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将每天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汇总报站长处,由站长将其中的重大安全隐患(如三合一隐患、消防安全通道堵塞隐患、违法搭建等)于次日汇总报送隐患整治管理办公室,由隐患整治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进行整治,村(居)内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周汇总一报,报隐患整治管理办公室进行整治,其它的一般事故隐患(如线路混乱、消防器材不足、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等)由驻村干部负责牵头进行整治。
按照《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实施方案》(诸委办传〔2018〕5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减少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进取响应十九大报告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镇党委、镇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突出重点、夯实职责、狠抓落实,最大限度排查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妥善化解处置各类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有效遏制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指标持续下降,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专业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以各分管领导为职责领导,负责所辖行业领域内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专业行业领域对应的线办作为牵头单位,负责行动具体落实工作。
(二)开展工业企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根据网格化管理原则,工业企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由镇安监站牵头。各村负责辖区内劳动用工10人以下工业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劳动用工10人以上(含10人)工业企业由镇委托安全生产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进行排查,经济发展办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隐患的整治,安监站负责制冷园区内工业企业安全隐患的整治,各村负责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安全隐患的整治。
(三)检查重点资料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消防设施能否正常使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坚持通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配备且正常使用;电器线路是否套管保护;是否存在违法储存使用危化品;员工宿舍是否贴合要求;是否存在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等。
三、工作计划
(一)基础准备阶段(8月10日前)
各村和相关线办自即日起开展底数摸排,彻底摸清应纳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单位(含工业企业),构成备查单位(含工业企业)清册。
(二)隐患排查阶段(8月10日—8月31日)
各村和相关线办要根据备查清册及实施方案,全面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要求拍照记录并登记在册,构成隐患清单。劳动用工10人以上(含10人)企业由村或相关线办安排人员陪同安全生产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隐患排查,确保不遗漏。安监站负责及时将安全生产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排查的企业安全隐患反馈到村和相关线办。
(三)隐患整改阶段(8月10日—9月30日)
各村和相关线办要根据隐患清单,自发现隐患之日起立即落实整改,按照销号制原则,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一条,销号一条,对隐患清单内的隐患整改情景要实时更新,直至全部整改完成。要求整改完成的隐患有前后比较照片,建立一单位一档。
(四)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各村和相关线办要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归纳,构成总结报告,并制定长效机制,推动后续工作落实。总结报告在10月15日前报镇安监站备案。
(五)督查抽查阶段(8月15日—10月31日)
由镇安监站牵头,抽调人员参加,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村和相关线办底数摸排、方案制定、隐患排查、隐患整改、长效机制等情景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对督查发现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不力、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报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
四、检查要点
(一)专业行业领域
由各线办对照行业分工,及时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根据行业安全标准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工业企业
1.安全生产职责制。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职责制,企业负责人和安管员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管员证,是否和镇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内部是否开展员工三级教育和职责书签订工作。
2.消防及疏散逃生设施。室内消火栓或消防软管正常出水并坚持压力,灭火器数量充足(到达3只100㎡)且指针未到红色区域,通道及出口的疏散指示灯和应急灯安装到位且能点亮,车间内过道是否畅通并设置隔离线,疏散楼梯及出口是否畅通,有消控室的必须有持证人员24小时值班。
3.安全操作规程和警示标志。企业主要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上墙,严禁烟火、有电危险和高温勿触碰及其他各类安全警示标语是否张贴到位。
4.电气线路和设备。企业内应采用标准电箱和电气开关,安装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和接地保护,所有线路要用阻燃套管保护,车间内不得出现裸露电线或开关,仓库区域必须安装使用防爆灯,不得使用普通照明灯。木制品、饲料、金属制品加工及喷涂场所内必须使用防爆灯、防爆电箱和防爆开关,并安装通风设备。
5.职业病危害防治。对于汽修、木制品、饲料和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等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应每年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和员工职业病健康体检,并能供给在有效期内的危害检测报告和体检报告。
6.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企业内各种特种设备(常见如行车、叉车、电梯、锅炉、压力定型罐等)是否定期进行检验且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气割电焊、电工、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员、电梯管理员、叉车驾驶员等是否能供给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或省一级安监局下发的操作证,且操作证及时复审且在有效期内。
7.生产、仓储和住宿“三合一”。企业内生产、住宿和仓储位于同一建筑物内是为“三合一”场所,如具备改造条件的能够对生产仓储和住宿区域进行实墙隔断并设置室外金属疏散楼梯,使生产仓储区域和住宿区域均有两部独立疏散楼梯。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村和相关线办要坚持高度职责感,扎实做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要深刻认识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安监站和相关线办要认真制定整治方案,时刻掌握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推动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设计,统筹安排
各村和相关线办要注重切合行业(辖区)实际,要加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力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并确定专人跟踪督查;安监站要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各村和相关线办上报的确实无法整改或者拒不配合整改的单位,要组织力量依法坚决予以关停或取缔。
(三)注重信息,强化总结
各村和相关线办要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党政办要组织在微信公众号、诸暨日报及诸暨新闻上进行工作信息的推送宣传工作。
(四)严肃纪律,严格问责
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职责。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职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从重追究有关职责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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