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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椐《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我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经研究,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本校全体学生
三、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2月---4月
1.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主题班会。组织学生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与应急处置预案。
4.加强预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20xx年5月-6月
我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xx年6月2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以上事故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六、专职负责人:
xxx
七、举报电话:
xxxxxxxxxxx
为了贯彻姜堰区教育局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和暴力危机事件,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
1.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工作职责:
组 长:整体协调,监督实施。
副组长:制定计划,监督落实。
钱 斌:对师生宣传和教育;
卢丽群:制定应急预案和负责应急处置;
段其宁:对师生进行心理培训和疏导;
年级组长: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协调镇、村、社区,并进行学生法制安全情况反馈等应急保护处理。
各班主任: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和落实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开展有效工作。
二、开展宣传教育,形成良好校园氛围
(责任人:工会主席、德育主任、心理教师、班主任)
1.开展教职工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集中学习。强化以生为本的意识,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树立教师良好的形象。
2.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等“五个一”活动。
(1)邀请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
(2)开展一次家访活动,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环境和在家表现。
(3)进行一次校园矛盾排查。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校园矛盾排查,针对具体问题及时制定出解决方案。
(4)进行一次问题学生的心理疏导。
(5)开好一次“我们是一家人”主题班会。
3.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宣传工作:
(1)利用行政会和全体教师会,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升干部教师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处理学生欺凌与暴力事件的专业能力,做到依法依规、合理有效的处理危机事件。
(2)创设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校园网、宣传栏、课堂教学等途径,积极宣传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相关知识,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法律、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矫正学生心理偏差
(1)每学期根据每班需要,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心理课程。
(2)每月利用广播、展板等方式,向学生宣传人际交往的技巧和知识。
(3)每学期开展一次心理活动周,组织学生以照片、作文、图画、表演、游戏等方式交流、展示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4)定期(开学初、学期中)对学生、家长、教师进行调查,准确掌握学生的心理动向。
(5)对人际交往出现问题的学生进行个体或小团体的心理辅导,并定期回访。
三、建立预警机制,积极做好防控
(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全体教师、法制副校长)
1.制定切实可行的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安全主任负责)
2.加强日常管理,进行有效预防。
(1)门卫: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进入校园。
(2)安全主任、法制教员:落实日常值班和重点部位(大门口、楼道、厕所、饮水间等)的巡查制度。
3.班主任通过学生微信群和监控设备,对学生反常的舆情和行为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4.沟通顺畅,信息联动。门卫安全主管班主任德育主任校长派出所。利用电话、微信等手段保证学生、家长、班主任、校长、的信息畅通。
5.排查建档,定期开展专项排查治理。开学初:安全主任、德育主任、班主任联合排查。
四、处理流程通畅,合理果断处置
(安全负责人、相关学校领导、心理教师、班主任)
1.信息报送。班主任或当事教师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德育处和校长,在第一时间上报教委;如涉及校外人员要通报大伦镇派出所。
2.处理过程。德育主任、安全主任负责与家长沟通解决。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保护学生隐私。支部书记负责与媒体沟通,负责学校对外发布消息。
3.教育引导。由班主任、心理教师、心理专家联合对当事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对欺凌和暴力的实施者进行跟踪教育,联合派出所、家长帮助其改过,使其心理水平恢复正常。
五、工作要求:
1.正面引导,预防为主。
2.全员参加,高度重视。
3.疏堵结合,不留死角。
4.信息畅通,处置合理。
通过宣传教育,有效防控等措施的实施,营造友爱守法的良好育人环境,为“崇实”校园文化的形成打下坚实基础。
实施方案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根椐《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 (国教督办函 [20xx]22 号)、《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xx]219号)、《关于印发怀化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教通[20xx]69号)和鹤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为加强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我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经研究,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组织领导:
成立怀化市城东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东云
副组长:仇田珍、唐光斌
成 员:李绍华、付刚平、谢小英、明玉丹、
李 胜、田梦君、杨思源 母彩霞
具体由副组长唐光斌分管,田梦君负责日常工作,负责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杨思源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母彩霞负责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三、治理范围:
怀化市城东小学全体师生。
四、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 年6月―8月
1、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主题班会。 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主题,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根据本校实际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排查建档。学校管理干部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加强对特殊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6、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20xx 年9月―12月
我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 20xx 年7月1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区教育局安监办。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 “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4、严格排查,建立台账。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教体局局长谭子好任组长,原教育局副局长向子权、县人民政府主任督学姚本桂任副组长,各股室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安股,梅光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章长林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
四、安排及要求
全县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从20xx年6月上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
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和本地实际,迅速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下旬―7月)
1.开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加强预防。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5.监督指导。县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督导部门报告。
第三阶段:组织检查阶段(9月―12月)
1.学校自查。各校要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建立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要对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6月3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和体育局校安股、教育督导室。
2.专项督查。县教体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于9月1日至7日对全县各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后形成督查报告报送州教体局、州人民政府督导室。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究问责并督促整改。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10月―11月,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采取明察和暗访的方式进行督查,12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督察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请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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