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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枝》读后感

2022-12-05 01: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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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根鸟》读后感

《根鸟》是曹文轩写过的长篇小说之一,曹文轩叔叔写过的长篇小说还有《细米》、《野风车》、《草房子》、《红瓦》等等。

《根鸟》一书中讲述的是:一个生活在菊坡的十四岁少年根鸟在树林打猎时射中了一只白色的鹰,而这只鹰正是峡谷中紫烟带来的求救信号。根鸟的父亲与许多的人们都认为这个不存在,但根鸟却坚持认为这不是幻想,不是恶作剧,终于踏上了寻找紫烟、寻找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寻找白鹰的旅程。根鸟不怕艰险走过了许许多多的地方,有荒漠、青塔、鬼谷、大山、村落、草原、小镇、米溪、莺店……根鸟在寻找之中一时恍惚、一时迷乱、一时清醒、一时执着……一往无前的他在痛苦中品尝快乐,在现实与梦幻中度过一切成长。最终,根鸟不怕困难、挫折,不怕艰险,来到了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也看到了白色的鹰在峡谷的空中盘旋。

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行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会感到一种温热的暖流富有快感的流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这个是曹文轩叔叔写这本是的真正意义。而我也希望大家像曹文轩叔叔写的那样通过自己的帮助和努力去扶持、援助处于逆境中的人。

第二篇:金枝读后感个性金枝读后感

大家读完金枝这篇内容后,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呢?里面讲解是关于什么事情,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于个性金枝读后感这篇文章,那么下面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哦!请阅读以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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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地说,《金枝》是现代人类学的奠基之作。自它问世以来,就受到了来自各方的质疑,但它出色地经受了时间的考验。时至今日,它仍是一部阐述巫术和宗教起源的权威之作。

《金枝》缘起于一个古老的地方习俗:一座神庙的祭司被称为森林之王,却又能由逃奴担任,然而其他任何一个逃奴只要能够折取他日夜守护的一棵树上的一节树枝,就有资格与他决斗,就能杀死他则可取而代之。

这个古***俗的缘起与存在疑点重重,为此,作者目光遍及世界各地,收集了世界各民族的原始信仰的丰富资料,运用历史比较法对之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从中抽绎出一套严整的体系,并对巫术的由来与发展作出子令人信服的说明和展望。

和其他专著有所不同的,《金枝》文笔清丽,义理明畅,对世界各地习俗...1月19日

我在读书笔记中写道: 原来接触过的几部电影和小说与《金枝》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有时我甚至猜想作家是否大量借用了本书的成果,不论是不是这样,我认为那些我喜欢的魔幻系列对于本书知识运用得最为精彩的是: 《哈利波特》中的魂器、巫师变为动物的法术、伏地魔借用仇人(哈利)的血液复活、槲寄生(就是本书中的金枝)、守护神(以动物为原型)、灵魂不死与轮回、狼人、巨人、中世纪对巫师的惩治等等。《黄金罗盘》中巫师以及属于自己的或可以说自己灵魂之化身的小动物、熊王,《指环王》中的树精、精灵、魔戒、巫师。有关吸血鬼和狼人的电影。童话:《海的女儿》、《白雪公主》、《青鸟》...以及其它传说。魔幻小说的诞生并不是作者毫无理智的空想,那些创意无不反映作家对人类及其自身未解之谜的反省与深刻探索,魅力更是在于包含在其中深厚的人类学、历史学养分。

本书以大量世界各国(以非洲及欧洲为主),以古代近代的各种原始信仰和风俗为例,客观真实地论证了巫术形成的客观条件与主观思维,巫术的发展,巫术与宗教、科学的区别;同时又反过来用自己抽象分析出来的这些原理解释或合理猜测了这些形形色色风俗之间的联系、渊源及其演变。用一种简单明了的思路揭示了人类智慧的发展阶段,即巫术-宗教-科学,这样的划分具有一定合理性。但读后的小小遗憾就是本书描述的巫术虽然涉及哲学领域,比如顺应规律、超自然力量、人化的神等,但没有再深入提及哲学在巫术形成过程中的纵横影响,所以也不清楚哲学在期间发挥的作用,我希望能了解作者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黑格尔曾说非洲还处在纯自然状态,是不属于世界历史的,是野蛮的。希望以后还能读到作者的其它书籍来了解他对这方面的观点。

本书另一个吸引我的地方,或者说是吸引艺术爱好者的另一个理由就是又本书产生的文艺发生说,认为艺术起源于巫术。这点非常诱人,让我能如此畅快而饶有兴趣地读完,读完的感觉又像是解开了一个个书中和现实中碰到的谜团,当然又有了新的谜团。如果不是我热爱艺术,也许我对本书的理解又会多几层限制。这本书使得我对于舞蹈、文学、音乐的理解有了某种拓展和帮助。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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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枝》和《新科学》。忽然读起这样的书来,是希望能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属于自己的话语体系,说得象人话点,就是对某一学术领域有个比较全面的认识,以后无论是写文章也好,还是和人吵架也好,都可引经据典象那么回事,而且不至于心虚。

本来也许最佳的选择是我感兴趣的心理学,甚至历史(历史在这里不能说成历史学,因为我有兴趣的还主要是历史故事、掌故,而不是那些系统的理论知识),但现实的条件是,我详细地观察了一下自己的藏书,可怜,超过三本书的只有文化人类学领域。我有斯特劳斯的《野性的思维》、《结构人类学》和《忧郁的热带》,弗雷泽的《金枝》,维柯的《新科学》,黑格尔的《历史哲学》。

老黑的《历史哲学》虽然和人类学、神话学不怎么擦边,但拿出来垫垫底、吓个人还是可以的。就在这样的心态下,我的阅读开始了。刚好一千零一页的《金枝》硬是耗了我半个月,想当年我读更厚的《鹿鼎记》不过花了24小时而已,而且情节人物全部记得一清二楚,绝对不会有任何遗漏差错。可现在这本书就不一样了,读来慢,更麻烦的是什么也没记住。禁不住想起了《倚天屠龙记》中的一段情节,张三丰把太极拳传授给张无忌,领悟程度的标志是忘记多少招数,如果全部都忘记了就表示完全领悟掌握了。这真是一个可爱的标准啊,按照这个标准,我对《金枝》该算领悟了百分百,唯一可惜的是这书不是张三丰写的,外国人的工夫不能用中国人的标准来衡量,所以,实际上我是白看了。

当然,我的记忆力是不至于如此差,问题出在书的内容,全书都只在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在罗马古代神话传说中,那个到纳米森林中去挑战森林之王的人为什么事先要从橡树上折下一条被维吉尔称为金枝的树枝。自然,光看书的厚度也可猜到这个问题得到了充分透彻的说明,金枝象征的十几种可能性都被一一阐释,对每一问题作者都举不下一百个例子来证明,这部书体现得最明显的道理就是:让事实来说话。果然,在众多的例证之侧,论述的地位被彻底贬抑,成了个矬子。

如此的漫漫长书和慢慢长夜,可以想见我当时经受的阅读痛苦,渐渐地,我都忘记了自己本来的目的是什么,充门面钓名誉的动力早就消失在一行行模糊的文字里,最终支撑我读到头的是一种猎奇心理,因为我喜欢讲故事,尤其是希奇古怪的故事,而这样的东西《金枝》里面就有不少,正是怕错过任何惊世骇俗的奇闻,才没有中途放下。

学习弗雷泽,举几个小例子来说明这些奇闻究竟有多奇: 一,中非的巴干达人非常强烈地相信两性交媾与大地丰产之间有着密切关系,如果有夫妻生了双包胎,就表明他们的生殖力超乎寻常。在生育不久,村民要举行一个仪式,让妈妈在草地上仰面躺着,放一朵大芭蕉花放在她两腿之间。然后请她的丈夫过来用他的生殖器把花挑将出去。仪式的目的清楚,就是想把这一对夫妻的生殖力传给果树(210页)。选这一个出来不是因为我深深同情那丈夫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困难处境,而是因为书中大量类似的仪式从侧面说明我头脑里常出现的某些画面并不奇怪,只不过是史前记忆的残余,如果我的记忆真有那么好的话。

二,根据接触交感巫术原理,部落人都相信可以对人身体的一部分施加魔法来伤害他,所以最庄严的试验总是以歃血为盟的形式出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之间永远有彼此伤害的能力,所以不可能背叛。和血液同样道理可以用来发誓的还有唾液。比如东非的瓦贾加人订立盟约时,常常是面前放一碗牛奶,祝咒之后,双方各饮一口,吐进对方口中。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举行这样仪式,便各向对方口中吐一口唾沫,也同样保证誓约的履行(354页)。读到这条的时候,我真心地佩服起金庸来,在《射雕英雄传》里写到,丐帮新帮主上任时,必得经历全体帮众向他吐唾沫这个仪式,当时还以为老金异想天开,现在看来,竟然是有深刻历史背景的。也许可以说,任何可以想到的,或许都是已经被做过的。

三,据说在很久以前,泉州府的城郭形状很象条鲤鱼,而与之相临的永春县城的形状则象一个鱼网。因而泉州府就经常成为永春县城掠夺的牺牲品,直到泉州的居民想出了一个办法:在城市的中心建立起两座宝塔,才结束了这厄运,因为宝塔阻止了鱼网从天空降下来(55页)。此处挑出这个例子来有点偏心,我刚刚从很远的地方搬家到泉州,感觉上是来到了世界的角落,没想到竟然在这里看到它的名字,而且是唯一出现的中国地名,一霎时,泉州不远了,弗雷泽也亲近了许多。

读《金枝》让我受了重伤,只好休养两天才开始读《新科学》。这书本来我上大学二年纪的时候读过,还记得是从一个仰慕我的特别阿哥累的女生那里借来的,当时似乎颇有心得,在小本子上写下好多玄妙的文字,满以为此翻重读定会获益良多,更上一层楼,谁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我现在根本看不懂这书了,简直就是不知所云,一大串一大串外国神祉的名字,可惜我一个都不认识。我还是我么,怎么越活越回去了?最后我得出结论,我依然是我,也没活回去,只不过当年的那个我应该被一棍子打死,简直是个白痴。最后借《金枝》里的一句话来结束这篇读书笔记:如果你想要表现自己知道些什么,最好的办法就是真地知道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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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一部严肃的研究原始信仰和巫术活动的科学著作,是一部在世界范围内研究古***俗极其有关信仰、观念的科学巨著,是闻名遐迩的学术必读著作,由于该书搜集了丰富的人类学资料,被称为人类学的百科全书。金枝是从古罗马作家所叙述的神话传说中转引而来的。本书由一早已不复存在的古***俗而引起的,作者对此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和诠释。值得有兴趣的读者一阅。

准确地说,《金枝》是现代人类学的奠基之作。自它问世以来,就受到了来自各方的质疑,但它出色地经受了时间的考验。时至今日,它仍是一部阐述巫术和宗教起源的权威之作。

《金枝》缘起于一个古老的地方习俗:一座神庙的祭司被称为森林之王,却又能由逃奴担任,然而其他任何一个逃奴只要能够折取他日夜守护的一棵树上的一节树枝,就有资格与他决斗,就能杀死他则可取而代之。

这个古***俗的缘起与存在疑点重重,为此,作者目光遍及世界各地,收集了世界各民族的原始信仰的丰富资料,运用历史比较法对之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从中抽绎出一套严整的体系,并对巫术的由来与发展作出子令人信服的说明和展望。

和其他专著有所不同的,《金枝》文笔清丽,义理明畅,对世界各地习俗...1月19日 我在读书笔记中写道:

原来接触过的几部电影和小说与《金枝》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有时我甚至猜想作家是否大量借用了本书的成果,不论是不是这样,我认为那些我喜欢的魔幻系列对于本书知识运用得最为精彩的是:

《哈利波特》中的魂器、巫师变为动物的法术、伏地魔借用仇人(哈利)的血液复活、槲寄生(就是本书中的金枝)、守护神(以动物为原型)、灵魂不死与轮回、狼人、巨人、中世纪对巫师的惩治等等。

《黄金罗盘》中巫师以及属于自己的或可以说自己灵魂之化身的小动物、熊王。

《指环王》中的树精、精灵、魔戒、巫师。

有关吸血鬼和狼人的电影。

童话:《海的女儿》、《白雪公主》、《青鸟》...以及其它传说。

魔幻小说的诞生并不是作者毫无理智的空想,那些创意无不反映作家对人类及其自身未解之谜的反省与深刻探索,魅力更是在于包含在其中深厚的人类学、历史学养分。

本书以大量世界各国(以非洲及欧洲为主),以古代近代的各种原始信仰和风俗为例,客观真实地论证了巫术形成的客观条件与主观思维,巫术的发展,巫术与宗教、科学的区别;同时又反过来用自己抽象分析出来的这些原理解释或合理猜测了这些形形色色风俗之间的联系、渊源及其演变。用一种简单明了的思路揭示了人类智慧的发展阶段,即巫术-宗教-科学,这样的划分具有一定合理性。但读后的小小遗憾就是本书描述的巫术虽然涉及哲学领域,比如顺应规律、超自然力量、人化的神等,但没有再深入提及哲学在巫术形成过程中的纵横影响,所以也不清楚哲学在期间发挥的作用,我希望能了解作者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黑格尔曾说非洲还处在纯自然状态,是不属于世界历史的,是野蛮的。希望以后还能读到作者的其它书籍来了解他对这方面的观点。

本书另一个吸引我的地方,或者说是吸引艺术爱好者的另一个理由就是又本书产生的文艺发生说,认为艺术起源于巫术。这点非常诱人,让我能如此畅快而饶有兴趣地读完,读完的感觉又像是解开了一个个书中和现实中碰到的谜团,当然又有了新的谜团。如果不是我热爱艺术,也许我对本书的理解又会多几层限制。这本书使得我对于舞蹈、文学、音乐的理解有了某种拓展和帮助。

第三篇:《根鸟》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根鸟》。读完后,我真为根鸟那坚持不懈精神而震惊。

《根鸟》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色彩小说。主要讲了一个叫根鸟少年成长史。少年根鸟生活在一个叫菊坡宁静而美丽村庄,与父亲相依为命,打猎为生。当根鸟第一次独自到大森林里去打猎时,遇到了一只白色鹰,他脚上一根布条上写着一个叫紫烟女孩儿求救。他踏上了寻找一个女孩儿漫漫长路,一路向前。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都给他留下了印象。尽管遇到了许许多多困难,许多危险,可根鸟都勇敢面对,没有放弃去寻找紫烟念头。经过根鸟坚持不懈,他终于来到了他梦乡――那个长满百合花大峡谷。

想到根鸟遇到那么多困难危险也不放弃去寻找紫烟,我心里真是有点惭愧。因为我做事总是半途而废,只有三分钟热度。比如,以前画画时候,我兴致勃勃拿着笔拿着画板画画,想要画出一幅漂亮画来。可是我坐在那里不过几分钟,就感觉没意思了,跑去玩儿别东西。还有一次,我玩一个难度比较高拼图,拼了一会儿就去玩别,也就把这个拼图给忘了,也没把它收起来,而这个拼图是一小块儿一小块儿,因此我在我房间里走,左脚一踢,右脚一踢,好多拼图都不知道让我踢哪去了。所以这个拼图就没法玩了。我真该向根鸟学习,不再做事半途而废,。

《根鸟》这部小说使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有恒心,要有坚持不懈毅力,凡事皆需尽力而为,半途而废者永无成就。我以后做事一定要有恒心,不要半途而废,不然到最后自己就会一无所得。

第四篇:《根鸟》读后感

妈妈刚从书店里买回闻名已久的《根鸟》这本书时,我便迫不及待地夺起书津津有味翻阅起来,渐渐地,我沉浸在书中,欲罢不能。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根鸟在打猎时,碰巧遇到了一只白鹰二踏上了寻找一个充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与那个叫做紫烟的小姑娘的旅程。书中的根鸟,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当我看完全书,掩卷而思时,根鸟仿佛已植入我的心田,久久难以拂去,我常常思索:若我如根鸟般处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中,又会做出怎样的抉择?。

在过后不久的一天,学校举行了一场演讲比赛,全班都推荐我去参加,离演讲不到五天,时间相当紧迫,而演讲稿却十分冗长艰涩。我天天晚上都对着墙独自练习,十分枯燥乏味,一直背不下来,两天都还没有一点进展。每当我六神无主,懊恼得直揪头发,怨稿怨自己地想放弃的时候,脑海里不由地浮现出――根鸟!是的,正是根鸟!在遇到那么多困难,都没想着要放弃,就算是遇到人称是“鬼谷”的地方都毫不觉得害怕,还积极地想尽一切办法要逃离这个地方的根鸟,他是如此地执着与坚定!而我呢?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演讲而已,那为什么我就要放弃呢?想到这里我重拾信心,重新调整自己,将演讲稿逐字逐句地推敲,并向老师请教演讲技巧,改变了原来的练习方式,试着把以前只敢在心里默念的大声念出来;试着将坐着机械背诵改成站着抑扬顿挫地朗诵;从原先枯燥的半个多小时,到现在不知不觉一练就是两个小时,三个小时….…

终于到真正演讲的时候了,由于胸有成竹,因此毫无悬念地,在台上的演讲十分流利。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得了第一名,并赢得了阵阵掌声。那就一刻,我心中喜悦的不仅仅是演讲的成功,更多的是超越了自己后的成就感。这,正是根鸟精神吧?

我感谢《根鸟》,更感谢阅读!正是阅读,让我学会了坚持不懈。也正是阅读,让我明白只要有恒心,一切皆有可能!

第五篇:《根鸟》读后感

《根鸟》一本足以让世界上所有人感慨万分的书。读了《根鸟》这本书,不禁让我发出感叹:如果世界所有的人都像根鸟一样,怀有以一种肯定的心情,去看待平常人根本不相信的东西,那该多好啊!

《根鸟》是曹文轩的纯美小说。有一个男孩叫根鸟,在他的家-菊坡打猎的时候射杀了一只白色的鹰,白鹰脚上有一根布条上面竟然写着字:我叫紫烟。我到悬崖上采花,掉在了峡谷里。也许只有这只白色的鹰,能够把这个消息告诉人们。我13岁,快来救我!从此以后,根鸟经常在梦里梦到紫烟。这几天他越来越相信这是真的了,他问遍了所有的菊坡人和过路的人,有没有一个叫紫烟的女孩。结果没有一个人知道。在他心中涌起了去找那个大峡谷的欲望,而且欲望越来越强。终于有一天他踏上了寻找大峡谷的道路。他的直觉告诉他大峡谷在西边,不知不觉他走出了山区,到了沙漠他又孤独又害怕,碰到了一个商队,结果不是同路。幸运的是路上碰到了找梦的板金先生他们一路走到青塔。板金先生的钱早就用完,经常沿路乞讨,然而根鸟也学会了乞讨结果他病了,板金先生把根鸟托付给了一个大户人家,给他介绍了一份工作。他攒够了钱,想买一匹马,结果被黄毛骗走了钱。而那个僧人却送他一匹白马。

他骑着白马结果被长脚骗到了鬼谷,当苦工但还是逃出了长脚的魔掌。但是他想家了,骑着白马回家了,不幸的是根鸟的父亲死了。过后菊坡起了大火。根鸟再次出发了。他来到了大草原遇到了一个女孩,她要去米溪,是户有钱人,这住在秋蔓家的几十天,他们俩情同兄妹,但最终还是要走的。他走到了莺店学会了赌,喝酒。还认识了金枝,他淡忘了紫烟,扔掉了那张布条。但是他又遇到了不能再清瘦的板金先生说了几句震撼人心的话,就离开了人世。根鸟又骑上白马,找到了大峡谷,可是大峡谷中空无一人……

《根鸟》这个小说,让我明白了许多,在我们人生的漫漫征途中,一定要有一个目标去追求,让我们不断地向我们的目标推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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