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更多文库 > 1号文库 > 详情页

律师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范文五篇)

2022-12-03 01:57:39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律师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范文五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律师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范文五篇)》。

第一篇:评选十佳律师事迹材料

于洪军律师从1986年从事律师工作并通过全国律师统考以来,至今已经二十二年了。二十二年中,他一直不断地加强自身修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律师管理的法律、规章和全国律协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努力学习和运用法学和各相关学科的知识,不断总结办案经验,提高办案艺术,恪守诚信的准则,为社会提供着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于律师总计担任过五十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及单项法律顾问,成功地办理了多起全县乃至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在民商事案件代理方面也是精品频出,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自执业以来,于律师及其所领导下的思达律师所的所有律师,办理诉讼案件有胜诉的,也有败诉的,胜诉时自然得到当事人的感谢,有的甚至还要送锦旗;而难能可贵的是,败诉时当事人也能够称赞律师的负责态度和办案水平,从未发生过一起当事人投诉。于律师以他的实际行动,逐渐赢得了当地政法系统所有有良知的人士的认可,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为他本人及思达律师所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于律师的主要事迹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确立正确的执业理念,展现良好的律师形象。

于律师认为,当今律师所处的时代,正值我国由几千年的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换的时代,一方面由于法律服务全面推向市场,律师要用法律服务换取相应的报酬以谋生,另一方面,律师每办理一起案件,都与国家的法治化进程相关联。处在这样的时代,律师必须首先确立一个正确的执业理念。多年来,于律师一直倡导和坚持,以“促进国家法治建设”为宗旨,不以赚钱为第一目标,律师应是哲人,应有更高的追求,要点拨当事人,而不是利用法盲挣钱。正是确立着这样的执业理念,于律师对当事人提出的需求,能通过咨询、代书解决的,决不窜掇当事人委托代理;能通过调解解决的,绝不鼓动当事人诉讼。

个体服装加工业主程某某慕名找到于律师,要求他代理起诉某银行在当地的支行(以下称某支行)。原因是某支行曾与程某某口头协议由程为某支行职工每人加工一套西装。当程某某停下其他承揽,为某支行职工量完服装尺寸后,某支行又改由他人加工了。程某某越想越气,便找于律师要告某支行。经询问得知,双方虽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程某某持有为某支行职工量身材尺寸的记录,故通过起诉是能够得到赔偿的。但是,为了降低其实现权益的成本,于律师没有立即接受代理,而是先为程某某提供了通过信函协商的解决方案,并为程某某起草了给某支行行长的信函,说明了要求赔偿的理由,计算了合理的损失数额,告知如果一个星期内得不到答复将提起诉讼,最后盖上了代书人于律师的印章。同时,于律师又告知程某某:这次是代书,暂不收费,如能通过协商得到赔偿,将收其代书费30元;如协商不成再代理诉讼。某支行接到信函后立即做出反应,让其常年法律顾问邀于律师去某支行面谈。经征得程某某同意,于律师赴某支行,先说服某支行改变了关于没有合同和已经给了三百元钱就可以不再赔偿损失的错误认识,然后又把程某某找到场,最后在于律师和某支行法律顾问的居中调解下,具体计算了实际损失,最后达成并履行了赔偿协议。某支行对此事的处理非常满意,称赞律师没有为了挣代理费直接代理诉讼;程某某没用打官司就拿到了赔偿,也非常高兴,在拿到赔偿后来到律师办公室,趁于律师不注意,给于律师留下1千元钱。于律师发现了此款后,于第二天来到程某某家里,向他说明,只收他48元钱的非诉讼法律事务服务费(占用五个小时时间居间调解,每小时收费16元,共96元,因居间调解是为双方提供服务,故收取程一半费用),并将其余款退还给了程某某。程非常感动,到处讲于律师有水平,处处为当事人着想。

喀左县气象局局长因沈阳一公司在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将该局列为共同被告起诉,便急忙找到于律师,要求代理应诉。于律师了解情况后认为,此案通过答辩就能得以解决,于是没有接受委托,而是为气象局起草了一份答辩状。后来法院采纳了答辩意见,在判决书中没有将气象局列为被告。气象局省下了5千元代理费,照样打赢了官司。

对于来所因邻里纠纷、家庭家族间纠纷准备起诉的农民,于律师总是详细询问有关细节,帮当事人进行细致的法律分析、权衡各种解决方式的利弊,提出多种解决方案供当事人选择。许多当事人往往气满胸膛而来,平心静气而去,有的按律师的方案去做取得了好的效果,还特意再回到律师所向于律师致谢。

因于律师长期以来一直确立着正确的执业理念,并把这种理念贯彻到他所领导的律师所的各项管理制度当中,所以,于律师及其所在的思达律师所在社会上的口碑甚好,确实树立了一个正面的律师形象。

二、长期坚持规范底线,不断提高办案艺术。

于律师经常说,国家有关律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全国律协的各项规范性文件,是律师在道德方面和服务质量方面的底线,绝对不能违反!除此之外,于律师为思达律师所起草、主持制定的《律师服务质量制度》,还为律师的各项服务规定了具体的质量标准,比如对刑事辩护和民商事代理,就对询问委托人、阅卷、收集证据、各种申请和材料的提交、案件分析、代理词辩护词的撰写、案卷归档等,规定了详尽的标准和违反标准与报酬的联系。根据所内其他有关制度,思达所每半年都要采取随机抽卷的方式评一次卷,对经评卷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律师要依照制度的规定减少报酬。这种评卷制度从制定到现在已经持续坚持了十多年的时间。

于律师还常说,这些制度的要求也还是起码的,办案质量绝对不能低于这些标准,但却不能以达到这些标准为满足,而要在此基础上精益求精,追求办案的艺术性。于律师对所内律师是这样要求的,他自己也是这样做的。于律师的办案艺术,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㈠实践 “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思想。孙子说:“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这一思想有深刻的哲理。在于律师所办理的民商事纠纷案件中,以法律和法院为后盾,通过协商、和解实现委托人最大利益的案例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下面的案例就是其中之一。

兴城某公司因购买喀左县水泥厂水泥,最后欠款245502.82元。因合同不完善,买方借故拒不偿付剩余欠款。于律师接受委托后,代理水泥厂在喀左县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在开庭前收集到了兴城某公司在与原告形成债务关系后,又投资50万元开办了一加工厂的证据。于是,当兴城某公司人员乘加工厂三星吉普来喀开庭时,法院根据于律师的申请,将加工厂作为后分立的企业追加为共同被告,并对该厂的吉普车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兴城某公司一气之下上访到省高级法院,省高法通过市中法电话告知县法院对本案要“慎重”。县法院当时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在这种形势下,于律师给兴城某公司总经理发函,晓以利害,希望协商解决。后在该总经理的邀请下,于律师单人赴约,在兴城与对方谈判了约五个小时,围绕兴城外贸能否成为诉讼主体、双方到底是购销关系还是代销关系、法院的扣押措施到底合法还是非法这三个问题,帮对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成功地动摇了对方想靠关系取胜的信念,达成了初步的和解意向。最后经电话商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给付全部货款,另付20000元损失补偿费,并承担全部诉讼费。协议达成后立即得到完全履行。

㈡及时运用最新法律规定。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刚施行不久,于律师代理喀左县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在赤峰中院起诉赤峰市内某玻璃厂给付货款98万多元及违约金。当于律师与法院人员前往某玻璃厂查封财产时,玻璃厂拿出了将该厂全部财产抵押给农行的抵押合同公证书。这将意味着,委托人赢了官司也拿不到款。但于律师根据最高法院上述司法解释中有关保全债权的最新规定,收集到了玻璃厂在吉林省白城市两个企业共有债权140余万元的证据,遂向法院提出了停止支付申请,在法院做出白城两厂停止支付的裁定后,玻璃厂不得不与原告达成付款1105000元的调解协议。最后法院从白城执行回现金六十多万元、其他财产三十多万元。

㈢借助各种制约力量。虽然我国权力制约制度还很不健全,但毕竟还存在着人大、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对审判权、行政权的制约。利用这些现有的制约力量,对于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至关重要。2004年4月,喀左县某局将下属公司的部分房屋及一片空地的使用权卖与一个体工商户李某,收款29万余元。李某交款后,了解到此房地产早已被公司抵押给市工商银行,土地也属划拨土地。经交涉,某局既不肯退款,也不能马上办理权属证书。于律师代理李某以合同无效为由提起了诉讼,并申请冻结了被告的存款。法院经审理,也采纳了于律师的代理意见,甚至判决书都已起草完毕,但据说由于受到了行政干预,法院只是调解不肯宣判。于律师得知消息后,为委托人起草了给市人大等领导机关的请求书,后该案经人大监督,法院终于宣判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以法理指导实践,将经验上升为理论。

律师仅仅会引用法律条文办案是不够的,还要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应用法学理论解析案件事实。而更高的层次,则是能将办案经验上升为理论。于律师一方面总是关注着法学研究动态,及时吸收和应用最新法学研究成果,另一方面,又总是善于独立思考,对一些法学理论问题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二十二年来,他在国家级和省级法学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共八篇,在互联网上发表法学方面的论文五篇。这些论文有一篇获辽宁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二等奖,并获朝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一等奖奖;另有两篇分别获朝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一等奖、二等交奖;有的在网上发表后产生了较大影响,曾成为《法制日报》新闻述评中引述的两个观点之一。从这些论文的题目上可看出其观点的新颖:

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有:《如何看待租赁承包企业的债务问题》、《虚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行为的民事责任问题初探》、《人民调解与治安保卫制度发展方向初探》、《改革的实质与法律系统》、《法律监督与强化立法》、《试论我国民事诉讼时效的效力》、《试论行政诉讼法的科学性与协调性对其实施的影响》、《应用系统科学所看到的法规则、法和法律》。在有关网站上发表的论文有:《系统法学大纲》、《从法学视角看供热取暖制度的改革》、《假货长期泛滥的立法根源和知假买假行为的司法对策》、《应用系统法学看我国三大诉讼法的立法失误及修改思路》、《应用系统法学看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思路》。

此外,于律师还能够在当今社会环境下与法官检察官建立起正常的关系,尊重同行,热心于公益事业,在市律协组织的对老律师的捐款活动中和县司法局组织的对南方水灾灾民的捐款活动中,捐款额为最高。

在党的领导下和司法行政部门与律师协会的管理下,于律师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当然也不可能是尽善尽美的。相信经过继续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于洪军律师将会继续进步,取得更大的成绩。

第二篇:佳青年律师事迹材料

十佳青年律师事迹材料4篇

雷志鑫:他专注于金融领域

雷志鑫是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融证券业务部部长。14年的执业生涯,凭着刻苦钻研的精神,他先后入选全国青年律师领军人才,担任云南省律协纪律(奖惩)委员会委员,入选云南省、昆明市律师专家库。

作为金融领域专业人才,雷志鑫勤奋、严谨、专注。从业以来,他代理了许多金融类案件,担任数十家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在承办云南省财政厅全面清理、核实剩余的某公司剥离不良资产一案中,在案件涉及数量、主体较多、金额较大的情况下,他运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凭借多年积累的民商事经验,克服重重困难,使得该案件得到较为妥善的解决,成功避免国有资产的损失;在承办的金融机构不良债权追索纠纷中,雷志鑫与还款义务人斗智斗勇,长期持续追踪承办案件,成功为国有金融机构挽回损失逾百亿元;承办的云南某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实施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企业重组整合的专项法律服务,对实现全省广电网络资产和业务统一管理、经营,统一标准具有重大意义。

不但要精通业务,还要钻研学术,雷志鑫对自己提出了更严的要求,更高的目标。他先后在学术专刊上发表《罚金刑适用浅谈》《论行政不作为的界定及其构成要件》《不良金融资产处置方式及相关律师实务》《司法拍卖抵债财产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问题研究》《律师规模化、品牌化与精细化的互证研究》等多篇专业论文。在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同时,雷志鑫还承担着律师行业规范等行政工作;在担任云南省律协纪律(奖惩)委员会副主任期间,积极为律师队伍建设出谋划策;在被选派参加中华全国律协青年领军人才训练时,他结合律师惩戒工作,发表标题为《火焰》的主题演讲,以自己的亲身感受阐述律师维权、惩戒工作中如何"勇于举旗""敢于亮剑"的感悟,最终勇夺演讲比赛桂冠,被评为"演讲之星".参加脱贫攻坚,是新时代赋予青年律师的使命担当,在繁忙的工作之外,雷志鑫还积极参加云南省司法厅组织的"万千万"法律精准扶贫活动,组织律所律师积极参加律协组织的法制村长活动,利用微信群等各种渠道及时为当地村民解答法律困惑,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一线。雷志鑫坚信在法律服务道路上,唯有以专业才能治事,唯有以兼爱方能待人。

秦权:努力做好一名复合型律师

秦权是云南盟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红河州律师协会理事。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的她法律功底强,爱钻研法律。2007年,秦权以438分的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从此开始了专职律师的执业道路。

在多年的法律工作中,她以自己专业精深的法律知识、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诚信担当的道德品质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口碑。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秦权充分发挥自己"不懂就学,一学就钻"的精神,攻克了许多疑难复杂的案件。在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事故死者骑摩托车与对向来车相撞,交警部门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事故发生时摩托车行驶速度进行鉴定。根据《车速技术鉴定意见书》的结论,事故死者被认定为超速行驶,对事故负主要责任。秦权接手该案件后,对《车速技术鉴定意见书》进行了认真分析,发现该鉴定机构在使用车辆滑移痕迹对初速度进行推算时没有将制动协调时间和车辆制动减速度两个因素考虑在内,从而导致鉴定结论错误。秦权据此向交警部门提出了事故认定复核并详细阐述了专业性意见,获得了交警部门采纳,该案中事故死者最终被认定为对事故无责任。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秦权自学企业管理与财务专业知识,取得中级会计师职称。她融会贯通企业管理、财务与法律知识,为企业出谋划策,为其发展保驾护航。她提出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目标在于风险防控的理念,建立了企业业务流程诊断、内部管理结构评估、重点法律风险预警的法律风控体系,并将之实际运用于多家企业,有效为企业排查法律风险,减少企业诉讼之累,实实在在地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帮助。工作之余,她还坚持学习外语,能够流利使用英语进行交流,并掌握基础法语。在红河州本地企业收购香港公司股权的一个项目中,她既当律师又当翻译,独立完成了几千页英文法律文书的审查、翻译工作,确保了该项股权收购的顺利完成。

复合型的知识体系、丰富的办案经验、务实的操作能力、创造性的思维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这是秦权具备的综合能力。执业11年来,她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2012年被评为蒙自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因参加云南十大律师法律公益服务团被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律师协会表彰。

许铭仁:把青春奉献给边疆

许铭仁是云南云勇律师事务所律师,他是广东人,却无比喜欢丽江这座城市。"留下来做律师吧!"这一留便是七年。在执业时他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贴心人",时刻保持敬业精神,处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代理了200余起案件,都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

许铭仁在办案中很"较真",敢啃"硬骨头".在他代理的一起工伤案件中,人社局对李某某作出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不服,向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随后复议机关撤销了人社局的工伤认定,但作为人社局的代理人,认为人社局的工伤认定是正确的,因而在复议机关作出撤销工伤认定并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后,在人社局补充调查的情况下,再次建议人社局作出工伤的认定。随后几经复议和诉讼,虽然均认为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应予以撤销,但许铭仁还是坚持认为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得当,依法应予以维持工伤认定。经过不懈的努力,他的代理意见被省高院采纳,并最终认定李某某的受伤属工伤,李某某最终也得到了应有的赔偿,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许铭仁在一起玛卡种植纠纷的法律援助案件的代理过程中,他考虑到玛卡容易腐烂变质,如按部就班地按程序处理,判决下来玛卡定会腐烂变质。为了减少各方经济损失,他积极寻求司法所、社区等部门的协助。在他的主导下,通过多方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为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挽回了几十万元的经济损失,获得当事人和各部门的高度赞誉。

怀揣着"人民律师职业就是我出彩人生的地方,我要一如既往热爱律师事业"的信念,许铭仁毫无怨言地扎根边疆,七年如一日。作为党支部副书记,在他的带领下,云南云勇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丽江市委组织部确定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丽江先锋示范点",被丽江市司法局党委确定为"丽江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点",被丽江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先后被省司法厅党委、省律协党委和省律协行业党委分别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党支部""先进党组织"荣誉,律所多次被评为"云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他本人也因突出的贡献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宗新权:情系大峡谷 坚守讲奉献

宗新权是怒江州兰坪县的一名专职律师,2016年申报成立云南田钧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2009年,宗新权放弃昆明优越的就业环境,回到怒江大峡谷从事法律服务。他一直没有忘记自己是从大山走出来的,是时候回馈家乡了。

怒江州自然条件恶劣,有许多到怒江发展的律师没呆上几天,就返回城市,而宗新权坚守了下来,这一坚守,就是整整八年。他相信:"越是恶劣的环境越能锻炼人,是金子在哪儿都会发光。"带着这份信念和执着,他撸起袖子加油干。怒江州属于大峡谷地貌,交通条件不便,自然条件恶劣,经济也相当落后,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有时候为了一个简单的民事纠纷老百姓就会争得头破血流。特别是怒江当地酒文化较浓,容易发生恶性刑事案件。2012年,宗新权办理了被告人金某某为逃避5毛钱台球费故意杀死3人一案。办案过程中,交通不便,但作为执业律师,必须克服各种困难,深入一线。为了一份调查笔录,就花费了一个星期时间。尤其是在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时,要进入矿区,往往是冒着生命危险,沿着崎岖山路,翻山越岭才能到达矿区找到用人单位盖章。这些艰辛的点滴,宗新权都没有怨言,他仍快乐地工作着,因为这是他的职责,是一种朴实的担当。

"不求回报,只求得到当事人的肯定。"这是他的执业追求。宗新权所在的兰坪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很多老百姓的生活十分困难,经济收入几乎都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几乎都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执业以来,他办理了数千件案件,法律援助案件占到了他所办理案件的40%.他认真对待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与委托案件一视同仁,力求做到精益求精,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称赞。

宗新权还热心公益事业,积极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兰坪县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很重,他带领团队参加兰坪县"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活动,担任兰坪县兔峨乡吾马普村委会法治村长,为脱贫攻坚贡献法治力量。八年来,宗新权从大山走出来,又回归到大山峡谷。他爱岗敬业、崇尚法律、关心群众福祉,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对律师工作的热爱和对怒江大峡谷的坚守。

第三篇:廉洁自律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孙xx,男,1972年9月生,中*员。他始终坚持把坚定正确的*方向放在首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风范和教师素养,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极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时刻用一个*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在工作岗位上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出*完成各项任务

自从原市职教中心和信息技术学校两校合并以来,该同志担任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工作,在工作岗位上,能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在网络建设、网络管理、计算机管理与维护、图书馆管理等方面都很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履行了工作职责。

在网络建设方面,该同志主持或参与了多项网络建设任务,并进行了认真的验收,如:1-4号楼网络布线工程、5、6号楼网络布线工程、行政楼网络布线工程等。同时在学校办公室多次搬迁过程中,完成了各办公室网络和电话的布线、接通、转移工作。

在计算机管理与维护方面,该同志组织实施了办公计算机和班班通系统的普查工作,对所有办公计算机的相关参数进行了登记造册,为今后的管理与维护提供了便利条件。参与了学校办公计算机更新工作,主持完成了新电脑的安装调试和旧电脑的回收工作。同时,完成了办公计算机和班班通系统的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完善了计算机维修、维护的登记制度,组织建立了维护团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提供了保障。

在网络管理方面,参与了学校临时网络的搭建,对学校网络进行了优化,完成了网络地址的合理规划,保*了学校教职工的网络访问需求。

在图书馆管理方面,主持了图书馆信息系统的调研、采购与实施,加班加点组织完成了原两校近十万册图书的分拣,对可编目上架的图书进行了编目、典藏和上架,使得学校图书馆于2013年9月10日正式对广大教职工开放。随后又逐步实施了杂志编目上架、开放借阅,光盘数字化等工作。主持实施了2013年大宗图书采购的前期选书、汇总、上报工作,在图书到货后,进行了初验、编目、上架、核查、补选等多项工作。

在工作中清正廉洁,切实维护学校利益

该同志一切从学校利益出发,多次拒绝相关单位的赠礼和吃请,多次检测出供货单位的不符合学校需求的设备,按规定上报学校,并督促、要求其实施纠正,否则不予验收。

在1-4号教学楼工程中,检测出部分网络不通,很快核实为施工单位问题,并及时要求对方改正,保*了网络的畅通。

在校园网工程中,检测出摄像头参数不符、服务器配置较低等多个问题,并要求供应商更换符合要求的设备。

在大宗图书采购过程中,多次进行核查,查出不符图书价值20余万元,要求供应商进行重新补选和配送,为学校避免了大额经济损失。

在德促贷款项目上,顶住压力,拒收多家代理商的赠礼、赠卡,坚持以学校利益出发制定和修改参数。

身体力行,吃苦在前

在图书馆信息化工程、校园网工程、大宗图书采购等重点工作中,该同志能主动承担繁重、复杂的工作任务,为工程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例如:在图书信息化工程中,面对图书馆管理员均非*管理员,从事图书管理时间短,经验欠缺,对信息化图书管理更是没有任何经验的情况,该同志率先学习图书信息化的管理方法,*完成了图书管理服务器的搭建、图书管理系统的安装调试,安装调试了标签打印机,学习并掌握了图书编目、典藏、贴标、贴磁、分类、上架全过程的方法和技巧,并向其他管理员传授。

再如:学校进行的大宗图书采购涉及的资金大(200万码洋),书目多(从几百万册书目中进行选择),后期验收、核查工作极为复杂、繁重。该同志花费大量的时间,运用多种方法,想方设法完成了5万余册图书的书目核查,查出不符书目20多万元,在此基础上组织人员对实际书目进行了核查,并先后四次进行了近三十万码洋的书目的补选。

主动创新,积极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

该同志在日常工作之余,能积极思考,主动尝试提高学校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网络效率,想方设法为学校教育教学和广大教职工服务。例如:原校园临时网络网速较慢,影响了教职工的上网体验,该同志主动分析网络情况,发现是由于各办公室私接路由、ip地址设置混乱、办公计算机均集中在一个网段等原因造成,于是,他研究对现有网络设备进行优化,重新规划了ip网段,并与信息中心同仁一起对所有办公计算机进行ip、mac登记,并按新规划进行了配置,有效提高了网络访问速度。

图书馆对教职工开放以来,很多教职工反映想看的图书在书库中没有,按照传统的方法,图书馆会提供需求登记本,供教职工登记,但这就需要教职工到图书馆现场登记。为能给广大教职工提供更加便利的登记条件,该同志自行开发了基于网络的图书需求征集系统并投入使用,让教职工在网络上就可以进行图书需求信息征集,作为后续图书采购的依据之一。

图书馆中很多图书都有附带的光盘,考虑到光盘具有易损坏和易遗失的特点,不适合外借,但这些光盘中的内容对于读者来说又极为重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该同志主动研究,经过多次尝试,最终采用了光盘镜像—+ftp服务器的方法:创建ftp服务器,开通管理账号和用户账号;利用ultraiso软件将光盘制作成镜像,并对光盘镜像按一定规则进行命名后上传到ftp服务器,读者可以利用用户账号登录ftp服务器下载所需光盘的镜像。

学校原有网站服务器和图书系统服务器均使用的是多年前采购的旧服务器,其稳定*较差、故障隐患较大,在校园网工程新购服务器到位后,该同志主动研究,利用虚拟化技术创建了服务器虚拟化平台,将图书系统服务器和学校网站服务器进行了优化,并迁移到虚拟化平台上,既消除了服务器的故障隐患,又提高了服务器的利用效率。

总之,该同志工作勤奋、廉洁自律,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第四篇:律师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吴益民,男,1964年8月出生,本科,复旦大学在读法律硕士,三级律师,上海市吴益民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是杨浦区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内司委员,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基层组成员,市“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成员”。他始终以较强的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服务大局,为杨浦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化解疑难复杂纠纷  人们常说,律师就是帮人打官司的,可吴益民认为,律师的作用不仅仅在法庭上。根据自己10多年的执业经验,吴益民深刻认识到,律师是整个国家司法制度中一个重要环节,如果没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执业过程中,必然会形成执业指导思想上的错位,律师的执业活动也就无法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他把这一认识始终贯穿于自己的执业过程,以社会责任为已任,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近几年,动拆迁矛盾纠纷是社会存在的热点问题,但由于多种原因,一般情况下,律师对拆迁案件大多是不愿意接手的,但吴益民提出,律师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动拆迁纠纷的调处,在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依法拆迁、规范拆迁。因此,他多次参与了我区相关政府部门组织的疑难案件研讨会,为多年遗留的上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主动做好动拆迁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耐心为他们讲解法律,力争息访息诉。尤其是在处理群体性纠纷方面,吴益民积极帮助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不计时间报酬,认真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在配合复旦科技园建设工程中,五角场长途汽车客运站列入搬迁范围,但拆迁安置协议始终未能谈妥,眼看就要影响到工程进度。吴益民接受区政府委托,冒着酷暑,展开调查。他深入实地,倾听职工们的心里担忧,多次找客运站负责人谈话,从政府、法律、企业的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吴益民指出:客运站负责人已明确表示,如果场地落实,愿意积极配合市政建设而搬迁。但如果场地不落实,一旦发生强迁,客运站目前尚有400多名职员面临待、下岗问题,150余辆车子及线路无法处置,极易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吴益民建议拆迁方应如实向区政府反映实情,尽量解决该站搬迁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在调查中吴益民还了解到,拆迁方曾与有关部门订立过用地补偿协议,完全有理由要求相关部门履行协议,落实客运站的场地。根据这一情况,他提出应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既要考虑到客运公司的实际困难,也要考虑到建设工程的进度,双方都作出一些让步,争取达成协议,决不能简单地采用强制拆迁或者诉讼的方法,只有在谈判无望、相关单位又无法解决用地的情况下,才能考虑强制拆迁措施。吴益民有理有据的分析,得到了区政府有关方面的一致认同,采纳了他的建议,最终长途客运站顺利搬迁,保证了工程进度。  xx年4月至10月,吴益民被抽调到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基层组工作。他积极服从组织安排,以高度的责任心立即投入了工作,他仔细翻阅了这些老上访户的基本资料,感觉都是一件件棘手的个案,但吴益民迎难而上,针对每一个案都仔细研究方案,进行严密论证和周详准备。一次次地与老上访户谈心,了解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又以一位律师的自身优势宣传法律法规。吴益民不计报酬的、忘我的工作精神最终打动了他们,使多起时间长矛盾复杂的动拆迁纠纷得以化解。吴益民常说:律师的工作不能仅仅考虑经济效益,协助政府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是律师义不容辞的的社会责任。

二、心系人民勤于履职  吴益民平时很忙,除办案外,又要忙于一些社会事务,但他却忙得不亦乐乎。尤其是作为一名区人大代表,吴益民更是尽职尽责,因为他心中始终装着这么一句话,“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吴益民把积极参政议政看作一种神圣的重任,同时又把它看作是宣传和展现律师法律、政治等综合素质的良好平台。他积极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自己律师工作的特点,注重收集信息材料,倾听同行们的心声,深入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值得吴益民欣慰的是,当了二届人大代表,还忙出了一些成果和收获。  xx年底,吴益民以人大代表身份参加了中环线杨浦段最后八户人家强迁听证会。会上,吴益民详细听取了动迁公司、被拆迁人双方关于强迁的听证意见。他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向被拆迁人详细阐述该强迁裁定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楚,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建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但吴益民又考虑到被拆迁人的实际困难,建议动迁公司在坚持依法动迁的前提下适当友情操作。听证会后,他的建议得到了被拆迁人、动迁公司双方认可,八户人家最终未走强迁之路,确保了中环线顺利建设。xx年初,吴益民代表杨浦区出席了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座谈会,参与讨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上,吴益民针对《工作报告》的内容,从人大代表、律师的角度,向检察机关提出了四条建议。一要进一步完善申诉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程序,规范执法手续,确保公正;二要不断加强对生产、销售伪劣食品、伪劣药品惩治力度的监督,确保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三要进一步保障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权利,给律师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创造更好的条件;四要在崇明岛大开发前选择几起典型案件,加大惩治腐败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崇明大开发时干部队伍不走歧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充分肯定并在其工作报告中采纳了吴益民律师的观点。  三、关心弱势群体热心社会公益  吴益民乐于助人,关心并积极帮助弱势群体,不求任何索取,他在不遗余力地为那些无经济能力的人提供法律服务之余,又慷慨解囊献爱心,资助了很多困难家庭,使这些家庭的孩子重返校园。有人评价他更象一位慈善家。  吴某因动迁数次进京上访,而且与政府情绪对立,是一起疑难复杂的动迁矛盾纠纷。吴益民接受市联席办基层组指派后,立即着手做劝服工作。吴益民了解到,吴某是一位残疾人,妻子是外来妹,两人都没有工作,还有一位读初二的女儿。吴益民在做劝服工作时,耐心地倾听吴某的述说,从法律上、情理上对拆迁工作进行分析,指出吴某的不合理要求之处,希望他能够积极配合动拆迁工作。其间,吴益民得知其女儿学习刻苦成绩良好,但为了尽量减轻家中的负担,从不乱花一分钱。当吴益民又得知吴某的女儿至今还拖欠学校的学费时,内心有点辛酸,不能让孩子面临中止学业的可能。望着懂事的孩子,吴益民当即拿出5000元,作为补缴学费,并表示再资助数万元,直至吴某的女儿完成初中、高中的全部学业。当孩子双手接过5000元的瞬间,阳光般的笑容又重新回到她幸福的脸上。吴益民耐心的劝解和慷慨的举动打动了吴某,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全家的困境,也打消了他想采取进一步过激行动的念头。6月1日晚上,吴益民又邀请吴某一家共进晚餐,为其女儿庆祝“六一”儿童节。此时此刻,吴某倍感感动,他彻底打消了采取过激行为的想法。一起多年疑难复杂且影响极广的动拆迁纠纷得以化解。  上海市建二公司蔡某经济困难,妻子下岗,父亲身患癌症,给本已经济不好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花去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吴益民知情后,又慷慨解囊15000元,使蔡某一家不胜感激。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吴益民先后捐款数万元,帮助困难家庭10多户,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五篇:廉洁行医先进事迹材料

廉洁行医先进事迹材料

王倩青,女,现任新乡市中心医院妇瘤妇科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新乡医学院副教授。1996年从河南医科大学毕业后,进入新乡市中心医院工作,期间曾进修于*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是中华医学会会员,*抗癌协会会员。

行医近20年间,她从一个以"救死扶伤"为己任的学医女青年变成了一个经验丰富的副主任医师。学医之初老师那句"立医先立德,为医先为人"的训话时时回响在耳畔,让她在不断地学习中深思、践行。时间可以改变,"大医精诚,救死扶伤"的信念从未改变。

从医以来,她始终坚持"医者父母心"的原则,对患者一视同仁,始终把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王倩青始终坚持"不以职谋私"的态度,对于病人家属的礼品和财物,不管是受不良社会风气影响送的,还是为了表示真诚谢意送的,她都一概心平气和地婉言谢绝。有一次病人家属出于对她精心治疗的感激之情,在病人出院前恳求她收下钱物,她一次次拒绝,病人竟将钱物放在她的办公桌上一走了之,王倩青委托其他同志想方设法将钱物退还,使病人深受感动。在晨会上,王倩青经常告诫大家:"医生的天职就是治病救人,收了病人的钱物,我们的责任心何在?良心何在!"。

王倩青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从医以来,她始终工作在临床一线,把全部心血都献给了自己所钟爱的医疗事业,忠实履行着一名医生的职责使命。王倩青擅长卵巢恶*肿瘤、子宫内膜癌、宫颈癌、外*癌等妇科恶*肿瘤的手术、放疗及化疗,对于中晚期宫颈癌同步放化疗积累了自己独特的临床治疗经验,特别是早期宫颈癌保留植物神经功能的子宫广泛切除术及盆腔淋巴结清扫术获得省、市级科技成果奖三项,"外*癌保留大隐静脉的腹股沟淋巴结清扫术"获得新乡市自然科学基金课题一项,开展的"外*癌根治术联合直肠麦氏术"填补了河南省外*癌联合手术的空白,隐静脉的腹股沟淋巴结清扫术"获得新乡市自然科学基金课题一项,开展的"外*癌根治术联合直肠麦氏术"填补了河南省外*癌联合手术的空白,率先开展的"保留生育功能的早期宫颈癌根治*宫颈切除术"为广大早期宫颈癌患者带来了保留子宫的希望,同时填补了河南省空白。开展的"悬吊式无气腹腹腔镜妇科手术"为心肺疾患的妇科肿瘤患者解决了腹腔镜手术,填补了河南省空白。并在国家级论文及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多年来,王倩青主任始终坚持视病人如亲人,她一直用默默的行动来表达对患者的一片深情。她坐专家门诊时,为了让病人少一点等待,她总是提前半个小时开门接诊,为了怕上厕所耽误就诊时间,她坐诊时常常一天都不敢喝一口水。为了及时掌握住院病人的病情状况和思想动态,王倩青主任每天坚持带领医护人员提前半小时查房,仔细询问患者的病情变化,主动与家属进行沟通交流,尽最大努力为病人减轻痛苦。发现病人家属经济拮据危急时,她总是掏出身上随身携带的钱款相助,以解病人急需。有次一对农村的老夫妇,化疗后白细胞很低,急用"升白针"来治疗,在老夫妇翻衣解袋也凑不够*费时,王倩青二话不说为他们交了500元住院费。经常有人问她:"你不怕他们不还你吗?"王主任总是回答说:"治病要紧!"为了患者的需要,即便是在每天平均手术四五台的情况下,她不管身体再累,仍会加班加点、全力以赴。为此,她曾经创造了连续手术36个小时的超长记录,因此被称为"拼命三郎"。

推荐专题: 律师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