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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推荐6篇)

2022-11-28 23: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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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县委办:

为了进一步改进作风,切实转变文风会风,提高公务活动的效率,根据彬办发[20**]69号文件精神,我镇从精简会议、文件数量,提高会议、文件质量入手,下大气力转变文风会风,“文山会海”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我镇“文山会海”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召开镇党委会议,研究制定了《永乐镇“文山会海”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安排动员部署,把此项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全镇力戒形式主义,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围绕治理的四个重点,对照彬发[20**]2号、彬办字[20**]75号,彬办发[20**]46号文件和《永乐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的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四查四看”,对全镇开会和发文情况进行了集中自查。

在改进“会风”上,提倡“少、小、短、严”。

一是减少会议数量,少开会。能通过其它方式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开会;除专题会议外,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

二是控制会议规模,开小会。尽量少开大会,多开小会,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尽量减少参会人数。

三是提高会议效率,开短会。召开会议要求主题明确、准备充分,议程具体、规范,领导讲话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言简意赅。

四是严肃会议纪律,正会风。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会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缺席、不得代会;参会者按时签到、参会,未签到者视作未到会;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必须将手机调为振动,并做好会议记录,不得无故随意走动或离开会场;对违反会议要求的,进行通报批评。

在改进“文风”上,提倡“快、少、短、实”。

一是提高办文效率。收文做到随收随登记,及时拟注转办,从班子成员做起,加快公文阅处速度。

二是少发文,发短文。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可以通过电话沟通传递的,尽量不制发纸质文件。发文要求任务明确目标清晰,短小精悍内容实在,不发照抄照搬的文件,不发脱离实际的文件,文件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努力提高文稿质量。提倡写短文、讲实话,文章力求精炼、具体可行,讲话要符合实际、通俗管用。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刻苦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理论素养和文字水平,亲自动手写文章、改材料。凡是镇党委、政府各类公文,必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修改把关并签名后,按程序印制。

目前,全镇各村、各单位高度重视,镇领导班子成员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文风会风得到有效整治,会议和文件得到明显简减,与去年同期相比,召开会议减少12次,党委、政府发文共减少25件,机关效能建设取得了新成效。通过开展一系列转变文风会风活动和行之有效的措施,我镇的机关作风建设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真正从源头上解决了“文山会海”的问题,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牢固树立了求真务实、执政为民的理念,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增强工作实效,降低行政成本,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第二篇: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自查和积极配合中央检查组工作的通知》(元治工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完善机构情况

为加强我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并由1位副局长兼任联络员,负责组织实施和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的通知》(元治工办发〔20xx〕1号)文件要求,制定印发了《××县环境保护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的通知》(元环发〔20xx〕46号),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为更好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打下基础。

二、组织制定方案情况

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中央及县下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县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传达县领导小组召开的各项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我局环保工作的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维护公共竞争的市场原则,推动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环保标准,做到科学发展。

三、排查摸底情况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对区域环境监管的各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对其中与工程建设领域关系较为密切的环保审批和物资采购进行了重点排查。

㈠环保审批

一是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中环保审批排查工作。20xx年1月1日至今,我局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5项(不含州、省审批项目),其中报告表6项,登记表xx项,对州、省审批项目我局只作初审意见,审批项目均在200万元以下。项目审批能够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地开展行政许可,未发生过指定环评单位和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的情况,如建设单位需要服务时,协助建设单位提供环保局网址、联系电话,或请其建设单位上网查询,也不存在向任何单位索要任何费用的现象。

二是积极完成工程建设领域中环保排查工作。按照《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通知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对20xx年以来审批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按附表3(表7)要求完成填表上报。涉及项目6个,具体情况已在表中反映。

㈡物资采购

对局机关开展了财务内审,审查了20xx年至今的财务管理状况和固定资产管理状况,在物资采购方面均按照县委、县政府及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规范地开展预算编制、招投标、定点采购以及固定资产报废等工作,财务运行情况正常,未发现违法和违规现象。

㈢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工程治理工作

目前,我局还在积极与未做环评单位沟通对接,进一步要求完善环保审批手续,确保建设项目合法化的建设。对具有审批手续单位,要求完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保问题,采取五项措施,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一是采取严格措施加强环评审批工作。对涉及环境、健康和社会影响具有综合效应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在审批政策和审批力度上给予支持和倾斜。支持县城污水处理厂等惠民工程,加快审批速度。二是严格控制生产项目的能耗和规模。鼓励大项目、限制小项目,以工业项目上大压小促进污染控制水平的提高。三是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落实。严格项目审批,加大“三同时”的监管力度,对不符合环境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

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项目,一律不批。四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程序及操作流程,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工作效率,严格执行《环评法》,报告书项目60个工作日审批,报告表项目30个工作日审批,登记表项目15个工作日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30个工作日审批。五是采取积极措施支持经济发展。对持有绿卡的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有限办理手续,并派专人负责项目手续办理,实现项目审批时间倒推制。对重点项目审批流程设立特别的审批路径,把握原则,灵活方式,提高效率,高效服务。

四、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

按《××县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20xx年1月30日,总结上报了20xx年以来的工作情况。今年4月26日,重新排查统计上报了大坪公路、马街公路、嘎五公路、东门坝节水灌溉工程等39个500万元以上项目环评情况(县环保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表)。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其中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项目28个,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项目2个,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项目3个,责令补办环评项目20个,主要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主。其他投资项目,投资规模3000万元(含)以上5个,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下项目1个(未执行环评)。并根据《中共××县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元办发〔20xx〕134号)精神和要求,积极自查39个项目决策与审批程序、招标投标活动、项目实施按章办事、土地使用与矿权审批出让等六个方面情况。一是××县新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污水管网工程、××县藤条江六家队水电站等13个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其中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已竣工投入试运行),建设项目均符合国家、省、州环境保护及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定,历年退耕地政策补助、农村沼气等5个项目无需编制环评,其余21个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二是无本局建设项目,不存在招标投标,也未参与过招标投标工作。三是经过环评的建设项目,我局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严格监管,保证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依法、依程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目前,39个项目无一竣工验收。四是我局未涉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与出让规范情况。五是我局未涉及规划变更等情况。六是部门联系沟通机制也建立,有强力的配合、沟通与凝聚力,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行政执法、环境执法,严格执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完善机制情况

为保证治理的长效性,修改完善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审查与决定制度》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申请与受理制度》及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环保审批各个环节的规范和衔接,以更加完善的机制、更加有力的贯彻来保证此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成效。

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本次自查自纠,虽然,我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各阶段工作取得了实效,但从取得的工作成绩中,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县领导小组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主要表现一是工作间矛盾较突出,整个专项治理工作不尽人意,有待提高。其次是通过自查,查找出一些问题。环评工作不到位,39个建设项目中有21个项目未执行环评。二是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到位,各级各部门领导对环评支持力度不够,有待提高。

七、今后工作打算

下一步要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切入点,加大对重点行业的清理整顿,严厉查处建设项目环保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充分发挥环境监察在建设项目中的监管作用,针对出现的问题,“边查、边整顿,边改、边规范”,通过集中查处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环境保护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三篇:市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市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市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解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促进社会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地税局、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审计厅、省卫生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全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部署安排,自10月至9月,在全市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

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二、范围和检查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解决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账,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

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

不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

乏保障的问题。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劳动保障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政府纠风办、市审计局、市卫生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四、时间和方法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分级实施,各级自查,上级抽查的方式。专项治理工作从10月开始,9月结束,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部署启动阶段。

由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江阴市、宜兴市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成

立本地区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阶段。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和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和有关制度的规定,按照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的内容,组织开展自查。自查期间,一是要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予以纠正。二是要认真排查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尽快纠正;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三是针对各种基金违规问题,提出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议。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偿还;同级政府偿还确有困难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作核销处理。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将坚决依法

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江阴市、宜兴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如期上报以下材料: 月30日前上报自查自纠工作计划,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并确定一名联系人;

月15日前,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 3.每月5日前报告上月工作进展和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情况。

以上材料分别由江阴市、宜兴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各有关部门自查自纠情况汇总后上报市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包括组织准备、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工作建议等内容。

市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于春喜,联系电话:0510-85017366;邮箱:yuchuni@。检查验收阶段。

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所辖县的自查自纠

工作进行抽查,检查面不低于80%。接受省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检查组,对各地自查自纠工作进行重点抽查,抽查面不低于50%。

抽查重点是自查自纠是否认真,存在的问题是否得以纠正,基金风险隐患是否进行了排查和防范,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是否得到完善,对维护基金安全、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是否提出意见。通过抽查,总结经验,指出问题,督促整改。省、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对重点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总结报告阶段。

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及抽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汇总,客观评价全市社保基金监管现状,总结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加强基金监管的建议,形成全市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于9月底前报送省级领导小组。

五、检查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社会保险基

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基础,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行行为是否规范,监督机制是否健全,直接关系到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关系到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实施。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将强化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纳入纠风专项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各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地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认真抓好本地区的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劳动保障、财政、地税、审计等部门既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的监督部门,也是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者,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通力合作,抽调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同志参加专项治理工作。要落实检查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监察部门要对各相关部门 的履行职责情况和有关违纪违规问题进行监督和查处,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管理规范、安全和保值增值。履行职责,认真搞好自查。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从执行社保基金管理政策,经办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依法依规办事,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基金管理,提升管理手段等方面入手进行自查。通过自查自纠,既要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又要举一反三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附件1: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附件2: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3: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1:

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为切实发挥市级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

理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地税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审计局、市卫生局等8个部门组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各成员单位一位副处级领导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主任1名,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若干名,由市有关部门科级干部担任,其他成员由各成员单位1名科级干部担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对各地专项治理进行检查指导,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省领导小组和市政府、市纪委报告工作情况。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协调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 理工作。督促指导所属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规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地税局、市审计局、市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四、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安排

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各地区、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分析研究专项治理阶段性工作情况,针对

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后形成会议纪要。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后的工作安排,督促各地扎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适时对各地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调度,每月汇总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并向省领导小组上报。同时,及时搜集专项治理信息,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附件2:

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第四篇: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尉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基金安全程度明显提高。但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还比较普遍,为解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基金安全长效机制,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决定进行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二、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失业 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解决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不依法核定社会,深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帐,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

(二)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

(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四)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

(五)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受托管理资金执行投资政策,规避市场风险,确保基金安全,提高运营收益的情况。

三、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1年3月开始,2011年6月底结束,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

成立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

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治理内容,组织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开展自查。一是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由同级政府偿还;同级政府偿还确有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作核销处理,同时应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个别特殊问题,可上报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二是认真排查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尽快纠正;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针对各种基金违规问题,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 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

对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检查,进行重点抽查。抽查面不低于50%。重点是自查自纠是否认真,存在的问题是否纠正,基金风险隐患是否进行了排查和防范,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是否得到完善,对维护基金安全、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是否提出意见。通过抽查,总结经验,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四)总结报告阶段

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于2011年5月底前报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汇总情况和抽查结果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客观评价基金监管现状,总结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和开展专项治理的必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督办事项,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加强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并为专项治理提供必要条件,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部署,狠抓落实。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按照分工,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抓好部署、自查和整改工作;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商,相互支持配合,共同落实好专项治理各阶段的工作。要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分工和措施,精心部署实施,使专项治理真正取得实效。

(三)交流信息,推广经验。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及时了解掌握各经办机构工作情况,指导和推动各地开展工作。

尉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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