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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了提升我校教师业务水平,更好地融入新课程改革之中,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各教研组下午组织的集体业务学习(语文:周一 数学:周二 英语:周三 理化生:周四 政史地:周五)。要积极参与本学科或其它学科的课题研究,并积极撰写论文。每学年每位任课教师论文至少一篇(校级或校级以上)。
二、要积极参与备课组集体备课活动,并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作为主备人,所备教案要有水平,上档次。
三、按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学研讨会,并积极讨论发言。要积极参与听课、评课活动,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青年教师(35周岁以内者)不少于20节。
四、积极参加学校、上级组织的优质课、教学能手评选,人人争当教学能手。积极完成区教育局下达的所有业务学习,不完成者考核等第为不合格。
五、积极参加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为教师参加业务培训学习积极创造条件,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学习与工作。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凡继续教育审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六、加强常规教学各环节的研究,提高教学环节的科学性、高效性。做好“分类推进、因材施教、保优推边”工作,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七、除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外,教师在业余时间也要多读书看报,不断吸取新的教育营养,每学年完成五千字左右的业务学习笔记。
八、每学期(年)结束,由学校统一组织检查考核教师的听课记录、业务学习笔记,教学心得等资料。考核结果与教师的评优、晋级、年度考核等级挂钩。
九、积极学习现代教育技术,45岁以下任课教师人人能上多媒体课,且每学期自己至少制作一个课件。
1、加强领导,成立校网络联盟工作领导小组,网络联盟培训辅导小组。明确职责,建立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
2、加强制度建设,制定网络联盟培训、学习方案。
3、建立教师网络联盟学习档案,加强过程监控,进行规范化管理。
4、制定校网络联盟学习情况统计表,列入校务公开项目,公布年度考核、测评结果。
5、把教师网络联盟学习情况纳入到学校的目标考核管理当中,和学校评职、聘任及各级评先选优等相结合。
6、确立网络联盟培训辅导小组,制定辅导计划,组织学员网上学习,进行网上辅导、交流,提供学习资料,解答学员疑惑,解决学员学习困难等。
7、组织学员积极参加各学科培训学习,按时完成各学科布置的网上作业,参加网上统一考试及区里组织的年度学习测评。
8、指导、组织学员进入区教育信息与资源中心进行教育论坛交流互动,激发教师的学习热情,培养学习能力,交流学习心得。
一、外出学习前相关要求
1、根据培训内容优先派遣十佳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课改先进工作者参加,其余的根据外出学习指标安排,由组内推荐老师参加。
2、根据培训内容安排不同年限、不同层次的教师外出学习。按合格老师、成熟老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五个梯次有针对性地作出合理安排。
3、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由教师填写外出学习审批表,并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校长签字批准。
4、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所任课程必须由自己与相关年级、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由年级组长登记并上报教务处备案。
5、各级教育学会或协会通知会员参加的相关业务活动,视具体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核、校长批准后方可参加,课程按外出学习规定执行;学校没有同意而私自出行的,按旷课处理。
6、外出学习前,必须开好相关外出学习会议。领队和全体外出学习人员必须全部参加。
二、学习期间纪律
1、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听从带队人员统一安排,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作主安排吃、住。
2、外出学习、培训教师不得借学习名义外出游玩。若违反规定,不予报销旅差费,并全校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师德分数。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与交流讨论。
4、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后购置的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后方可报销。
5、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三、外出学习后所承担任务
1、外出学习带队教师要收集整理教师学习笔记,并向全校老师作外出学习工作汇报。
2、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情况进行汇报。通过汇报课、讲座等多种方式在学校内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
具体汇报要求如下:凡参加市级或县级两天及两天以上听课学习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向年级组教师反馈学习、听课情况(几位老师同时参加同一活动,推荐一位或几位老师进行汇报);凡参加省级以上的学习,回校后必须以中心教研组活动的形式反馈学习情况,如上二轮培训课、作讲座、谈心得等。并将汇报材料、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表上交教导处存档,外出学习教师必须推荐一位或几位教师上一节汇报课。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汇报(包括汇报课)、上交材料和学习培训登记后,由教务处主管领导证明、校长签字,到财务室报销。
4、教师在接受学校安排的外出学习、培训后,如有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的,应提前上报教导处,以便应急调整,否则以旷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