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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标兵评选标准

2022-11-28 02:47:24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师德标兵评选标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师德标兵评选标准》。

第一篇:师德标兵评选标准

师德标兵评选标准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的思想,奉献教育、爱岗敬业、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2、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经常与学生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

3、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发挥榜样的力量;以德修身,以德育人,用自己的良好风范教育、影响学生,做学生道德的表率。平易近人,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师德表现受到广大师生的公认和赞誉。

4、钻研学科文化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或服务的工作任务,刻苦钻研所从事的业务,有比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乐于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乐于奉献,严谨治学,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成绩显著。

5、坚持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观念,勇于创新,刻苦钻研教学理论与教学方法,在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改革、科研活动和其他活动中取得比较大的绩效。

6、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为人诚实,作风正派,严格遵守原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学校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不良师德行为。

第二篇:教师师德考评标准

泽州一中教师师德考评标准

教师考德统一由教务处管理,级部组织实施。教师“德”的考核,主要包括教师自评、互评、生评、组评四部分,首先由教师本人进行自评,接着由级部教师进行互评,抽取班级学生代表进行生评,最后由级部参照考评标准和其它评价给出综合考核,并按25%为优秀填写考评结果,最后由教务处审查核实。

附:教师考“德”扣分标准

教师师德考核,满分为20分。

1、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无故缺席一次记负2分,因事请假记负1分。

2、每周举行的升国旗仪式,无故不参加的记负2分,因事请假记负1分。

3、学校组织的例会、级部会议,无故不参加的记负2分,因事请假记负1分。

4、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不参加的每次记负3分,因事请假记负1分。

5、学科集体备课、教研活动无故缺席一次记负2分,因事请假记负1分。

6、学校布置上交的各项材料、数据未能及时上交一次记负2分,迟交一次记负1分。

7、旷课、旷自习一节记负5分,上课、自习迟到一次记负2分。

8、有歧视、讽刺、挖苦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者,每次视情节轻重记负5—10分。

9、平时信口开河,说不利于和谐的话,做不利于和谐的事,以至造成很坏影响的每次记负5—10分。

10、有错误不接受批评,不承认错误,不正确认识,甚至强词夺理,无理取闹,造成很坏影响的记负5—10分。

11、不服从学校分配,工作敷衍失责,三心二意的记负5分。

12、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给学校的工作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记负5—10分。

13、违犯学校纪律或暂行规定的每次记负3—5分。

14、有违法犯罪的记负20分。

第三篇:师德师风评价标准

附件

安阳市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评估标准(试行)

加分);不合格:59分以下(含创新加分)。

2、评估当年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该校当年师德师风先进校的参评资格:

(1)近两年学校或校级领导在师德师风建设或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受到通报批评等处分的;(2)近两年学校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受到通报批评等处分或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

第四篇:师德标准范文

师德标准

一.爱岗敬业

1.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养,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2.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各项改革,更新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关.人生观。

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努力掌握现代化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技能。

4.关心集体,热爱学校,有主人翁意识,积极配合学校工作,经常为学校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注意维护学校声誉。

二.热爱学生

1.以发展的眼光看学生,能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和公平的评价。要研究学生心理,研究教法,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健康的发展。

2.爱护学生,与学生平等相处,热爱.理解.宽容.欣赏学生。

3.主动帮助.厚爱中差生,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义务进行无偿辅导,为他们查漏补缺。

三.严谨治学

1.刻苦研究业务,认真备课,精心设计教案,提高教学质量。

2.教育学生要符合规律,挖掘学生的潜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四.团结协作

教师之间要团结互助,平等待人,互敬互谅,关心集体,维护学校的荣誉,讲有利于学校团结.进步.发展的事,努力创造团结协作和谐向上的人际氛围。

五.尊重家长

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接待家长 热情有礼,不训斥指责家长。

六.为人师表

规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注重身教,以身作则。

第五篇:师德标兵评选标准

师德标兵评选标准

为了进一步改变教师的工作作风,加强师德建设,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让良好的教育风气不断深入人心,学校将在广大教师中开展“师德标兵”的评选活动。

本师德标兵评选分三类:

一、从爱岗敬业角度评选出“敬业标兵”5名。

评选标准:

1、经常早来晚走,把大部分精力用于教学教研;

2、按时上、下课,从不随意缺课;

3、工作认真,从不敷衍;

4、严格管理学生,从不让学生放任自流。

二、热爱学生的程度上评选出“爱生标兵”5名。

评选标准:

1、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

2、公平对待、严格管理每一个学生;

3、依法执教,无任何体罚现象;

4、注重培养学生情感意志和德育。

三、从文明礼仪方面评选出“师仪标兵”5名。

评选标准:

1、言谈举止文明,从不做不符合教师身份的事,不说不符合教师身份的话;

2、穿戴干净得体,从没有奇装异服;

3、对学生和学生家长热情、有礼;

四、评选办法:

1、自愿报名;

2、上交关于自身事迹的材料(最少3000字);

3、教学成绩在同层班级中的排名在中上游;

4、考勤记录;

5、由政工处计算得分,校委会研究确定人选。

攀枝花学院师德标兵评选暂行办法

为弘扬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推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上质量、上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育人为本,励精图治”的办学理念,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推进学校建设、改革与各项事业发展。

二、评选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实事求是的原则。

(四)保证质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评选条件

1、具备高校教师资格,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工作、热爱学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

2、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勤奋任教、优质施教,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做出了较大贡献,教研室同行公认有奉献精神。

4、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廉洁从教、身正为范,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教书育人,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6、刻苦钻研业务,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培养学生正确学习方法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积极、主动、热情帮助学生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

7、关心关爱学生方面具备典型事迹。

8、近三学年每学年均曾为本科生上课,每学年实际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400课时(兼职按1/3折算),所授课程教案、教学日历、试卷分析等规范、科学、完整,教学效果好,学生评教在良好以上(优秀比例不少于1/3)。

9、近三年无任何教学差错、教学事故。

10、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且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11、近三年在学校组织的教学评比(含教研教改项目评奖、优质课竞赛、先进教案评比)中获得校级二等奖、省级优秀奖及以上的;指导的学生获省级及以上竞赛奖项。

12、完成上一学年与本人教师职称相应的科研积分,学术自律性好。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分管人事校领导为组长、分管教学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相关校领导、人事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工作部(处)长、工会主席、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为成员的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对评选工作进行领导,审定师德标兵人数,对推荐结果进行评议。

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评选工作事务。

五、评选名额分解

各教学单位师德标兵名额控制数为各教学单位专兼职人数的1%,由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在组织评选时以通知形式下达。

六、评选程序

(一)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师德标兵评选时间安排,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个人申报。个人对照评选条件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三)各教学单位推荐

1、各教学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攀枝花学院师德标兵评分指标体系》(见附件)的评分标准,对申报人予以评分;

2、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公布评分结果,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推荐人选;为保证质量,各教学单位教职工大会,必须有2/3以上教职工到会,得票数达到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一半以上者方能推荐,并原则按得票数高低向学校推荐;各教学单位限推荐1人。

(三)学生评选

1、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复审、汇总,将汇总名单交学生工作部(处),由学生工作部(处)征求学生意见,并将学生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学生意见,按评选指标限额确定候选人的初定人选并报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

(四)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对初定人选进行择优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

(五)正式候选人名单、推荐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上网公示一周,征求全校师生员工意见,接受监督。

(六)公示无异议的,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评选结果报校务会审批。

七、奖励办法

(一)学校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在教师节前进行表彰。

(二)获奖者将被授予“攀枝花学院师德标兵”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金。

(三)获奖人员将作为市级以上师德标兵的推荐后备人选。

八、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攀枝花学院师德先进个人评分指标体系

攀枝花学院

二○○七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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