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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社区的意见(范文2篇)

2022-11-28 02: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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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社区的意见

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新社区工作的安排意见

为了不断改进和完善社区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推动新社区建设快速发展,根据市旗有关会议精神,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我镇实际,就加强社会主义新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昂素的主题,以建设新型和谐社区为目标,坚持以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核心,以资源共享、共驻共建,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加强居委会组织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居委会基层基础作用。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和谐稳定社区。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社会服务的载体、社会管理的依托、社会稳定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创建平安和谐社区的目标任务就是要做到“六好”即: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

(一)自治好。就是为居民自治奠定基础,社区充满活力,党的建设得到加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民主制度健全、规范,居民群众在基层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事务中当家作主。

(二)管理好。就是管理有序、机制健全,社区各种组织完善,职责明确,民主协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共驻共建等机制健全,家庭与家庭、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

(三)服务好。就是依托社区建立就业、再就业服务站,计生服务站和民政社区服务站等,通过“一站式”,完善服务设施,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使社区居民得到满意的服务。

(四)治安好。就是治安良好、安居乐业,社区治安管理到

位,群防群治网络健全,安全防范体系完善,社区秩序井然。

(五)环境好。就是在社区居委会建立环境卫生工作站,通过抓清洁工队伍,实现环境优美,社区内垃圾分类处理。日产日清,市容整洁有序,居民卫生习惯良好。

(六)风尚好。就是文明祥和、文化繁荣,居民的公德意识、互助意识较强,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倡导和推行,邻里友爱诚信、团结亲善、守望相助,家庭和睦幸福、亲情浓郁、互敬互爱。

三、机构设置

1、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长效发展的原则,本着有利于社区自治管理,有利于社区资源开发,并综合地域性、认同感、归属感等社区构成要求,以便于公安四所管辖为前提(所属在同一个公安派出所管理的居委会进行合并调整),区别平房区、楼房区、城郊结合部三个不同类型的特点,以2000户左右为标准,将原有的25个居委会合并调整为12个社区居委会,平均户数2038户,实现无缝隙、全覆盖。工作人员按200户一个国家干部进行配备。

2、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多渠道健全和强化基层政权建设和组织建设:组织部门在社区设置党的组织;政法部门在社区设置警务组织;政府指导社区成立基层群众社会组织。管理上要分三个层次,第一层——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第二层——居民党小组,居民小组(以150户到200户划分一个居民小组),第三层——居民代表(一个居民小组可设10名左右)。

3、在新组建的12个居民委员会,成立社区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人,设委员2人,下设若干居民党小组。以加快推进居委会自治为方向,加强和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居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各居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居民小组。每个居民小组选派一名镇干部任居民小组长,全面负责该居民小组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社工干部一专多能的作用。居

民组长保证在居民中每周不少于30小时的工作时间。从居民小组中选出3-5名热衷于社区工作的老党员、居民积极分子担任居民代表,通过居民议事制度,切实解决居民的热点、难点问题。居委会的成员要定岗多责,负责民调、维稳、信息、就业、服务等工作。在社区设置“一长六岗”(楼长或片长、文化指导岗、卫生监督岗、治安信息岗、纠纷调解岗、租房户协管岗、社区青年志愿岗),制定岗位职责,推选热心公益、威信高的居民做居民代表义务承担岗位任务,节约管理成本,提高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加快基层民主建设步伐。

居委会内设社区事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民调中心、警务室。要强化三大职能,即一是治安联防,二是民事调解,三是社会公共管理与服务。治安联防由派出所牵头,在社区设置社区警务室,由社区居民小组长、社区居民代表、居民组成联防队伍,建成治安防控体系;民事调解由镇司法所牵头,由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居民代表来调解,一牵两头,一牵民间调解,一牵法律调解,建立矛盾排查化解体系;社会管理重点是人口管理和重点行业管理,由镇维稳办牵头,由房主、业主、居民代表、警方构成社区维稳体系,对重点人口的信息、从业、居住进行管理;社区服务主要是针对不同居民的文化、就业、计生和优抚救助等服务及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

四、主要任务

1、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功能。一是加强居委会办公场所建设。通过与房产部门、住宅小区开发单位多方联系,高标准解决2个面积在200平米以上的居委会办公场所,实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通过租赁的方式解决7个居委会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的位置体现方便居民办事的原则。二是加大对社区居委会办公设施的投入。今年6月份前在2个居委会实现四室一厅的高标准建设(四室:居委会办公室,居民活动室,居民阅览室,居民议事会议室;一厅:社区综合服务大厅。

增加办公设备投入,配齐必备的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办公用品,确保每个居民委员会能顺利开展工作。

2、加强制度与机制建设,增强社区自治功能。

加强新社区建设,我们必须要通过制度创新,建立起居民自治长效机制,同时理顺四种关系:一是建立完善的社区组织体系,理顺层次关系。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社居委依法履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完善”的自治管理职责,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议事会有效发挥决策、参谋、桥梁、监督作用。要突出社居委作为社区主体组织和社区成员法定代表的社会地位,明确社区建设民主自治的方向,培育群众的社区意识,使他们逐渐成为社区建设的主体。二是明确社区居委会的职能,理顺上下关系。哪些属于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哪些属于社区协助政府部门管理的职能,哪些属于部门应下放或委托社区管理,费随事转的职能,建立社区事务分类管理制度和“事务准入制度”,政府部门要转换角色,充分尊重和支持社区的自治权利,凡属政府部门应承担的职能必须由政府部门独立履行,避免社区居委会走回以前忙于行政事务而疲于奔命的老路。三是强化服务意识,理顺左右关系。要协调处理好与各级服务组织及驻社区各单位、小区物业管理、治安管理等关系,实现以社区管理为中心的区域整合,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四是建立社区民主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制度,理顺条块关系。要对职能部门进社区的工作,共驻共建单位以及旗直部门联系社区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政府部门转变职能,搞好服务,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

3、加强社工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层次。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社工干部队伍素质。通过各种形式经常性的教育。使干部增强服务意识,热爱社区工作。注重干部业务能力建设,在工作实践中培训干部,在解决问题中提高干部,在评优创先中

激励干部。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落实岗位责任制,完善考核评比制,健全落实奖励惩罚制,实现以制度管人,促进干部守岗敬业,促进工作创新。确保居委会建设经费。多方筹资,主动协调,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保证居委会工作正常运转。

4、加强绿色、特色社区建设。今年要广泛宣传教育广大居民美化、绿化巷道和小区,每个居委会要各选一条巷道、选一个小区组织市民进行绿化和管护,创建一批有典型带动作用的绿色社区;各居委会要创建一项特色工作,在全镇形成一批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好、社区服务网点作用发挥好的服务型社区,群防网络建设好、治安管理好的治安型社区,健康教育普及好、医疗卫生服务好的健康型社区,文艺队伍组织好、居民活动氛围好的文化型、学习型社区,巷道小区绿化好、居民自觉维护好的绿色环保社区和就业信息服务好、居民群众反映好的充分就业型社区。

5、以规范房屋出租为重点,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一是居委会和派出所全面普查辖区出租房屋情况。凡已出租或准备出租的房屋,全部登记造册,出租房登记率要达到100%,承租人登记率和信息采集录入率达到100%,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要规范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并借鉴北京的先进做法,今年要全面启动房屋租赁办证制度。凡出租或拟出租房屋都要办理房屋租赁证,由市旗两级协调房管部门授权我镇办理辖区房屋租赁证,每证收取一定的费用。今后凡出租房屋房主必须持房屋租赁证和承租人身份证到居委会进行登记,同时签订治安协议书。三是加大监管力度。镇内抽调专门人员,成立专门机构落实此项工作,对拒不执行此项规定的房屋主进行处罚,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谁出租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用工单位的治安责任,由派出所、居委会与用人单位签订治安责任书,落实管理责任。四是对流动人口要实行分类管理,A类重点人口单身的,无稳定收入、无有效证件、无固定住所的人员每3天排查核实一次,B类季节工,春来

冬去,工地打工人员,居住半年左右,工作场所服务场所相对稳定,主要是工地一月一次审查,直至离开昂素,C类一家三口,子女有学上,大人有活干,租住房屋稳定,职业稳定,收入稳定,纳入常住人口管理,每季度排查一次。

四、职能定位

(一)社区居委会党支部职责。

社区居委会党支部是社区居委会各种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居民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2、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社区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领导社区居委会和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按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4、按照镇党委的要求,做好社区(居民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5、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社区服务。

6、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居民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居民委员会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党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发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制定社区建设计划和社区管理制度,并提交社区居民(代

表)会议审议,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组织评选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楼院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扶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与业主委员会、辖区单位等加强沟通和联系。组织、协调社区成员开展便民利民服务,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社会困难户等特殊群体提供义务服务和低偿服务,抓好社区卫生、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教育、社区文化等社区工作,实现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7、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定期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社区事务中心是政府在社区的工作机构和平台,专门负责政府及职能部门各项行政性事务的落实和推行。

(四)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对各类居民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同时对社居委负责,做好社居委交办的日常管理事务。

(五)社区民调中心和警务室负责社区综治维稳工作。

(六)“一长六岗”职责

居民小组按楼院、管片设楼院长或片长,承担“六岗”职责(也可多人分担)。

1、文化指导岗负责组织本片或本楼区居民开展各种文化文体活动或文艺竞赛活动。

2、卫生监督岗负责对管理区内的卫生情况进行督查,倡导垃圾污水分离和清洁能源利用,定期组织居民进行义务大扫除,组织评选“卫生之家”活动。

3、治安信息岗。凡小组内的低保户全部为义务治安信息员,根据居民小组低保户的数量,在居民组长和专职联防员的安排下,-7-

每户每周至少保证一天的联防工作时间。以居民小组为单位,每20户选出1名群众拥护、公道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居民为居民代表同时担任社情民意信息员、凡社区内影响到社区稳定和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各类事件,信息员都代表居民在第一时间内向居委会进行反馈,成为居民群众的贴心人,社情民意的代言人,社区居委会的知情人。

4、纠纷调解岗负责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使各类矛盾纠纷达到及时的化解,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居委会,事事有人管的人民调解新格局。

5、租房户协管岗负责对区域内的出租房屋户的情况进行摸底,协助民警对租房户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

6、社区青年志愿岗。负责联系团组织对区域内的青少年进行事合,成立社区青年志愿者队,对贫困孤寡老人进行义务服务。动员居民小组内赋闲在家,热心社区工作的居民代表,以看望左邻右舍为联防范围,成为志愿联防队伍。通过专群结合,有序引导,点线面联动,实现社区内生人进来有人问,坏人进来有人查。

六、方法步骤

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4月1日—5月10日)为启动准备阶段。一是做好居委会的调查摸底和居委会重新调整合并工作。二是做好居委会办公室选址、租赁和办公设施建设。三是做好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居委会干部的选聘任用工作。

第二阶段(5月11日—6月10日)为创建实施阶段。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6月11日—6月20日)为寻找差距,总结验收阶段。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展开,成立昂素镇创建“新社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占伟(昂素镇党委书记)副组长:杨占军(昂素镇政府镇长)

刘 雪(昂素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成 员:丁学宏(昂素镇党委副书记)

吕福明(昂素镇党委副书记)

孙玉仙(昂素镇副镇长)

刘 光(昂素镇组宣统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美灵兼,成员由张敏智、丁学文、刘军、张河军、吕成光、蔺凤、李慧仙、陈永霞、王顺组成,负责创建的具体工作。

附1:昂素镇各社区基本情况 附2:昂素城区平面图

中共昂素镇委员会

昂素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三月十八日

第二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和农业的积累与支持,就不可能有国家的自立和工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昌。只有近8亿农民全员加入现代化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全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广大农村的落后面貌明显改变,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为此,中央审时度势,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今后我国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蓝图。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前提。要通过高产高效、优质特色、规模经营等产业化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二是建设村镇、改善环境。包括住房改造、垃圾处理、安全用水、道路整治、村屯绿化等内容。三是扩大公益、促进和谐。要办好义务教育,使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并受到基本教育;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农民享受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要加强农村养老和贫困户的社会保障;要统筹城乡就业,为农民进城提供方便。四是培育农民、提高素质。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要发展农村文化设施,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要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引导农民主动有序参与乡村建设事业。

具体而言,所谓“新农村”包括5个方面,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这五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范畴。即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各具民族和地域风情的居住房,而且房屋建设要符合“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水电、广播、通讯、电信等配套设施要俱全,让现代农村共享信息文明;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尤其是在环境卫生的处理能力上要体现出新的时代特征;使农民具备现代化素质,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农民”;要移风易俗,提倡科学、文明、法治的生活观,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的历史背景

早在上世纪50年代,我国就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时,我国农村社会生产力低,广大农民的温饱还难以保障,发展农业生产主要是解决农民的穿衣吃饭和粮食需求问题,建设新农村就是要维持农村和全社会的安定。正当几亿农民所关心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时,文化大革命爆发了,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宁要社会主义草,不要资本主义苗”,农业生产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改革开放之后,农村生产力获得了空前解放,农村各项事业都获得了飞速进步,农民一直盼望的“楼上楼下,电灯电话”,都成了现实。这个时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两个文明一齐抓。这是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适应时代进步的要求而提出来的。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又提出“小康社会”概念,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此次五中全会所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则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中,在全新理念指导下的一次农村综合变革。

一是基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难点和关键在农村。从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农业现代化举步维艰、农民收入增长困难重重、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任务艰巨,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如果这些问题和矛盾不根治、不解决,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就很难赢得主动、就容易出现波折。

二是基于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200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13万亿元,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5%以上,财政收入达2.6万亿元,这对于建设新农村非常有利,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大对“三农”发展的支持力度。否则,尽快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就会落空。

三是基于巩固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加快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不仅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是全社会的普遍共识,而且是应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挑战和参与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的客观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继续通过改革找出路、通过创新促发展,积极建立起既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又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体制机制,使农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是基于缓解农村发展的资源、市场、体制三大制约,缩小日渐拉大的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一个基本事实是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明显提升,工业化、城镇化速度加快,土地、资金等要素大量向城市集中,耕地在过去7年中减少了1亿亩,人均下降到1.2亩,相当于世界平均值的1/3,而农村人口却没有减少多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2.57∶1扩大到3.23∶1;农村积累下来的种种矛盾,已经向国民经济发出了强烈的预警信号。因此,中央审时度势的提出,要下决心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义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是相互统一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构建和谐的农村社会与城市不同,应与农村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社会公平、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

新农村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发展为重、发展为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步伐,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从而实现农村社会由温饱到小康,由局部小康到全面小康的跨越,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可靠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对农村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既包括物质文明建设,也包括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既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也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改变我国农村落后面貌的根本途径,是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综合性措施。

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十五”发展期间以来,我区在发展农村经济和推进社会全面进步等方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取得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逐步提高

近年来,中央和自治区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和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村经济稳步增长,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村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04年,我区农业增加值由达到67.2亿元、粮食总产量达到290.5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320元。

(二)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生活环境不断优化

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区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组织实施了农网改造、林业生态建设、人畜饮水改造、县乡道路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小康住宅建设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同时不断加大农田土地的改造力度,使一些中低产田得以改良,农村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农业发展有了后劲,可持续发展有了保证。

(三)科技教育加快发展,农民素质不断提高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和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我区逐年加大了对教育和科技的投入,中小学校舍建设、远程教育网络建设、电化教育设施投入成为各地农村投资的重点。与此同时,各地不断加大对农民科技培训,培养农村科技能人。广大农民积极学用新型科技,农用新科技在农村得到广泛普及。

(四)民主法制不断健全,文化生活进一步改善

在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大环境下,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也取得了很大成绩,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以宪法为核心,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重点的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依法治村活动广泛开展,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普遍实行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农村基层民主得到发展。与此同时,农村居民文化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新的提高。随着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农民更加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在文化、服务、娱乐等方面的支出不断增加。移动电话、计算机开始进入农户家庭,扩大了农户接受外界信息的能力和渠道,农村居民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虽然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大多数乡村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变化,但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和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有下列因素制约着我区农村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一)人多地少,农民增收后劲不足

我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省区,农民收入近80%来自农业。近年来,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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