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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车县第二中学学生请假程序规定
一、假条要求
学生请假必须由学生或家长先向班主任书面申请,若是学生申请,班主任必 须注明:“该生家长已与我联系过,我已给该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同意该生请假望批准。班主任签名”并附:年月日。班主任要对学生和家长情况及请假真实性负责。
二、批假权限及要求
1、平时学生两天内的假期,由班主任从严审查批假签字后,年级组长再审查批假。请假一天或一天以上的学生要到政教处备案。非上班时间,学生临时性请病假事假的,由班主任与值班领导联系后值班领导批假。紧急情况,值班老师或值班领导可便宜处理。班主任只能批准办理学生半天以内的临时请假手续。学生打电话向老师请假,或老师打电话给校门卫给学生请假者,视为无效请假。
2、平时学生请两天以上七天内的假,由班主任审批签字后,报年级组长签字,再由政教处部门负责人批假并备案。
3、学生平时请假超过七天的或学生因病办理休学请假手续的,学生必须在家长陪同下,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班主任老师签字审批后,再由校长批假,并到政教处、教务处备案。
4、军训请假,由政教主管领导或具体负责军训的负责人批假。
5、请假假条需统一用学校假条。
三、假条管理
请假条一式两份,同时班主任老师将学生请假人数进行编号排序,一份班主任备份留根,一份给学生出门假条,由保卫处存档管理,学期结束后班主任老将存根备份假条交政教处存档管理。
四、学生违反请假规定处理办法
1、请假两天以上七天内需到政教处备案,请假七天以上或因病办理休学的学生需到政教处、教务处备案。未到政教处、教务处备案者,将按自动退学处理。
2、凡学生未按以上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或学生代签、冒签班主任、年级组长或其他负责人姓名的,将对学生进行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
库车县第二中学政教处
201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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