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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推荐6篇)

2022-11-26 2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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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进口货物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市可能出现的核酸阳性食品事件,切实防范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从三方面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核酸检测阳性冷链食品应急处置工作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组牵头协调,市直及驻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各县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其冷链食品工作机构在各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二是加强预防和监测。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的通告》要求,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控;要加强冷链食品疫情监测,对重点场所、冷链食品、直接接触食品的贮存容器、工具、设备、环境及从业人员不间断开展核酸检测;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应选取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进行冷链食品采样检测。

三是完善应急响应措施。

《预案》建立了初筛阳性和复核阳性两级应急响应体系,并规定了相应应急响应措施。针对初筛阳性的情况,辖区冷链食品工作机构要将核酸阳性物品信息迅速逐级上报至省疫防办,并送省疾控中心进行阳性复核。同时,市、辖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其辖区各有关部门立即对可疑冷链食品开展溯源调查、产品及场所管控、接触人员防控工作。针对复核阳性的情况,各有关单位要按自身职责严格开展信息确认和通报、产品和场所管控、接触人员防控、产品无害化处理、运输车辆消毒、存放环境消毒、应急监测、信息、社会秩序维护、防控措施评估等工作。

第二篇:进口货物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县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事件流行,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工作,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全覆盖、无遗漏”闭环管理,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最大程度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指南,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根据《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应急处置指南》,结合武义实际,提出相应的防控策略和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要点,实施精准防控,最大程度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等物品由物到人传播、扩散和蔓延,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监测,评估预警。密切关注各地冷链食品核酸检测信息发布情况,跟踪冷链食品物流动向,判断是否流入我县,在县疫情防控办统一领导下,市场监管、卫健、交通、公安、经商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

(二)准备到位,有备无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在人、财、物、机制规范等方面开展冷链食品疫情应急准备工作。

(三)及时响应,精准处置。针对不同来源,设置不同风险等级、采取高中低风险差异化处置,及时启动和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做到精准、果断处置。根据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结果,研判风险,在县疫情防控办统一指挥下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和人员管控应急预案。

(四)加强宣教,联防联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有关企业、社会公众的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积极组织、动员企业参与配合冷链食品疫情应急准备和处置等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县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在县疫情防控办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应急指挥体系,强化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应急准备、响应处置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措施。根据《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武义县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的通知》(武政办〔2020〕84号)和《武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健全完善县指挥部工作体系的通知》(武疫情防指【2021】3号),调整后的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和专班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组成人员名单

总协调人:王 辉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组 长:章 航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 组 长:朱凤鸣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

舒旭东 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大队长

周红攀 县财政局企业科副科长

张琴英 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副主任

赖亚璐 县经济商务局国内贸易与市场科干部

游 华 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科负责人

徐 昂 县大数据发展中心数据资源科干部

潘国靖 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检验检疫科干部

联 络 员:

谢霄雯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科科长

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一)县市场监管局

为冷链食品物防专班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全县冷链食品物防工作;指导督促“浙冷链”系统应用;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管理有关规定的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二)县经济商务局

负责涉及职责范围内食品冷链物流企业、冷库、大型超市的行业管理,督促指导有关经营者使用“物防”信息系统登记上传信息,提供有关基础数据,协助开展新冠病毒抽样检测和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消杀、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等规范标准制定、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对核酸检测结果及时汇总分析,提出针对性措施。

(四)县公安局

负责打击冷链食品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五)县财政局

负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相关的资金保障。

(六)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查验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随附的海关通关单证和消毒记录,督促承运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七)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负责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系统数据采集和应用提供支持。

(八)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

打通与“浙冷链”系统的信息对接渠道,做好进口食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管理。

五、应急响应处置

接到本地疾控中心阳性报告、市物防专班通报或县疫情防控办指令,县物防专班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应急响应状态,进行风险研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先期处置

接到县疾控中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后,立即分别报告至县疫情防控办、市物防专班,由卫健部门将初筛阳性标本送市疾控中心复核。在复核结果确认前,县物防专班快速部署开展溯源倒查。通过“浙冷链”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的方式,对同批次涉事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予以核实确认。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不在本辖区的,县物防专班应立即向上级物防专班报告。

(二)科学确认检测结果

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复核确认后,县物防专班应立即将溯源倒查情况以及涉事产品的入境信息材料报市物防专班。同时,应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检测、检查工作。

(三)核实货物信息

开展确认检测工作时,重点针对包装完整、所采样部位可排除在国内受到新冠病毒污染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应佩戴执法记录仪,记录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的全过程。核实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货查验记录时,应确保货物来源信息与“浙冷链”系统记录的数据一致。若货物来源信息与“浙冷链”系统记录的数据不一致的,县市场监管局应立即开展调查,其他部门按规定各负其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四)确保采样规范

卫健部门开展确认检测工作时,应完整记录开箱、采样、送样等过程,并确保不会造成交叉污染。相关操作应保留可经后续调阅的档案材料,包括视频、照片、原始记录等。整个过程要确保真实、完整、规范。

(五)确保结果准确

采集的样本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指南进行操作,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六、事件报告

(一)应急处置单位应尽快调查清楚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县物防专班,并按专班下达的指令做好事件处置工作。

(二)情况报告应包括事件起因、涉及品种、范围、对同批次涉事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及相关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及进货凭证、就地封存情况等初步调查核实基本情况,以及简要案情、采取措施等处置情况。

七、信息发布

(一)对于确认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县物防专班应将采样和检测情况连同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的视频记录等材料一并报上级物防专班确认。

(二)省内发现阳性冷链食品,严格落实“五步走”流程:

一是当地检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第一时间由县、市物防专班逐级报告省级物防专班,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产品流向追溯并及时控制;

二是市、省疾控中心复核确认结果后,由省卫健委第一时间向省物防专班书面通报;

三是省物防专班向省疫情防控办报送涉事产品核查处置相关信息;

四是由省疫情防控办统一发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及后续处置信息;

五是由省疫情防控办向省外通报,待省疫情防控办发布后,县疫情防控办再发布信息公告。接到外省通报阳性冷链食品流入我县信息反馈,相关信息通报由县疫情防控办统一发布。

第三篇: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市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建设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

方案要求各区县、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参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各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项目负责人牵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现场防疫专员和工作职责。专业承包、分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直接责任。项目监理单位要将疫情防控情况纳入重点监理范围,项目总监负责落实。项目现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场设置疫情防控公示牌,内容涵盖项目防疫领导小组成员、防疫专员信息和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将防疫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一、加强施工从业人员源头管控

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三类人员实施严格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建设工地只留一个专用通道,门卫24小时值班在岗;严格人员进出场管理,建立施工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台账,项目现场所需的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安排专人接收和装卸。

二是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对施工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通过现场悬挂宣传图片、警示标语、微信等形式,使每名从业人员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措施,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是建立项目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所有建设工地必须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每日检查不应少于2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相应口罩方可进入现场,检测结果建立台账,逐个登记,留存备查。凡发现体温≥37.3℃、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有与疫区、疑似病人接触史者,所在建设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及时报告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采取隔离措施。

四是严格疫情信息报告。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天将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措施检查有关情况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

三、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消毒防疫工作

一是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厕所和浴室等公共场所经常通风换气,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 消毒记录逐一登记,存档备查,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二是工地食堂要注意食材安全,每天要落实晨检和个人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装、戴一次性手套、佩戴防护口罩。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对食材采购渠道每日进行记录,杜绝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要采用分段分餐进食,避免人员聚集,餐桌座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

三是改善员工居住条件,宿舍必须具备通风、消毒等必要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勤晒衣服和被褥。

四是项目现场要准备充足体温计、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84消毒液、消毒器材、急备药品等防护物资;要明确划定专门区域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确保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及突发情况应对及时到位。各项物资要建立台账,明确位置,加强维护,保证随时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四、明确责任分工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质安站牵头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全市燃气、热力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复(开)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区县和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格控制开复工时间

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迟市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关建设项目外,全市所有建设领域续建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及新建扩建项目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期间擅自开工或复工的,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六、严格管控程序合理实施复工

续建项目复工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工前,除报送相关满足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等资料外,还需报送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措施检查表》和《建设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对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质量、安全、扬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现场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复工或开工,未经批准同意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或复工。

第四篇:快递物流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切实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与寄递服务保障工作,坚决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实屏障,建立健全__市__快递业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保障寄递服务畅通,确保本市__快递业平稳运行。

1、2编制目的

根据《__快递业疫情防控与寄递服务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疫情防控期间__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__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加强版)》等规范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行业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__市__快递业突发疫情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实事求是

根据本市各辖区疫情发展需要和管控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__快递业疫情防控和寄递服务保障工作,防止“一刀切”和简单化。

1、4。2科学精准

科学研判疫情发展形势,遵循客观规律,精准制定行业疫情防控和寄递服务保障工作措施,着力优化流程,全面提升工作效率,精准做好行业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4。3统筹协调

统筹谋划行业疫情防控与寄递服务保障工作,既要防止疫情通过寄递渠道传播扩散,又要保障重点物资和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运递。

1、4。4协调联动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协同各派出机构,统一部署调度,做好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工作合力,切实保障寄递服务需求。

2组织指挥体系

__市__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成立__市__快递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及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任组员,负责统筹指挥寄递渠道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__快递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处,负责日常协调、组织调度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各寄递企业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由__公司负责人任疫情防控专班负责人,由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负责人任疫情防控专班联络人,具体负责疫情防控综合协调工作,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响应、准确应对、规范处置。

3预防预警

3、1预防

各派出机构要按照预防和应急并重的要求,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寄递企业的安全监管,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保障__业安全稳定运行。

各寄递企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新冠肺炎防疫知识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健康素养,确保从业人员知悉防疫要求,具备个人防护意识,熟悉应急处置流程,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3、2预警

各派出机构要及时了解各辖区寄递企业处理场所运行、网点营业、邮件快件存量、人员在岗数等情况,评估行业受疫情管控影响,积极向市疫情防控办及联防联控机制反映行业运行实际情况,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密切跟踪疫情形势,确保发生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

4工作职责

4、1落实防控措施

相关寄递企业要按照本市疫情管控要求,认真落实市局制定的《__市__快递业疫情防控规范(加强版)》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4、2防疫物资储备

各寄递企业要储备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和洗手液等。按照每工作4至6小时更换一次口罩的频率,定期为从业人员免费分发口罩,确保防疫物资发放到一线从业人员手中。

4、3开展涉疫处置的情景

发生以下涉疫突发事件,各派出机构与寄递企业要配合__快递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市疫情防控部门做好应对处置:

(1)从业人员确诊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以及被明确为密接和次密接人员的。

(2)涉疫人员(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接接触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等人员)在相关营业网点办理业务,在处理场所、运输工具内处理邮件快件;或曾在营业网点和处理场所有其他活动的。

(3)有明确信息接触、转运涉疫邮件快件的。

(4)有营业网点在中高风险区域内的。

(5)市政府以及市疫情防控办通报的其他情形。

4、3。1邮件快件涉疫突发事件

(1)“停”。第一时间停止涉疫和中高风险地区相关企业寄递服务运行。配合市疫情防控办实行封闭管控,营业网点、处理中心等生产经营场所立即停止生产操作,相关从业人员立即原地隔离,迅速对密接人员和次密接人员进行排查,相关邮件快件立即原地封存,避免人与人、物与物接触,防止疫情通过寄递服务渠道传播。

(2)“消”。立即协调配合市防疫部门对涉疫和中高风险地区相关生产经营场所、运输工具、装备工具、邮件快件进行全面消毒,按照地方防疫部门要求配合做好对密接人员和次密接人员的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工作,同时做好相关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3)“查”。迅速按照地方防疫部门要求,对可能受到病毒沾染的邮件快件进行详情查询、追踪拦截、检测隔离等工作。建立健全寄递供应链全链条、可追溯信息管理体系,当发生涉疫邮件快件后,确保迅速通过数据反向脱敏追查涉疫邮件快件相关信息,报告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对涉疫快件进行溯源排查和无害化处理,及时通报快件目的地。

(4)“保”。涉疫和中高风险地区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经市疫情防控办确定为安全,在市防控政策允许范围内,有序做好恢复生产和寄递保障工作。

4、3。2从业人员确诊或疑似感染新冠病毒突发事件

(1)发现确认或疑似病例的,立即强制安排该从业人员离开岗位和现场,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做好人员隔离和场地消杀工作,并开展人员接触史追溯工作。

(2)所有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均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单位或居住酒店,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3)在营业场所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测温仪等安全防护用品,并加强对生产办公场所、运输车辆、邮件快件做好通风消毒和人员体温检测等防疫指导。

5信息报告

5、1报告程序

突发疫情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如实向市疫情防控办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感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漏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漏报、谎报。同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确认,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随时向属地疫情防控办及其有关部门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第五篇:快递物流公司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应对疫情市场供应和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助力疫情防控与应急物资保障。现对我区物流重点行业做好防疫措施提出如下建议方案:

一、制定应急防疫预案,备齐应急防护用品。

物流企业要制定各自具体防控预案,建立工作责任体系。在单位备齐医用口罩、防护服、防护手套、体温计、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并明确专人负责,科学分发和使用防护用品。强化疫情期间用工机制,动员专门负责人对疫情期间拟上岗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筛查,确保上岗工作人员健康。

二、确保服务不中断,保障措施强有力。

物流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手机 24 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各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服务工作不中断,特别是涉及快递快运的企业要制定从寄出包裹的安全防控方案,做到及时、准确、安全、无误。

三、加强在岗职工健康防控,确保在岗职工健康安全。

物流企业要提升管理运行机制,包括提升办公场地、食堂卫生水平,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工具清洁卫生和消毒,在工作场所采取通风、测体温等必要措施,确保在岗职工卫生和健康安全。

四、做好应急物流预案,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物流企业在关键时刻,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随时响应各级政府的号召,确保运输资源和仓储资源在第一时间发挥作用,保障应急物资物流顺畅。

各物流企业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防疫意识,开展防疫工作。在企业内部强化宣传指导,加强督导检查。在人民需要时,响应区政府指令和社会需求,积极协调物资的调拨和运输方案的跟踪和落实,及时确保物资到位。

第六篇:疫情防控措施应急预案

一、开学时间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__-20__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精神,深圳市确定20__-20__学年普通中小学校秋季开学时间为9月1日(高三年级为8月10日),幼儿园开学时间参照中小学执行。

二、开学前工作措施

各区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深入总结和巩固春季学期学校防控工作的经验,压实责任,织密织牢防控网络;加强监测,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精准施策,周密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全力确保开学安全。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疫情防控与学生返校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新开办学校、民办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薄弱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帮助、指导和检查,查漏补缺,加强整改。

二是完善学校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学校与辖区疾控部门、社区防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协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副校长(副园长,下同)、学校卫生专业人员(校医)的作用,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日常防控工作;完善发热师生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绿色通道。

三是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的主体责任,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并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开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各项制度,做到疫情防控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四是加强健康监测。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内原则上不离开居住地、不外出旅行。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校车司机、保教人员等)在秋季开学返校前14天内的行踪和健康状况,开展健康监测。开学返校前14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境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健康监测和管理。有国内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官网实时通报为准)旅居史的人员,应进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返校时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通行“绿码”。返校前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规定申报。新冠肺炎确诊或处于隔离期的师生员工,应暂缓返校,治愈或解除隔离后凭复课证明方可返校。

五是严格落实健康申报。开学前1周,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关注市教育局公众号“深圳教育”,在下方菜单栏中的“健康申报”选项进行信息申报,申报合格并持有“深i您”健康绿码方能返校;不符合条件者需在班主任及校医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符合条件后再行申报。

六是周密做好新生健康监测和申报工作。各学校要提前谋划,密切关注新生健康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开展14天健康监测和健康申报工作;严格落实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督查未完成免疫规划程序的儿童补种相应的疫苗;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在校园接种流感疫苗。

七是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加强校内应急值班、居住人员的管理,其他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校园,须经学校同意并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

八是强化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学校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提前备齐必备防控物资,正确保管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和各类防疫物资,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九是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各学校应提前做好学校测温设备、隔离观察室等防控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按要求做好饮水设施、洗手设施、隔离室的改造与消杀工作,做好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宿舍、校车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和通风工作;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做好校园食堂检查和食品安全管理,暂停进口冷链食材配送,重点针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开展传染源检测排查和消杀工作;密切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交通管理。

十是在开学前至少开展1次校园疫情防控模拟演练,组织本校相关人员并协调相关任务单位、疾控部门、医疗机构等参与,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是开学前一周,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组织教育、卫生等部门,逐校检查开学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市教育局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各学校进行抽查;对于准备工作不到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整改。

三、开学及开学后工作措施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两手抓”“双促进”,以最严格标准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教育教学正常化。

一是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学生入校前应在家长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并尽快就医;学生入校及在校内要严格落实“一日三检”,校门口设测温卡点,所有人员进校须检测体温,入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校医室负责对师生体温检测、健康观察等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在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上报。

二是加强因病缺勤及周末健康管理。落实师生员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和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准确掌握未到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及时追访和上报;组织家长如实反映学生健康状况,重点做好学生周末居家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告知学校,避免带病入校。

三是根据疫情发展形势,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快递、包裹一律进行无接触配送,禁止外卖进入校园。对需入校开展常规工作(如学生体检,近视、脊柱侧弯筛查,儿童营养项目,四点半课堂等)的,在落实入校人员健康管理(持有绿码并进行核酸检测)的情况下,应予以入校。

四是师生员工应随身备好口罩,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在校期间校园内可不戴口罩;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学校可逐步恢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走班教学、体育课接触性活动、游泳课开放、图书馆及功能室开放等);一般情况不组织室内大型集体活动,如确有必要,应依据辖区疾控机构的研判评估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意见综合决定。

五是加强就餐管理。对在家就餐的学生建立台账,加强两点一线管理;对在校用餐的师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错峰用餐、分区域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做好餐具消毒。

六是扎实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学校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按要求严格实施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清洁活动、厕所革命、控烟禁烟行动等工作;规范垃圾分类管理,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

七是持续加强卫生宣教。各学校应在开学前面向师生员工及家长开展“一日常规”等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做到应知应会;开学后持续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文明行为和良好卫生习惯;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培养学生勤俭节约良好美德。

八是持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一把手负总责,由学校心理健康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利用电话访谈等形式精准掌握学生返校前的心理状态;认真开好“开学前家长会”和“开学第一课”,重点开展卫生健康、交通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轻松、平安的开学氛围;除初三、高三外,开学一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将进行通报并追责。

九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四早”机制,充分发挥卫生副校长、卫生专业人员和校医的作用,快速、科学、精准、稳妥开展发热病例处置工作,精准区分常见病、一般传染病和新冠肺炎病例的处置与信息发布程序,常见病病例不公布,一般传染病按既定程序由相关部门登记公布,新冠肺炎病例须按要求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程序公布。

十是学校所在地区新冠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时,应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技术方案》执行。本通知各项要求如与上级部门发布的最新要求相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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