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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2022-11-26 21: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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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食品卫生安全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于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是维护幼儿园和社会稳定的大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等法律法规,以预防和遏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幼儿园食品放心消费的环境为目标,坚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围绕”幼儿园为学生着想,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师生生命健康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普遍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增强教育系统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教育教学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计划。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幼儿园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师生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行和长期性。

幼儿园制订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成立了由一把手总负责的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全网络。

二、明确职责

(一)幼儿园分管副园长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加强对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幼儿园分管副园长与幼儿园食堂管理员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每学期会同校委会组织一至两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学生课营养餐、饮用水及其他方面的幼儿园食品卫生的管理和督查。

2、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实施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并做好必要的考核记录。

3、加强幼儿园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其达到卫生要求,并与幼儿园招生规模相适应。幼儿园食堂及饮用水等基础设施达不到卫生要求或与办学规模不相适应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4、督促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5、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二)幼儿园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1、幼儿园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幼儿园食堂、饮食店、商店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达不到卫生基本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一是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三是出现食物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2、幼儿园食堂应坚持“服务师生,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幼儿园要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必须向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幼儿园供水工作由专人监管,盛装学生饮用水的容器必须加盖加锁。

4、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并持有卫生监督部门指定医疗单位检查的健康证明。发现患有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幼儿园食堂物资实行准入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6、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7、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8、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救助工作。

三、具体措施建立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学要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物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报告内容为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已采取的措施、可疑食物、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

二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幼儿园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幼儿园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是建立幼儿园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幼儿园和责任人追究责任。

(2)检查各校食品卫生安全进销台帐,对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要整改的单位督促完成。

(3)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所有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持证率达100%。

(4)定期开展培训。定期开展对幼儿园卫生主管领导和幼儿园食堂负责人的卫生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四、主要工作

1、加强宣传,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师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与卫生部门联合每季度对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进行一次检查。

3、暑假对全园后勤人员进行一次培训,提高后勤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4、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工作总结,评比。

第二篇: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水果、蔬菜一定要清洗干净。

2、彻底加热食品,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必须达到70度以上。

3、做熟的食品放置时间不宜过长,最好在食品出锅后尽快吃掉。

4、妥善贮存熟食品,应在60度以上或10以下的条件下贮存熟食品。

5、贮存的熟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再次彻底加热,加热时应使食品所有部位的温度都达到70度以上。

6、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的接触,用于处理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等也要分开。

7、加工制作食品前和每次间歇后,必须把手洗净。

8、保持加工操作间的清洁,所有用来制备食品的用具表面必须保持绝对干净,抹布应每天更换,并在下次使用前煮沸消。

9、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

第三篇: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避免幼儿园食堂发生火灾或伤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幼儿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健康自查

1、凡患有皮肤切割伤、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腹泻、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禁止从事食品加工操作工作。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离岗治疗,痊愈后持痊愈证明及保健医检查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2、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环境整洁无油污,室内无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个人衣帽整洁,不留长指甲及佩戴首饰,勤洗澡洗头。

二、食品原材料自查

1、食品采购、验收自查。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防止三无食品原材料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2、采购记录自查。按记录表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相关内容。

三、储存自查。

1、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2、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

3、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

4、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5、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

6、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7、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四、设备自查。

1、冷藏设备的数量应满足生熟分开存放的要求,并保持食品安全所需的冷藏温度,冷藏设备应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冷藏室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

2、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厨房内设备运行要正常,用后要清洁,无原材料残留。

五、安全自查。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1、厨房电器、机械安全操作流程上墙。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2、食堂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符合消防要求,在保质期内。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3、火源管理,燃气灶及连接管、电热设备安全检查。

4、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

5、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6、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7、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第四篇: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幼儿园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幼儿园园长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园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园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设立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幼儿园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园长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厨师责任:

1.使用、加工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第八条责任及处分

(一)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幼儿园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他处分。

(二)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幼儿园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条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园长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后中心校、教育局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本办法由幼儿园负责解释。

第五篇: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非厨房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食堂。

2.食堂要安装纱门、纱窗,做到防蝇、防鼠、防蟑螂,食堂地沟要安装防鼠网。泔水桶、垃圾桶要加盖,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3.食堂内禁放有毒、有害物品,消毒药品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人配比使用。

4.采购有包装食品,必须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保质日期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5.食品应分类保管存放,应在安全期内使用。

6.幼儿每日食用的熟食品,必须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以上,每个食物样品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7.冰箱有专人保管使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期清理食品。每周清洁消毒一次。不得购买腐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8.食堂远离小朋友活动区,严防幼儿进入。蒸饭箱不能放在食堂外,电热开水器不能放在食堂内。以免影响保教人员打开水。

9.注意食堂安全,下班前检查食堂门窗、水电、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失窃、失火、投毒等事故的发生。

10.食堂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维修,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规范,确保安全使用。

第六篇: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非厨房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食堂。

2.食堂要安装纱门、纱窗,做到防蝇、防鼠、防蟑螂,食堂地沟要安装防鼠网。泔水桶、垃圾桶要加盖,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3.食堂内禁放有毒、有害物品,消毒药品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人配比使用。

4.采购有包装食品,必须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保质日期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5.食品应分类保管存放,应在安全期内使用。

6.幼儿每日食用的熟食品,必须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以上,每个食物样品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7.冰箱有专人保管使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期清理食品。每周清洁消毒一次。不得购买腐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8.食堂远离小朋友活动区,严防幼儿进入。蒸饭箱不能放在食堂外,电热开水器不能放在食堂内。以免影响保教人员打开水。

9.注意食堂安全,下班前检查食堂门窗、水电、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失窃、失火、投毒等事故的发生。

10.食堂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维修,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规范,确保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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