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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习基地是学生巩固理论知识、练就实践技能、实现角色转换、增强劳动观念、培养综合职业素质的实践性学习与训练场所。建设校外实习基地是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规范基地管理,提升学生技能操作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中长期医疗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和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XX〕19号)、《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XX―20XX)》、《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XX〕9号)、《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XX〕1号)等文件精神,注重高等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千百万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教育方针;坚持专业服务地方,服务医药卫生行业的宗旨;加强校企合作,加快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找准专业与企业的利益共同点,实现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目标,努力为当地经济服务。
二、基本原则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是实施职业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的必备条件,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示范区,是教学科研成果的辐射源和对外交流的窗口。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是以校企双赢为切入点构建的,是实现双赢发展、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交流平台。
三、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确立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方式及步骤;
2.负责领导组织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实施工作;
3.负责建立完善校外实训基地的相关制度、机制,宣传等工作;
4.负责总结经验,加以改进,保证持续提高。
四、建设思路
根据学校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学校实训基地建设的原则,企业承担技能课程教学和实训基地建设,学校引导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通过校企合作统一规划,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企业负责实训基地建设、经费来源、教学具体实施和成果申报等,学校负责建设指导和教学督查等。双方“责、权、利”的明确,可以确保中药专业课程相关岗位(群)所有主要实训项目的实施。最终把校外实训基地建成“生产、管理、服务、教学”综合的职业环境,实现多元化、多功能、多方位为一体的实训基地。
打造校外实习基地是学校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办学、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软实力的重要途径。校外实习基地是充分利用企业生产与经营的软硬件资源,着力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与职业素质的实践教学场所。学生在校外实习基地进行顶岗实习, 在实际工作中教育自己, 掌握未来就业所需知识和职业技能,培养自身的职业素养。校外实习基地的良好运行是开展实习教学工作的基础和质量的保障,保持校外实习基地长期稳定发展, 对发挥校外实习基地应有的作用, 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 具有重要意义。
总体目标:
1.打造校外实训基地,满足专业学生的课程实训和专业实习需求。
2.拓展校外实训基地的功能,既要数量,更要质量,着实提高校企合作办学的水平。
3.加强校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完善师资队伍结构。
4.在师资队伍培养、课程开发、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研发、技能竞赛等多领域开展合作。
5.建立和完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实践教学体系及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
6.通过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弥补校内教学资源的不足,为企业建立人力资源储备,促进企业经济增值,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率,实现多赢效果。
五、建设原则
1.互惠互利原则
学校和企业作为不同的利益主体,其社会责任、功能定位互不相同。学生在实习基地实习,虽然给企业解决了一些人力资源的问题。但直接利用实习基地的场地、设备以及接受企业技术人员的指导,这必然给企业带来许多负担。为了建立稳定的合作办学关系,实现长效发展,在充分利用企业资源的同时,学校也要为企业创造利益。例如利用院校师资力量,为企业员工提供职业岗位培训。利用学校智力资源优势,为企业提供人才、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甚至与企业联合申报课题,与企业技术人员一起共同研究和攻克难题,为企业排忧解难,创造效益。
2.专业对口原则
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要充分考虑与学校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能满足相关专业培养的要求,实现较高的专业对口率,提高专业与行业的契合程度。在开发校外实习基地时,除考虑企业的规模和实力外,重点识别企业是否能为学生实习提供相应设备、实习环境以及相应的专业实习内容。避免出现专业不对口,学生在企业充当低技术含量的“廉价”劳动力的现象。
3.互补共享性原则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要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专业科系的技术、人才、文化、信息等资源优势,在开展实践教学的同时,加强与基地单位在人才培养、信息技术开发、课题开发、技术革新及成果转化、文化建设、管理改革等方面的合作,通过优势资源的共享,促进学校和实习基地单位共同发展。
4.动态发展性原则
由于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产业结构在不断调整,特别是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企业始终处于动态发展之中,因此,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将实行动态的合作与发展。对于一些条件好、发展稳定并具有积极合作意向的企业可以建立相对固定的基地,有的实习基地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以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和实习基地使用效果。
5.示范引领性原则
打造高水平的校外实习基地是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应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特别是在我国职业教育教学继续深化改革,职教体系日渐完善的背景下,职业院校更应选择具有一些规模企业,保证学校和企业能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的范围内进行高质量合作。或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企业,以其作为实习基地的中心,再选择几个相关企业作为基地的拓展。随着现代企业的结构和类型的变化,以前那种集中在一个企业进行生产实习的可能性越来越小, 且效果也不理想。
六、建设内容
1.安排学生进行生产实训、实习和顶岗实践。
2.组织学生参观和进行现场教学,根据不同专业带领学生深入到作业现场,了解熟悉岗位工作流程和具体工作任务。
3.带领学生对本专业所涉及到的实例进行分析,了解专业的发展趋势。
4.对学生进行劳动态度、职业责任心、纪律性、沟通表达、企业文化、团队合作和学习能力的培养,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5.校企合作组织科技项目开发,设计新技术、新工艺,为企业开展员工培训。
七、校企职责
1.校方职责
学校在实习前把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送达实习基地,并与基地有关人员共商实习措施。根据实习基地的需求,提供专业对口、数量充足的实习学生。实习结束后学校可优先向实习基地推荐优秀毕业生。为实习基地来校宣传、介绍、双向洽谈提供便利。委派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实习管理检查工作,并认真履行《实习三方协议》中所赋予的职责。为实习基地在职人员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项目研发提供技术支持。
2.企业职责
合作企业委派相应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生实习的日常管理、实习考核工作。学生若有违反实习纪律等情况,及时与学校联系沟通;学生实习结束前,按学校提供的《实习考核手册》做好每位学生的实习考核及评定工作。妥善安排实习师生的教学、实习工作以及住宿、生活等。负责实习师生的安全和规章制度教育,并签定实习安全协议。向学校提供本基地招聘实习生的需求信息及相关信息,如实习部门、实习岗位、工作时间、岗位要求等。对学生进行岗前考核筛选,确定基地实习学生,并与学校和实习学生共同签订《实习三方协议书》。根据生产实际,合理安排学生的实习岗位和工作,并按照《实习三方协议书》做好学生的实习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实习的顺利完成。为实习学生提供一定的岗位或生活补贴,具体金额由基地双方协商决定。
八、保证措施
1.组织保证
(1)成立校外实习基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双方有关领导、技术人员和教师组成,定期研究基地建设事宜。
(2)成立由校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校外顶岗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对校外顶岗实习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有关顶岗实习方面的重要事项。
(3)组成由校内教师和企业人员构成的实习教师队伍,具体负责专业实习指导,以及校外实习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校企之间的联系、沟通、协调及顶岗实习过程的检查、督促和学生管理等工作。
(4)学生到实习基地顶岗实习后,由实习基地领导,实习车间主任、指导师傅、实习指导教师等组成实习指导小组,帮助实习生制定实习计划,指导学生生产实习,组织管理实习过程,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鉴定。
(5)各个小组的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职权清晰,互相配合,共同完成校外实习的指导和管理任务。
2.机制保证
(1)制度机制
为保证合作办学的高效运行,从微观层面需完善相应的柔性教学管理制度和企业的工作规范条例,如企业实训项目与校内课程成绩置换制度的弹性学分制、教师下厂实习的人事管理制度、企业横向科研项目研发的的科研管理制度、实习学生企业管理制度、企业指导教师辅导学生实训制度等。
(2)运行机制
将项目管理的思想融入到校外实习基地日常运行之中,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强化阶段化管理、量化管理和优化管理,改革原有的扁平化垂直式管理体制,成立专门的项目组,设立项目经理、课程经理,赋予相应的职、责、权、利,对合作办学项目的范围、时间、成本、质量、人力资源、沟通、风险进行管控,提高合作办学的绩效。
(3)监控机制
有效的监督和评价机制是提高校外实习基地质量的重要保障。合作方须根据湖北省的职业教育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遵循教育规律和职业教育走向,严格接受相关法律、制度和道德的约束,坚决避免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的“形式主义”和让学生充当廉价劳动力赚取实习费用的“利益主义”。监控内容包括校企合作合同条款的履行情况、双方的合作意愿及态度、专项资金的使用、合作项目进展、上报材料的真实性等。建立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校外实习基地进行客观的评价和科学量测。构建评价指标体系除了保证全面、合理、可行和可量化之外,更应考虑不同的时空条件下评价指标的更新,评价对象可包括学校、学生、企业、政府和社会公众。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动态与静态评价相结合、普查和抽样相结合的基础上,科学客观地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并辅以相应的奖惩和完善策略。
中医院护理岗位技能练兵活动报告
今年7月以来,我院根据市卫生局关于2011年全市开展护理技术岗位练兵和竞赛活动通知精神,在我院掀起“练内功、强技能增素质”的练兵热潮,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推动我院优质护理规范工作活动深入、稳步、持续开展,促进护理工作人员练硬本领。护理部决定在全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岗位练兵活动。现将我院岗位练兵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完成任务情况:
(一)目标明确,思想统一
此次岗位练兵,是提高我院工作效率的动力,是加强我院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体现,我们把这次岗位练兵活动作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推进我院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今年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切实解决当前我院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具体问题。我院召开了动员大会,号召全体职工明确岗位练兵的目的,掀起了岗位练兵的热潮,我院还专门成立了由主管院长XXX为组长,护理部为副组长,各科护士长为成员的岗位练兵领导小组,并分工到人,落实责任制,突出重点,大力提高了我院的综合工作能力。我院还制定了具体的练习内容和考评标准,为整个岗位练兵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认真组织,合理安排
为了确保岗位练兵活动有所成效,切实提高我院的整体素质,我院坚持练习与实战相结合,先理论,后实际,从易到难地开展练习,我院把这次岗位练兵分成了四个阶段来进行实施,6月份制定了活动计划、安排,并向各科室组织宣传,统一思想,营造氛围,使广大护理人员积极参与,切实提高了我院对外的综合工作能力,岗位练兵工作得到了井然有序的开展。
(三)实施考评,奖惩分明
为了使岗位练兵工作落实得到较好的效果,我院制定了具体的考评标准,并定期对各岗位练兵活动开展的项目进行了考核,护理部采取集中培训和科内培训相结合,在7---8月份进行了集中培训,共培训了基础护理服务操作培训了15项,专科护理技术操作24项,中医护理操作8项,九月份进行了理论考试及技能考核,根据其考核的成绩,评出了前五名,全院考试平均分数为90.5分,把职工的考核成绩纳入年度考核,与奖金、晋级、评优挂钩。使得全体职工学习热情高涨,在学习中,你追我赶,敢打敢拼,有力地促进了岗位练兵活动各项工作更好的开展。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四)考核方式:在我院工作的所有医护人员共XX人,参加考试XX人,其中护士长XX。
(四)考核结果; 理论考核前三名:
二、主要收获及经验教训:
通过此次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开展,我们主要有如下几点收获:
一、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在岗位练兵活动中,大家职责明确,既分工负责又协同配合。实行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充分发挥了主观能动性,积极有效的带动了职工的学习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同时,在院领导班子的带动下,涌现了一大批过硬的优秀骨干分子,在职工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确保了岗位练兵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
二、提高了我院工作业务能力和提升了日常工作效率和对外形象。
三、形成了良好的作风风貌。通过这次岗位练兵活动,全队职工在一日工作制度、精神面貌,以及院环境上,有了新的起色。一改过去的散、乱、差,这都是严格按照单位规章制度来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做到天天有计划,有安排,按时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岗位练兵的总结,在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个别同志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2、个别同志的骨干带头作用不强,没有为新同志做好传、帮、带的表率作用。
3、落实学习不够好,有时有脱节现象。
4、中医护理技能有待提高。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要继续保持和发扬岗位练兵活动。使我院护理队伍成为素质高、技术硬的一支团队,树立我院护理队伍新形象。
护理部 2011年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学生社会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应用型本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是强化实践教学,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前提和保障。为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有效地促进“产、学、研”相结合,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指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等各级各类单位与学校共同建立的学生实习实训或从事科研活动的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双方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与合作、培训、文化等环节或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第二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第三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培养学生岗位能力,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第二章 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第四条 校企合作关系紧密,能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能满足我校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要求,具备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装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
第五条 能承担我校部分实践教学任务,能接受我校有关专业一定数量的教师与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提供场地和实习实训指导人员,并能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卫生和酬金等方面的条件。
第六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分为校级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院级校外实习实训基地。适合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学院相关专业开展工作的基地认定为校级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仅适合于本学院相关专业开展工作的基地认定为院级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三章 学校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形式
第七条 学校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优先给予支持。
第八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可向学校投资或捐资(捐物)参与办学,参与相关专业建设与指导,选派技术专家来校承担课程教学,单位领导或技术管理人员来校举办学术讲座。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实习实训指导书和实习实训计划,提前送交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并委派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和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在一段时期内稳定地接受一定数量相关专业学生进行实习实训、顶岗实习或毕业实习,接受相关专业教师挂职参与技术与生产管理,成为双师型教师培养场所,使实习实训教学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第十一条 开展订单培养,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参与学校人才培养过程,根据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用人需求量,学校在国家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优先推荐有关毕业生就业。
第十二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图书馆、实验室与学院图书馆、实验室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开展科研合作,形成优势互补。
第四章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主要任务
第十三条 为学生提供包括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两方面的实践环境,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培养学生解决技术操作中的实际问题,取得实际工作经验。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才能等个人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十四条 通过校外实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职业道德培训,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的精神。
第十五条 由于校外实训基地是处于正常运转的企事业单位,学生所处的工作环境都是真实环境,实训的项目均应按相关专业学生今后所从事的职业及工作岗位进行设计,使学生地进行职业规范化训练。
第十六条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与学校制定共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习实训计划。按照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学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实践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
第十七条 承担对“双师型”队伍的培训和开展科研合作等。
第五章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组织与管理
第十八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组织与管理实行两级管理。校级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原则上由教务处直接或协助各学院建设与管理,院级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一般由各学院负责建设与管理。
第十九条 教务处落实和组织实施全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规划,对全校各专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促与协助各学院建立能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组织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议的签订、挂牌等。
第二十条 学校各有关部门均有责任协助各学院联系和落实校外实习实训单位,积极推动校企合作,配合各学院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毕业生提供顶岗实习岗位,拓宽学生顶岗实习与就业渠道的信息。
第二十一条 各学院具体负责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应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列入学院的发展规划。根据专业设置情况,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为依据,考虑经费承受能力及学生实习实训质量,尽可能就地就近选定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学校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二十二条 各学院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与合作单位联系,落实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六章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签约与挂牌
第二十三条 经双方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就合作单位的基本情况、合作形式与项目、合作时间等事项协商后,由学院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教务处审核同意后,与该单位签定合作协议、挂牌,确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二十四条 校级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由校长或分管校长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院级基地可由二级学院院长代表学校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一式二份),由学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各执一份。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确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张挂“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实习基地”牌匾。牌匾由教务处统一定制。
第七章 检查与评估
第二十六条 为促进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规范管理,教务处将不定期地组织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检查。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基地条件、实习实训效果、特色与创新等方面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不定期的评估、考核,组织开展校外实习实训示范基地、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并给予表彰。
第二十七条 各学院要建立具体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评估考核制度。按照实习实训环境、管理体制、培养目标、教学质量等方面制定评估、考核的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并对其开展评估工作。
第二十八条 各学院要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指导与管理,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协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解决建设、发展、实习实训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深化教学改革,不断开发新的实训项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八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九条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费用从学校实践教学经费中支出。
第三十条 校级校外实习基地每年按实际接纳实习学生人数给与实习基地建设费,用于基地购置办公用品及小型文体用品等。原则上每个实习基地每年建设费不超过1000元。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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