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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考核管理办法

2022-11-22 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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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材料管理人员包括材料主管、材料员、采购员、保管员等相关人员,负责全工地材料的组织采购、收发、保管、退还、整理和上报材料资料等工作,是公司控制材料成本的重要管理部门;对材料管理人员按以下条例进行考核:

1、不服从公司领导的指挥和统一安排的:每次罚款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并追究其责任;多次不服从者降低其工资标准。

2、未按公司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的:每次罚款50元,每月超过三次者取消当月奖金。

3、有事需请假者实行请假制度并写好假条报公司领导批准,未请假或未经同意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并处以日均工资2倍的罚款。

4、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和工作需要,未按时上班,有空岗现象的,每次处罚应到岗上班而未按时上班相关人员50元罚款,每月超过两次者取消当月奖金,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加倍处罚。

5、未协助施工现场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取消当月文明施工奖;出现安全事故取消当月安全奖。

6、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参加项目部主持的各种会议的,迟到的每次处50元罚款,无故或不请假未参加者每次罚款100元,多次不参加者,加倍处罚。

7、发现材料管理人员弄虚作假、假公济私按材料原价赔偿并处材料原值2―3倍的罚款。

708、因材料组织采购不及时、购买的劣质材料等原因造成停工待料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每次处相关人员100元—1000元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性质特别恶劣的加倍处罚。

9、发现施工过程中有浪费材料现象的,不制止也不汇报的每次罚款50元。

10﹑采购人员未按公司财务制度领用备用金﹑报销费用的,每次罚款50元。

11、当某一工程部位施工完毕,未及时安排、通知现场管理人员将材料收回的﹑清理不彻底的、收回未按规定堆码的,每次每项处50元罚款;多次不改正者,调换其工作并加倍处罚。

12、未及时取得、完善和整理好,上报技术部门和财务部门及领导所需材料资料的,每次处罚50元罚款,多次如此加倍处罚。

13、因组织采购材料质量而影响工程质量的,根据实际情况处罚相关责任人。

14、材料管理人员账目混乱的,未限量发放造成材料浪费的,每次每项处罚相关人员50元罚款,多次如此加倍处罚。

15、伙同外盗及其他人员偷盗公司物料变卖的,故意毁损公司财物的,按所涉数量金额原价赔偿并处2―3倍罚款;数量较大﹑情节特别严重的﹑性质特别恶劣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多余或不用的周转料未及时组织退还,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关人员适当处罚。

17、发现材料人员按高于实际价格报销的,收缴高于部分金额,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处罚。

18﹑多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多次出现类似错误,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工作和施工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其相应资格。

重庆卓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1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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