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更多文库 > 1号文库 > 详情页

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管理制度

2022-11-22 19:01:38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管理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管理制度》。

第一篇: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制度

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制度

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列入国家和省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以解决农村居民和农村中小学师生饮水安全为主要目标的供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取水设施、水厂、泵站、公共输配水管网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第三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其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城乡、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的原则。

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投资建设、经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编制专项规划,健全管理体制,落实扶持措施,实行规范运行,保障饮水安全。

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总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环境保护、价格、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举报污染农村饮用水水源、损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

第七条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应当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优先建设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提高供水工程规模效益。

经批准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

第九条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或者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其他工程参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入户部分,由农村居民自行筹资,建设单位或者供水单位统一组织施工建设。

第十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在主体工程所在地公示工程规模、国家投资计划或者财政补助份额、受益农村居民承担费用、工程建设概况、建设工期等内容。

第十一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和设施设备等,应当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国家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合格后,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清产核资,明晰工程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所有权:

(一)国家投资建设的集中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二)国家、集体、个人共同投资建设的集中供水工程,其所有权由国家、集体、个人按出资比例共同所有;

(三)国家补助、社会资助、农村居民建设的分散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农村居民所有。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以依法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转让工程经营权,转让经营权所得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第三章供水与用水

第十四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以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所有权人确定经营模式和经营者(以下称供水单位)。所有权人与供水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县级人民政府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国家所有权。

鼓励组建区域性、专业化供水单位,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供水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规范的制水工艺;

(二)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三)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从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五)建立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定期检测制度,并向市、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检测结果;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或者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单位应当设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仪器设备和专业检验人员,负责供水水质的日常检验工作。

供水单位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并指导供水单位限期整改,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技术指导。供水单位在整改期间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第十六条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的水压标准,保持不间断供水或者按照供水合同分时段供水。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暂停供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供水设施维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暂停供水时间超过24小时的,供水单位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第十七条供水单位应当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定期进行检测、养护和维修,保障供水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供水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供水档案管理制度。水源变化记录、水质监测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生产运行报表和运行日志等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并有专人管理。

第十九条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接受有关部门对供水水费收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供水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公告国家和省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政策措施,并定期公布水价、水量、水质、水费收支情况。

第二十条鼓励供水单位使用自动化控制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和节水的技术、产品和设备,降低工程运行成本,提高供水的安全保障程度。

第二十一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保本微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二条供水单位应当与用水单位和个人签订供水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供水单位应当在供水管道入户处安装质量合格的计量设施,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抄表收费。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入户计量设施的正常使用,并按时交纳水费。

第二十三条用水单位和个人需要安装、改造用水设施的,应当征得供水单位同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配水管网上接水,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国土资源、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水源保护区,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共同商定,并报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从事下列活动:

(一)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在取水点周围500米水域内,从事捕捞、养殖、停靠船只等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在取水点上游500米至下游200米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或者在沿岸倾倒废渣、生活垃圾。

(二)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在水源点周围50米范围内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场(站)等污染源。

(三)以泉水为供水水源的,在保护区范围内开矿、采石、取土。

(四)其他可能破坏水源或者影响水源水质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保护范围,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供水单位应当在保护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

第二十七条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害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挖坑、取土、挖砂、爆破、打桩、顶进作业;

(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三)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堆放垃圾、废弃物、污染物等;

(五)从事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其他活动。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主管道两侧各1?5米范围内,禁止从事挖坑取土、堆填、碾压和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围30米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不得堆放垃圾。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不得从事影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运行安全的活动。确需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应当在施工前15日与供水单位协商一致,落实相应措施,涉及供水主体工程的,应当征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造成供水设施损坏的,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卫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源、供水水质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有关监测机构对水源地、出厂水质、管网末梢水质进行化验、检测,并公布结果。

前款规定的水质化验、检测所需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不得向供水单位收取。

第三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供水单位应当制定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报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因环境污染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供水水源水质污染的,供水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供水,启动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并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卫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扶持措施

第三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

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主要来源:市、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转让工程经营权的所得收益等。

第三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项目纳入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安排,保障土地供应。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三十四条企业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经营所得,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的.其他税收优惠,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供水单位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以及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组织抢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发生水质污染未立即停止供水、及时报告的,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

(二)擅自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配水管网上接水或者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围30米范围内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或者堆放垃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集中供水工程,是指以乡(镇)或者村为单位,从水源地集中取水,经净化和消毒,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利用输配水管网统一输送到用户或者集中供水点的供水工程。

(二)分散供水工程,是指以户为单位或者联户建设的供水工程。

修武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突出四个三2015-07-12 23:48 | #2楼

一、坚持全民参与,做到“三级联动”

一是三级齐动员。县、乡分别成立了饮水安全工作组织,做到有领导、有人员、有分工,各村委会作为全村的大事来议、来抓;分级落实投资,县财政每年将饮水安全专项资金列入预算,有关乡、村按照要求,及时筹集配套资金;县、乡、村分级召开会议,层层宣传发动,落实部门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形成最大合力。

二是政府搭平台。为以优先实现饮水安全为目标,各乡镇及时制订争创饮水安全示范乡镇实施意见,做出资金配套、占地协调、施工环境保障、工程建后管理等承诺,比条件,摆优势,积极参与项目竞争。县政府为各乡镇公平、公开、公正竞争示范乡镇搭建了平台。

三是群众唱主角。参与拟定饮水安全项目实施办法,召开村民代表和群众大会,针对工程操作模式、投资组成、实施程序、管理形式、水费征收等具体内容,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参与工程前期准备,在供水工程设计方案的确定、占地协调、资金筹集、研究工程管理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参与工程实施,挖沟埋管、质量监督、阀门井及洗刷池建设等工作由群众完成;参与建后管理,工程运行中,自觉协助管水员抄表收费,监督供水站的管理运营。群众在项目争取、准备、实施、管理各个方面积极参与,充当主角。

二、坚持整乡推进,做到“三个有利”

一是有利于提高工程标准,实现工程的统一管理。饮水安全工程主要由项目资金做支撑,项目资金按照受益人数匹配,资金有限。水利部门采取跨村供水、集约建设,提高了工程标准,方便了管理。高村乡、郇封镇集中供水厂,都配设了供水计算机控制系统,实现了水厂管理的数字化、标准化、自动化。

二是有利于整合资源,取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水利部门立足实际,科学规划,整合水、电、人、资金等多种资源,实行集中供水,克服了单村供水工程规模小、效益低、投资浪费、管理成本高、供水难以保证等弊端,实现了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三是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水利部门在项目规划中,采取整乡推进方式,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安排资金,统一调度管理,从而保证整个乡镇无论大小、贫富,村村都能吃上深井水、安全水。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化解了个别村之间尘封多年的矛盾,为建设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做出了贡献。

三、坚持建管同步,做到“三个先行”

一是工程未动,组织先行。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机构,抽出精干人员专抓此项工作;同时,按照乡乡成立供水站、村村招聘管水员的要求,组建专业管水组织,提前岗位练兵。在水利部门指导下,各村成立用水户协会,对供水站及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二是工程未动,规划先行。为了取得最佳效果,水利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提前入村调查,提前外出考察,提前与群众协商沟通,围绕便民水利、现代水利、资源水利的建设方向,按照资源节约化、效益最大化、便于统一管理的原则,工程规划做到了与群众意见、与当前实际和下步规划,与建设现代化水利“三个结合”,使工程规划行动在先、标准超前、布局合理、群众满意。

三是工程未动,管理先行。在项目实施前,各村推荐管理人员,水利部门结合乡政府对推荐人员进行了跟踪考察,为供水站的择优聘任管理人员打下基础。同时,水利部门提前指派专人逐村调研,指导成立用水户协会,研究修订用水户协会章程和各项管理,明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为供水站投入运营做好准备。

四、坚持长效运行,建立“三项机制”

一是建立政府调控、市场运作机制。工程建成后,水费标准由县物价办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全成本核算,合理确定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供水站对村、村对街道、街道对户,逐级核算。通过抓住“三级核算,合理定价”这个核心,实行政府调控、市场调节,解决了“官建”与“民用”的矛盾,保证了饮水工程的良性运转。

二是建立统分结合、形式多样的管理机制。乡乡成立供水站,村村招聘管水员,实现了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收费时间、收费标准“四统一”。对于集中供水工程,乡镇供水站按照独立核算原则,实行管水员包村包片、自负盈亏、绩效挂钩,站、村、街道分级摊损收费、自我管理,“专管”与“民治”的有机结合,实现了饮水工程的低成本运行。对于单村工程,采取租赁、承包等方式,由村供水协会推荐人选,与乡镇供水站和村委会签订双份协议,按要求进行收费管理,逐月提交折旧费和大修费,并由村里给予一定的补贴,解决了单村供水核算成本高而实际与集中供水工程等价收费的问题。

三是建立部门管理、社会监督机制。协会监督,供水协会以服务为宗旨,指导供水站建立健全制度,推广管理经验,协助化解矛盾,并参与供水站人员调整和重大事情的决策,保障了用水户的合法权益和供水站的健康运行;部门监督,水利、物价、审计、卫生等部门对供水站水价、水量、水质、水费收支等情况,不定期监督抽查,监督管理;群众监督,乡乡建立收支明白帐,村村设立用户明细表,户户发放用水明白卡,供水站每月的收支情况和帐上资金逐月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级监督,供水管理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第二篇: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总结

一、示范县概况

(一)基本情况。寿光市位于山东半岛中部,渤海莱州湾南畔,海岸线长56公里,面积20xx平方公里,辖14处镇街道,975个行政村,人口102万,其中农村人口86.72万。寿光是一个资源性缺水城市,人均占有水资源量225立方米,不足全省人均占有量的2/3,仅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9。

(二)农村饮水概况。我市濒临渤海,域内中部有一条明显的东西向咸淡水分界线。分界线以北受海水入侵影响,地下水多为咸水;分界线以南地下水为淡水,但部分区域地下水含氟量较高,个别区域受过境河流的影响,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我市农村饮水水源全是地下水。咸淡水分界线以南地区,饮用的是地下浅层淡水;咸淡水分界线以北地区,主要饮用地下深层承压淡水,还有部分镇、村饮用从南部井灌区通过供水管道输送的淡水。我市的农村取水方式主要有二种:一是以村为单位打饮水井,安装供水设备,采用单村集中供水方式,这是当前农村的主要供水形式;二是利用城区自来水或建设镇街集中供水工程。从农村供水总体情况看,全市农村供水入户率较高,但单村供水工程仍是主要方式,存在着饮水水质不达标和供水条件差的问题。经统计,截止到xx年底,我市尚有32.4万农村人口饮水达不到安全饮水标准。

(三)目标任务和建设内容。一是目标任务。根据《寿光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结合示范县建设要求,我市确定的农村饮水

安全示范县项目的任务是:解决179个村共计17.08万人的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二是建设内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项目规划新建田马、化龙、田柳3处水厂,新建营里、台头、留吕、上口、稻田5处加压站,在原有供水工程的基础上,新增日供水能力1.8万吨,铺设各类供水管道4001公里,其中主管道279公里,工程总投资6969万元。

二、示范县组织领导及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一)示范县组织领导。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建设的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寿光市饮水安全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寿政办发[xx]128号),组建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以及发改局、国土局、审计局、水利局、财政局、卫生局、环保局、供电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寿光市饮水安全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与项目有关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负责筹措配套资金等。水利局作为示范县建设的具体办事机构,编制工程实施计划和财务预算,组织并审定工程设计,制定工程技术标准,负责编制物资、材料、设备采购计划,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呈报详细的工程进度和各项报告,并负责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和评价等。xx年,市政府又下发了《关于成立寿光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寿政发[xx]31号),组建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和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以及发改局、监察局、审计局、水利局、财政局、卫生局、环保局、拆迁办、田柳、台头、营里等部门(镇街)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办公室设在水利局。各项目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自辖区内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此外,市水利局还成立了专门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工程建设中的具体工作。

(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xx年示范县项目实施以来,我市在上级水利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严格按照《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建设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精心组织,积极实施,扎实推进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下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要求,安排我市完成七个镇街179个村共计17.08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工程总投资6969万元。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工程建设任务于xx年底全部完成。经过三年努力,全市已建成化龙、田马、田柳后疃三处水厂和留吕、台头、营里、上口四处加压站,铺设供水主管道433.7公里,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1处,全部为集中式供水,解决了田柳、化龙、台头、营里、洛城、稻田等6处镇街231个村共16.26万人的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解决高氟人口1.27万人,解决苦咸水人口6.74万人,解决污染水人口3.92万人,其它饮水水质不安全人口4.33万人。项目实施三年来,累计完成主要工程量为土方128.5万立方米、砼6030立方米、钢筋407.2吨,安装各类设备66台套,完成总投资8692万元(村内入户管道自筹资金未计入)。

三、示范县工程运行管理情况

为保障农村居民长期喝上清洁、卫生的自来水,我市严格按照“建管并重,加强管理”的要求,切实抓好饮水安全工程的建后管理工作。

(一)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保障。一是注重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宣传,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并落实专人对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巡查、治理,并积极协助环保部门防止水体污染。二是加大了饮用水水源水质的检测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三是水厂全部按规范要求配备了水处理消毒设施,提高了水质净化水平。四是建立健全了水质检验制度,在供水公司设立了水质检验室,并配备了专业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负责供水水质的日常检验工作,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加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一是通过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的管理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于xx年制定出台了《寿光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二是成立了寿光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公室,作为专管机构,具体负责全市农村公共供水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与考核验收等,组织协调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水价核定等工作。三是成立了寿光市圣源供水有限公司作为专门的经营机构,具体负责工程运行管理、维修维护、水费收缴、水源保护与监测、培训等业务,供水公司隶属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公室。四是制定了《寿光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编制出台了《寿光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建立了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系统,落实了重大事件的值班、报告和处理制度,形成了有效地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

四、示范县建设成果及示范带动辐射效果

(一)示范县建设成果。到xx年底为止,我市基本完成了洛城、稻田、化龙、台头、田柳、营里等镇街的水源工程、供水主管道工程、入村管道工程和大部分入户管道工程的建设,实现了自动化供水和入户计量收费的改造。所有工程都经过了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工程质量100%合格,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市正在朝着“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目标前进,我市全面实现农村集中化规模供水的.目标将在近几年实现。

(二)示范带动辐射效果。示范县的带动辐射作用就是要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上要有所创新,保证工程质量上、水质处理上有一些新的措施和新的技术,给大家树立样板。我市积极推行“一镇一网”或“多镇一网”的供水模式,打造集中供水工程。为保证供水水质和水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城乡饮水安全工程效益,我们本着“实事求是、先易后难、整镇推进、效益优先”的原则,以水厂所在镇地为中心,集中人力、物力打造了一大批跨村、跨镇的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工程,整镇推进城乡饮水安全工作。我市的农村饮水与城镇供水结合实施,依托镇供水工程发挥辐射效应,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1、示范、推广适宜先进技术

寿光市农村供水发展模式中,自70年代以来,先后经历了村内供水点集中取水,单村打井铺管道入户,每家在院内安装一个水嘴,到单村供水采取自动变频化供水,甚至有单村安装净水设备等模式,示范县工程建设以来,我们积极按照省市要求,积极推广规模化供水和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逐渐取代原来落后的单村供水模式,不断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在示范县工程建设中,积极示范推广适宜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材料、先进工艺等,如供水管道采用先进而通用的PE管材,水厂供水采用自动化供水管理系统,水厂内部设Z水质监测站,水厂设Z消毒设备,供水压力结合农村特点,保障村头、户内供水压力,采取全日制24小时供水,村内采取水表集中管理、户外计量,农村用水户采取计量收费,供水入用水户室内,废水安装排水管道等方式,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农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在单村供水村中有了很多很大的影响,使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便利,感受到了生活质量的提高,增加了群众的满意度。

2、建设和管理经验总结推广

在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中,积极推广、宣传建设管理经验、建后管护经验、运行管理经验、水价和水费计收经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管理经验等。如在工程施工中,向沿途群众宣传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好处,如水量、水压力、水质、用水方便程度等;在管理上,积极宣传公司管理的好处,如水厂的供水系统,消毒系统,水质监测系统,供水公司有工程维护队,可以在24小时内进行抢修维护,并且向全社会郑重承诺,面向社会公开有关电话,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的监督,向社会公示水费、水价、水质等,相关镇街道,成立了供水协会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赢得了群众的肯定和赞誉。

3、特色经验

在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中,坚持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自来水改造工程相结合的原则。工程规划一开始,就考虑到了工程今后的管理问题,市镇两级协作搞好工程管理机构和管理设施的建设。重点:一是在水厂水源选择上,坚持优质水优先饮用的原则,并采用供水公司管理模式,以市镇水利部门为主,成立供水公司,并吸收社会上具有经营供水工程的管理人才参与工程管理经验,在建设的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进行农村供水工程规划与建设。如在新农村建设中,部分村庄建成了楼房村,供水的压力有了更高的要求,也有的村建设了新村,工程规划和供水规划相衔接等问题,都在供水工程实施中得到了很好的结合和落实。寿光市农村供水工作,随着工程建设的规模化发展,供水管理公司的运行管理工作有了新的特点,也暴露出了新的问题,出现了新的要求,如农村供水公司的成立之初,农村供水规模小,管理中的运行费用高等特点,经过学习外地先进的管理经验,确定了在我市成立县级农村供水维修基金和财政差额补贴等制度,都极大的推动着我市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进程。随着社会科技的飞速发展,结合我市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现状及以后的管理工作向更高的方向发展,在今年的工程建设中,确定了实施农村供水工程信息化网络的建设任务,初步规划在今后三年内,基本完成我市的农村供水工程信息化网络,今年的实施方案在省里评估批复后实施,今年计划投资200万元,建设一个信息化管理中心,配Z一个水厂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30点左右的管道、村头、户内信息化监测点,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我市的农村供水信息化管理系统。

五、示范县建设做法和经验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为保障项目计划按期完成,按照责任包干的要求,将年度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项目镇和每一位技术员,让他们对本片区的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负总责,搞好优化设计、监督好工程质量、控制好工程投资,整编好验收资料,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

(二)确保前期工作进度与质量,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一是坚持科学规划。在上级关于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方针指导下,我市多方面征求专家意见,科学论证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在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性,适时调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思路,通过实施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彻底解决我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我市严格按照水利部提出的实施饮水安全工程的思路和要求,以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目标,以长效运行管理为核心,坚持“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和“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用水户参与”的运作方式,进行了科学规划。工程规划建设中,重点做了以下几点:

1、高度重视水源水质,科学选择水源地,做到优质水优先作为饮水工程水源。

2、实行规模化供水。推行“多镇一网”和“一镇一网”的供水模式,建设集中供水工程。

3、实施技术创新,建设精品工程。充分利用当前先进的农村供水实用技术,广泛应用管网优化计算、自动化运行管理、信息化调控等技术。我市委托省水科院对全市的农村供水工程进行全面规划,聘请潍坊市水利设计院作为工程设计咨询单位,招标选择了青岛华通自动供水设备。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自来水改造工程相结合。对原有联村供水工程和单村入户工程进行评估整合,全面进行更新改造,确保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质量。二是严格水源选择。为确保全市农村供水安全,以优质水源为依托,在分析全市农村吃水现状和地下水分布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地面物探和水源试验井勘探等多种方式,选择出了水质好、水量充沛的水源地。经过分析我市农村分布状况和水源地情况,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共规划建设6处水厂来解决农村饮水问题,即后疃、东城、田马、化龙、一甲、双王城水厂,前5处水厂为地下水水源,双王城水厂以胶东供水调蓄水库双王城水库为补充水源。各水厂采用环闭大水网将供水管网实现互联,提高了供水保证率。铺设主管网到各镇(街道),支管网到村头,村内直接入户供水。

(三)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全市饮水安全工程是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短缺成为制约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主要问题,我市资金筹集采取了国家、省市、市镇村资金统筹的多元化投入体制,制定下发了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市以上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水厂、加压站、主管道、入村管道的建设,镇街道、村的自筹资金主要用于入村管道、村内入户管道的改造工程。其中,入村管道的铺设费用中市以上财政资金占60%,镇村自筹资金占40%。我市设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专户,严格管理。工程建设资金实行报帐制,即预付少量启动资金后,按照先建成工程后拨款的原则,根据工程投资规模等情况分期报帐。除了实行报帐制外,还实行多种多样的公示制,对工程规模、建设内容、工程量、工程总投资及各分部投资、材料设备价格、国家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等进行公示,增加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我市按照《全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狠抓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一是工程建设严格实行“四制”,即: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二是认真实行项目责任制,以水利局为项目建设责任主体,招标选择有经验和资质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建设,实行合同化管理,明确了各部门之间的责任,保障了工程的设计水平、建设质量和施工进度。三是在实施过程中,市水利局抽调专门技术人员驻守工地,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四是工程竣工验收严格按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我市成立由水利、财政、发改、卫生、审计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项目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方位的验收,确保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五是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了每一个工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了工程建设安全,杜绝了重特大事故发生。六是进一步完善了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在工程建设中聘请了群众监督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七是积极配合国家及省里有关部门开展稽察、审计和专项检查等工作,并针对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整改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整改到位。

(五)创新农村水费财政补贴制度。为解决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正处于建设期,工程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加之,部分村庄仍使用单村供水工程,未接入农村集中供水管网,导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需水量小、水费收取少,然工程运行费用高,造成供水公司运行困难的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后五年内将根据工程年运行管理费用与实收水费差额情况实行农村水费财政补贴,以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从而逐步建立“水量充足、水质达标、用水方便、水价合理、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三年来,我市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国家和省水利厅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建设任务艰巨。全市还要解决23。4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二是建设资金瓶颈问题突出。全市需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数多,而地方财政资金不充足,导致工程建设任务不能早日完成。三是工程运行困难。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和老百姓认识不到位,导致部分供水工程入户率低,大部分村庄依旧使用原来的单村供水模式,导致运行管理效益欠佳,急需整改完善。四是供水工程管理队伍技术力量薄弱。基层管理人员技术基础弱化,知识更新滞后,知识化、专业化水平不高,人才技术培训工作还需加强。

(二)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农村饮水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利用国家逐年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力度的有利机遇,调动多方面的积极因素,建立财政投入和社会融资相结合的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加大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力度,确保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率。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管理机制。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理顺产权关系,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以制度范围管理行为,以制度或办法管理工程,使工作有章可循,以制度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加强对已建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管理技能,以适应管理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不断转变管理理念,提高服务水平。三是认真落实供水水价的核定及水费收缴工作,促进工程正常

10运行。按照计量供水、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并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实行水价听证会制度和公示制度,以保证农民能够承受得起,防止层层加价,增加农民负担。四是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饮水、节约用水、健康用水的意识,教育农民牢固树立水是商品的意识;不断强化安全饮水工作的宣传力度,以点带面,广泛宣传,推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附表:

1、山东省寿光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完成情况表

2、山东省寿光市xx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情况表

3、山东省寿光市xx年千吨万人集中式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情况统计表

第三篇: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总结

同志们:

去年秋冬季以来,我县进行了一场大规模的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改造。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其目的就是,要对我县一年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造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行总结,对在此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分析当前我县农村饮水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可持续发展。今天的会议,也标志着新一轮的饮水安全改造工程胜利告捷,提前六年完成了国家饮水安全改造项目。首先,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今天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改造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刚才,喜庆县长就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造工作做了详细的总结,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完全赞同。一会儿,高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造,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自20xx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就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出三年内全面解决农村饮水不方便不安全问题的目标,当年投资1500多万元实施了安全饮水工程,使唐家、西安等部分乡镇群众彻底告别了饮用土井水地表水的历史。20xx年秋冬季以来,饮水不安全矛盾突显,县委县政府决定集中开展安全饮水工程改造,采取一年干事、三年还款、物资集中采购、统一供应的形式,在可控范畴内实施饮用水安全工程改造,确保节资保质。各乡镇各部门都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向上争取、广泛筹集资金,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都亲自部署亲自上手,广大干部职工都不惧艰苦,昼夜奋战在工程改造一线,抢工期、保质量,通过大家共同努力,我们打赢了这场硬仗,取得了全面胜利。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以人为本的民生观、统筹兼顾的发展观。同时,这也是对我们各级干部的一次锻炼、一次考验,实践证明,我们的干部是讲政治讲民生、作风过硬的,是讲奉献、善于攻坚克难有能力干事创业的,是拉得出打得赢、值得县委县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信赖的!在工程改造的日日夜夜里,无论是材料采购、争取资金,还是规划设计、施工推进,都有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忙碌的身影。喜庆县长经常亲自调度亲自检查,指挥部的其他领导同志也都互相支持,协调配合,高书记也多次到施工现场亲自解决问题,给大家打气鼓劲。可以说,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是满意的,是肯定的。希望大家能够一如继往地扎实工作,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要充分认清我县水资源现状,坚持节约用水,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我县属于严重缺水地区,地表水污染严重,浅层地下水为苦咸水,都不符合生活饮用水的标准,作为饮用水源的只能是埋藏于千米之下的上三系地下水,而且水量有限,补给困难。严峻的水资源形势要求我们必须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节约、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的关系,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节约用水的意识,积极参与节水行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切实增强全县人民的节水意识。我县通过农村饮水安全改造工程建设,使农村饮水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跑冒滴漏”现象基本得到解决。目前,我县正在积极推进大伙房水库输水项目建设,总的想法是要利用大伙房水库输水来提供生产生活性用水,届时全面加强地下温泉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主要用于温泉城等重点旅游项目开发使用,实行两条腿走路,既要有效缓解水资源匮乏问题,同时还要提高地下水的利用效益。这是立足长远的大事,我们的前期工作非常重要,目前管线已到市里,我们的主要工作就是要利用工程改造管网与其接头,确保沿线乡镇和辽滨沿海经济区生产生活用水,使更多的群众受益。

三、要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促进人水和谐发展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造是我县下大决心、下大气力、不惜一切代价斥资解决的直接关系到老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点民生工程,能不能充分发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重在管理,重在运行。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一是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规范化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后监管。要按照“明析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的原则,积极探索、借鉴企业化经营理念,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来合理确定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人员,实现有偿供水、独立核算、透明服务,共同创造饮水安全、供水高效的和谐环境,确保广大农村群众长期受益。平安乡、新开镇、东风镇在这方面做的很好,其他乡镇可以学习借鉴,因地制宜地搞好饮用水管理工作。二是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制定保护办法,特别是要在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限制和禁止有害化肥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卫生检疫部门要定期对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稍水进行检验和检测,从源头上防止我县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切实保证广大群众放心用水。三是县委、县政府将对各乡镇饮水安全工程改造工作实施长期跟踪问责制,这次会议之后,个别乡镇还有不完善、不彻底的要切实抓好收尾工作,确保工程能够长久发挥良好效用。四是县、乡镇饮水部门要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始终保持良性的运行状态。五是要保证至少一天一次供水,有条件的乡镇要实现全天候供水,让群众满意。六是要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各乡镇、相关各部门要更多的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扶持,确保工程没有欠帐。

同志们,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我们要常抓不懈,让全县40万人民都喝上安全健康的放心水,促进全县安全饮水事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篇: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总结

一、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展及主要成效

(一)农村供水基本情况。

区下辖5乡6镇,3大农林场站,11个乡镇共有137个村,其中51个贫困村、86个非贫困村,466个自然屯;现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11处,其中贫困村149处、非贫困村262处,3大场站共有35处集中供水工程,总收益人口15.5万人,其中集中供水工程总受益人口14.04万人,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收益人口0.76万人,分散供水工程人口0.7万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工程全部正常运行,水质达到农村居民

生活饮用水标准。全区446处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53处。

(二)“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情况。

新建和巩固提升改造工程。自20xx年以来共解决101个村,新建和改造巩固提升工程349处,其中新建工程187处、新增供水人口6.16万人(其中0.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巩固提升改造工程162处、改善供水人口7.6万人(其中改善0.7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总投资1.58亿元,其中省财政资金2654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32亿元。截止20xx年底已全部完工。全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同比“十二五”期间自来水普及率提高了26%。

维修工程。20xx年我区对没有列入整体改造建设的工程进行查漏缺补,共维修9个乡镇、72个村、188个自然屯,共投资87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资金38万,地方资金835万。

维修项目包括:新打水源井、新入户安装、入户维修、维修管道、铺设入户管网、安装精密过滤器、紫外线消毒器、潜水泵、自动清洗器、变频器、回水设备、安装除铁锰过滤罐、更换过滤芯、新建小型管理房、下卧室、清洗水源井、清洗管网、冲洗除铁除锰设备等。经过维修改造使6.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得到提升。

20xx年维修工程处177处(包含一处农林场站--牧场二分厂),涉及10个乡镇83个行政村191个自然屯,维修资金已使用5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4万,地方资金10万。

维修项目包括:主管道维修、水表安装、机电零部件更换、滤芯更换、防雷供水控制器安装、机电电脑板安装、过滤罐滤料更换、除铁、氨氮过滤罐安装等。经过维修改造使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得到提升。

氟超标地方病防治工作。20xx年区饮水型氟超标地方病防治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镇南种羊场山头分场、牧场二分场。项目总投资215.7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72万元,其余资金为地方配套。工程受益人口1430人、农户589户、牲畜1702头,项目共改造集中式供水工程2处,供水管网总长度32127延长米,新打水源井1眼,配备配备水泵2台,变频设备2台,新建水源井管理房2处(含地面彩钢瓦房、下卧井室、围栏和地面硬化),消毒设施2套。区项目实施方案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xx年9月27日(白发改农字[20xx]313号)完成批复,20xx年4月21日在市政务大厅6楼会议室开标,20xx年5月20日项目开工建设,20xx年6月10日完工。镇南种羊场山头分场集中供水工程已全部完成,牧场二分场完成部分工程,由于牧场二分厂地处部队辖区,无法施工,目前牧场二分厂采取集中供水点供水方式。经由第三方水质检测,此两处氟超标工程氟含量均符合安全饮用水标准,居民可以吃上安全健康水。

(三)20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情况。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时间为20xx年3月16日-20xx年11月30日,维修项目包括:主管道维修、水表安装、机电零部件更换、滤芯更换、防雷供水控制器安装、机电电脑板安装、过滤罐滤料更换、除铁、氨氮过滤罐安装等。目前维修工程处177处(包含一处农林场站--牧场二分厂),涉及10个乡镇83个行政村190个自然屯,维修资金使用5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4万元,地方一事一议资金10万元。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针对脱贫摘帽“两不愁,三保障”中饮水安全有保障这一关键任务,多次组织人员入村排查,围绕设施管护、水源地保护、设备运行维护、水处理设备反冲洗、管网冬季冻堵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即查即改。

配合疾控人员对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村屯,逐村逐屯检测水质,经过检测,全区只有一处集中供水工程水质不达标,经过冲洗管道、更换除铁锰和氨氮滤料、增加活性炭等方式进行处理,已完成整改,水质已达标。

为加强饮水安全管理,提升运行管护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区农村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区农村安全工程运行维护制度》进行一步完善各种制度,强化各部门监管。水利部门为全区所有集中式供水管理房统一制作了《运行管理责任人及职责》《管理人员职责》《供水管理制度》《机电设备操作操作及维修养护》《水源地保护规定》,对千人以上工程实行《三个责任制度》上墙,村级《饮水安全用户明白卡》已全部发放至贫困户手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面临的形式

虽然下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也明确规定各受益单位(乡、镇、场)承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责任,必须保证供水管理房、机电配套设备、供水管网、水源井等资产完好无损,保持正常运行状态。以村级组织为单位组建工程运行管护小组,由5至7人单数组成,成员由村(居)民委员会推举,村(居)民认可的办法产生,并推举1名具备管理条件的人为供水管护员,专门负责供水站的日常运行,确保正常供水。但从目前情况看,各乡(镇)、村级单位相关责任落实不到位,无人牵头进行组织管理,导致供水工程设施一经建成,便无人养护,使得管网维护与养护更加雪上加霜,管道破裂、跑、冒、滴、漏和维修不及时,屡屡发生;工程管护人员缺乏专业知识,管理水平低,对消毒、过滤、除氨氮、铁锰设备操作不规范,导致工程不能百分百发挥效益。

四、“十四五”及20xx年农村供水保障发展重点

一是动态掌握农村供水情况。要以慎终如始的态度抓实抓细贫困人口及农村供水基本情况,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工作台账,动态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

二是突出目标任务,全面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以县(市)为单位,到20xx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我们要对照目标任务,在全面完成年度任务收尾的基础上,结合摸底“回头看”工作,制定工作台账,明确工程建设地点,提前组织实施方案编制及落实井位和建设用地,20xx年1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力争20xx年3月底完成前期工作,4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确保年底前完成目标任务。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推进水费收缴。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供水协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加强宣传“水是商品”的理念,树立群众缴费意识;要推行计量收费,充分利用智能水表等产品,用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手段,方便群众缴费,并进一步降低水费收缴成本,着力确保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达到9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20xx年6月底,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全部收费,且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20xx年底,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部收费且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同时,要研究提留一定比例的水费纳入维养资金逐步实现“以水养水”。

四是突出政府主体责任,切实发挥监管职能。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抓好《区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细化分工和落实落地。要在落实县级维修养护资金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县级维养基金。要配套出台水质检测、维养资金、水源保护等相关政策制度,因地制宜明确管护模式,切实发挥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把涉及工程建设、水质检测、水源保护、供电保障及运行管护等相关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到单位、到个人,确保各环节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无缝对接,层层着实。

五是突出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管理。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管理短板亟待补齐。各地在工程规划、建设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建后管护工作,同步推进农村供水智慧水务建设,全面提高农供水现代化管理能力。

六是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推进。扎实做好“回头看”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相关部门及乡村责任,切实把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抓出成效,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接续做好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第五篇: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总结

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供水水质,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卫生安全,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项目管理方案,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按期完成了20xx年枯水期水质卫生监测和相关资料汇总上报工作。现将我县今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枯水期水质监测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与实施

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工作,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了《**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技术方案》,明确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的监测范围、监测内容及各科室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为了保证工作质量,中心积极派人参加上级举办的水质监测业务技术培训,同时加强中心内部的培训和质量管理等工作,确保了该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监测质量管理

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实验室建立了严格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所用仪器进行定期校准,质管科对整个监测工作进行全程质量控制,检验科认真做好了实验室的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控制,为全面开展好本次监测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主要结论

按监测方案规定,20xx年1―5月,中心对全县选定的54个已建成集中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枯水期)进行了的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一)监测工程调查情况

1、饮水工程水源类型:调查54个集中式饮水工程中,以地面水为水源的工程有40个,占74.07%,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工程有14个,占25.93%。

2、饮水工程处理情况:54个集中式饮水工程中,有36个工程经过完全处理,占66.67%;有2个工程未处理,占3.70%;仅经过消毒处理的有5个,占9.26%。有11个工程仅过滤、沉淀,占20.37%。

3、水质检测完成情况

20xx年我县共完成枯水期出厂水和末梢水检测108件,完成率100%。

(二)饮用水水质监测

1、监测范围:我县54处已建成集中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监测方法: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和检测分析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 -20xx)进行,水质评价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进行。对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集中式供水工程项目水厂,每个水厂布一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分别采出厂水、末梢水水样各1份进行分析。

3、监测指标:每个水样均监测20项指标。包括:

①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度)、浑浊度(NTU)、臭和味(描述)、肉眼可见物、pH、铁(mg/L)、锰(mg/L)、氯化物(mg/L)、硫酸盐(mg/L)、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mg/L以CaCO3计)、耗氧量(mg/L)、氨氮(mg/L)。

②毒理学指

推荐专题: 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管理制度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