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更多文库 > 1号文库 > 详情页

塔吊防台风应急预案

2022-11-07 15:34:41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塔吊防台风应急预案》,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塔吊防台风应急预案》。

第一篇:工地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为贯彻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关于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要求,结合《x机场防汛防台抢险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机场防止台风正面袭击应急预案。

本预案与《x机场防汛防台抢险应急预案》配合使用。

一、工作原则

按照台风到来前以“防”为主,台风到来时以“避”为主,台风过后以“救”为主的原则,有条不紊地开展好防止台风正面袭击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

x机场防止台风正面袭击的应急处置工作在x机场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三、各部门职责

当接到台风袭击的的预警通知后,在x机场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要迅速行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各项“防”、“避”、“救”的准备与实施工作。各部门职责如下:

1.机场办公室: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及时通报公司领导和机场各部门。在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后,启动预案,安排人员值守,承担x机场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2.现场指挥中心: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和启动预案通知后,及时会同机场建设管理处、机务保障处和安检站,做好停场飞机、机坪设施设备的系留、加固或移除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x机场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办公室。

3.航务管理中心: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做好预达航班备降和在场航班转场的联络事宜;导航台站点的防风除险、排水加固等工作;做好应急通讯保障;按照局方要求落实机场航管防止台风正面袭击的预案内容。

4.机务保障处: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按照《机务保障处防风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系留停场航空器,特种车辆要入库存放,对不能入库存放的特车应远离系留的航空器,停放在背风处,要设置好刹车并添加轮挡。机坪上的设备设施也要采取防风措施防撞锥入库,牵引杆和工作梯要入库或者系留,防止被风吹动,损坏其它的设施,规划方案《机场防止台风正面袭击应急预案》。加强工作人员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

5.机场建设管理处: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加强对供电系统的防护工作,做好电力抢修准备,确保供电正常。机坪上的设备设施要采取防风措施。大风过后,立即巡视飞行区场道、灯光设施,为机场开放做准备。

6.安检站: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做好廊桥加固系留,防止出现意外。

7.货运中心: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对货运仓库外的货运设备设施采取防风措施,将机坪上的货运设备设施转移至货运仓库。

8.机场公安分局: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及时将消防车辆和空防警卫车辆全部入库或者停放在背风处,要设置好刹车并添加轮挡。全体干警处于待命状态,随时听候x机场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的调遣,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9.其他部门:根据《x机场防汛防台抢险应急预案》的职责要求,待命值守,保持通讯畅通。

四、工作要求

1.责任到位,分工明确。机场各部门可根据《x机场防汛防台抢险应急预案》和《x机场防止台风正面袭击应急预案》制定部门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将预案确定的各项防台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和灵活高效的联络反应机制。

2.准备充分,措施有力。各部门要根据防台预案组织经验丰富的得力人员用于应对突发事件。当强台风正面袭击机场或影响机场时,应急抢险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集结待命做好临战准备,应急物资、设备、运输工具等布置到一线,以便紧急调用。及时向市应急办汇报,联系的社会化储备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等,做好应急准备。

3.加强警戒,及时处置。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人员掌握和研制汛情动态,遇到超警戒、异常或险情及时报告,并抓紧组织疏散、修复、加固,遇到紧急情况,在报告上级的同时,应主动采取应急措施,抓住有利时机,实施紧急处置,消除隐患。

4.应急值守,通信畅通。在接到台风袭击的预警通知后,防汛防台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和各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各部门负责人和本部门防台风工作负责人员手机昼夜开启,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力、灾情以及次生灾害,及时开展会商,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五、附则

1.本预案由机场公司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工地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为做好xxxx公路xxxx防汛抢险救灾(以下简称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水灾、水毁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确保各施工处内路基、桥涵等基础设施和施工工地、驻地等工作的安全渡汛,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合同段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x公路xxxx在发生以下水毁险情时应争救援处理工作:

(一)路基、桥梁及涵洞等施工部位发生水灾造成重大险情事故时应争救援处理工作。

(二)施工工地、驻地等发生火灾造成重大险情。

二、实施原则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抢险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首先接报,就近施救;

(三)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四)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三、防汛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项目部成立防汛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处理工作指挥部(下下简称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由项目常务副经理朱见担任,副总指挥由项目副经理王凤忠担任,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项目部综合办公室。

(二)应急处理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进行抢险救灾,统一指挥对险情水毁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险情蔓延和扩大。

2、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抢修施救、通讯联络、后勤保障、运行稳定、善后处理、原因调查等工作。

3、指导监督应急救援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召开险情水毁现场会议。

(三)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指导各单位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2、险情事故发生接报后,立即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并将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及时传达组有关单位,保持与施工现场各施工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3、研究向上级报告险情事故应急处理的讯息,报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审批后,依照事故报告程序上报。

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应急处理指挥部可依据情况需要,在现场附近设立现场指挥部。公路工程、驻地等水灾险情由项目部和施工处负责,水灾险情所辖路段的施工段由所属部门配合。

(五)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指挥协调水毁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

2、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除情水毁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及时落实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及上级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

4、安排上级领导视察险情事故现场的有关事宜。

(六)现场指挥部成立现场施工组,通讯联络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运行稳定组、原因调查组等险情水毁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明确责任人、联络人。

四、险情水毁报告

险情水毁发生后,发生险情路段必须做到:

(一)立即将所发生险情水毁的情况报告项目部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电话:6425270)。并由其分别转报上级主管部门,电话报告完毕2个小时内向项目部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报书面材料。

(二)对于已经报告的险情水毁抢修进展情况,要随时续报。险情水毁抢修完成24小时内,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报项目部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

(三)险情水毁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险情水毁的时间、地点和路段。

2、发生险情水毁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水毁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险情水毁原因、性质和初步判断;

4、险情水毁抢修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险情水毁抢修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险情水毁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五、险情水毁应急与救援

当得知发生险情水毁或收到水灾险情水毁呼救后,应急处理指挥部依照应急处理险情水毁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险情水毁发生后,有关施工处负责人应当亲赴现场;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理指挥部或副总指挥带队亲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各险情水毁应急救援处理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依照各自职能立即开展工作。

(一)通讯联络。通讯联络组工作人员应当坚持昼夜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调度安排应急救援抢修工作。

(二)现场施救。现场施救组工作人员应当本着“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则,积极救治受伤人员,解救水困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死伤人数的损失,千方百计地做好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工作。

(三)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工作人员应当依据应急救援处理工作需要,调集有关物资设备,保证应急救援处理需要,为应急救援处理工作提供保障。

(四)运行稳定。运行稳定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必要时采取统一管理、分散接待的方法,做好死伤者家属的事宿安排等接待工作,并做好思想工作。

(五)善后处理。善后处理组工作人员应察勘险情水毁现场,收集险情水毁证据,分析险情水毁原因,为险情水毁公正、公平处理提供依据。

六、应急处理支持与反馈。

(一)项目部配备专业保障队伍是应急救援处理工作中的骨干力量。保障队伍及其设备物资由项目部统一调度使用。紧急情况下,可先口头调度,后补办文书手续。

(二)项目部可依据险情事故应急援处理工作的需要,紧急征用机械、运输设施。各施工处必须无条件地服从调度和征用。

参与应急救援处理工作的单位可依照有关规定,向当事方有关单位请求给予适当救助补偿;当事方有关单位应视情给予适当救助补偿。

(三)项目部依据参与应急处理工作实际情况与救助效果,对应急处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社会救援。加强与诸城市公安、消防、村民、人民医院等部门的联系,一旦发生险情时确保应急救援。社会支援应急电话:消防大队119;交通警察122;医疗救护120。

(五)经查实在应急处理工作推诿扯皮、拖延时限或虚报救助实效的,给予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按党纪政纪追究有关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险情事故发生后,当事方有关单位应当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严格新闻采防程序,认真核定新闻报道统稿,客观公正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凡发生本预案所指以外的险情事故,各单位可参照本预案执行。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推荐专题: 塔吊防台风应急预案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