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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月志(8)

2022-11-07 12: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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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月志

姓名:

实习单位:

书写时间:2013年9月30日

不知不觉我已经在律师事务所里实习半年了,在这一个月里,由于在交警四大队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点,值了一段时间的班,跟指导老师做了几个交通事故案件,之前也有对交通事故看卷的体会,也参与过交通事故案件的立案、庭审工作,通过最近的体验,我感觉到简单的交通事故案件其实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但是通过努力,我已经可以办一些简单的交通事故案件了。下面就总结一下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的一些心得体会。

交通事故的一般请求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中的主要证据有:交通事故认定书、诊断证明、出院证、病历、费用清单、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护理人员误工损失证明、交通费发票、司法鉴定意见、经常居住地证明等等。主张以上费用的需要组织的证据的主要事项:

第一,主张医疗费的,要有交通事故认定书、诊断证明、出院证、病历、费用清单、医疗费发票等相互印证,来证明真实性和合理性。第二,主张误工费的,要有相应的工作单位出具的营业执照、误工证明、劳动合同、工资表等相互印证,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要注明因误工而扣发的工资数额,主张出院后的误工证明的还需要有出院后要休息的医嘱。

第三,主张交通费的,要有相应的交通费发票。

第四,主张出院后营养费的,要有出院后加强营养的医嘱。

第五,主张残疾赔偿金的需要相应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书,伤残等级鉴定需要通过法院委托鉴定机构。

第五,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一般构成伤残的才能获得支持。

实习律师: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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