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街道2022年禁毒工作实施方案(合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街道2022年禁毒工作实施方案(合集)》。
为做好全民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实现禁毒普及宣传,构建全民参与禁毒斗争格局,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民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既是与严峻毒情形势作斗争的切实需要,又是深化“禁毒人民战争”的有力保障。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将“氛围营造”及“实际成效”纳入到活动设计和组织实施中,避免“轰轰烈烈搞形式,热热闹闹走过场”现象,要紧密结合“文化禁毒”的理念,深入社区、特殊群体家庭、易涉毒场所及重点人群,开展禁毒普法宣传以及毒品危害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禁毒公益,人人参与的精神。
二、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禁毒宣传月活动领导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禁毒委员会主任张xx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颜xx,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宋xx任副组长,各禁毒委成员为组员。宣传月活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禁毒办,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工作。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利用关键节点开展集中宣传。要结合“6·1《禁毒法》颁布实施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和“6·26国际禁毒日”等关键节点,明确主题开展宣传。“6·26日国际禁毒日”当天,县禁毒委将举办一台大型禁毒主题文艺汇演和集中宣传活动(活动方案另行通知)。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利用主要街道、车站等地设置宣传点,通过发放宣传单、展出宣传挂图、播放禁毒宣传片、在社区橱窗推出禁毒宣传教育专栏等形式,在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内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合成毒品的危害。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在禁毒宣传月活动期间,要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或LED电子屏幕滚动播出禁毒标语,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
(二)以青少年和合成毒品为重点,在学校开展“禁毒一堂课”活动。县教育局要组织全县各学校开展“禁毒一堂课活动”, 要通过课堂讲解、实地参观、知识竞赛、互动游戏等参与性、趣味性强的形式,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的识毒防毒意识。
(三)开展全县中学生禁毒演讲比赛。以“青春无毒,中国梦”为主题,在xx二中举办一场全县中学生演讲比赛,由五所县属中学和四所职业学校各推荐一名选手参加。
(四)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开展禁毒专题教育培训。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要联合开展一次对歌舞娱乐、宾馆酒店、洗浴桑拿等易涉毒场所的清查行动,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各镇(街道)要加强对辖区内的易涉毒场所业主和从业人员的禁毒知识培训,张贴禁毒警示语,普及禁毒知识。交通运输部门、邮政部门举办物流及寄递从业人员、长途司机、出租司机及普通驾驶员的禁毒知识培训班,动员整个行业自觉抵制毒品,积极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减少毒驾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五)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制作视频、音频宣传资料滚动播出。广电、公安等部门制作禁毒宣传短片,包括:县主要领导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讲话、毒品危害常识及案例资料、禁毒工作成果展示、禁毒法律法规及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制度等内容,由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各镇(街道)要在活动期间利用村村通广播滚动播放禁毒宣传音频资料,将禁毒知识宣传到村社。
(六)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禁毒培训讲座。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党校各级领导干部培训计划,专门部署一次禁毒专题培训讲座,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普及合成毒品危害知识。
(七)大力宣传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制度。各镇(街道)要利用村村通广播、县文体新广局要利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的方式,加大对《xx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试行办法》的宣传力度,号召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积极举报,让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无所遁形。
(八)加强禁种铲毒宣传。各镇(街道)要将禁种铲毒作为禁毒宣传月的重要宣传内容之一,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毒品原植物特征、非法种植活动的危害、禁种铲毒法律知识,要将宣传工作深入到每个村(社区)。
(九)依托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开展社区禁毒宣传。各镇(街道)在禁毒宣传月期间依托社区戒毒(康复)中心,推行社区禁毒宣传点建设,将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建成当地的禁毒宣传阵地。组织社区戒毒工作人员、禁毒志愿者、党员干部及相关部门深入到社区、村社、重点场所开展禁毒法律、禁毒科普宣传,宣传毒品危害,宣扬禁毒理念、传播戒毒知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禁毒宣传月”活动,提前筹划,制定方案,加强对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党委、政府要将禁毒宣传工作列议事日程,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细化相关部门禁毒宣传教育的职责和任务,切实掀起禁毒宣传的高潮。“禁毒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2015年全县镇(街道)、县级部门禁毒工作年度考评范围。
(二)精心组织,加强保障。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人、财、物上加大投入,抓好“禁毒宣传月”的各项宣传活动;各镇(街道)党(工)委、县级有关部门要重视、支持、参与禁毒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发挥集中宣传活动的影响力。要进一步优化禁毒宣传队伍,全力以赴,集中时间、集中资源、集中力量,确保宣传工作成效。
(三)互通信息,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期间,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全面收集活动文字音像资料和相关材料,于7月1日前将相关总结材料以及活动记录、图片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县禁毒办,联系人:李xx;联系电话:xxx,邮箱: [email protected]。
2020年,在市医保局的精心指导和云溪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维护基金安全、打击欺诈骗保为要务,以强化管理、加强基金征缴为重点,以便民利民、优化服务为举措,以完善制度、稳步提高群众待遇为基础,进一步促进了医保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本年度基金支出9222.7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医保享受待遇101192人次,基金支出3214.6万元,同比下降18%;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待遇41479人次,基金支出6008.1万元,同比增长2 %。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结余1190.71万元,累计结余5215.11万元。
一、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医保改革,展现了新作为。
一是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迈出了坚实步伐。根据国家医保局等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全面落实药品带量网上采购,药品数据网上申报,逐步健全药品及医用耗材供应保障机制,将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完成情况纳入协议医药机构年度考核内容。区内9家公立医院已完成第一批25个品种带量采购,计划完成进度327%,合同完成进度108.64%。完成第二批32个品种带量采购,合同采购完成进度141.80%。启动第三批55个品种86个品规带量采购工作。
二是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稳步有序推进。元月3日,召开了云溪区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门诊统筹培训会,进行政策讲解及业务指导。与卫健、财政部门联合下发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细则》,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门诊统筹及“两病”门诊用药服务协议。元至11月,门诊统筹享受待遇54771人次,统筹基金支付281.65万元。普通“两病”备案9393人,其中高血压备案6889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3.26万元;糖尿病备案2504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31.45万元。
三是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日益规范有序。按照《岳阳市云溪区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区内定点医院、药店和诊所,认真进行了年度考核,分别评选了1家示范定点医院、示范药店和示范诊所;扣付预留金26.58万元,拒付超均次费用183.92万元。检查核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40626人,拨付卫生机构签约服务费48.75万元。7月18日,组织区内13家定点医院、37家村卫生室、65家药店和诊所负责人,集中签订医保管理服务协议,彰显了协议的严肃性和仪式感。
(二)维护基金安全,体现了新担当。
一是专项行动扎实开展。5月28日和7月20日,分别召开了基金监管工作和“两类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和“医保清风”行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2020年云溪区开展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坚持监督检查全覆盖与抓重点、补短板相结合、自查自纠与抽查复查相结合、强化外部监管与加强内控管理相结合,以“两类机构”自查自纠以及2019年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为重点,分类推进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
二是诊疗服务行为不断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采用网上稽查、远程查房、现场核查住院患者、查看病历、电话回访、核对住院费用明细、分析系统数据等方式进行监管。虚构套取行为基本杜绝,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截至11月底,对18家协议医药机构下发了处理决定书,追回基金88.96万元,罚款46.2万元;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主动上缴违规金额33.1万元。
三是内部控制更加严细。科学设置医疗费用结算审批流程,将基金审批由原事务中心审批上升到局本级审批;将原事务中心初审、复审制完善为初审、复审后交局机关职能股室监审;分别由初审、复审人员和事务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上报监审人员复查,再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由局长审批,坚持“一支笔”审批,确保基金风险可控;实行审核与监管联动制,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大额费用问题线索移交基金监管股进行实地稽查,有效防止基金流失。
(三)参保缴费,完成了新任务。
2020年我区常住人口为17.84万人(含长炼、岳化),已参保169586人。其中,城乡居民参保106268人,职工参保63318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04%。我们克服今年基金征缴体制改革、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取消及参保缴费标准提高等几方面的困难,全力以赴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工作。一是坚持高位推进。5月9日,召开了云溪区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集中攻坚推进会,成立了全覆盖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下发了《云溪区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集中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单位职责。二是深入督促指导。我局与区税务部门共抽调24名业务骨干,组成8个指导联络组,每组由领导班子带队,对5个镇(街道)、“两厂”(长炼、岳化)、城陵矶新港区、行业牵头部门、绿色化工园等相关单位,实行医保全覆盖分片责任包干制,上门进行督促指导。三是全面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掌上云溪、云溪医保微信公众号、云溪电视台等媒体平台;采用印制医保政策问答手册、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同时,挑选业务能力强、政策熟悉的人员,组成宣讲小分队,分别到征缴工作相对滞后的镇(街道)、村(社区)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让老百姓更直接更全面地了解医保政策。
(四)便民服务,有了新提升。
一是千方百计普及医保政策。组织利用掌上云溪、云溪电视台、云溪医保微信公众号、村村通广播等媒体平台开展医保政策宣传;举办了3次医保政策集中培训,同时组织业务骨干到镇(街道)、村(社区)开展送医保知识下基层活动,重点对门诊统筹、住院报销、特门特药办理、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等医保政策进行解读,围绕群众提出的疑点问题现场答疑解惑,印制医保宣传手册2万份,印发宣传单3万份。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进行宣传,形成了浓厚氛围。
二是医保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健康扶贫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回头看”,认真梳理查漏补缺,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确保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今年11月,我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4267人(其中异地职工参保5人,异地居民参保4人)和民政三类人员4303人已全部参保(其中异地职工参保33人,异地居民参保20人),参保率达到100%。截至11月底,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农村低保区域内住院报销769.37万元,其中基本医疗572.77万元,大病报销39.9万元,特惠保10.32万元,医疗救助31.23万元,医院减免1.25万元,财政兜底113.9万元;区域内住院综合保障后实际报销率达到85%。共办理“一站式”结算1824人次。
三是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细化政务事项,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办事效率并实行延时预约服务,做到了“一窗受理,后台分流、限时办结”。积极组织实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企业注销“一件事一次办”。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将居民医保参保新增、缴费等业务下放至镇(街道),城镇职工异地就医备案下沉到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截至11月底,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共办理各项业务3万余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较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认真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对区内192家企业,阶段性减征职工医疗保险费215.48万元。
(五)自身建设,树立了新形象。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教育培训,树立政治坚定新形象。完善常态化学习制度,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意识、服务大局意识和业务工作水平。二是狠抓作风建设,健全各项制度,树立爱岗敬业新形象。明确岗位职责,简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行为,做好本职工作,履职尽责,全心全意投入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主动考虑,组织交办的事全力完成,需要协作的事积极配合,保持服务高效、勤政务实、开拓创新的向上精神。三是推行标准化和精细化经办管理服务,优化业务流程,树立业务精良新形象。制定工作流程图,对办事群众进行一次性告知,热情耐心解读政策,建立服务标准体系,提升服务效能。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性不高。一是居民自觉参保意识不强,风险意识差,加上参保费用近几年从每人每年几十元增加到现在每人每年280元,医保改革红利群众获得感尚不明显,居民不理解,缴费积极性不高。二是少数群众对政府医疗保障的惠民政策还不甚了解,居安思危的思想认识还没有入心入脑。三是当前医保信息系统设置还不够完善,职工和居民参保信息系统不能实现共享,容易产生重复参保。
(二)“看病贵”难题仍未缓解。一是现行药品实行网上招标采购,药价实行零差率,但是药品流通体制不畅,以代理商销售为主渠道,包括医药代表(厂方聘用)和一、二、三级代理商等多个环节,导致医药价格虚高。目前,虽然带量采购医用药品降价幅度比较大,据官方统计降价在60%左右,但带量采购药品覆盖面仅5%,药品不能及时供应,基层感觉还不是很明显。二是医用耗材费用居高不下。虽然国家已经采取相应措施整治医用耗材费用虚高的现象,但目前成效不明显。三是医疗服务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一些医疗机构存在利益最大化倾向,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现象依然存在。
(三)“三医”联动效果仍不明显。一是“三医”联动机制不畅。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自上而下没有完善的运行机制,在实际工作中要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难以形成合力。二是医药价格管理职责不明了。根据国家、省市机构改革及《岳阳市云溪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岳云办发〔2019〕16号)文件精神,医药价格管理职责划转到医保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也有医药价格监督管理职责,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有待进一步明晰职责。三是医保基金监管难度大。基金监管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监管手段太单一,需要相关部门联动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局将按照“补短板、抓提升、强管理”总体思路,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完善稳定公平的待遇保障机制及可持续的医疗保障筹资和运行机制,稳步推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扩大筹资范围,做大基金盘子,减轻参保群众的就医负担,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上下功夫,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改革力度,破解医保瓶颈。
一是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改革。督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门诊统筹政策有效实施,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管理,严格执行门诊医疗保障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保障特殊门诊待遇政策,提高城乡居民门诊医疗保障水平。落实高血压、糖尿病“两病”保障,规范“两病”管理,加强基础数据的监测和统计分析,严格保障内容、保障对象、就诊范围、用药范围和保障标准。二是继续做好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工作。按上级要求,督促指导区内公立医疗机构认真填报并使用带量采购中选品种,降低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努力缓解“看病贵”问题。三是积极探索“三医”联动工作。努力加快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落实双向转诊制度。四是积极配合做好市级统筹改革工作,做到政策执行一致、信息设置一致、流程操作一致、经办管理一致。五是切实做好医疗救助。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办法,扩大救助范围,努力向上级争取救助资金,尽力做到因病确需救助的对象全部得到政策范围内的救助。六是医保基金征缴体制改革。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征缴移交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基金征缴长效机制,扩大筹资范围,做大基金盘子,切实做好医保基金征缴工作,确保全区常住人口参保率在95%以上。
(二)加大监管力度,维护基金安全。
一是加强基金监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依规落实基金全方位监管。从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实际出发,健全基金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筹备成立医疗保险基金稽查中心,配优专业技术力量,组建专业的医保基金执法队伍。二是建立健全监管各项制度,在全区范围内聘请医保义务监督员,发动社会力量,摸排“欺诈骗保”问题线索。三是加大稽查监管工作力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对全区123家定点医药机构,利用智能监管,坚持远程查房、系统审核等日常监管常态化,依法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同时组织临近县区进行交叉检查,认真做好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加强医保基金区外使用稽查,对异地联网结算和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监督检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治理,防止基金流失。
(三)加大考核力度,规范医药机构管理。
坚持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科学拟定协议内容,认真制定协议各项管理指标;进一步细化完善定点医药机构目标考核办法,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强化协议管理意识;注重日常管理,严格考核,切实做好考核结果运用,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是否继续签订协议的重要依据。
(四)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待遇保障。
精选医保政策熟悉的业务骨干组成宣讲团,深入镇(街道)、村(社区)每季度开展一次送医保政策下基层活动。充分利用掌上云溪、云溪电视台、村村响广播等媒体平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方式,将医保相关政策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让参保群众真正了解他们该享受的待遇,不断提升群众参保积极性,增强获得感。同时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工作,更好地方便参保群众看病就医。按照“四个不摘”要求认真做好过渡时期的健康扶贫工作,防止因病致贫。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坚持党建引领,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狠抓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提升医保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做到应放尽放。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办事高效、服务满意的医保队伍。
一、2020年医保基金运行情况
(一)职工医保
1.1-12月,职工医保参保40628人,职工医保基金收入12753.3万元,其中:个人账户收入5982.5万元,统筹基金收入6770.8万元。
2.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从2月份起,持续3个月,减半征收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缴费比例由6.9%降为3.45%。合计减征企业户数359户,总减征额度412.98万元。
3.按参保地统计,1-12月,全县参保职工统筹基金总支出6446.94万元,同比减少支出1015.52万元,减少13.6%。1-12月份统等基金预算支出进度为5980.59万元。1-12月,生育保险基金支出572.65万元。
4.县内支出:统筹基金业务支出4014.87万元。同比下降11.56%,其中,门诊慢性病支出1128.47万元,占28.1%,同比基本持平;住院费用支出2841.56万元,占70.78%,同比下降16.25%;特药支出44.84万元,占比1.12%,同比增长97.36%。
5.住院流向及支出金额(参保地)
1-12月,平遥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结算7070人次,同比减少了961人次,降幅11.97%,其中县内定点直结4875人次(占比68.95%),同比下降11.15%;市内直结253人次(占比3.58%),同比下降26.24%;省内直结1190人次(占比16.83%),同比下降5.25%;省外直结252人次(占比3.57%),同比下降33.33%;回中心报销500人次(占比7.07%),同比下降11.82%。
2020年1-12月,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住院支出5194.31万元、减少了1050.75万元,降幅16.83%,其中县内直结2471.84万元(占比47.59%),同比降幅15.15%;市内直结160.92万元(占比3.1%)同比降幅46.91%;省内直结1762.25万元(占比33.92%),同比降幅12.43%;省外直结429.58万元(占比8.27%),同比降幅19.95%;回中心报销369.72(占比7.12%),同比降幅22.91%。
1-12月,职工住院统筹次均支出:县内5070元,市内住院6360元,省内住院14809元,省外住院17047元。
(二)城乡居民医保
1.城乡居民医保参保437531人,1-12月居民医保基金征收35002.48万元。
2.按参保地计算,1-12月,全县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总支出25726.61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725.84万元,下降9.58%。1-12月份居民医保基金预算支出进度为20622.69万元。
3.县内支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业务支出18739.4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931.29元,降幅9.34%,其中:住院支出13537.48万元(占比72.24%),15425.53降幅12.24%;门诊支出1381.76万元(占比7.37%,其中两病门诊保障机制支出11.45万元),降幅2.56%;门诊慢性病支出3641.61万元(占比19.43%),降幅3.25%;特药支出178.61万元(占比0.96%),63.41同比增加181.67%。
4.住院流向及基金支出情况(参保地)
2020年1-12月,全县城乡居民住院结算40706人次(去年同期48097人次,减少7391人次,降幅15.37%);其中县内直结29749人次(占比73.08%),同比降幅15.68%;市内直结2066人次(占比5.08%),同比降幅14.56%;省内直结4923人次(占比12.09%),同比降幅10.13%;省外直结460人次(占比1.13%),同比降幅25.69%;回中心报销3508人次(占比8.62%),同比降幅18.4%。
2020年1-12月,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住院结算20164.3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2778.47万元,降幅12.11%。其中县内直结11166.06万元(占比55.38%),同比降幅12.85%;市内直结1001.77万元(占比4.97%),同比降幅21.15%;省内直结5102.09万元(占比25.3%),同比降幅9.1%;省外直结523万元(占比2.59%),同比降幅17.54%;回中心报销2371.42万元(占比11.76%),同比降幅9.27%。
1-12月,居民住院次均统筹支出;县内住院3753元,市内住院4849元,省内住院10364元,省外住院11370元。
二、全力落实好医保扶贫政策
作为“两不愁三保障”中的重要一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有保障是我们工作的重点,今年以来,我们不断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待遇,至12月底,平遥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7496人,其中17099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其余397人参保职工医保或外地医保,参保率100%。
1-12月,贫困户住院2790人次,同比下降34.09%,医疗费用总额为2781万元,同比下降24.4%,次均住院费用9967元,同比持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1593万元,“一三六”兜底报销361万元,大病保险报销443万元,补充医疗保险报销75万元,医疗救助59.2万元,10%兜底24.4万元,目录外医院承担16706元,医保综合报销比例达到91.96%。
至12月底,贫困户中医保慢性病人员1555人,就诊人数1431人,就诊人次38229人次,发生费用1036万元,各项医保保障支付1006万元,报销比例达到97.1%。
三、全力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涉及我局的深化改革任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两项任务,即:一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制定我县深化基金监管方案;二是深化药品耗材采购使用方式改革。
1.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一是出台方案。2020年4月26日制定并出台了《中共平遥县委办公室 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遥县全面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六项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平办发[2020]27号)。5月15日出台《平遥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分类推进两类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和《平遥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方案》,完善了监管方式,补齐了监管短板,坚持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全覆盖常态化,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二是做好宣传培训工作。2020年5月27日、2020年6月5日两次召集公立、民营医院,卫生院(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店、诊所等两定医药机构负责人,召开医保相关政策培训会,宣讲和解读医保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重点解读了《平遥县全面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六项措施实施办法》。三是开展各种监督检查工作。2020年5月27日至6月8日,组织全县两定机构对照检查内容和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并书面报送自查报告,列明自查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8月下旬,市医保局对我县的定点民营医院使用医疗保障资金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检查、交叉检查的专项监督检查。9月下旬,市医保局联合市卫健委对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抽查复查工作。9月底,我局对全县全两定医疗机构共414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334家,定点药店80家)开展了医保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10月份,我局与卫健体局、市场局对全县两定机构开展抽查复查的联合专项执法检查。
2.做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一是出台方案。2020年4月7日制定并出台了《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遥县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20〕38号)。二是组织培训。多次召集全县医疗机构参加国家、省医保局组织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数据填报视频培训会,齐心协力做好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去兄弟县交流学习、交叉检查,进一步提升工作素质。三是按时按质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工作。2020年4月组织开展安排了国家组织32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我县医疗机构采购有其中相关药品20种。2020年6月组织安排了太原―晋中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精密输液器集中带量采购参加的医疗机构2家(签订三方协议),涉及配送企业2家。2020年7月组织开展安排了我省组团联盟21种,我县医疗机构采购有相关品种14种。2020年8月组织安排了太原―晋中―忻州医疗机构低值医用耗材一次性输液器和一次性注射器的集中带量采购。2020年9月组织安排了冠脉扩张球囊部分医用耗材和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冠脉支架类集中采购数据填报参加的医疗机构2家。2020年10日组织开展了国家组织第三批55种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我县医疗机构采购相关药品38种。2020年10月底11月初组织安排了医用胶片和太原―晋中―忻州―吕梁区域留置针预充式导管、吸氧装置医用耗材采购数据的填报参加的医疗机构2家。2020年11月对关于报送陕西联盟未过评药品带量采购用量数据和关于开展六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品种范围采购数据填报工作已做好安排安置。
五、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守护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二是继续做好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把更多的药品耗材纳入进来,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负担,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三是持续推进行风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医疗保障工作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开公正的运行和监管体系,打造忠诚担当、服务为民、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医疗保障工作队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2020年,县医疗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省市医疗保障局的精心指导下,团结一致、戮力同心、改革创新、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十三五”收官之年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中心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县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将党的建设贯穿于医疗保障工作全过程,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医疗保障局班子共6人,设党组书记1名,党组副书记1名,党组成员4名。党员干部共15名,成立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1名,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各1名;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支部工作计划,2020年共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12次、党组会(扩大)42次、“学习强国”年人均学习积分15673.88分,“铜仁智慧党建平台”全体党员综合评价均为“优秀”;三是抓好阵地建设。结合局办公区域实际,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党建元素进行打造,建立“四比一站”文化墙,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要求,全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8次、支委会12次、组织生活会1次、党课3次、主题党日活动8次,全年收缴党员党费4378元;五是扎实抓好党建帮扶。2020年,继续派驻1名党组成员到坝盘镇竹山村任第一书记,与村党支部联合开展“七・一”联建活动,党组书记在联建帮扶村上党课2次,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预备党员转正式党员1名,开展困难党员走访慰问2次,送去慰问金4200元。
(二)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医疗保障局党组持续坚持党建统领,围绕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2020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江口县医疗保障系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江口县医疗保障局重大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把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纳入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范畴,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严禁干部职工在QQ、微信发布反动消极、低级庸俗的图片和视频等;四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建立宣传走廊,大力宣传基层党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风廉政等内容,强化宣传载体作用;五是强化先进典型学习。先后学习黄文秀、杨荣等先进事迹,铸造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信仰之魂。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出台《江口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制定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问题清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重点任务目标。全年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发生;二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全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2次,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分级约谈,全年开展分级约谈24人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自律承诺书、违规操办酒席承诺书等;三是抓实纪律作风建设。局班子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有关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狠抓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行动,不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全年未发生“吃拿卡要”等违反作风纪律问题;四是抓实严管与教育并施。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把“红脸出汗扯袖子”作为经常性手段,提高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经常性采取口头提示、提醒谈话等形式,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将苗头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五是抓实重点领域防控。针对局业务股、财务股、服务窗口等重点领域、重点科室实施经常性重点监督,严把医保凭证审核、资金拨付等流程规范,经常性开展自查排查,严防与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发生利益输送腐败行为。
(四)抓实人大政协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市委二届十次、县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学习,提升干部职工理论水平;二是认真办理意见提案。2020年,我局共收到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8条(其中,人大代表建议案5条,政协委员提案3条)。均按照规范程序及时办理回复8件,完成办理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三是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工作。按照人大、政协工作安排和工作开展需要,我局主动配合支持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委员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工作,为确保人大、政协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条件和便利;四是认真办理群众信访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关注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需求和提出的建议意见,认真研究并予以落实。全年收到便民服务热线咨询、投诉案件7件,均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群众对办理情况满意率达100%。
(五)深入开展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制定《局党组中心组2020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等,全年共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到联建帮扶村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会精神宣讲2场次,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理论考试,完成《党建》征订任务,拓展党建学习内容;二是加强新闻宣传。调整充实局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工作有序开展。按时完成网信办下达的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网络舆情管控和处置,全年共完成网上咨询、投诉件7件,办理回复7件,办理率和满意率均达100%;三是积极开展“五城联创”。制定《江口县医疗保障局“五城联创”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四是做好榜样选树。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局非常重视“江口榜样”推荐评选工作,全年推荐并荣获“脱贫攻坚优秀共产党员”表彰1名,推荐疫情防控战中“战疫好人”“战役先锋”各1名;五是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制定《江口县医疗保障局新时代“江口先锋”志愿服务队工作方案》,组织志愿服务队分别到我局卫生管理网格区域、联建帮扶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共2次。
(六)贯彻落实宗教工作。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局党组成立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办公室,明确具体办公人员,制定了《2020年民族宗教事务工作要点》,确保宗教事务工作有组织、按步骤顺利开展;二是强化学习贯彻。将宗教事务纳入党组中心组必学内容,深入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和新时代民族工作思想以及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内涵和精髓要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三是强化信教排查。每月动态排查单位党员干部信教情况,每季度开展非党员干部信教情况调查,签订《共产党员不参教不信教承诺书》。从排查情况看,我局未发现党员干部信教情况。
(七)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完善综合治理机制。调整充实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0年“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020年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命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等18个综合治理方案(要点),建立医保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党组会专题安排部署治理工作2次;二是有序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严密监测和处置网络舆情,研究网上反映、咨询、投诉事件处理事宜7件,办理回复和满意度均达100%。加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查和管控力度,结合实际加强精神病人的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全年共补偿精神病人医疗费用350人次,消除精神病人社会危害风险。2020年举办消防知识培训2次,积极组织开展网络问卷调查、反洗钱在线答题,签订“黄赌毒”承诺书,建立领导干部抓平安建设工作实绩档案。2020年,我局责任范围内未发生一起刑事、治安案件,未发生一起水电安全事故;医保系统悬挂宣传横幅77条、LED电子屏滚动宣传35个、设立举报箱 61个。收集问题线索排查表1159份,问题线索 0个。2020年,所有问题线索均处理清零。
(八)大力推进依法治县。一是健全依法治县机制。调整充实医保局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0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方案》,明确医保执法主体和执法责任人,制定责任清单和岗位职责清单;二是加强法制知识学习。局党组会、职工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第三次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依法治省第二、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县委依法治县文件、会议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法用法,以考促学,树立干部职工规范执法意识,提升法治能力和水平。三是大力开展“七五”普法。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规划落实,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医保法治管理水平;四是规范医保执法。全面梳理医保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医保网上服务事项和办理流程,广泛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设置医保举报箱,建立执法检查程序和执法辅助人员清单,提升医保执法水平。
(九)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一是健全防控组织机制。成立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3名同志负责办公。出台《江口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切实加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江口县医疗保障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方案》文件;二是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先后选派20名干部参与到龙井社区、双月社区多个卡点疫情防控值守,为值守人员提供生活、防护等物资保障;三是强化疫情期间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划拨疫情救治医保资金700万元到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临时调整疫情救治医保目录,救治费用实施综合保障,延长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限,采取“不见面”办、延长待遇期限、支持慢性病购药“长处方”、网上预约办等措施落实群众医保待遇;四是加大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力度。成立2个巡查监督工作组,开展全县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防护物资储备及销售巡查监督,共开展集中整治和常态化监管5次,督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44家次,规范全县两定机构疫情防控期间的规范运行。
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一)医保筹资圆满完成
1.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211020人,参保率达99.40%,收缴个人参保资金5275.50万元,圆满完成省级下达95%以上参保目标任务。按照当年个人筹资总额800元标准,全年筹集资金16881.60万元。
2.城镇职工医保征缴工作。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245个单位10257人,全年共收缴参保资金5254.42万元。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减轻疫情期间企业参保缴费负担,全县阶段性减征征收企业92个,2-6月减征参保资金200余万元。
(二)医保待遇有序落实
1.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医保补偿725544人次,发生医疗总费用23794.05万元,报销资金14945.75万元。其中,住院补偿36231人次,住院医疗总费用18316.68万元,补偿资金12160.46万元;门诊补偿689313人次,门诊医疗总费用5477.37万元,补偿资金9468.38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可用基金使用率为89.06%。
2.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职工参保患者报销160086人次,发生医疗总费用4305.68万元,报销资金共计3854.54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报销2000.48万元,个人账户支付1236.04万元)。
(三)医保扶贫强力推进
1.全面完成贫困人口参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参保人数42780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42009人(因死亡、外嫁、服兵役、服刑、异地参保等合理化因素未参保771人),贫困人口实现参保全覆盖。
2.全面兑现参保资助政策。2020年全县实际资助贫困人口参保42595人(其中,县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42009人,县外参加城乡居民医保586人),兑现参保资助资金437.43万元。
3.全面落实“三重医疗保障”。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9101人次,发生医疗总费用4371.65万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4027.24万元,三重医疗保障补偿3756.76万元(其中,基本医保补偿2720.07万元,大病保险补偿215.52万元,医疗救助821.17万元),政策范围内补偿比达93.28%。
(四)医保监督持续发力
2020年,县医疗保障局结合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大力开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监督。全年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77家,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调查住院患者738人次,回访患者239人次,核查系统信息324人次,抽检门诊处方1525份。查实存在问题医疗机构18家,涉及违规资金6.32万元,处罚违约金21.23万元。另外,审计反馈问题并核查后涉及违规资金11.44万元,处罚违约金38.71万元。
(五)医保服务惠民高效
1.“先诊疗后付费”持续推进。一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6628人次,免交住院押金2165.85万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在县内二级医疗机构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396人次,住院医疗总费用138.95万元,医保报销99.05万元,自付费用39.90万元。
2.“一站式”即时结报有序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三重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切实减轻患者垫付医疗费用负担和简化报销环节。全年享受一站式结算贫困患者5176人次,发生医疗总费用1681.04万元,保内医疗费用1586.36万元,“三重医保”报销1468.10万元(其中,基本医保1109.36万元,大病保险23.50万元,医疗救助335.24万元),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92.54%。
(六)医保宣传扩面提效
县医疗保障局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医保扶贫政策宣传。2020年,印发宣传资料100000份,覆盖全县每户贫困户。开展政策宣讲(含县级安排集中宣讲)25场次,网络平台宣传4期,张贴宣传海报600余张,定点医疗机构制作医保宣传专栏68个。
(七)保险工作稳步开展
1.大病保险:2020年,全县大病保险筹集基金1587.9万元,全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受益2622人次,补偿资金866.8 万元,资金使用率54.59%。
2.意外伤害保险:2020年,全县意外伤害保险筹集基金1587.9万元,全年意外伤害保险补偿受益1508人次,补偿资金933.04万元,资金使用率58.76%。
三、主要工作成效
(一)五举措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安全。一是实行总额打包付费。制定《江口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配拨付方案》,对县域两家医共体内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全年总额打包付费5787.15万元,实行“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二是实施总额控费。对市级11家定点医疗机构采取谈判并签订服务协议的方式,补偿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在2661.67万元内,实际发生补偿资金3272.79万元,实施总控节约资金611.12万元;三是规范患者就医行为。落实参保患者县域外就医转诊备案管理制度,患者就医行为得到规范。2020年县外就医患者在2019年基础上减少1033人次,降幅9.63%;四是拆减超编床位。县域2个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共拆减超编制床位284张,占原开放床位50.18%,拆减床位后较以前住院人次减少8397人次,降幅25.56%;五是下放审核权限。将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就医凭证均由2个医共体牵头医院审核,审核后报县医疗保障局拨付补偿资金,充分发挥医疗专家审核报销凭证的优势,提高报销凭证审核的质量。
通过改革创新管理方式,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结余2271.99万元。2020年6月,《江口县创新五举措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在贵州改革动态第27期发布。医保创新举措得到市政府刘岚副市长、县委书记杨华祥、县长杨云、分管副县长刘运喜等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批示。同时,县绩效考核优秀改革案例评比中,医保局创新医保控费五举措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以92.96分获得改革二等奖。
(二)精准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2020年,县医疗保障局举全局之力打好医保脱贫攻坚战,确保高质量、打好脱贫攻坚战。一是精准参保管理,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全县2020年锁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参保人数42780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42009人(因死亡、外嫁、服兵役、服刑、异地参保等合理化因素未参保771人),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二是精准兑现参保资助,减轻贫困人口参保缴费负担。按照全省统一参保资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5:2:3比例分担资助参保资金,2020年共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3497人,兑现参保资助参保资金558.56万元;三是精准费用补偿,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发生。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9101人次,发生医疗总费用4371.65万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4027.24万元,三重医疗保障补偿3756.76万元(其中,基本医保补偿2720.07万元,大病保险补偿215.52万元,医疗救助821.17万元),政策范围内补偿比达93.28%;四是精准实施便民措施,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7489人次,免交住院押金2603.70万元。县域内住院“三重医疗保障”实行一站式结算,享受一站式结算7489人次,发生医疗总费用2603.70万元,保内医疗费用2444.42万元,“三重医保”报销2261.03万元(其中,基本医保1581.45万元,大病保险59.55万元,医疗救助620.03万元)。
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2020年,县医保局圆满完成既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工作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与党委政府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高质量、高标准就医需求和医疗费用持续增长导致医保基金运行压力加大;二是医保政策宣传效果和服务能力提升有待加强,特别是对留守老人、儿童等重点群体;三是医保支付方式仍存在多样化、复杂化、不稳定性等问题,支付方式改革仍需持续深化,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和医保制度可持续平稳发展;四是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流程还需持续优化;五是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工作作风还有待加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还未树牢。
四、2021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宣传方式和措施,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专栏、网络媒体宣传、开展政策宣讲等多种形式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积极争取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稳步推进医保征缴扩面工作。加强与税务部门协作配合,做好医保征缴政策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积极踊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断扩大参保覆盖范围,确保3月底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脱贫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城镇职工医保实现全面参保。
(三)有效巩固提升医保扶贫成果。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加大政策落实,加强跟踪管理,确保脱贫人口参保应保尽保、资助参保应资尽资、“三重医疗保障”应报尽报。加大医保防贫监测预警保障工作,定期跟踪梳理群众自付医疗费用情况,对一般参保群众自付医疗费用10000元以上和脱贫人口自付医疗费用4000元以上人群作出预警监测,严防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三)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进一步加强医保监督管理,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每年最少开展专项行动2次以上。结合医保日常督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专项审计等方式,努力打造医保“零死角”监督环境,逐步形成不敢骗、不能骗的长效机制,切实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和参保人员就医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四)不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通过加强医保政策培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优化经办人员配置、简化申报资料和程序,切实提高医保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切实加强医保系统作风建设和作风整顿,树牢干部职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干净、担当、作为的医保队伍。
(五)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脱贫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工作(DRG),持续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一次性办结,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提高医保经办工作服务效能。
(六)切实加强药品耗材采购管理。督促指导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国家集采药品报量、集采采购任务。以及医疗机构开展国家集采冠脉支架、省级集采冠脉球囊等集采耗材的采购和使用工作。组织开展好国家集采药品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跟进资金考核拨付。
2019年,是江山市医保局成立的第一年,3月份组建完毕,4月份开始施行。组建完成后,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以打击欺诈骗保为目标,着眼于依法行政素质的提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打击欺诈骗保活动,现将2019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情况。
1、医保行政部门没有行政许可职能。
2、依法查处欺诈骗保违法案件。2019年共受理案件数4件,办结案件数4件,结果公开数4起。其中2起案件追回医保基金0.46万元,罚款0.92万元。另2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目前刑拘1人,取保候审2人。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开创了衢州市医保领域成立以来行政处罚的先河。
3、其它。
(1)因省医保局还没有制订行政执法实施清单,故我局还没有开展“双随机掌上执法”的行政检查工作;
(2)2019年我局没有发生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学习、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夯实执法基础工作。
1、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我们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政治、思想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并能自觉运用党的政治理论来指导行政执法的方向,从而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在加强政治学习的同时,也不放松业务学习。为适应新形势下医保政执法的要求,提高医保系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综合执法水平,规范医保行政执法程序,局基金监管科多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在工作之余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习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在办案执法中经常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条文,并抽出一定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及案件剖析,进行分析讨论,总结经验教训,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执法业务水平。
2、加强医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根本目的在于不断增强民众的法制意识,广泛开展多层次、形式多样的医保法律宣传活动,以“4.20”集中宣传日、政策下乡赶圩为契机,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宣传社会保险法,悬挂宣传横幅,深入宣传《社保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思路
1、是执法成本过高,执法装备落后达不到现在的医保执法的需要,应加大行政执法资金投入。
2、是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应全方位、无死角开展宣传工作。
3、是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和执法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加强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以利于今后执法工作的需要。
4、加强联合执法,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及完善两法衔接做到打击一处、震慑八方。
5.认真总结分析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推广行政执法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健全长效行政执法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区有关禁毒工作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小学生在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动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使中小学生认清毒品危害,增强抵御毒品的免疫能力,净化中小学生成长环境,确保“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xx中学开展了系列禁毒教育,在5月18日利用周一升旗仪式,高xx校长首先对全体师生进行了禁毒知识的宣传和动员; 之后在学校中层会议上,高校长组织学校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为了使全体师生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禁毒教育活动的实效性,成立了以钟校长为组长,以胡军华副校长、章俊明副校长、李xx副校长为副组长,校中层领导及各班主任为组员的xx中学禁毒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xx中学禁毒教育活动方案,初步决定:
第一、充分利用广播站宣传禁毒教育思想。广播站是学校宣传工作的主阵地,也是宣传禁毒教育的好地方。 为了让我校的禁毒教育活动达到更好的效果,在学校中营造一种师生共同禁毒的积极氛围,我校广播站利用每日的广播时间,广播宣传毒品的危害性,宣传家庭防毒、拒毒知识,介绍一些与禁毒有关的新闻和事例,并播放八荣八耻儿童歌曲,从小习惯,知荣辱。让学生通过看到、听到,使同学们耳濡目染,在思想上坚定了防毒、禁毒的信念。
第二、开展禁毒教育主题班会。为了使我校禁毒教育活动更加细化,各班主任精心设计禁毒教育教案,组织学生开展主题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班会,通过学生人人参与讲,亲历禁毒教育,加深学生的禁毒意识,以实际行动来参与禁毒斗争,为争创文明班级,共建和谐校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禁毒教育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手段之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只要我们教育者同心协力,加大力度,搞好禁毒教育工作,相信我们的学校永远是个无毒学校,我们的社会将来一定是个无毒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