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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5月至9月是学生溺水事故高发期。生命只有一次,―次的疏忽就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给家庭带来难以弥合的伤痛。现在正值天气转热时期,―些学生会禁不住酷热而偷偷瞒着老师和家长下水游泳,这是极其危险的。为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严防因游泳、嬉水、恶劣天气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职能,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活动目的
普及学生游泳安全知识及自救、互救常识,加强对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
四、活动时间
5月――9月
五、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六、活动内容及措施
防溺水专项教育从5月~9月,时间跨度大,工作要求高,活动内容多,结合本校学生实际情况,认真落实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在专项教育活动期间,重点开展好以下“八个一”活动:
1、开展一次“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教育动员大会。动员全校师生人人参与防溺水教育活动,人人为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献计献策。(5月20日国旗下讲话)
2、防溺水“三字经”、儿歌诵读活动。(各年级组长负责落实)
3、出一期预防溺水教育的黑板报。以预防溺水为主题,向学生宣传防止溺水的基本常识。明确要求学生必须做到以下六个不准:
(1)不准在上(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在未经父(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下河(塘)游泳;
(2)不准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河(塘)游泳;
(3)不准在不会游泳的监护人带领下下河(塘)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保障和不知水域特征的池塘、取土形成的水塘、水沟、小溪游泳或戏水、嬉闹;
(5)不准擅自到江边、渠道边玩耍、嬉戏;
(6)不准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擅自下水施救或者避而不见逃走,要采取大声呼救及报警等措施。(各班主任负责)
4、准备两块有“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八个字的大展板。要组织一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全校学生签名活动,并将签名展板在校内醒目位置展出,以营造浓厚的校园防溺水宣传教育氛围。(体艺组负责)
5、发一份《告家长书》。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分析造成溺水事故的原因,提出避免溺水事件发生的建议,以及当发现、发生溺水事件时应如何处置、如何自救互救等。请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教科主任杜钢晓负责)
6、暑期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各年段要根据实际需要,给学生布置一篇防溺水教育作业,一、二年级防溺水“三字经”、儿歌;三、四年级手抄报比赛;五、六年级心得体会征文竞赛。(教导处负责)
注:活动结束后,各负责人把活动资料上交。(资料包括书面材料和活动照片)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视频会议及全市中小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全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长效机制,提高我区防溺水防控工作力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政府关于做好预防全区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要求,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司其责”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区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综治办、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区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兼任,负责全区防溺水工作日常指导、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是建立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防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水域隐患排查,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设立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牌,落实管理职责;
二是督促各村(社区)对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中以及村庄周围的河道、水库、池塘、水坑进行全面排查,要在河道、水库、坑塘等危险、重点水域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并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处水域;
三是督促学校与村(社区)进行沟通,落实安全工作职责,针对学生因毕业或放假脱离学校期间管理、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好监管职责;四是督促各村(社区)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开放活动室、图书室,为少年儿童提供活动场地;五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生产队)干部作用,成立村级救护队,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防范措施。
(二)区委宣传部:协调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及平台刊播(载)学生游泳安全、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片和宣传资料,营造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宣传氛围。
(三)区综治办:组织协调乡镇(街道)综治办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溺水事故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处理,把溺水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区教育局:一是加强学校摸底排查,对学生上下学途经水域和经常活动区域进行摸底,对存在溺水隐患的水域、地段要登记造册,及时报送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二是提高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意识,通过全区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预防溺水专题课程,督促指导家长(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监护对象)的监护责任;三是加强假期、双休日、节日前的安全教育。
(五)区水利局:一是加强对水库、河道、砂石采集点和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对重点水域和事故多发地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管理人员加强巡查;二是定期到各乡镇(街道),重点对河道、山塘、水库、水电站等设立警示牌、张贴禁止游泳通告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全区各采砂场业主在河道采砂范围内增设警示牌,重点地段设立警戒线;三是督促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改。
(六)区气象局:一是通过气象信息服务平台、各乡镇(街道)大喇叭平台发布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宣传知识,提高公众对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的关注度;二是及时发布高温、暴雨天气预警预报,在气象信息和天气预警信息发布时,开展气象、水文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对青少年儿童溺水进行警示宣传。
(七)区住建局:加强建设工地管理,禁止非施工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进入施工现场,在建筑工地有溺水隐患的区域和园林水塘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八)区国土分局:加强矿坑管理,督促协助有关乡镇(街道)对现有的矿坑地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确保管辖范围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完好性。
(九)区旅游局:一是加强行业安全管理,特别加强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等涉旅企业的管理及隐患排查;二是督促旅游景区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隔离防护和安全宣传栏,配备救援器材,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十)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对道路、桥梁等施工生产过程和水上个体运输船的管理,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并要求施工单位设立警示标志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落实防溺水措施,提高施工现场人员及水上个体运输户的防溺水意识。
(十一)区安监局:加强对本单位直接监管企业涉水危险场所的隐患排查,督促相关企业在涉水隐患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区直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情况
(十二)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一是配合水利等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并对易发溺水事故重点水域设置明显标识的警示标志,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双休日、节假日、暑假期间的安全监管和教育;二是加强对辖区水域的日常巡防,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故;三是调查溺水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十三)区卫计局:一是建立健全溺水应急救援处置机制、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组织对溺水中小学生的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故;二是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智慧救援知识,帮助学校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和自救常识。
(十四)区民政局:一是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服务和监管,配合教育、卫计等部门做好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二是做好学生溺水事故困难家庭救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十五)区妇联: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作用,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家庭开展宣传教育。
(十六)团区委: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组织各类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由区政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中小学校防溺水工作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议议定事项由各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二)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各项防溺水工作职责,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增强联防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力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
(三)区政府建立主体责任工作督查机制,不定期对全区各成员单位开展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防溺水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漏查、失察、措施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近日,随着气温升高,xx小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学校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持从分管安全副校长到每一名教师层层落实责任,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实行学生安全教育与监管的“双包”责任制,做好安全记录,让所有教职工都参与到防溺水工作中。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学校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谨防溺水,远离危险”宣传标语,利用师生集会和主题班会讲述发生在身边的溺水案例,让学生深刻地感受到溺水事故的严重后果,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加强家校配合,构筑安全防线。向全校学生家长发放《致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进一步提高对孩子的监管和保护意识,家校携手,为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构筑了坚实的防线。
四是加强社会通联,做到齐抓共管。学校联系社区对校园周边范围内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河流、池塘、水库等隐患进行排查,设立醒目的警示牌,防止溺水事故发生,防范于未然。
一、指导思想
目前正值夏季,又临近暑假,雨水增多,是容易发生溺水事件的高峰期,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学生溺水事故,触目惊心。因此,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溺水事故,是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溺水”要求,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保证学生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教体局通知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二、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20xx年8月
四、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
五、活动内容:
(一)突出宣传主题,营造“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健康育人氛围。
1、通过升旗仪式、红领巾广播站、晨会、级组集会等,开展各种形式的“珍惜生命,预防溺水”宣讲活动。通过校讯通、户外LED电子屏幕、校园网、班级博客等形式向家长介绍预防溺水的方法和措施,增强家长预防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2、围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主题,开展好一次主题班队会。用真实具体的事例提醒学生:玩水、游泳一定要在会游泳的家长陪同下,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去玩水、游泳,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3、暑假前,学校印发《暑假防溺水告家长书》,与每位学生家长签定《防溺水安全公约》,要求学生家长(监护人)严格监管、看护孩子,把溺水防范教育抓紧抓实,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时间:20xx年6月―8月
(二)邀请学校“安全教育副校长”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讲座活动
时间:20xx年7月2日(初定)
(三)13年级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绘画评比活动、46年级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手抄报评比活动。
时间:20xx年7月――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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