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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推荐5篇)

2022-10-31 14: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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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一、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故发生。

二、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传真提供密秘级以上档案。

三、凡借阅秘密级以上档案,须经主管领导及档案馆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借出、复制或摘抄。

四、档案人员不得随意丢放、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或销毁档案、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五、密级档案要经常查对,失泄密时要及时上报局主管领导,并对责任者进行追究处量。

六、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七、任何人不准私自保存档案或携档案进入公共场所。

八、档案管理人员应熟知本局各类档案的密级划分,调密级档案时,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

九、档案在传递时应以机密件通过机要通信转出,或由档案人员二人以上专呈递送。

第二篇: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l、设备技术档案是技术管理的组成部分,是设备维修的重要依据,必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使档案及时地为设备管理维修服务。

2、为加强对档案的管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和图纸一律必须交付档案室或机电科统一管理,在没有办理交接手续前,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和存放。

3、档案室或机电科对需要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要及时做好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做到分类登记,系统排列,编目建卡,补充调整,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和齐全。

4、凡是反映设备一生全过程管理的,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一定要按归档制度作为真实的历史记录。集中统一保管起来的技术文件材料,都是设备档案归档的内容,设备档案的具体内容:一是设备进厂后开箱验收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文件;二是设备安装试车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文件;三是设备投产后使用、维修和改装记录资料。

5、技术档案归档的时间和要求:

每项工作结束后十天内,将各种技术资料妥善分类整理后,交档案室或机电科归档,并办理交接手续,清点无误,双方签字后方可移交。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符合国标、部门和企业标准要求,凡有关设备方面的.技术文件资料,有保存价值的应及时交档案室归档。不得私自保存和丢失,归档的技术资料不得空项,做到数据准确可靠。文字清晰整齐,签字手续齐全。

6、设备档案的管理、鉴定与销毁

(1) 对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及时进行登记、建账、整理、归档。

(2) 档案的编号应符合标准的要求,依据档案的管理原则,分类保存,档案编号力求简明,并建索引目录,便于查找。

(3) 保护档案的安全,做好防火、防潮、防霉、防晒。

(4) 设备档案资料需要销毁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鉴定,确无保存利用价值的方可销毁,销毁的档案应造清册,保存备查。

7、设备图纸应按各种设备的类型,进行整理、编制、存放。图纸的尺寸,绘制的方法及符号标记,都要符合国家标准。

8、技术档案、图纸的借阅:

(1) 设备档案、底图和原始资料,不得借用,仅供室查阅,如需借阅者必须办理手续,注明借阅时间,按时交回,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档案室,查明原因酌情处理。

(2) 借阅应保证档案的清洁,完整齐全,不准转借、涂改、损坏和丢失,如发生上述问题,将严肃处理。

第三篇: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定)

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

工程技术资料由二公司技术部资料员统一建立台帐进行管理。资料员要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执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办理借阅图纸和文件的程序和手续。在建项目应指定专人管理工程技术资料,负责收集、分发、上报、归类等工作。工程完工之后全部移交公司技术部统一进行分类归档。

第二条 工程技术资料主要包括的内容

2.1 工程施工图纸、图纸变更及变更资料、图纸会审资料、地质资料等;

2.2 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分项施工方案与施工工艺,及其变更资料等;

2.3 施工中项目配制的所有砼配合比报告;

2.4 施工关键部位与关键工序的照片、工程录像等记录资料;

2.5 测量导线点及永久观测点的相关数据;

2.6 关键施工工艺、重大施工设备的检测报告及相关的试验数据;

2.7 工程施工技术总结和专题报告;

2.8 技术创新(含“四新”施工、科技进步奖、技术专利等)的技术资料、图表、照片、录像;

2.9 本部门的检查记录及一体化要求的相关技术资料;

2.10 技术交底;

2.11 三检记录、施工日志等施工记录;

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需对以上资料进行收集管理,其中1-9项必须上报二公司技术部。

第三条 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管理

3.1工程施工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由技术部统一采购和分发。每个项目开工前一周,公司技术部应根据项目需要,给项目部的相关部门发放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标准和规范属项目部各相关部门的部门负责人管理,个人工作变动时应做好技术规范和标准的交接工作。项目部完工之后由项目总工负责将技术规范和标准收齐归还技术部,遗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赔偿。

3.2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土木、机械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公司发放《公路施工手册——桥涵》上、下册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供个人学习和工作用,由个人保管。如工作不满5年调离本单位,需将上述书籍交还技术部,若有遗失,必须赔偿。项目部技术人员需要用工具书,可以到技术部借阅或通过项目领导批准购买,项目部购买的书籍,由项目部技术资料管理员登记领用,完工后交到二公司技术部。

第四条 工程相片管理制度

每个项目都必须配备一部数码相机,项目总工要指定人员负责照相和相片的编辑上报工作。每个月25日为上报日,可以通过QQ或OA上报给技术部资料管理员。照相要有针对性,并且要对相片进行标识,注明施工部位、工程名称、施工情况、施工日期等。要求照片要有针对性。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拍摄:

1、关键部位方案的实际施工情况;

2、各代表结构物的实际施工情况;

3、出现问题及处理问题的相片资料;

4、关键隐蔽工程的情况;

5、结构外观及总体形象图。

相片报技术资料员保管,刻录或用移动硬盘长期保存。

第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应长期保存的资料有:

⑴国家、地区部门有关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政策、法令、文件、法规和规定

⑵产品和工程的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参考标准。

⑶检测规程、规范、大纲、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

⑷仪器说明书、计量合格证、仪器、设备的验收、维修、大修、使用、降级和报废记录

⑸仪器设备明细表和台帐,产品图纸、工艺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2.其他属于定期保存的资料

⑴各类检测原始记录,保存期不超过5年。

⑵各类报告保管期不少于5年。

⑶用户意见及处理结果,保管期不少于3年。

⑷检测报告发放登记本,保管期不少于3年。

3.技术资料的保管应遵守以下规定:

⑴与检测无关人员不得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

⑵检测人员借阅技术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

⑶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允许复制。

⑷资料室为用户保守秘密,否则以违反纪律论处。

4.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应分门别类造册登记,经站长批准后才能销毁。

第五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公司档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完善档案借阅手续,使公司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档案管理的范围

本公司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包括行政事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后勤服务、外事工作等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在生产经营管理上形成的经营决策、计划工作、统计工作、物资管理、产品销售、财务管理、生产调度、设备工装(模具)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

二、档案的管理部门

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进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明确的归档时间和归档范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文件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部门留存复印件。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三、档案的分类

在切实遵循《中国档案分类法》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所涉及的档案划分为十大类:

1、行政管理。

2、人事管理。

3、财会档案。

4、生产经营管理。

5、技术质量安全管理。

6、基建档案。

7、外来文件。

8、声像档案。

9、实物档案。

10、其他档案。

财会档案是公司财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凭证、账簿、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实物档案是公司各类活动中形成的如模型、样品、赠品、证书、奖杯奖旗等实物。以上十类档案中,每一大类档案内容又要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分成若干小类进行管理。

四、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如是传真件等不易保存的文件材料,应留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与原件一起存档,并加以说明。

3、存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并按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4、档案名称的填写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并区分保管期限。卷内文件应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按顺序编号,填写“卷内目录”。目录各项必须填写清楚(一律使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装订整齐。

5、档案盒(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本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6、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复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7、归档时间:部门或责任人应于相关工作结束后立即(最迟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

五、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1、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写明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目的等。有关人员应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资料,阅后及时归还。

2、查阅档案资料时一般不得对其进行复制。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复制的,应填写档案资料复制申请单,经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复制。

3、原则上本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都可以借阅,但必须由所在部门出具借阅申请并由部门经理签名认可。借出档案时应注意档案的密级要求以及借阅人的相关权限。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借阅者不得自拿、自取、自放档案,严禁擅自打开档案柜翻阅查找。

(2)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返还的,需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管理规定停止借阅。

(3)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并注意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4)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5)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6)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人责任。

(7)调离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六、档案的移交

档案移交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经移交人签字,接收方核对签收。

七、档案的保管

1、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虫、防盗、防尘、防阳光直射“五防”工作。

2、档案柜所在办公室严禁吸烟。

3、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4、对于不易继续保存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复制;对于已破损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修复。为做好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按照其分类组卷,并按照其性质分为短期、长期、永久三类分别保管。

5、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档案管理部门除外,其他各部门人员不得查阅与自己工作内容无关的档案资料。

八、档案的销毁

公司对各类档案每二年进行一次鉴定。对超过保管期并经鉴定无保留价值的档案做出销毁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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